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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 与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新疆教育学院 王维克主讲 电话: 13201302989 邮箱 :wwkxjy@126.com. 学习目标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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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 与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新疆教育学院 王维克主讲 电话:13201302989 邮箱:wwkxjy@126.com
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重点应领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即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正确认识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正确理解宗教的社会本质和社会作用;正确理解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等的关系。全面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坚持科学无神论,树立科学世界观。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重点: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 难点: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迷信和邪教的关系
一、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 1、宗教概念 • 宗教:拉丁文是“人与神的联系”或“敬神”的 • 意思 • 宗 就是信神。中文是“敬神的地方及神的 • 启示”。 • 教 就是教育、教化,把神的观念向民众 • 传播。 宗教是人类对于超人间、超自然 力量表示信仰和崇拜行为的一种社会 意识形态,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 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 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宗教产生的自然、认识和社会 根源 • 可见,人类之所以会信神、造神: • 认识的错误是有宗教神论产生的前提 • 苦难的存在是宗教有神论传播的沃土 • 政治的需要使宗教有神论得以巩固 • 宗教有神论的组织化使之得以保持 对自然的认识 “万物有灵”(自然物、动、植物具有的不可支配性给人构成难以抗拒的压力) 宗教的自然和认识根源 对人本身的认识 灵魂不死 梦、死 • 在阶级社会,阶级压迫成为宗教在阶级社会存在的最深刻根源;苦难的存在是宗教产生和传播的沃土。 宗教的社 会根源 • 人们的主观行为是宗教传播的催化剂
3、宗教的发展 原始(自发)宗教——古代(人为)宗教 灵魂崇拜-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生殖崇拜-祖先崇拜 信仰众神的自然宗教、多神教—一神教 氏族、部落宗教 —民族宗教、世界宗教
4、宗教的消亡 (1)宗教的消亡应具备两个 条件:一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彻底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制度,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中自由结合的关系;二是科学的发展使人类完全能够驾驭和征服自然,人类能够完全掌握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到达和谐。宗教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2)宗教消亡的方式: 只能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完全失去它存在的基础后,“自然地死掉”,而不能人为的暴力手段去消灭它。
(3)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基本原则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和不可调和的;不能让宗教思想影响、侵蚀党的肌体;反对用行政命令的手段禁止、消灭宗教的“左”的做法;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但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就不是私人的事情;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应当服从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任务;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不懈地进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3)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基本原则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和不可调和的;不能让宗教思想影响、侵蚀党的肌体;反对用行政命令的手段禁止、消灭宗教的“左”的做法;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但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就不是私人的事情;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应当服从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任务;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不懈地进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和教育。
二、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 1、宗教的本质 ⊙宗教是支配着人们日 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 们头脑中幻想的反映。 ⊙宗教信仰的对象实 际上是“支配着人们日 常生活的外部力量”。 ⊙宗教观念采取了 “超人间”的特殊表现 形式。 ⊙人间力量采取超人 间形式的原因是外部 力量对人们的支配。
⊙宗教是颠倒的世 界观,宗教本身具有 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 作用。 ⊙宗教在一定历史条 件下也起过某些积极 作用。 ⊙社会主义时期,宗 教的本质决定了其社 会作用的主要方面是 消极的。 ⊙社会主义时期,宗教 具有群众性、民族性、 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 性的“五性”特点。 2、宗教的社会作用 ⊙在阶级社会里, 宗教往往被统治阶级 所利用.成为维护剥 削阶级利益和为剥削 制度服务的工具。 ⊙社会主义时期,宗 教赖以存在的阶级根 源已基本消失,但其 存在的社会根源、自 然根源和认识根源依 然存在。
宗教的作用 • 第一、宗教对社会发展有着阻碍作用 1、消极 的作用 第二、宗教对认识和 改造世界有着阻碍作用 第三、宗教对科学发展 有着阻碍作用
宗教的作用 基督教《新旧约全书》,是古代犹太人 和中东其他民族文化资料的总汇。它包 括了其神话、传说、法律、历史、家 谱、民歌、天文、地理、生物、民俗 等方面的珍贵史料,是这一地区的百 科全书。仅在文学方面,就有训诲诗、 田园诗、抒情诗、史诗、情歌、戏剧、 小说,以及堪称警世恒言的赞美智慧 的箴言(《大藏经》-哲学、文学, 《古兰经》-文学、艺术、建筑)。 建筑、雕刻= 基督教罗马式、哥特式高耸的教堂, 佛教、伊斯兰教庄严肃穆的寺庙。 我国佛教洞窟雕刻遍布全国。 这说明了世界三大宗教及其流派的流传, 保存和促进了文化的发展。 许多文学艺术巨匠都是宗教信徒。 文学=涉及宗教题材的文学作品 不计其数,灿若群星。 美术=拉菲尔的《圣母像》, 米开朗基罗的《大卫》、 《创世纪》,达·芬奇德的 《最后的晚餐》均成为旷世之作; ①、宗教的一些教义、 教规,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 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调整 人际关系的作用。 音乐=巴赫的《圣母曲》、 《弥撒曲》,莫扎特的《魔笛》、 《安魂曲》,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 《命运交响曲》,均被视作人 类精神文化的瑰宝; ②、宗教作为一种社会 意识也为人类创造了灿烂的 文化艺术作品。 2、在一定条件 下也有一定的 积极作用。
《古兰经》 《圣经》
三、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等的关系 1、宗教与民族的关系 ⊙区别: 一是二者的概念不同; 二是二者的构成要素不同; 三是二者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规律不同; 四是二者的社会作用不同. ⊙联系: 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民族信仰的宗教,也不 存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信仰宗教的民 族深受其宗教文化的影响;现实社会中, 宗教问题常常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
2、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的关系 ⊙区别: 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 实体,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及教义;风俗 习惯是指人类社会相沿积久而形成的社 会风尚、礼仪、习俗等。 ⊙联系: 各民族都存在着由宗教信仰演变而来 的风俗习惯。
3、宗教与迷信的关系 ⊙区别: 一是宗教是理论化系统化的有神论,迷 信则是一种庸俗低级粗俗不堪的有神论; 二是组织形式不同,宗教有严格的组织, 而迷信则没有;三是活动方式不同,宗 教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内容,而迷信则 没有;四是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而迷 信则完全是糟粕. ⊙联系: 宗教和迷信都属于有神论,有着相同的历 史起源,都是对自然和社会颠倒和幻想的 反映,都崇拜超自然的神秘力量,都属于 唯心主义思想体系。
3、宗教与邪教的关系的 邪教概念 区别: 一是信仰对象不同; 二是活动方式不同; 三是社会功能不同。 邪教不是宗教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法律概念; 邪教组织不是宗教组织,而是一种邪恶的社会 势力。必须认清邪教的本质,有效保护合法的 宗教活动,防范和打击邪教,维护社会稳定和 团结。 联系: 一是某些邪教是由宗教派别蜕变而来。其特点 是:以独立的品格吸引那些对现存社会不满而 又找不到出路的人;强调个人对生存价值的探 索、自身的宗教体验及内在意义的追寻;强调 “现实救济”,重视现实效用。 二是某些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 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 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和散布 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 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其特 点:反传统、反人类,对现存社会和主 流文化持否定态度.
第二节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重点: 1、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难点: 1、在校学生为什么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 2、如何正确划分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利用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区别? 3、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主要有 1、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 3、独立自主自办宗教的政策;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策; 5、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团结教育的政策等。
一、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1、法律依据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宪法》第36条,分4款对宗教信仰自由做了原则规定: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第二款,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款,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四款,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核心内容: 一是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三是各宗教一律平等;四是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五是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对违法宗教信仰的自由政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作了处罚规定。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党和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依据:(1)尊重宗教本身的客观规律;(2)宗教信仰问题属于思想认识问题;(3)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4)我国各族人民宗教信仰的长期性、复杂性与国际性。
4、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 就是要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公民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这是马克思主义对待宗教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本权利。 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来。
5、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第一,全面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注意划清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界限。 第三,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 第四,在校学生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5、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第一,全面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注意划清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界限。 第三,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 第四,在校学生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内容 指党和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 一方面,要管理那些违背宪法、法律和政策,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侵犯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和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方面,要管理那些违背宪法、法律和政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要旨是: 保 护 合 法, 制 止 非 法, 抵 御 渗 透, 打 击 犯 罪。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义: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二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宗教方面正确贯彻实施的需要;三是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力、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四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犯罪活动,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和颠覆活动的需要;五是做好民族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需要。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义: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二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宗教方面正确贯彻实施的需要;三是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力、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四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犯罪活动,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和颠覆活动的需要;五是做好民族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需要。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手段有:法律和政策手段;教育手段;行政手段。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手段有:法律和政策手段;教育手段;行政手段。
5、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按照各自宗教的习惯,在信徒自己家里进行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因而不仅不受保护,还要依法严禁制止。5、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按照各自宗教的习惯,在信徒自己家里进行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的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因而不仅不受保护,还要依法严禁制止。
佛教给新疆留下了丰富的 文化遗产,其中尤以千佛洞为著
6、关于宗教活动的管理一是公民有信教和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自由,也有不信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均受法律保护;二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按照习惯在教徒自己家中进行正常的讲经布道是合法的;三是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生产经营、婚姻、计划生育等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四是宗教活动场所不妨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秩序;五是经国务院、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爱国宗教团体开办的宗教院校,经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经文班是合法的;六是宗教团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可根据需要印刷发行内部使用的宗教印刷品和影像制品;七是维护宗教改革的成果。6、关于宗教活动的管理一是公民有信教和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自由,也有不信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均受法律保护;二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或按照习惯在教徒自己家中进行正常的讲经布道是合法的;三是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生产经营、婚姻、计划生育等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四是宗教活动场所不妨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秩序;五是经国务院、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爱国宗教团体开办的宗教院校,经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经文班是合法的;六是宗教团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可根据需要印刷发行内部使用的宗教印刷品和影像制品;七是维护宗教改革的成果。
7、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严格区分非法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非法宗教活动一般是由于某些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而进行的不带政治企图的宗教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般属于对抗性矛盾,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必须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和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7、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严格区分非法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非法宗教活动一般是由于某些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而进行的不带政治企图的宗教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般属于对抗性矛盾,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必须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和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8、独立自主自办宗教事务的原则 (1)其含义是指: 中国的宗教事务由中国的教职人员和教徒自主办理,由中国教徒自己的组织进行管理。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结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传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