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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6年8月16日. 1. 基本情况 2. 水资源数量及质量评价 3. 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4. 存在问题. 汇报内容. 1. 基本情况. 开展状况. 1994 年以前: 部分省 、 自治区、直辖市 1994 年 — 1996 年:北方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997 年 — :全国 按年度向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公告全国各地的来水、用水、水质的动态状况,反映国内重要水事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 水资源调查评价. 数量评价. 质量评价. 开发利用评价. 地表水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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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6年8月16日
1. 基本情况 2. 水资源数量及质量评价 3. 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4. 存在问题 汇报内容
开展状况 1994年以前: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1994年—1996年:北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997年—:全国 按年度向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公告全国各地的来水、用水、水质的动态状况,反映国内重要水事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水资源调查评价 数量评价 质量评价 开发利用评价 地表水评价 地下水评价 开发利用评价 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评价 水量平衡 用耗排水平衡 • 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评价 • 水量水质并重 • 开发利用与水量、水质协调
分区 对于大范围评价区,根据河流径流情势,水资源分布特点及自然地理条件,按其相似性进行分区。水资源分区除考虑水资源分布特征及自然条件的相似性或一致性外,还需兼顾水系和行政区划的完整性,满足农业规划、流域规划、水资源估算和供需平衡分析等的要求。 行政分区:省级、地级、县级 水资源分区:一级、二级、三级 计算单元:水资源公报为二级区套地市。
资料来源 人口 产值 产量 统计主管部门 收集利用有关部门已有资料为主 水利工程 农田灌溉面积 林牧渔用水面积 水行政主管部门 来水 蓄水 用水 水质 辅以必要的典型调查、观测试验和专题研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
统计程序 全国 各省级行政区 流域 机构 地市 区县
2.1 降水量 • 单站降水量 降水资料来源 区域内所有水文站、雨量站和部分气象台(站) 区域外临近地区水文站、雨量站和气象台(站)的资料,以便正确绘制边界地区的等值线图。
分区降水量汇总 单站降水量 (mm) 行政分区降水量(mm) 面积加权 计算单元降水量 (mm) 算术平均法 泰森多边形法 等雨量线法 流域分区降水量 (mm) 分区降水总量(亿m3) =分区降水深(mm)×分区面积(km2)
2.2 地表水资源量 基本概念 指评价区内 河流 湖泊 冰川等 地表水体中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当地天然河川径流量
分区地表水资源量汇总 单站径流量 行政分区径流量 计算单元径流量 累加 控制区还原后径流量 +未控区估算径流量 流域分区径流量 分区径流量(mm) =分区径流深(亿m3)×分区面积(km2)
2.3 地下水资源量 山前侧向补给量以及 河川基流量形成的地表水体补给量 平原区水资源量 山丘区水资源量
2.4 水资源总量 指评价区内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产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量之和,不包括过境水量。 水资源总量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河川径流量R,即地表水资源量; 第二部分为降雨入渗补给地下水Pr而未通过河川基流排泄的水量Rg,即地下水资源量中与地表水资源量计算之间的不重复量。
大气降水P 陆地蒸发En 植物截流损失 坡面流 地表水体蒸发 地表调蓄 地表蒸散发Es 地表径流Rs 土壤入渗 包气带蒸发 土壤调蓄 地下水开采净消耗降水入渗补给Q 壤中流 河川基流Rg 地下调蓄 河川径流R 潜水蒸发Eg 地下潜流Ug Pr W=R+Pr-Rg=Rs+Rg+Pr-Rg=Rs+Pr
1997~2005年水资源总量 全国 南方四区 北方六区
2.5 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 省界水质 水库水质 湖泊水质 地下水水质
3.1 经济社会资料 • 收集统计与用水密切关联的经济社会指标,是分析现状水平用水和预测未来需水的基础,其指标主要有: • 人口 • 国内生产总值 • 工农业产值 • 灌溉面积 • 牲畜头数 • 耕地面积 • 粮食产量 应结合用水项目分类,进一步对有关指标划分为与用水项目分类相对应的项目。一般情况下,除灌溉面积采用水利部门统计数据外,其他数据应以统计部门为准。
人口:城镇人口、乡村人口、总人口。 国内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 工业增加值:火(核)电、国有及规模以上、规模以下
灌溉面积 灌溉面积 农田灌溉面积 林牧渔用水面积 水田 水浇地 菜田 林果地 草场 鱼塘补水 农田灌溉面积按有效灌溉和实际灌溉分别统计。 返回 结束
3.2 供水量调查统计 • 供水总量 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之和,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量。 包括: 地表水源供水量 地下水源供水量 其它水源供水量
地表水源供水量 指地表水体工程的取水量,按蓄、引、提、调四种形式统计。从水库、塘坝中引水或提水,均属蓄水工程供水量;从河道或湖泊中自流引水的,无论有闸或无闸,均属引水工程供水量;利用扬水站从河道或湖泊中直接取水的,属提水工程供水量;跨流域调水指水资源一级区或独立流域之间的跨流域调配水量,不包括在蓄、引、提水量中。 地表水源供水量应以实测引水量或提水量作为统计依据,无实测水量资料时可根据灌溉面积、工业产值、实际毛取水定额等资料进行估算。
地下水源供水量 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淡水、深层承压水和微咸水分别统计。城市地下水源供水量包括自来水厂的开采量和工矿企业自备井的开采量。 浅层淡水指矿化度≤2g/L的潜水和弱承压水。 混合开采井的供水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划分为浅层淡水和深层承压水,并作说明。 微咸水指矿化度为2~5g/L的浅层水。
其它水源供水量 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集雨工程、海水淡化等水源工程的供水量。
指水库和塘坝(不包括专为引水、提水工程修建的调节水库)指水库和塘坝(不包括专为引水、提水工程修建的调节水库) 蓄水工程 指从河道、湖泊等地表水体自流引水的工程(不包括从蓄水、提水工程中引水的工程) 引水工程 地表水源 指利用扬水泵站从河道、湖泊等地表水体提水的工程(不包括从蓄水、引水工程中提水的工程) 提水工程 指水资源一级区或独立流域之间的跨流域调水工程,蓄、引、提工程中均不包括调水工程的配套工程 调水工程 浅层地下水 地下水源 深层地下水 用人工收集储存屋顶、场院、道路等场所产生径流的微型蓄水工程,包括水窖、水柜等 集雨工程 其他水源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回用设施,要统计其座数、污水处理能力和再利用量 污水处理再利用 海水利用 包括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指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及城市环卫用水等
3.3 用水量调查统计 • 用水总量 指分配给各类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量。 包括: 工业用水 生活用水 农业用水 生态用水
农业用水 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 工业用水 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生活用水 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 生态用水 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而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水田 菜田 水浇地(旱地) 林果地灌溉 (含果树、苗圃、经济林等) 草场灌溉 (含人工草场和饲料基地等) 公共用水 (含服务商饮货运邮电建筑等用水) 城镇环境用水 居民用水 鱼塘补水 居民用水 农村生态用水 牲畜用水 农田灌溉 农业用水 林牧渔业 用 水 量 工业用水 火核电工业 新鲜水量 一般工业 生活用水 城镇生活 生态用水 农村生活
3.4 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 • 用水消耗量(简称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和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 包括: • 农田灌溉耗水量 • 工业耗水量 • 生活耗水量 • 其他用户耗水量
农田灌溉耗水量 农田灌溉耗水量包括作物蒸腾、棵间蒸散发、渠系水面蒸发和浸润损失等水量,一般可通过灌区水量平衡分析方法推求。 对于资料条件差的地区,可用实灌亩次乘以次灌水净定额近似作为耗水量。水田与水浇地、渠灌与井灌的耗水率差别较大,应分别计算耗水量。
工业耗水量 工业耗水量包括输水损失和生产过程中的蒸发损失量、产品带走的水量、厂区生活耗水量等。 一般情况可用工业用水量减去废污水排放量求得。废污水排放量可以在工业区排污口直接测定,也可根据工厂水平衡测试资料推求。直流式冷却火电厂的耗水率较小,应单列计算。
生活耗水量 生活耗水量包括输水损失以及居民家庭和公共用水消耗的水量。 城镇生活耗水量的计算方法与工业基本相同,即由用水量减去污水排放量求得。 农村住宅一般没有给排水设施,用水定额低,耗水率较高(可近似认为农村生活用水量基本是耗水量);对于有给排水设施的农村,应采用典型调查确定耗水率的办法估算耗水量。
其他用户耗水量 其他用户耗水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资料条件采用不同方法估算。如果树、苗圃、草场的耗水量可根据实灌面积和净灌溉定额估算;城市水域和鱼塘补水可根据水面面积和水面蒸发损失量(水面蒸发量与降水量之差)估算耗水量。
3.5 用水指标分析 • 在经济社会资料收集整理和用水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对各水资源分区 • 综合用水指标 • 农业用水指标 • 工业用水指标 • 生活用水指标 • 进行分析计算,评价其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及其变化情况。 • 全国汇总按水资源一级区和省级行政区计算用水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水资源三级区(或二级区)和地级行政区分析计算有关用水指标。
城镇居民 公共设施 农村居民 牲畜 重复利用率 单位产品用水量 万元产值用水量 水田 菜田 人均用水量 综合用水指标 水浇地(旱地) 万元GDP用水量 农田灌溉 农业用水指标 林果地灌溉 草场灌溉 生活用水指标 鱼塘补水 城镇生活 农村生活 工业用水指标 火核电工业 一般工业
农田灌溉面积、林果灌溉、草场灌溉、鱼塘补水面积与水利统计不一致。 农田灌溉面积、林果灌溉、草场灌溉、鱼塘补水面积与水利统计不一致。 • 农田实灌面积大于有效灌溉面积。 • 侧重区域统计,缺少工程统计。 • 计量设施不全,影响供用水统计成果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