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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信息说明会.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外事办 2013.10.21.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旨在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服务国家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项目选拔 一流的学生 ,到国外 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 ,师从 一流的导师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4 年全国计划派遣 6950 名,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500 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4450 名 ( 比 2013 年增加 10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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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信息说明会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外事办2013.10.21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旨在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服务国家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旨在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服务国家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项目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2014年全国计划派遣6950名,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450名(比2013年增加1000名)。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2014年全国计划派遣350名(比2013年增加50名),其中包含攻读硕士学位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介绍 三、外语水平要求 四、项目资助内容 五、学校选拔办法及流程安排 六、派出手续及在国外留学跟踪 七、提交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八、各学院项目负责及联系方式 九、Q&A
选派类别、期限及人数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博士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2013年我校90个推荐名额, 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一般为36--48个月。 2013年向基金委上报146人,实际录取联合培养83人,攻读博士41人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
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一流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专业(尽量学校世界排名前200名),师从一流导师(如国外导师同时为国内高校特聘、客座教授,或国内外导师为同一教授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国外导师)。不含港、澳、台等地区的院校。坚持“三个一流”原则,选拔一流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专业(尽量学校世界排名前200名),师从一流导师(如国外导师同时为国内高校特聘、客座教授,或国内外导师为同一教授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国外导师)。不含港、澳、台等地区的院校。 主要面向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2.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三个“一流”原则 一流的学生; 一流的国外院校、专业:学校根据排名(排名200名、最好100名——可参考英国泰晤士报;上海交通大学公布的世界大学排名); 一流的国外导师——导师告知、网站查询 (在国际学会上担任重要角色、在国际大会上做过特邀报告、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许多学术论文的等)。 注意: 1、同一国外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内接受中国留学人员的数量不宜过多。 2、不建议选择同时为国内高校特聘的教授或客座教授为国外指导教师。 3、CSC评审专家将对国外指导教师的资质水平进行评估。 4、对于申请高龄导师需慎重。
导师合作:通过各学院(系、所)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选派;重点支持申请人利用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渠道赴国外进行联合培养,不主张学生自行联系。导师合作:通过各学院(系、所)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选派;重点支持申请人利用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渠道赴国外进行联合培养,不主张学生自行联系。 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项:现有合作协议149个,鼓励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具体合作项目可查询 http://www.csc.edu.cn/require) 与同济合作院校:利用我校与国外一流院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 (参见校外事办公室网页提供的同济大学与国外(地区)签订校际协议 http://www.tongji-uni.com/schoolrel.aspx) 3. 派出渠道及院校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下: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外语水平符合要求(见后详述);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4. 申请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申请时为校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不限年级)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 - 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 申请学费资助需要出具专家推荐信(校内外各一份)和学校推荐意见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各学院推荐名额将稍后在网上公布) - 申请时为全日制优秀在读一、二、三年级博士生 -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 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及国内外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的联合培养计划(若有联合合作课题,需附加证明)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鼓励在国外学校注册、并获得中外双方学位。 2013年春入学的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可在提交申请时递交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计划,2014年6月前完成论文开题。 直博四年级学生在承诺不超过最长修读年限条件下也可申请。
特别说明: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此次将面向全国选拔,无名额限制; 如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 已进入博士阶段第二学年或以上的博士生,不能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派出期间,导师不再支付该博士生培养费。
特别说明: 选派对象不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 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的人员 • 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 • 已获得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 •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 • 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及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 • 在职研究生(包括定向、委培学生) • 申请时年龄超过35周岁 • 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派项目
选派类别、期限及人数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通过学校中外合作或双学位项目派出)3--12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12--24个月。 2013年向基金委上报31人,实际录取联合培养硕士29人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介绍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 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 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 2. 选派原则、派出专业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学校、学院的中外合作项目或双学位项目派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学校、学院的中外合作项目或双学位项目派出。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导师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项、同济合作院校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可申请学费资助。 3. 派出渠道及院校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下: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外语水平符合要求(见后详述);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选派对象除不包括前面所提几类人,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不能申请。 4. 申请条件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外语水平要求
7. 对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 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3、4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 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3、4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赴国外后直接进行专业学习),或自行参加3、4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 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3、4条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继续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实行)》执行。 四、项目资助内容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014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类别为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 五、学校选拔办法及流程安排
流程安排 即日至2014年 2月28日 3月7日至 3月19日 3月20日至 3月26日 候选人在留学基金委网上注册、填报申请(http://apply.csc.edu.cn);向所在学院(系、所)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需要的纸质申请材料;学院(系、所)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材料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并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校内初审需要的申请材料;学院审核校内申请材料,2014年3月7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请人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专家评审,3月19日前,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24 3月27日 到4月5日 4月5日 至12日 4月12日 至5月 研究生院网上审核申请材料、上传资料、填报学校推荐意见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最后录取结果 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
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派出手续须经过我校研究生院管理处、外事办公事出境管理科办理相关出国手续;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派出手续须经过我校研究生院管理处、外事办公事出境管理科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 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六、派出手续及在国外留学跟踪
自2013年所有申请材料将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平台进行审理。自2013年所有申请材料将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平台进行审理。 2014年3月校内初审需递交至研究生院的申请材料清单: (一式一份, 清单详细说明及要求见请见研究生院网页) 《同济大学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提供外方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名的研修计划(如无指定国外导师,暂不签名);免学费或可能发生相关费用清单 七、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 详细的国外导师介绍(需外方导师签字,原则上一页)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获奖证书(在读期间获得级别最高的即可,一般不超过3个)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问题: 书面材料与网传电子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特别要注意网上填写要与邀请函中信息一致。例如:邀请信为“昆士兰科技大学”,本人申请表中写的是“昆士兰大学”即不符合要求。 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书写格式与质量; 国内外导师介绍信息完整、充实、准确; 邀请信/入学通知内容的完整性;
尽量避免意向性邀请信; • 成绩单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在读或博士在读,提供至最近结束一个学期的成绩; • 有选择地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对有特殊情况的材料,必须附补充说明材料,同时要传到相应的附件中。例如:基金委只资助部分注册费(小于2500镑/3000美元),但对方学校要求3600镑bench fee,如果有导师或项目经费资助,必须附相应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在邀请信后。 • 如留学语言为英语以外的语种,上传电子材料必须将留学语言材料与中文翻译材料一起上传。 • 申请留学期限必须与邀请信中注明的期限相一致,如果邀请信中时间较灵活,取下限(按较短时间算)。
攻读博士邀请信中,留学身份要明确,例如“research fellow”,不符合要求被淘汰。 • 邀请信必须用有学校抬头的正式邀请函纸张; • 填写学制必须与自身实际情况一致,例如硕博连读在申请表中学习经历中,分两个阶段填写。例如:2009-2011年 硕博连读(硕士阶段),2011年至今 硕博连读(博士阶段); • 申请可利用项目时,尽量避免多人报同一学校; • 联合培养学习计划必须有中方、外方两位导师签字;攻博学习计划必须有外方导师签字。外方导师简历必须签字。申请表本人必须签字。
其他 • 已确定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调整身份、国别、留学院校和期限; • 已确定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不可无故放弃留学计划,如有特殊原因放弃,需由学院递交内部请示报告备案; • 留学人员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当年未派出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留学基金委; • 坚持“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法制化管理机制,具体按照现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七、项目信息公布与联系方式 • 2014年同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QQ群:315420964 • 本群实行实名制,请申请加入的学生以“学院-真实姓名”形式在QQ上提出申请,在加入本群后应及时将自己的群名片改为“学院-真实姓名”。 • 后续申请信息、通知将第一时间在群上公布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公派留学合作项目介绍 请关注: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info.tongji.edu.cn
学校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单位及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培养处——主要负责申请、资格审批、发放录取资料等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 65981601 联系人:袁老师,pyc@gs.tongji.edu.cn 2)研究生院管理处——主要负责派出手续办理、回国报到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 : 65981602 联系人:胡老师 3)外事办出境管理科——主要负责派出阶段的签证、办理护照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咨询电话: 65980212 联系人: 胥老师 4)国家留学基金委:井萌/江毅/邹楠;电话:010-66093960/3961/3987, 传真:010-66093954,电子信箱:yjs@csc.edu.cn。
近期校内国家公派项目活动 • 10月22日报名截止 DAAD-同济大学 英语“研究计划”写作培训 • 10月26日 第五届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 9:00-17:00 同济大学教学综合楼首层大厅 详情请见研究生信息系统、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板块
说明会信息均可从研究生院门户网站 “国际交流”板块下载 答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