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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102 年度學校午餐業務人員暨營養師繼續教育 午餐相關法規暨法治教育 ( 政府採購法規概要 ). 報告人 謝基政. 報告大綱. 學校營養午餐類型 刊登招 標公告 製作招標文件 ( 重點提示 ). 學校營養午餐類型. 採購餐盒 採購食材 ( 廚工烹煮 ) 公辦民營 ( 今天的主題 ). 刊登招標公告 - 新增畫面. 民眾匿名檢舉案,稽核紀錄記載之缺失之一:某工業區管理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依採購法第 12 條規定應通知上級機關派員監辦,惟第 2 次招標之開標及決標紀錄未載明上級機關不派員監辦或授權情形 未通知上級機關? 未載明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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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2年度學校午餐業務人員暨營養師繼續教育午餐相關法規暨法治教育(政府採購法規概要)新竹市102年度學校午餐業務人員暨營養師繼續教育午餐相關法規暨法治教育(政府採購法規概要) 報告人 謝基政
報告大綱 • 學校營養午餐類型 • 刊登招標公告 • 製作招標文件(重點提示)
學校營養午餐類型 • 採購餐盒 • 採購食材(廚工烹煮) • 公辦民營(今天的主題)
刊登招標公告-新增畫面 • 民眾匿名檢舉案,稽核紀錄記載之缺失之一:某工業區管理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依採購法第12條規定應通知上級機關派員監辦,惟第2次招標之開標及決標紀錄未載明上級機關不派員監辦或授權情形 • 未通知上級機關? • 未載明於紀錄?
刊登招標公告-機關資料 •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上級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採購法第12條第1項)。 • 本條係參照業經廢止之「機關營繕工程暨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規定
刊登招標公告-採購資料 •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或驗收,上級機關得斟酌其金額、地區或其他特殊情形,決定應否派員監辦。其未派員監辦者,應事先通知機關自行依法辦理(細則第10條)。
刊登招標公告-採購資料(續) • 前項監辦,不包括涉及廠商資格、規格、商業條款、底價訂定、決標條件及驗收方法等實質或技術事項之審查。監辦人員發現該等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仍得提出意見(細則第11條第2項)。 • 監辦人員對採購不符合本法規定程序而提出意見,辦理採購之主持人或主驗人如不接受,應納入紀錄,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決定之。但不接受上級機關監辦人員意見者,應報上級機關核准(細則第11條第3項) 。
刊登招標公告-採購資料(續) • 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決標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或契約變更後其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機關應補具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採購法第12條第2項)。 • 「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四(詳下頁) • 查核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採購法第12條第3項)。
刊登招標公告-招標資料 • 工程契約金額49,000,000元 • 本次契約變更加帳25,000,000;減帳24,800,000元 • 變更後之契約價金為何? • 變更部分累計金額為何? • 追加累計金額為何? • 可否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議價? • 本次契約變更之預算金額為何?
刊登招標公告-招標資料(續) • 報載之公共工程瑕疵案,稽核紀錄記載之缺失:96.9.13議價紀錄記載人事室主任採書面審核監辦,惟當天簽到表之兼辦政風人員欄位係備註請假,且卷內未見該政風人員依91年8月7日修正發布之「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4條第1項但書規定簽准之文件 • 有無符合不監辦之特殊情形 • 政風人員有無事先簽准不監辦(有或無)
刊登招標公告-招標資料(續)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 (會) 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法第13條第1項)。
刊登招標公告-領投開標 • 公告金額應低於查核金額,由主管機關參酌國際標準定之(採購法第13條第3項)。 • 第一項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主計處定之(採購法第13條第4項)。
刊登招標公告-領投開標(續) 各類採購金額之門檻 影響:招標方式、監辦通知、等標期、廠商資格、技術規格訂定、廠商救濟權益、效益分析… 13
刊登招標公告-其他 • 南投縣政府並未另定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辦法。 • 其所轄公所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比照採購法第13條第2項規定,由主會計及有關人員會同監辦。 • 惟案A第2次開標紀錄、案D第1次及第2次開標紀錄之政風室監辦人員欄位無人簽名,且查政風室於該上開開標前均未簽准不派員監辦,是否符合91年8月7日修正發布之「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規定,請查明。同辦法第7條第1項後段規定併請查察。
刊登招標公告-其他(續) •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中央或地方,由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採購法第13條第2項)。 • 臺北市各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
刊登招標公告-其他(續) • 某軍事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3C產品,單筆訂購金額達300萬元,達到契約大量訂購門檻 • 採購人員逕洽單一訂約廠商提供優惠條件,該商提供2台筆記型電腦者為優惠條件,簽准向其下訂 • 下訂後筆記型電腦未見於機關處所
刊登招標公告-其他(續) • 大量訂購(一般交易、過去情形……) • 基於訂購機關依共同供應契約約定辦理大量訂購之擇定訂購對象作業,已改變原共同供應契約訂約機關與訂約廠商原約定之價格或履約條件。(民法新要約) • 涉及價格或優惠條件之比較,如於比較價格或優惠條件之程序時,一併適用政府採購法第13條所定監辦程序,對於機關公平公正辦理採購,更有助益。
刊登招標公告-其他(續) • 某共同供應契約就大量訂購之約定 • 單一機關一次訂購電腦設備用品總金額達新臺幣150萬元或單一品項訂購數量達50台且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適用機關應與立約商另行議定價格折扣或其他優惠條件; • 前述議定價格折扣或其他優惠條件並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10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900415800號令頒布之「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辦理。
刊登招標公告-最有利標 •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採購法第4條)。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全額補助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修繕工程 • 補助金額1,371,396元
刊登招標公告-最有利標(續) • 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達本法第四條規定者,受補助者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受該機關監督(細則第2條第1項)。 • 前項採購關於本法及本細則規定上級機關行使之事項,由本法第四條所定監督機關為之(細則第2條第2項) 。
刊登招標公告-文件上傳 • 本法第四條所定補助金額,於二以上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補助總金額達本法第四條規定者,受補助者應通知各補助機關,並由各補助機關共同或指定代表機關辦理監督(細則第3條第1項) 。 • 本法第四條所稱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包括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獎助、捐助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動支機關經費辦理之採購(細則第3條第2項) 。
刊登招標公告-文件上傳 • 七十七、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可複選) •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 (2)投標須知。 • (3)投標標價清單。 • (4)投標廠商聲明書。 • (5)契約條款。 • (6)招標規範。
製作招標文件 • 採購法第63條第1項: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原則,其要項及內容由主管機關參考國際及國內慣例定之。 • 投標須知範本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 • 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
製作招標文件 • 六、本採購預算金額(不公告者免填;但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3項規定辦理者,或屬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之公開評選,除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預算金額涉及商業機密或機關認為不宜公開外,應公開預算金額):
製作招標文件 • 二十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33條第3項: • (1)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 (2)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製作招標文件 • 三十一、本採購開標採: • (1)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 (2)分段開標(請勾選項目);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 • 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 公開招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投標、分段開標,再邀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投價格標。 • 選擇性招標,邀請廠商就資格、與規格、價格分次投標、分段開標。 • 選擇性招標,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就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製作招標文件 • 三十九、履約保證金金額(無者免填):一定金額:_________;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____%。 • 四十四、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 • (1)勞務採購。 • (2)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 • (3)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履約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製作招標文件 • 六十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 七十一、依採購法第65條之規定,本採購標的之主要部分為(無者免填):
其他採購案例 • 某縣政府補助○○國小100萬元添購廚房設備。 • 該校基於時程緊迫爰分案辦理: • 廚房設施設備(92.5萬)依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2-I-(3) 【公開取得】辦理,決標予A廠商(○○機械企業有限公司) 。 • 供餐設備(7.5萬)逕洽B廠商(○○企業社)辦理。 • 遭審計機關核有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情形, 相關人員涉有疏失之責。 • 2案辦理時間相近、標的及施工地點相同,卻未併案招標。 • 總務主任受申戒1次處分。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