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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资料的统计描述 . 一. 相对数的概念. 临床检验或卫生学检验的一部分结果,用阳性和阴性表示,整理资料时计数呈阳性和阴性反应的例数。类似这样的资料,其特点是先将观察对象按某种性质分组,从而得到各组例数(频数),这种资料称 计数资料 。. 在计数资料中,各组的观察数称绝对数。绝对数反映某事物的实际水平,是进一步作统计分析、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医学科学研究中的基础数据,如某地某病的发病人数 。. 但绝对数不宜直接作出比较,如 :. 某人在某农牧区调查了 40 岁以上的 1468 人进行老年性白内障普查. 年龄组. 检查人数. 白内障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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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对数的概念 临床检验或卫生学检验的一部分结果,用阳性和阴性表示,整理资料时计数呈阳性和阴性反应的例数。类似这样的资料,其特点是先将观察对象按某种性质分组,从而得到各组例数(频数),这种资料称计数资料。
在计数资料中,各组的观察数称绝对数。绝对数反映某事物的实际水平,是进一步作统计分析、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医学科学研究中的基础数据,如某地某病的发病人数。在计数资料中,各组的观察数称绝对数。绝对数反映某事物的实际水平,是进一步作统计分析、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医学科学研究中的基础数据,如某地某病的发病人数。
某人在某农牧区调查了40岁以上的1468人进行老年性白内障普查某人在某农牧区调查了40岁以上的1468人进行老年性白内障普查 年龄组 检查人数 白内障例数 患病率(%) 患病人数构成比(%) 40- 560 68 12.14 15.18 50- 441 129 29.25 28.79 60- 296 135 45.61 30.13 70- 149 97 65.10 21.65 80- 22 19 86.36 4.24 合计 1468 448 30.52 99.99
二. 常用的相对数 1.率(rate) 说明某现象发生的频率或强度,常用%、‰、1/万、1/10万等作单位。 率的结果常以保留1-2位整数为宜。
二. 常用的相对数 2.构成比(constituent ratio) 说明一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例,常以%来表示。
二.常用的相对数 3.相对比(relative ratio) 说明一事物是另一事物的若干倍或百分之几。两个相比的指标可以性质相同,如时间比、性别比;也可性质不同,如医院的门诊人数与病床数之比。
三.应用相对数注意事项 1.计算相对数的分母不宜太小 如:某人用某方法治疗患某疾病的病人2人,有效2人,不能记有效率为100%
2.分析时不能以构成比代替率 例 某产院拟分析畸形儿与母亲分娩年龄的关系,得以下资料,据此得出结论:“母亲分娩年龄在24-29岁时,畸形儿最多,占总数的92.2%,符合一般规律。” 母亲年龄21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计 畸形儿数 1 2 14 19 24 18 19 13 3 1 1 1 116 % 0.86 1.7 12.1 16.4 20.7 15.5 16.4 11.2 2.6 0.86 0.86 0.86 100.0
3.对观察单位不等的几个率,不能直接相加求其平均率3.对观察单位不等的几个率,不能直接相加求其平均率 如从某地抽查了300名成年人,其中: 男性100人,某病患病率为20%, 女性200人,患病率为14%, 则此地男女合计的患病率为: (20+28)/300=16%
4.资料的对比应注意可比性 5.对率的比较应作假设检验
四.率的标准化 1.标准化法的意义 消除混杂因素的影响.
例 甲、乙两县各年龄组人口数及食管癌死亡率(1/10万)如下:
要比较两县的总死亡率,由专业知识,年龄因素对死亡率有影响,若两地人口构成不同也会影响总死亡率,此时年龄作为混杂因素,要想正确反映死亡率的地区差异,就应消除混杂因素的影响,采用统一的标准人口年龄构成。计算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要比较两县的总死亡率,由专业知识,年龄因素对死亡率有影响,若两地人口构成不同也会影响总死亡率,此时年龄作为混杂因素,要想正确反映死亡率的地区差异,就应消除混杂因素的影响,采用统一的标准人口年龄构成。计算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
2.直接法 先定一个“标准人口”,将一整套年龄别死亡率应用于这个“标准人口”,计算该“标准人口”各年龄组的“期望死亡人数”以及粗死亡率,得到该套年龄别死亡率的综合结果,称为直接法标准化死亡率。
主要用于已知标准组年龄别人口数Ni及各年龄组死亡率pi时。 (N=ΣNi) 标准化率 p’= (或已知标准组年龄别人口构成比Ni/N)
用标准人口数计算两县食管癌标准化死亡率(1/10万)用标准人口数计算两县食管癌标准化死亡率(1/10万)
标准化死亡率: 甲 p’=2083/5317453=39.17/10万 乙 p’=2318/5317453=43.59/10万 注1:可以用标准人口构成比计算标准化死亡率,求出分配食管癌死亡率(Ni/N)pi 再求和比较。 注2:标准人口的选取应选择有代表性的、稳定的、数量较大的人群。如国际的、全国的、全省的数据。也可选择要比较的人群之一或其合计作为标准。不同的标准所计算出的标准化率亦不同。 注3:两标化率的比较应作假设检验
3.间接法 选定一套“标准年龄别死亡率”,将其应用于实际人口的各年龄组,计算实际人口各年龄组的期望死亡数及合计值;实际死亡总数与期望死亡总数之比称为标准死亡比(standard mortality ratio,SMR);用标准粗死亡率×SMR得该实际人口的间接法标准化死亡率。 适用于已知某病死亡总数r、各年龄组人口数及标准组年龄别死亡率pi、总死亡率p。
例 已知甲县食管癌死亡总数为452人,乙县为353人,以及标准死亡率pi、总死亡率p,两县人口资料如下,求两县标准化死亡率(1/10万)。
标准化死亡率: 甲县 p’=79.8×452/418=86.2(1/10万) 乙县 p’=79.8×353/387=72.6(1/10万)
间接法两标化率的假设检验 H0:两地的年龄别死亡率与标准人群年龄别死亡率一致 χ2= ~χ21 f为实际死亡数,e为期望死亡总数 拟合优度检验 χ2A=2.645 χ2B=2.900 p均大于0.05,所以不能认为两地的标化死亡率与标准组不同。
4. 粗死亡率与标准化率的实质 粗死亡率实际上是各年龄别死亡率的加权平均,权重系数为各年龄组的人口在全人口中所占百分比。所以,若年龄别死亡率较高的年龄组人口较多,则粗死亡率就显得较大。 为了解决两地权重系数不等的问题,直接法标准化实际上仍是年龄别死亡率的加权平均,只是用统一的标准人口数作为权重。标准人口选用的不同,标准化死亡率也有所不同。 间接法标准化实际上是用各年龄组实际人口数作为权重计算标准化死亡率的加权平均,得到期望死亡数后,按SMR的大小来放大或缩小标准的粗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