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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國外證券市場. 第一節 美國證券市場. 第二節 日本證券市場. 第三節 西歐證券市場. 第四節 香港及新加坡證券市場. 第五節 加拿大及澳洲證券市場. 附錄 中國大陸證券市場簡介. 第一節 美國證券市場. 1. 美國證券集中市場. (1) 紐約證券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 美國最大證交所為「 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 」,已有 200 多年的歷史。 ◎ 「 紐約證交所 」原先採用「 會員制 」, 1971 年 2 月改為「 非營利公司制 」,由會員組成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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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國外證券市場 第一節 美國證券市場 第二節 日本證券市場 第三節西歐證券市場 第四節香港及新加坡證券市場 第五節 加拿大及澳洲證券市場 附錄 中國大陸證券市場簡介
第一節 美國證券市場 1. 美國證券集中市場 (1) 紐約證券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 美國最大證交所為「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已有200 多年的歷史。 ◎ 「紐約證交所」原先採用「會員制」,1971 年 2 月改為「非營利公司制」,由會員組成董事會。
◎「紐約證交所」可分為下列四種的證券商: 佣金經紀商(Commission Broker):大多數是由投資銀行派出,接受客戶的買賣委託,以賺取佣金為收入。 專業會員 (Specialist):為美國證券市場的特有制度,交易所指定股票給專業會員,由其握有特定種類的股票,負責股票交易之撮合,被稱為「市場撮合者(Market Makers)」。 登記自營商 (Registered Traders):自行在交易所買賣證券,以價差獲取利潤為目的,不對一般投資人負責。 交易廳經紀商 (Floor Broker):交易廳經紀商協助其他經紀商完成交易。
(2) 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rican Stock Exchange, AMEX or ASE) 19 世紀至 20 世紀初,有些人於紐約市華爾街街頭買賣未上市股票,這個市場被稱為「場外市場(Outdoors Curb Market)」。 1910 年,「場外市場」成立了「紐約場外市場協會(New York Curb Market Association, NYCMA)」。 1921 年,NYCMA 移至戶內,設置地點離紐約證交所不遠。 1953 年,NYCMA 改名為「美國證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AMEX或 ASE)」。
◎「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X)」採會員席位,有許多外國證券,並推出各類商品: 1975 年推出「股票選擇權」。 1982 年推出「利率選擇權」。 1993 年推出「指數股票式基金 (ETF)」(由其子公司 PDR 推出 SPDR)。 ◎「美國證券交易所」 1998 年 11 月 2 日與美國店頭市場之「全國證券商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NASD)」合併 (稱為Nasdaq-AMEX),但兩個市場的行情報導仍舊分開處理。
(3) 地區性交易所 (Regional Stock Exchanges) 中西證券交易所(Midwest Stock Exchange):芝加哥地區。 太平洋證券交易所(Pacific Stock Exchange):加州舊金山、洛杉磯地區。 費城證券交易所(PBW Exchange):PBW 三個字母分別代表不同的城市,P 為費城,B 為巴爾的摩,W 為華盛頓特區。 波士頓證券交易所(Boston Stock Exchange):波士頓地區。 辛辛那提證券交易所(Cincinnati Stock Exchange):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地區。 檀香山證券交易所(Honolulu Stock Exchange):夏威夷地區。 尹特毛頓證券交易所(Intermountain Stock Exchange):猶他州鹽湖城地區。 史伯肯證券交易所(Spokane Stock Exchange):華盛頓州。
2. 美國店頭市場 ◎ 美國許多未達集中市場標準的證券在「店頭市場(OTC Market,櫃檯市場)」中流通,並無集中交易場所,以電腦連線交易。 ◎ 美國店頭市場證券商在 1971 年組成了「全國證券商協會(NASD)」,利用「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NASDAQ)」來執行報價,即「那斯達克」。 ◎ 1982 年美國全國證券商在 NASDAQ 中另設置了「全國市場系統(National Market System, NMS)」,因而具有兩套電腦系統:「一般 NASDAQ」及「NASDAQ 的全國市場系統 (NMS)」。 ◎ 依美國證管會的規定,在 NASDAQ 上櫃公司的資本額 (200 萬美金) 及收入到達一定水準,強制在 NASDAQ/NMS中報價。
3. 美國證券市場的一般規定 上市、上櫃條件: 美國上市、上櫃的基本條件 交易時間:紐約證交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30 ~下午 04:00。
升降單位:美國的證券價格沒有漲跌停幅度限制,紐約證交所及店頭市場於 2000 年改為以美金 0.01 元計算。 交易費用:美國過去的證券經紀費用為固定,但 1975 年改為各證券經紀商自行訂定。 證券稅捐:美國並沒有「證券交易稅」,但對證券交易課徵「資本利得稅 (Capital Gains Tax)」。 1986 年之前,一般人資本利得稅稅率比所得稅稅率低,以鼓勵證券投資;但 1986 年通過「稅制改革法案(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普遍降低一般所得稅稅率;並取消「所得稅稅率」及「資本利得稅稅率」之差異。
第二節 日本證券市場 日本 1878 年設立「東京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1943 年成立了「日本證券交易所」,為半官方組織,但 1947 年解散。 1949 年日本於東京、大阪、名古屋三地建立交易所,之後又有京都、廣島、福岡、新潟及札幌等證交所成立,全日本共有八個證券交易所。 2000 年 3 月,福岡與新潟證交所併入東京證交所,日本共計有六個證交所,規模最大的為「東京證券交易所(TSE)」。 日本證券主管機構為大藏省(財政部) 證券局,1998 年實施金融改革,成立了金融監督廳,負責監督與檢查金融業務。 2000 年 7 月大藏省 (財政部) 金融企劃局與金融監督廳合併,成立了「金融廳」,負責銀行、保險與證券機構之監督。
1. 日本證券集中市場 - 東京證券交易所 ◎「東京證券交易所」原先為會員制,2002 年改組為公司制,交易所的席位包括了「正會員(Regular Member)」及「仲介會員(才取會員,Saitori Member)」兩種。 ◎ 1961 年 10 月,日本當局鑑於店頭市場交易膨脹過快,便於東京、大阪及名古屋等證券交易所設立第二部市場,當時凡符合第二部上市標準之店頭市場股票,均納入第一部市場。 ◎ 至 2002 年止,「東京證交所」約有 2,000 多種股票,但其中大約只有150 種的交易特別熱絡。
◎「東京證交所」原先是由會員在交易廳內以手勢及暗號喊價買賣,1999 年 5 月起,取消人工喊價制度,改採電腦全自動交易。 ◎「東京證交所」在 1973 年 12 月建立了外國股票市場,但交易量卻不大,流動性小。 ◎「東京證交所」也提供衍生性商品,如 1988 年 9 月推出指數期貨(Topix Futures),1989 年 10 月推出指數選擇權,1997 年 7 月推出股票選擇權。 ◎ 2001 年 6 月「東京證交所」與「美國證交所(AMEX)」簽訂策略聯盟備忘錄,同意彼此可交易對方之股票。
2. 日本店頭市場 ◎ 日本原店頭市場 1961 年被納為證交所第二部市場,新的市場稍後於 1963 年成立,1976 年正式設立「日本店頭證券株式會社(Japan Over-the-Counter Securities Co.)」,1978 年起實施交易自動化,1991 年 10 月使用 JASDAQ 系統。 ◎ 日本 JASDAQ 店頭市場將股票區分為三類: 登記股票:符合上櫃標準的正常股票。 管理股票:下市或未符合上櫃標準、交易受限的股票。 特則 (青空) 股票:尚未上櫃、但由證券商認定具發展潛力的新興股票。 ◎ JASDAQ 原本被定位為集中市場的預備市場,但 1998 年日本證券業協會 (JASD) 將本身角色定位為集中市場的競爭市場,並於 1999 年進行改革。
3. 日本證券市場之措施 (1) 證券結算制度 ◎「東京證交所」過去出資設立了「東京證券清算公司」,1971 年 7 月更名為「日本證券決濟株式會社(Japan Securities Clearing Corporation) 」。 ◎ 1984 年 12 月,日本設立了「證券保管劃撥機構(Japan Securities Depository Center)」,1991 年 10 月開始營運,剛開始是以 50 種東京證交所的股票為保管劃撥之對象,1992 年 1 月起,逐漸擴大至東京證交所的所有上市股票。
(2) 單位股制度 ◎ 日本自 1982 年 10 月 1 日起,採用「單位股制度(Unit Share System)」,一張股票總面額為 ¥50,000: 面額每股 ¥50 之股票,每單位為 1,000 股。 面額每股 ¥500 之股票,每單位為 100 股。 ◎ 在「單位股制度」之下,當公司因發行股票股利或其他原因,產生少於一單位的股票 (即零股) 時,不發行股份證書,而是將股數登記於股東名冊上。 ◎ 零股不得轉讓於他人、無表決權,但得以書面要求發行公司買回。
(3) 廣泛性員工持股計劃 ◎ 日本 1981 年推行「廣泛性員工持股計劃(BESOP)」: 員工可自由參加,參加者按月繳付一定金額購買股票。 公司給予相對地定額補助。 股票購入與保管均委由受託之證券公司或信託銀行處理。 BESOP 所收到的股利,統由 BESOP 保管運用。 參加 BESOP 之員工可按照個人意願,提領部份持分。 (4) 新設市場 ◎ 日本許多企業至美國 NASDAQ 上櫃;為吸引高科技公司於日本掛牌,東京證交所 1999 年新設「高成長與新興股市(Market of the High-Growth and Emerging Stocks)」,縮寫為“母親(Mothers)"。
第三節西歐證券市場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 EU)」於 1998 年宣佈「歐元(Euro)」制度之實施時程表,「歐洲中央銀行」於 1999 年初開始運作,2002 年正式推出「歐元」紙鈔與硬幣。 ◎「歐盟」會員國計劃先整合西歐內陸的證券市場,再與倫敦證券交易所結合,以期讓 8 個國家相互連線成為單一股市。
1. 英國證券市場 ◎ 英國證券主管機關原為「證券暨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 SIB)」,1997 年 10 月改為「金融服務業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FSA)」,英格蘭銀行 2001 年12 月將銀行業的管理監督權交給 FSA,完成金融監理一元化之改革。 (1) 英國證券集中市場 ◎ 英國主要證交所為「倫敦證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LSE)」,在各大城市皆設有分部,2000 年 3 月成為公開上市公司。 ◎ 倫敦證交所上市規模依次區分為「阿爾發(Alpha)」、「貝他(Beta)」、「咖瑪(Gamma)」三類。
◎ 倫敦證交所 1986 年 10 月「大震憾 (Big Bang)」: 交易所經紀商 (Brokers) 可從事證券自營,賺取價差。 交易所自營商 (Jobbers) 可與一般大眾及法人交易。 個人或外國證券商可取得會員。 手續費由各證券商與投資人議定。 (2) 英國店頭市場 ◎ 倫敦證交所 1980 年 11 月成立了「未上市證券市場(Unlisted Securities Market, USM)」,以小型股為主。 ◎ 倫敦證交所 1995 年 6 月成立「替代性投資市場(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 AIM)」,除了將「未上市證券市場(USM)」的股票納入,也允許設立年限短、規模較小但具成長性的公司掛牌。
2. 德國證券市場 ◎ 德國共有 8 個證券交易所,統稱為「德國聯邦證券交易所(Deutsche BrseAG, DBAG)」,交易量最大的為「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FrankfurtStock Exchanges, FSE)」。 ◎「德國聯邦交易所」由場內經紀人負責執行買賣,一般投資人的買賣則由銀行扮演證券經紀的角色。 ◎ 「德國聯邦交易所」1990 年採用的 IBIS 自動交易系統來處理,1997 年改採 Xetra 交易平台。 ◎ 2000 年 4 月「德國聯邦交易所」推出歐洲首創的 ETF 類板 (XTF),依附於各類指數之上。 ◎ 2001 年 9 月「德國聯邦交易所」開闢以歐元計價的美國股票平台,讓投資人可買賣重要的美國股票。
3. Euronext 法國「巴黎證交所」、荷蘭「阿姆斯特丹證交所」與比利時「布魯塞爾證交所」 2000 年 3 月宣佈合併為Euronext,同年 9 月正式合併運作,總部設於巴黎。 (1) 法國巴黎證券交易所 (Euronext Paris) ◎ 法國共有 7 個證券交易所,絕大部份的交易集中在「巴黎證券交易所(Euronext Paris)」, 1989 年法國打破證券經紀商壟斷權,取消固定的手續費。 ◎「巴黎證券交易所」將證券交易區分為第一類、第二類及自由市場,第一類交易量較大,為逐筆連續競價,第二類交易量較小,為集合競價。
(2) 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 (Euronext Amsterdam) ◎ 荷蘭的集中證券市場為「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Euronext Amsterdam)」,歷史悠久,上市股票的主要交易多為該國著名的跨國公司,例如荷蘭皇家石油、飛利浦電子及聯合利華等公司。 ◎ 阿姆斯特丹的「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s) 交易所」為歐洲選擇權最重要的市場,1988 年阿姆斯特丹選擇權交易所與美國證券交易所 (AMEX) 連線,使得歐洲選擇權投資人亦可買賣美式選擇權。
(3) 比利時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 (Euronext Brussels) ◎ 比利時「布魯塞爾證券交易所(Euronext Brussels)」的上市股票中,外國公司的資本額遠超過本國企業;而比利時分別在 1990 及 1995 年實施金融改革,規範證券商手續費及投資公司業務。 ◎ 1996 年布魯塞爾證交所採用新的電子交易系統 (New Trading Service, NTS),實施全面電腦化,並為尚未上市的企業建立了「過渡專業市場(Interprofessional Market)」,1997 年則進一步建立「新市場(New Market)」,協助具成長潛力的企業上市。
(4) Euronext 概況 ◎ 巴黎、阿姆斯特丹及布魯塞爾所合併的 Euronext 在 2000 年 9 月正式運作前共計有 1,861 家公司 (資本額 269 百億歐元),交易系統以法國的 NSC 為主。 ◎ Euronext 區分為藍籌股(Euronext Blue Chips,大型公司)、高科技股(Hi- tech) 及傳統等三種類股,而且 Euronext 也積極地與世界各地重要的交易所連線。 ◎ 歐洲一些規模較小的證交所 (如里斯本與華沙) 有意加入 Euronext。
4. 瑞士證券市場與 Virt-X (1) 瑞士證券交易所 (SWX Stock Exchange) ◎ 瑞士蘇黎克 (Zurich)、日內瓦 (Geneva) 及巴塞爾 (Basle) 三個證交所於1995 年合併為「瑞士證券交易所(SWX Stock Exchange)」,歐洲債券及外國債券的發行與交易量很可觀。 ◎ 瑞士企業在國際上享有管理及獲利良好盛名 (如雀巢,Nestle SA),如精密儀器、機械與生化科技業。 ◎ 瑞士證交所 1999 年建立債券附買 (賣) 回市場 (Repo),同年也設立了「新市場(New Market)」,協助具成長潛力的新興產業上市。
◎「瑞士選擇權及金融期貨交易所(SOFFEX)」與「德國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所」 1998 年合併為 Eurex交易所,成為歐洲最大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中心。 (2) Virt-x 概況 ◎ Virt-x 交易所:2001 年 6 月底倫敦「交易點電子交易所(Tradepoint Electronic Stock Exchange)」(為倫敦證交所的競爭對手) 與瑞士證交所的上市藍籌股合併,組成新的證交所 Virt-x。 ◎ 藍籌股加入 Virt-x 之後,「瑞士證交所(SWX)」只剩下規模較小的公司,交易量大約佔原先的 20%。
第四節香港及新加坡證券市場 1. 香港證券市場 香港十九世紀末成立了證券商協會,1914 年更名證券交易所。 1970 年代香港出現了三個交易所,1986 年四個交易所正式合併為「香港證券交易所(HKEx)」,成長快速。 香港 1997 年回歸中國大陸,交易所允許大陸國營企業 (H 股) 與陸資掌控的企業 (紅籌股) 掛牌上市。
◎「香港期貨交易所(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成立於 1976 年,提供指數、股價、利率及外匯期貨 (及選擇權) 商品。 ◎ 2000 年 3 月香港證券與期貨兩個交易所合併為「香港證券與結算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HKEx)」,組成握股公司之型態,合併三個月後本身也掛牌上市,以期改善營運效率。
2. 新加坡證券集中市場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 of Singapore, SES)」成立於 1973 年 5 月,原為非營利性公司組織。 1999 年「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ES)」與「國際貨幣交易所(SIMEX)」合併,更名「新加坡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 SGX)」,2000 年 11 月改組成為股票上市之握股公司。 ◎「新加坡交易所」商品市場: 本國股票主盤市場 中小企業的自動交易市場 外國證券盤 與外國證交所連線之市場 債券市場 股票選擇權市場。
◎ 新加坡交易所採用兩種不同的交割方式: 預訂交割基礎:於次週星期二之前之任何營業日交割。 交割日交易基礎:在該月份最後的一個星期四交割。 3. 新加坡證券市場之發展 選擇權清算公司: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於 1976 年設立「選擇權清算公司(Options Clearing Company, OCC)」,提供更多的金融商品交易。
國際貨幣交易所:新加坡 1984 年建立「國際貨幣交易所(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Exchange, SIMEX)」,從事外幣期貨與選擇權交易,相關事項: 1985 年與美國「芝加哥商務交易所(CME)」連線,彼此可以買賣。 1986 年 SIMEX 推出 Nikkei 225 指數期貨,之後又陸續推出權益、固定收益及能源等期貨商品。 1999 年 SIMEX 與新加坡證交所 (SES) 合併。 與國外股市連線:新加坡證交所與香港、馬來西亞證交所連線;此外,新加坡於 1988 年與美國 NASDAQ 連線、2000 年與澳洲證交所連線。
金融改革:新加坡於 1998 年 2 月份宣佈實施一連串中長期金融改革方案,包括下列項目: 政府提高將公共基金 (如退休金) 交由民間基金的管理比率。 允許新加坡人動用存在中央公積金之儲蓄金,購買當地以外幣計價之上市股票。 證券經紀費用於 2000 年起自由化。 允許證券交易所借股票交易,以增加流通性。 鼓勵銀行合併,使其財務公開程度提高至「經濟合作發組織 (OECD)」的標準。
第五節 加拿大及澳洲證券市場 1. 加拿大證券市場 「多倫多證券交易所(Toronto Stock Exchange)」為加拿大規模最大集中市場。 加拿大法語區的主要集中市場為「蒙特利爾證券交易所(Montreal Stock Exchange)」。 加拿大西岸的主要集中市場為「溫哥華證券交易所(Vancouver Stock Exchange)」,由於該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多為石油及礦業公司,股價波動較大。 中西部的「亞伯達證券交易所(Alberta Stock Exchange)」多為當地之企業,規模不大。
◎ 多倫多、蒙特利爾、溫哥華及亞伯達等四個證券交易所在 1999年達成分工之協議,自 2000 年起: ※ 多倫多證交所專注於股東權益證券。 ※ 蒙特利爾證交所負責衍生性商品交易 (仍有少數小型公司股票)。 ※ 溫哥華及亞伯達證交所則合併為「加拿大風險證券交易所(Canadian Venture Exchange)」,讓規模較小的企業上市。
2. 澳洲證券市場 ◎ 澳洲證券交易所: 1987 年默爾本 (Melbourne)、雪梨 (Sydney)、布里斯本 (Brisbane)、霍拔特 (Hobart)、艾德列得 (Adelaide) 及伯斯 (Perth) 等六個證交所合併為「澳洲證券交易所(Australian Stock Exchange, ASX)」。 澳洲 1980 年代的上市公司以採礦及生產事業為主,1990 年代則出現了許多金融及服務業,股市規模與交易量快速成長。 ◎ 澳洲在 1960 年成立「雪梨期貨交易所(Sydney Futures Stock Exchange)」,主要提供羊毛期貨,並於 1976 年開始提供股票選擇權商品。
附錄 中國大陸證券市場簡介 一、中國大陸股票市場初期之發展 ◎ 中國大陸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於 1984 年 7 月正式成立 ─ 北京天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1988 年允許國庫券的轉讓買賣,國庫券交易合法化。 ◎ 1990 年 12 月上海率先成立了第一家證券交易所,1991 年 7 月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 ◎ 1992 年 2 月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B 股,分別為上海及深圳首家以股票方式吸引外資的企業。
二、證券管理機構 國家經濟計劃委員會(簡稱「國家計委」):編制證券計劃。 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簡稱「國家體改委」):負責擬定股份制試點法規,並組織協調試點工作。 財政部:統一管理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事務的資格由證監會審核)。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原先由當地政府統一管理,1997 年 8 月統一由「證監會」負責管理。 1998 年 4 月,國務院將「證券委」與「證監會」合併,由「證監會」統一管理中國證券相關事務。
三、股票種類 ◎ 中國大陸股票面額人民幣 1 元,可分類如下: • A 股: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職工股、轉配股。 • B 股:外資股。 • H 股:於香港上市之股票。 1.國有股: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全民所有制之企業法人進行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2.法人股: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可支配資產投入非上市公司之股份。 3.社會公眾股:一般市場上所交易的股份皆為「社會公眾股」。
4.職工股:公司員工在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之股份。4.職工股:公司員工在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之股份。 5.轉配股:當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大股東若無足夠的現金認股,可將認購之權利出售,讓其他人參與認購,此即為「轉配股」。 6.B 股 - 外資股: 上海證交所的「B 股」以美金計價交割。 深圳證交所的「B 股」以港幣計價交割。 7.H 股:中國大陸境內公司於香港證交所上市之股票。
四、中國大陸股市行情 1. 初期設立概況 ◎ 中共 1990 年設立證券交易所,官方對股市的發展似乎持著 “從中做梗"的態度。 ◎ 由於當時只有少數幾家公司上市,籌碼有限,出現多頭的大好情勢。 ◎ 1992 年初中共領導人鄧小平南下曾指示要推動股市的發展。
2. 1993~1996 年之空頭市場 ◎ 中共官方在 1992 年態度轉為認同股市,允許國營企業大量發行股票,但並未嚴格檢核國營企業的體質。 ◎ 中共 1993 年實施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以 13% 以上的高利率水準發行國庫券,不利於股市行情。 ◎ 1994 年 6 月世界經濟及股市呈現復甦景象,大陸股市卻進入全面性崩盤的走勢。主因係官方持續同意許多財務不健全的國營企業股票上市。 ◎ 大陸股市在 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上半年期間,並沒有多大的起色,仍為空頭狀態。
3. 1997~2000 年之市場整頓 ◎ 1996 年下半年,中國大陸所實施的「宏觀調控」逐漸控制住通貨膨脹,上海及深圳股市大幅反彈。 ◎ 1997 年上半年中國大陸整體股市表現不錯,但同年 6 月初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並撤換證監會主席,市場陷入空頭。 ◎ 中共當局在 1997 年鼓勵國營企業實施重整與合併,允許企業至國外發行 B 股或 H 股 (國企股)。 ◎ 1997 年第四季東亞金融危機,中國所受影響不大。 ◎ 1998 年上半年 B 股股價亞洲金融風暴大幅下跌。 ◎ 1998 年夏季長江沿岸水災,產生負面衝擊。
4. 市場近況 ◎ 2001 年 2 月中共當局計劃開放其境內居民買賣「B 股」,宣佈時「B 股」股價大幅上漲,不久則呈回檔趨勢;至 2005 年 7 月止,中國大陸當局仍在規劃「A 股」與「B 股」之合併事宜。 ◎ 2001 年 9 月美國遭恐怖攻擊事件後,中國大陸的股價水準隨國際行情下跌。 ◎ 中國大陸近年許多科技產業持續成長,躍升為大型企業,股市充滿遠景,外資仍持續流入,上海證交所的規模於 2002 年已躍居為亞洲第三大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