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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性标准解读

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性标准解读.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标准化高级工程师 罗菊芬. 一、标准发布实施情况简介. 2008 年 9 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下达了该标准的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编号: 20080830-Q-607 。 2010 年 8 月 ~9 月征求意见稿在国内征求意见。 2010 年 11 月 4 日,该标准在深圳通过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的审定会会议审查。 2010 年 12 月 22 日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上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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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性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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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性标准解读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标准化高级工程师 罗菊芬

  2. 一、标准发布实施情况简介 • 2008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下达了该标准的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编号:20080830-Q-607。 • 2010年8月~9月征求意见稿在国内征求意见。 • 2010年11月4日,该标准在深圳通过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的审定会会议审查。 • 2010年12月22日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上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 2011年4月开始进行TBT通告。 • 2011年10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 第15号发布公告通知批准发布 • 2012年08月01日正式实施。

  3. 二、标准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 • 关于儿童的概念:根据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宣言》中规定:儿童是18岁以下的任何人;英国FIRA/FRQG C001《家用儿童家具》中适用年龄段为3~12岁;而国内一般法律上12岁、14岁、18岁有不同的权力和义务,GB 6675中适用年龄范围为14岁以下。我国家具行业结合国内外有关儿童、婴儿的规定,把0~3岁年龄段定义为婴幼儿,3~14岁年龄段称定义为儿童。

  4.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4893.1-2005 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MOD DIN EN 12720:1997 • GB/T 4893.2-2005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MOD ISO 4211-2:1993 • GB/T 4893.3-2005家具表面耐干若测定法MOD ISO 4211-3:1993 • GB/T 4893.9-1992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NEQ ISO 4211-4:1988 • GB/T 10357.5-2011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试验 IDT ISO 7170:2005 • GB/T 10357.4-1989 柜类稳定性试验 IDT ISO 7171:1988 • GB/T 10357.7-1995 桌类稳定性试验 MOD ISO 7172:1988 • GB/T 10357.3- 1989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试验MOD ISO 7173:1989 DIN EN 12520-2010 • GB/T 10357.2-1989 椅凳类稳定性 NEQ ISO 7174-1:1988(EN 1022-2005 ISO 21015:2007)

  5.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 17927.1 -2011抗阴燃的香烟 NEQ ISO 8191-1:1987 • GB 17927.2 -2011 抗模拟火材火焰NEQ ISO 8191-2:1988 • GB 24430.1-2009 双层床安全要求 MOD ISO 9098-1:1994 • GB/T 24430.2-2009 双层床安全试验方法 MOD ISO 9098-2:1994 • GB/T 1931-2009 木材含水率测试方法MOD ISO 3130 •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IDT ISO 2859-1:1999 • GB/T 2912.1-2009 纺织品甲醛的测试 MOD ISO 14184-1:1998 • GB/T 3920-2008纺织品摩擦色牢度试验MOD ISO 105-X12:2001 • GB/T 6669-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IDT ISO 1856:2000

  6.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 6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IDT ISO 8124-1:2000、ISO 8124-2:1994、ISO 8124-3:1997 •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硬度 IDT ISO 15184:1998 • GB/T 7573-2009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MOD ISO 3071:2005 •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NEQ ISO 9427;1989、ISO 9425:1989、ISO 3340:1976、ISO 4586-2:1988、 EN 318:1995 • GB 18580-200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NEQ EN 312-1:1997、EMB/IS-Ⅰ-Ⅱ-Ⅲ-1995、ENV 717-1、JAS MAFF Notiffcation No.990 • 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甲醛含量的测定MOD ISO/TS 17226:2003

  7.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19942-2005皮革和毛皮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MOD ISO/TS 17234:2003 • QB/T 2280-2007(2009) 办公椅NEQ ANSI/BIFMA X5.1-2002、 EN 1335-2000 • QB/T 2537-2001(2009) 皮革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MOD ISO 11640:1993 • QB/T 2724-2005 皮革pH的测定MOD ISO 4045:1977 • QB/T 3826-1999(200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中性盐雾试验方法 NEQ ISO 3768:1976

  8. 四、标准的性质 • 本标准为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国际贸易中为技术法规。 • 我国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标准和条款强制标准(在每项标准的前言的第一句话中明示)。 • 本标准为条款强制性标准,规定本标准第5章安全要求、第6章警示标识为强制性,其余章节、条款为推荐性。

  9. 五、技术内容 1、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是非强制性条款,涉及的是外形尺寸偏差、外观、理化性能、木材含水率等指标,其要求与GB/T 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T 332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相关的项目基本保持一致,但考虑到安全问题,对于金属件外观要求中“金属件外观中外露管口端应封闭”一项,作为强制性项目,归入安全要求中的结构安全条款中;理化性能也根据儿童家具的特点选取了部分基础项目,这些标准与现行标准没有太大的差别。

  10. 五、技术内容 2、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是本标准的核心部分,它由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及阻燃性能三部分组成,这一条款被列为强制性要求。 • 结构安全: ——边缘及尖端:边缘即刃口棱(锐边),解决办法倒棱,尖端:即尖角,解决办法倒角、倒圆,1600mm以下产品外围可接触的尖角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圆弧长不小于15mm。 ——突出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伤害的、危险性的、可触及的突出零部件,这种突出物一般是比较硬的材料,比如金属、塑胶和木头等。如果小孩子不小心跌坐或碰撞到这类突出物上,就会戳伤小孩;

  11. 五、技术内容 • 结构安全 ——孔及间隙:可接触的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小于5mm或≥12mm;刚性零部件上深度大于10的孔及间隙,其直径或间隙应小于6或≥12mm。 ——折叠机构 ——翻门、翻板 ——封闭式家具 ——力学性能 ——其他

  12. 五、技术内容 • 有害物质 ——首先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如床垫) ——木制件:甲醛 ——产品表面涂层:重金属 ——纺织面料:游离甲醛 、可分解芳香胺 ——皮革:游离甲醛 、可分解芳香胺 ——塑料: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的总量) • 阻燃性 ——家用软体家具 ——公共场所用软体家具

  13. 五、技术内容 3、警示标识 • 产品中适当位置标识:有折叠或调整装置“警告!小心夹伤” ,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 • 使用说明中标识:适用年龄段,即:“3~6岁”、 “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 ,有安装需要的产品“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 • 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五号黑体字。

  14. 六、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外形尺寸偏差、外观、边缘及尖端、突出物、折叠机构、翻门、翻板、封闭式家具关闭件试验、孔及间隙、警示标识)。 2、型式检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 3、质量判定: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零缺陷才合格)

  15. 七、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的主要内容编制应符合GB 5296.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执行标准编号; • 主要原辅材料的名称、特性及使用部位; • 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指标; • 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 • 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 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 • 售后服务; • 警示标识要求的内容(6.1适用年龄段、6.2需安装的产品); • 产品外形尺寸(4.1); • 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的安装使用方法(5.1.8d); • 使用场所(为阻燃要求提供依据)。

  16. 八、其它有关婴育儿家具方面的标准 • GB 22793.1-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规定了6个月至3岁儿童高椅的安全要求。如材料安全(木材、金属、染色纺织品等)、结构安全(突出物、孔洞、松动垫圈、调速装置、螺母、间隙、剪切、夹轧、框架强度背带、胯带或腰带强度等)、稳定性等。缺少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可溶性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GB/T 22793.2-2008 《家具 儿童高椅 第2部分:试验方法》规定了GB 22793.1-2008每项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 • 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规定了双层床材料安全性、结构安全性(暴露边部和突出部件应倒圆、不应有毛刺、刃口,管子端口应封闭等)、安全栏板的安全性、结构强度、间隙、安全标志等。

  17. 八、其它有关婴育儿家具方面的标准 • 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规定了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有关安全性要求及其试验方法:如材料安全;结构安全(毛刺、刃口、封口、孔、缝隙、折叠机构、脚轮自锁、剪切等);床铺面间隙、强度;旁板强度、间隙;框架强度及其配件安全;稳定性等。QB/T 2453.2-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2部分:试验方法》规定了QB 2453.1-1999每项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

  18. 九、儿童家具如何让孩子远离事故 • 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包括材料、边角、空洞/缝隙、剪切挤压、封闭窒息、绳/带子、包装材料等); • 机械强度(力学)要求(确保结构牢固); • 家具稳定性(注意设计、安装,确保结构稳定,产品正常使用或可预料的误作用状态下不倾翻); • 规范使用说明信息(使用说明的一般要求,提供的形式、位置,编写要求应符合GB 5296.6的规定,编写的内容至少应有本标准规定的10项内容。

  19. 谢谢!请常联系!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罗菊芬 联系电话:021-54336502 13917718322 E-mail: sactc480@126.com 网址:www.ncf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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