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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女化下的臺灣教育政策. 新境界智庫教育小組. 臺灣生育率逐年降低,少子女化問題嚴重. 少子女化已對教育體系產生衝擊. 學生來源減少 兒童成長的經驗改變. 學生來源減少. 2004 年國民小學首先受影響 2010 年國民中學受到影響 2013 年高中職受到影響 1997 年起高等教育供過於求. 各界對少子女化教育的主張. 教育部的因應對策. 除提出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外,更於 2013 年 9 月中旬公布 「教育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 ,同時也訂定 「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 。. 內政部對私校土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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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女化下的臺灣教育政策 新境界智庫教育小組
少子女化已對教育體系產生衝擊 • 學生來源減少 • 兒童成長的經驗改變
學生來源減少 • 2004年國民小學首先受影響 • 2010年國民中學受到影響 • 2013年高中職受到影響 • 1997年起高等教育供過於求
教育部的因應對策 除提出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外,更於2013年9月中旬公布「教育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同時也訂定「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
內政部對私校土地的看法 率先提出將現有校地變更為商業價值更高的土地,遭受到許多教育團體的關切,質疑私校公共性遭到損害。
高教工會主張 高教工會認為高教品質低落原因有二: • 教育部拒絕增加教育資源致使生師比惡化 • 放任私校董事違法亂紀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主張 對私校經營問題予以監管,包括巧立名目設置專任董事、貸款還款問題等問題,以遏止私校不正當辦學歪風。
我們的政策主張 • 提供每一個學生有品質、適性的學習環境 • 學生本位與教師參與的教學創新 • 積極主動應用不同社會資源以提升學生能力本位學習成效
學前兒童教育與照顧整合(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ECEC) • 擴大學前教育與照顧的公共化 • 符合家長兼顧家庭照顧與就業的需求 • 鼓勵混齡分組或分班,型塑家庭幼托環境 • 鼓勵合作式家庭幼托 • 放寬社區互助式幼兒園適用的地區與對象
學前兒童教育與照顧整合(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ECEC) • 善用閒置校園 • 少子女化與人口老化議題可結合 • 補強幼教教師與幼保人員的專業知能,並避免同工不同酬發生 • 加強學前兒童教育與照顧整合
技職教育 • 揚棄證照主義,強調有效就業知能的追求 • 改變高職學生盲目追求就讀大學的迷失 • 逐漸扭轉就讀普通高中多於高職與五專的趨勢 • 提供高中與高職一年級學生,轉銜(水平互通)機制,以利其重新檢視規劃職涯。 • 具實作經驗者,應暢通回流技職教育管道,職訓、非營利組織或技職學校等地方修習課程,都給予學分認證,並授予相當學位。 • 結合非營利組織開發新學徒制,並革新技職教育模式
技職教育 • 進行各職業類所需基本知能整合,以規劃各職種教育所需層次 • 改變目前技職科別分科過細,以大群組分類 • 定期檢討在地與全國性就業職種、技術等級,以評估調整科系設置與招生人數 • 廣泛向各行業徵求師傅人才,以利產學合作銜接教育與職場
高等教育 • 公立大學應肩負起縮短貧富差距、入學不公平的部分責任 • 應建立學費調整機制 • 維持多元的師資培育機制
公立學校調整 • 國民小學是社區教育、文化、社會互動的中心,不宜輕言廢校 • 建立代理代課教師續聘機制,降低師資流動頻繁的後遺症 • 員額縮減的國民中學可共聘師資、共享資源 • 縣市政府應多元利用國民中小學閒置教室 • 政府應支持社區大學扮演終身學習推動的角色
私校退場 • 五大原則 • 充分保障學生受教權 • 維護教職員應有權利 • 私校退場財產之處置 • 建立組織與法制 • 相關配套措施
充分保障學生受教權 • 資訊充分揭露 • 退場學校學生轉學不轉學籍之保障,分:學生個人轉學、批次辦理、指定公立學校代管三種態樣 • 退場學校學籍資料由教育部指定一所學校長期管理 • 平衡高等教育的城鄉差距,增加公立大學的錄取名額,設保障名額予偏鄉弱勢學生:1.頂尖大學每年招生增加6%2.各校放寬繁星計畫標準
維護教職員應有權益 • 資訊充分揭露 • 教育部應加強私校不得減薪與積欠薪資,並確實提撥退休撫卹與公教人員保險費 • 教育部應結合教師團體建立教師轉介輔導平台 • 設置種子基金,鼓勵教職員籌組經營團隊,接手經營學校退場轉型後之機構或另行創業
私校退場後的財產處置 • 容許並鼓勵私立學校改制、合併及解散後剩餘財產捐贈其他學校;或轉型為其他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 • 私立學校法人未轉型者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屬於學校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所有土地變更利用之獲利,應回歸特種基金。 (私法第67至76條規定)
建立組織與法制 • 於教育部成立專案辦公室,辦理輔導轉型與退場之各項準備與執行作業 • 於教育部設置特種基金,支應學校退場轉型過程所需各項經費 • 制定私校退場暫行條例
相關配套措施 • 加強私校退場過度期間的監督,提高稽核密度 • 加強對董事會的規範與監督,強化在職人員權益之確保 • 各縣市政府應及早對可能退場之學校法人進行資產運用規劃,以利承接與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