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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民防常識. 第一章. 民防概說. 第二章. 民防組織體系與權責. 第三章. 民防團隊編組與訓練. 防情警報傳遞與聯絡. 第四章. 第五章. 防空疏散與避難. 第六章. 核生化災變之防護. 主頁. 第一章 民防概說. 民 防 的 意 義. 保 身. 保 家. 自衛自保. 保 產. 保 鄉. 民防使命. 維護政府功能. 支援行政. 勤務支援. 支援軍事. 戰鬥支援. 自立作戰. 民防與國防的關係. 全民防衛的重要途徑與手段,平時協助救災防護;戰時有效支援軍方,執行防衛作戰任務,確保國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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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民防常識 第一章 民防概說 第二章 民防組織體系與權責 第三章 民防團隊編組與訓練 防情警報傳遞與聯絡 第四章 第五章 防空疏散與避難 第六章 核生化災變之防護 主頁
第一章 民防概說 民 防 的 意 義 保 身 保 家 自衛自保 保 產 保 鄉 民防使命 維護政府功能 支援行政 勤務支援 支援軍事 戰鬥支援 自立作戰
民防與國防的關係 全民防衛的重要途徑與手段,平時協助救災防護;戰時有效支援軍方,執行防衛作戰任務,確保國防安全。 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經濟、心理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 民 防 國 防 民防是國防的基礎,也是保障國家安全的主要力量
民防的任務與工作重點 協助維護地方治安與災害搶救。 防空防護工作。 防空避難設備管理。 船舶動員,即負責港區二百噸以下輪船以及各型漁船的編組、訓練、管理,以期有效支援軍事運補需要。 執行海難互助互援工作,並宣導反走私、反偷渡、守法守紀等觀念,維護海上治安。 防情管制。
第二章 民防組織體系與權責 民防組織體系 民防主管機關 管制運用 (戰時) 內政部警政署 (民防組) 民防行政 (平時) 國防部 作戰次長室 軍管區司令部 台灣省政府 警政廳 (民防科) 台北、高雄市 警察局 (民防科) 民防管制中心 民防指管中心 師管區司令部 各縣市警察局 (保安民防課) 各警察分局 (民防組) 團管區司令部 各警察分局
行政院各部會民防工作權責 一、國防部 五、經濟部 二、內政部 六、外交部 三、教育部 七、衛生署 四、交通部
民防團隊編組與訓練 民防人員訓練1.基本訓練2.常年訓練3.村里民防訓練4.專業及臨時訓練 萬安演習 演 習 訓 練 民防演習 1.軍民聯合防空(萬安)演 2.民防綜合(長安)演習 3.配合軍事演習 配合重大慶典及特定節日實施點驗或校閱。
演 習 訓 練 民防人員訓練 • 基本訓練:熟悉有關民防之法令規章及民防團隊編組與任務。 • 常年訓練:熟悉團隊任務及提昇執勤能力。 • 村里民防訓練:宣導防空防護、民防政令。 • 專業及臨時訓練:民防機關視必要時實施。
演 習 訓 練 民防演習 • 軍民聯合防空(萬安)演習:國防部負責,每年區分五梯次,採「有預警」方式實施一次。 • 民防綜合(長安)演習:內政部負責,各警察分局轄區內之民防團隊為單位,每年實施一次,演練災害搶救及道路、橋樑維修。 • 配合軍事演習:國防部協調內政部實施,演練防空情報傳遞、空襲防護及災民收容、軍事勤務支援。 長安演習
民防團隊編組與訓練 空襲時以防空警報信號或飛彈襲擊廣播行之,各級民防團隊人員應立即進入預定服勤位置,或規定之待命地點集結,執行其任務。 服 勤 召 集 非空襲時如突發災變搶救或地方治安自衛需要等,以書面通知為原則,必要時,得以電話或口頭或大眾傳播工具通知,凡列入召集之民防人員,應即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服行其任務。
第四章 防空疏散與避難 避難疏散之涵義 避難 是遭遇空襲或緊急事故時,為求生命安全,所採取的緊急措施。 疏散 同避難原則,不過,疏散距離較避難深遠,而且在狀況上不一定是災難臨頭才採取行動,在平時即可實施有計畫的疏散。 1.
撤離 是較為長期性的對人員、物質、設施等,有計畫的離開災難目標區,或欲想中可能遭受災害的地區,而遷往安全地帶。其遷往地區通常比「疏散」地區更遠。 疏遷 原居住地或棲息地是主要災害目標區,而且有淪陷敵手之可能,故對人員、物質、設施等,整體遷往後方安全地帶。至於什麼時候遷回原地,均難以預料。在軍事上,疏遷也含有「撤退」之意。 2.
防空疏散與避難 由警察及民防任務隊擔任,當地駐軍及憲兵協助之,其任務如下: 空襲時交通 管制與疏導 交通管制與疏導。 維持秩序。 指導人車避難掩蔽。 處理行駛或阻塞道路之事故車輛。
空 襲 時 遵守之事項 注意警報音響,並收聽廣播消息。 立即開放防空避難場所。 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煙火。 不得在街頭、戶外或防空避難設備附近徘徊觀望。 凡在平時收費後始能通行之路、橋、停車場,自空襲警報發佈起至解除警報後三小時內,一律停止收費。
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防空地下室或其附近掩蔽之處所避難。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防空地下室或其附近掩蔽之處所避難。 在機場、碼頭、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在工作場所及在學校之人員→進入指定之防空位置避難。 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行動要迅速,不驚慌奔跑,不聽信謠言,不得在街巷或戶外徘徊觀望。 應接受交通管制與避難指導。 警報發佈後 人員行動要領
張學友於萬安演習時於街頭拍照,觸及民防法令,依法可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張學友於萬安演習時於街頭拍照,觸及民防法令,依法可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民防法小知識: 第二十五條 (罰則)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所為之命令者。
住戶行動 要領 平時選定緊急避難處所,並察看進出路線。 聞緊急警報,熄滅水電爐火,關閉門窗。 全家大小迅速進入避難位置或向外疏散避難。 準備急救藥品、消防滅火器材或儲水備沙及飲水食物。 夜間空襲,注意勿使燈光外洩。 收聽廣播,瞭解後續狀況。
補充 民防新法上路 民防法上路,公司行號、公家單位未在92年六月三十日前成立防護團、防空演習期間不聽從軍警指揮,或不參加民防訓練、演習、服勤者,將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款;拒絕主管機關徵用土地、交通工具及徵購急救醫療器材等必要民防物資者,處一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罰鍰。
第五章 核生化災變之防護 生 化 攻 擊 緊 急 應 變 體 系 行政院環保署 原子能委員會 衛生署 核子 事故 疫 災 生物戰 毒化災
核災變之防護 短 暫 的 掩 蔽 防 護 進入避難室或地下室。 關閉門窗。 外出返家後要立即洗澡,將更換下來的衣物放進密封塑膠袋裏。 隨時收聽緊急事故最新狀況。 勿占用電話。
核災變之防護 疏 散 防 護 接收指定的廣播電臺或電視訊號 。 整理必要物品。 為家中寵物準備至少兩天份量的食物和飲水。 不要從學校、醫院、療養院及其他機構接回家人。 需要協助,可在門窗或易見處懸掛白布條。 離開家時,要關閉所有電器設備。 自行開車疏散者,應緊閉車窗和通氣口。 自行走路疏散者,應穿著長袖衣褲。
生物戰防護 生 物 戰 使用致病性微生物或其毒素,造成人員、牲畜、農作物傷亡或毀損的戰爭形式。 生物戰劑 致病性微生物 (包括細菌、病毒、黴菌)及毒素 加強全民防護技能
生物戰防護 生物戰劑散播途徑 空氣傳播:炭疽病、肺鼠疫、天花。 飲水、食物傳播:肉毒桿菌毒素、炭疽病。 病媒傳播:鼠疫。 黏膜、皮膚接觸傳播:天花、炭疽病、肉毒桿菌毒素。
生物戰防護 炭疽病毒 炭疽病毒不會經由人傳染給人。 炭疽桿菌可經由皮膚傷口、吞食或吸入含炭疽菌之孢子,造成人體皮膚、腸胃道及肺部感染。但若在暴露炭疽桿菌孢子初期,立刻以適當之抗生素加以治療,炭疽病是可以治癒的。
補充 併發的信件、粉末恐懼症--炭疽病 美國2001年9月11日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不久,佛羅里達州一男子感染了罕見的炭疽桿菌在醫院死去。炭疽病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疾病,死亡率非常高。在佛羅里達、紐約、內華達三個州發現炭疽病例之後,美國政府公開承認,這些炭疽菌感染病例可能與9月份襲擊美國的極端組織之間有關聯,但美國警方傾向于認為,希冀者來自美國內部。人們越來越擔心恐怖分子發動生化襲擊。 911事件之後 資料來源:BBC中文網
生物戰防護 懷疑未拆封之信件有生物戰劑時 切勿搖晃或倒出可疑信件之內容物 。 將可疑信件放在塑膠袋或其他密封容器內,防止內容物洩漏出來。 可利用衣服、紙、廢棄空罐等,蓋住可疑信件,不要掀開,封閉該區域,以免其他人誤闖。 以肥皂及水洗手,以避免粉末擴散到臉上。 應趕快報警,並列出所有在現場之人員名單,交給警方及衛生單位,以便日後執行追蹤調查。
生物戰防護 個人生物戰劑防護 口鼻防護:戴防護面具或口罩;或以毛巾、 三角巾、手帕、帽子等掩住口鼻。 眼睛防護:戴防護面具、眼鏡、風鏡或蒙上塑膠布。 皮膚防護:紮緊袖口、領口、褲腳口;戴手套、穿靴套、穿上雨衣或披上斗蓬、塑膠布等,防護效果更好。 病媒防護:防止昆蟲叮咬;裝設紗窗、紗門;戴面具、手套,並經常檢查衣物上是否爬有小昆蟲;塗抹驅避劑,4~6小時塗抹乙次。
毒化災防護 毒劑的種類及辨識 神經性毒劑:可能具淡水果香味。 糜爛性毒劑:可能具大蒜或魚腥味。 血液性毒劑:可能具杏仁味。 窒息性毒劑:可能具新割稻草味。 癱瘓性毒劑:中毒後人員心理失常、暈眩嘔吐、精神錯亂、口乾舌燥、胃部痙攣、全身倦怠、焦慮並產生恐懼感。 刺激性毒劑:中毒時引發強烈刺激如眼睛流淚、疼痛、流鼻涕、咳嗽、呼吸困難、皮膚刺痛等。
毒化災防護 毒襲自救原則 沖:以濕布掩鼻快速往上風方向離開,儘量以雨衣 或外套等手邊物品遮蔽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部 份。 脫:至上風安全區後,迅速脫去外衣及攜帶之各項 物品。 泡:小心擦去皮膚上可能毒液,染毒皮膚先用市售 含氯漂白水稀釋10倍後浸泡數分鐘,再以鹼性 肥皂及大量清水洗淨。 蓋:換上乾淨衣物。 送:立即就醫。
毒化災防護 室內、室外處理方法 發現大樓或公共場所內遭化毒汙染, 速以濕布掩鼻離開大樓,依毒襲自救 原則處理。 發現室外毒氣汙染,速以濕布掩鼻離開現場,依毒襲自救原則處理。 在室內可以膠帶封閉門窗縫隙,等待救援,並注意食物及飲水安全。
第四篇-民防常識 前 言 第一章 民防概說 第二章 民防實務介紹 第三章 空襲防護 結論 補充資料
民防常識-前言 民防為有效運用民力,共同防護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不但是國防的基礎,更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世界各先進國家因其所處之國內外環境有所不同,但無不致力推動民防。
◎問題思考: 民防的重要常被我們所忽略,但其實民防團體常常就在我們的身旁而不自覺。試問,就你所知的民防團體有那些?
第一章 民防概說 民防的發展 「民防」(civil defence )亦旨可為居民提供安全屏障與政治。隨著武器及戰爭型態的轉變,使得各國無不致力於加強推動民防,以保護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近代的民防發展,除了戰時的防護、救護與戰後復原外,亦朝向平時的災難處理與危急救助,發揮民防與公益服務的效益。
消防隊在民防體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台灣)消防隊在民防體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台灣) 消防演習 資料來源:enews.nfa.gov.twphotoadam20050707active009
民防的意涵 依據「民防法」第一條,民防是「為有效運用民力,發揮民間自衛自救功能,共同防護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以達平時防災救護,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任務」。
民 防 的 意 義 保 身 保 家 自衛自保 保 產 保 鄉 民防使命 維護政府功能 支援行政 勤務支援 支援軍事 戰鬥支援 自立作戰
民防與國防的關係 全民防衛的重要途徑與手段,平時協助救災防護;戰時有效支援軍方,執行防衛作戰任務,確保國防安全。 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經濟、心理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 民 防 國 防 民防是國防的基礎,也是保障國家安全的主要力量
民防法的施行 • 有鑒於我國原來之民防組織係根據民國37年的「防空法」產生,無法因應現代需求,特別於民國90年制定完成「民防法」,全文共31條,92年開始施行。 • 主管機關 中央—內政部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 縣市—縣市政府
民防的工作範圍 協助維持 社會治安 空襲防護 災害搶救 支援 軍事勤務
民防的任務與工作重點 協助維護地方治安與災害搶救。 防空防護工作。 防空避難設備管理。 船舶動員,即負責港區二百噸以下輪船以及各型漁船的編組、訓練、管理,以期有效支援軍事運補需要。 執行海難互助互援工作,並宣導反走私、反偷渡、守法守紀等觀念,維護海上治安。 防情管制。
民防的重要性 • 社會安定的保障-深入社會中每一個家,達到「全民防衛體」的互助功能。 • 國防安全的基礎-社會中每個人都是總戰爭中不可或缺的一股力量。 • 寓戰備於經建-落實於生活之中,完全符合全民防衛動員之原則。
瑞士與以色列的全民國防 • 瑞士和以色列和我國一樣,都是面積不大的國家,在面對外來威脅時的防衛措施,尤其是國防意識的強化,可供我們借鏡。
瑞士的全民國防 全民皆兵 民防體系 完整 重視 國防觀念 養成 堅固的 全民國防 讓德軍 卻步
以色列的全民國防 重視 愛國教育 強調國防 史蹟文物 的修建 全民 同仇敵愾 轉危為安
第二章 民防實務介紹 民防團隊是民防的核心組織,係由各級民防主管機關,民防法規定對各機關單位,所編組完成之民防總隊、民防團、防護團等。為了達成民防之各項任務,民防團隊必須定期召集編組實施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
民防團隊編組與訓練 編組對象 任務隊及民防團1.年滿十六歲至未滿六十五歲之中華民國國民。2.參加民防編組之醫療、救濟、工程搶修等組織 之成員、法令規定兼職人員及民防勤務必需 之醫師與技術人員,不受前述年齡之限制。 防護團及特種防護團以全員編組為原則。但身體殘障者,得免參加編組。
民防團隊編組與訓練 民防人員訓練1.基本訓練2.常年訓練3.村里民防訓練4.專業及臨時訓練 萬安演習 演 習 訓 練 民防演習 1.軍民聯合防空(萬安)演 2.民防綜合(長安)演習 3.配合軍事演習 配合重大慶典及特定節日實施點驗或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