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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腸病毒防治

101 年腸病毒防治. 校園腸病毒防治工作查核重點. 1. 洗手環境與行為 2. 環境清消 3. 防疫機制. 是否於洗手台放置 洗手乳或肥皂 、乾淨毛巾或擦手紙 是否 衛教 學童瞭解 正確洗手步驟 ( 濕 、 搓沖 、 捧 、 擦 ) 學童洗手 動作 是否 正確 ( 搓 20 秒 、 捧 ) 學童是否 認知 正確 洗手時機 ( 上廁所後 、 跟小寶寶玩前 、 吃東西前 、 擤鼻涕後 、 看病前後 ). 1. 洗手環境與行為. 2. 環境清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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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腸病毒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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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1年腸病毒防治

  2. 校園腸病毒防治工作查核重點 1.洗手環境與行為 2.環境清消 3.防疫機制

  3. 是否於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乾淨毛巾或擦手紙是否於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乾淨毛巾或擦手紙 是否衛教學童瞭解正確洗手步驟(濕、搓沖、捧、擦) 學童洗手動作是否正確(搓20秒、捧) 學童是否認知正確洗手時機 (上廁所後、跟小寶寶玩前、吃東西前、 擤鼻涕後、看病前後) 1.洗手環境與行為

  4. 2.環境清消 是否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如腸病毒出現重大疫情時,一般兒童聚集場所,以1天至少消毒1次為原則,故一般時期可建議學校每週至少消毒1次,若當班級出現腸病毒感染個案時,則應增加環境消毒次數,1天至少消毒1次為原則。)(可參閱疾管局100.3訂定之托兒所、幼稚園及小學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第11頁第8點指出-如腸病毒出現重大疫情時)是否製作清消紀錄 是否能正確配製500ppm漂白水 100c.c 漂白水 + 10公升清水中 (免洗湯匙5瓢) ( 8瓶大瓶寶特瓶)

  5. 應進行全面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工作,包括 括門把、課桌椅、遊樂設施、樓梯扶把、玩具等,均要以漂白水進行清潔與消毒。 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 腸病毒消毒重點

  6. 戶外紫外線、紫外線殺菌燈、氯及煮沸等方法均能有效殺滅腸病毒,衣物等物品可使用沸水浸泡或曝曬等消毒方式。戶外紫外線、紫外線殺菌燈、氯及煮沸等方法均能有效殺滅腸病毒,衣物等物品可使用沸水浸泡或曝曬等消毒方式。 使用漂白水進行環境重點消毒擦拭,不建議大規模噴藥 可參考通過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委託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審查推薦之防疫產品,請至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35182&ctNode=220&mp=1查詢,並選用適合腸病毒消毒之產品。 建議消毒方法

  7. 含氯漂白水配製方法 漂白水泡製(市售漂白水次氯酸鈉濃度5%計算) -500ppm 50c.c 漂白水 + 5000cc清水中 (免洗湯匙2.5瓢) (4瓶大瓶寶特瓶) –1000ppm 100c.c 漂白水 + 5000cc公升清水中 (免洗湯匙5瓢) (4瓶大瓶寶特瓶) 免洗湯匙一瓢約 20 c.c 大瓶寶特瓶一罐約 1250 c.c

  8. 酒精(為乾式洗手液常見的主要殺菌成分)、乙醚、氯仿、酚類(如:來舒)等常見消毒劑對腸病毒殺滅效果不佳,請避免使用酒精(為乾式洗手液常見的主要殺菌成分)、乙醚、氯仿、酚類(如:來舒)等常見消毒劑對腸病毒殺滅效果不佳,請避免使用 無效消毒方法

  9. 使用口罩、橡膠手套和防水圍裙,最好也使用護目鏡保護眼鏡以避免被噴濺到。使用口罩、橡膠手套和防水圍裙,最好也使用護目鏡保護眼鏡以避免被噴濺到。 在通風良好處配製和使用漂白水。 漂白水需使用冷水稀釋。 不要與其他家用清潔劑一併或混合使用,以防降低消毒功能及產生化學毒氣作用。 使用漂白水消毒注意事項-1

  10. 消毒擦拭之前應將表面的有機物清除乾淨。 擦拭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10分鐘,之後可再以清水擦拭,以降低異味。 浸泡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30分鐘。 使用漂白水消毒注意事項-2 ◎漂白水濺入眼睛時,須立刻以清水沖洗至少15 分鐘 並即就醫診治。

  11. 稀釋的漂白水應放置於陰涼及兒童碰不到的地方。稀釋的漂白水應放置於陰涼及兒童碰不到的地方。 應使用塑膠瓶盛裝漂白水,以避免累積氣壓而爆炸。 宜選購生產日期較近的漂白水,並且不要過量儲存,以免影響殺菌功能。 稀釋的漂白水,應當天配製並標示日期名稱,而未使用的部分在24小時之後應丟棄。 漂白水存放注意事項

  12. 是否建立學童健康監視記錄 是否確實瞭解本市之腸病毒疫情與停課通報機制並依循運作 是否知道如何查詢宣導資料 是否張貼宣導資料 3.防疫機制

  13. 查核重點事項: 洗手環境與行為 是否於洗手檯放置洗手乳或肥皂、乾淨毛巾或擦手紙 是否衛教學童了解正確洗手步驟 學童洗手動作是否正確 學童是否認知正確洗手時機 環境清消 是否能正確配置500PPM漂白水 是否定其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 是否製作清消紀錄 防疫機制 是否建立學童健康監視記錄 是否確實了解縣市之腸病毒疫情與停課通報機制並依循運作 使否知道如何查詢宣導資料 是否張貼宣導資料 是否實施家長衛教 加強腸病毒防治查核表

  14. 沙鹿國小教室消毒紀錄 班級: 年 班 指導老師: 為有效預防腸病毒擴散,除教導學童正確洗手外,流行期間每週以稀釋的漂白水進行教室消毒。 含次氯酸成分(HOCL)的漂白水具有殺菌作用,能使微生物的蛋白質變質,有效殺滅細菌、真菌及病毒。 漂白水泡製方法:(巿售家庭用漂白水濃度一般在5至6%) • 漂白水使用須知: • 使用口罩、橡膠手套和防水圍裙,最好也使用護目鏡保護眼鏡以避免被噴濺到。如果漂白水濺入眼睛,須立刻以清水沖洗至少15 分鐘並即就醫診治。 • 用冷水稀釋,避免用暖水或熱水,否則會令次氯酸鈉分解,減弱殺菌能力。 • 在空氣流通的地方稀釋和使用。 • 擦拭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10 分鐘,之後可再以清水擦拭,以降低異味。浸泡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30 分鐘。 • 儲存在陰涼乾爽的地方,避免陽光直射和放近其他熱源。 • 存放在兒童無法接觸的地方。 • 調整稀釋比例後盡快使用,最好在24小時內使用,以確保其殺菌效能。 • 勿倒入馬桶,漂白水會殺死分解排泄有機物的菌類,使化糞池失去汙水處理功能。 • 腸病毒對酸及許多化學藥物具抵抗性,如「抗微生物製劑、清潔消毒劑及酒精,均無法殺死腸病毒」。 • 紫外線也可以殺死腸病毒。陽光就是最好的殺菌工具,把清洗完畢的物品,移到戶外,接受陽光照射,也可殺死腸病毒。

  15. 學童健康監測表

  16. 101年臺中市政府腸病毒通報及停課、 停托要點

  17. 主旨:公告本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要點,並自101年1月1日起生效。主旨:公告本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要點,並自101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70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ㄧ、學校、機構於發現兒童有腸病毒、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感染案例時,應將該兒童為適當之處理及通知家長送醫,並要求其請假一星期至二星期,同時通報各該主管機關及轄區衛生所。 101年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要點公告

  18. 二、學校、機構腸病毒疫情已達停課停托標準時應 即停課,並同時通報各該主管機關及轄區衛生所。前項所稱停課停托標準如下: 托嬰中心、幼兒園、一至二年級之國民小學、收受國民小學二年級以下兒童之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同一班級一星期內有二名以上(含)兒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應予停課停托;停課停托天數至少連續七日。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成立腸病毒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後,三至六年級之國民小學、收受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兒童之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同一班級一星期內有二名以上(含)兒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應予停課停托;停課停托天數至少連續七日。

  19. 罰則 違反本要點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時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20. 臺中市學校機構疑似腸病毒感染請假單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監測日期:自 月 日 至 月 日止 學校、機構名稱: (通報當日) (通報日+6日) 聯絡人與電話: 環境清潔日期: 1.如學校、機構發現兒童感染腸病毒、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於發現當天即填寫本單,傳真通報該主管機關【國民小學、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及幼兒園為本府教育局;托嬰中心為本府社會局。】及轄區衛生所。 2.監測期為通報當日算起7日,監測期間請每日監測兒童健康情形並傳真至各主管機關及轄區衛生所,無新增個案,仍請依規傳真;星期六、日可不需傳真。 3.『診斷』欄位須填寫確實診斷如:感冒、腸病毒,不可僅填發燒等症狀。 4.學校、機構應進行教室環境、玩具、教具、課桌椅、遊樂設施等之消毒並註明環境消毒日期,同時加強對師生與家長衛教宣導。 5.各主管機關及各區衛生所傳真電話如『臺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各主管機關及衛生所電話一覽表』。沙鹿區衛生所電話(04-26625040) 傳真(04-26625047)

  21. 臺中市學校、機構腸病毒 停課停托/復課復托 通報單 停課停托單 學校、機構名稱: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22. 復課復托單 學校、機構名稱: 停課停托日期: 復課復托日期: 1.依據「臺中市學校機構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要點」第四點規定:托嬰中心、幼兒園、一至二年級之國民小學、收受國民小學二年級以下兒童之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同一班級一星期內有二名以上(含)兒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均含疑似),應予停課停托;停課停托天數至少連續七日。 2.停課停托後如再有腸病毒個案發生時,則該腸病毒兒童仍需請假一至二星期,其餘學童停課停托期滿即可先恢復上課,並通報各該主管機關【國民小學、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為本府教育局;托嬰中心為本府社會局】及轄區衛生所。 3.本表以一個停課停托班級為單位,停課停托一班需填寫一張;不同班級停課停托則需另外填寫。 4.停課停托當日需填寫本表上半部-「停課停托單」並連同「疑似腸病毒感染請病假單」一起傳真; 復課復托日需填寫本表下半部-「復課復托單」。停課停托單或復課復托單均需傳真至各該主管機關及轄區衛生所。 5.停課停托期間,請學校、機構老師持續以電話關心兒童健康狀況,若有新增腸病毒感染個案,請回覆該轄區衛生所。 6.各主管機關及各區衛生所傳真電話如『臺中市腸病毒通報及停課停托各主管機關及衛生所電話一覽表』。 承辦人: 單位主管:

  23. 臺中市照顧腸病毒停課學童之照護人力資源聯繫資訊臺中市照顧腸病毒停課學童之照護人力資源聯繫資訊

  24. 肥皂勤洗手 腸病毒快快走! 祝福小朋友都能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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