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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口岸常见商品规范申报要素讲解. 1 、 动植物产品 2 、 饮料、酒 3 、 矿产品 4 、 化工品 5 、 塑料橡胶制品 6 、 纺织品 7 、 贱金属及其制品 8 、 机器仪器及其零件 9 、 三废. (一)动植物产品 ——03 章水产品 水产品 常见申报要素: 品名 、 用途 、状态(冻、冰鲜)、加工方法(干或盐或去皮等)、 种苗请注明个体长度、尾数 / 公斤 等. 1 、品名:相对于其他章而言,本章的品名项在个别税目项下要求填报学名,并向海关提供拉丁文名称,如税目 0302 应根据鳗鱼的种类注明花鳗鲡、欧洲鳗鲡、其他冷鳗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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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植物产品 2、 饮料、酒 3、 矿产品 4、 化工品 5、 塑料橡胶制品 6、 纺织品 7、 贱金属及其制品 8、 机器仪器及其零件 9、 三废
(一)动植物产品——03章水产品 水产品常见申报要素:品名、用途、状态(冻、冰鲜)、加工方法(干或盐或去皮等)、种苗请注明个体长度、尾数/公斤等
1、品名:相对于其他章而言,本章的品名项在个别税目项下要求填报学名,并向海关提供拉丁文名称,如税目0302应根据鳗鱼的种类注明花鳗鲡、欧洲鳗鲡、其他冷鳗鱼等。1、品名:相对于其他章而言,本章的品名项在个别税目项下要求填报学名,并向海关提供拉丁文名称,如税目0302应根据鳗鱼的种类注明花鳗鲡、欧洲鳗鲡、其他冷鳗鱼等。 2、用途:该项只在税目0301项下有所要求,如果是观赏鱼应注明,观赏鱼指因其色彩或形态特殊而通常养于水族箱中以供观赏的活鱼。 3、加工方法:该项在税目0305(鱼)、0306(甲壳动物)、0307(软体动物)项下有所要求,如干、熏等,以归入不同的4位子目。 4、种苗:指申报种苗除了提供有关部门的批件外,通过申报种苗的个体长度、每公斤有多少尾也可判断所申报商品是否为种苗。
以重点商品0307490000为例 规范申报要求:1、品名;2、加工方法(干、盐腌、盐渍); 3、状态(冻);4、规格(如100-200克/条) 实例1:品名——冻鱿鱼头 规格型号——未加工;冻;长12-18CM、70-90克/个 实例2:品名——冻鱿鱼 规格型号—— ;;130g-150g
(一)动植物产品——加工方法的税号改变 动物类:02章、03章、05章与16章加工方法的区分 1、02章(肉及食用杂啐)、03章(鱼等)、05章(非食用的其他动物产品)的加工范围: 鲜、冷、冻、干、熏、盐埯、盐渍 2、16章(肉、鱼等的制品)的加工范围: 香肠或类似产品的制作 煮、蒸、烤、煎、炸、炒或其他方法烹饪 加工成精、汁,制成鲟鱼子酱或其代用品,表面仅涂面浆、撒面包屑、加香覃、放作料(如,放胡椒和盐)等 精细均化,但均化本身并不是产品可作为16章食品归类的依据。
植物类:07章、12章与20章加工程度的区分 1、0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鲜、冷、冻(未烹煮、蒸过或水煮)、干(包括脱水、蒸干或冻干)或经临时保藏处理的;超出07章所列加工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蔬菜归入20章 2、12章 (果实) 可以适当热处理,但主要是为了便于储存(如,使解脂酶失去活性并部分除湿)、去苦味及便于使用,且热处理后子仁及果实的天然特征不得改变,也不得改变其一般用途而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20章
加工工艺税号改变的例子 例如:菲律宾的芒果干、香蕉干-简单加工(天然)的归入税号08045020;加糖、盐腌制的,属于已经进一步加工,归入税号20089990。
(二)饮料、酒(20-22章) 饮料主要申报要素:品名、加工方法、成份含量、进口后的使用方法(直接饮用或稀释饮用)、税目2009项下浓缩果汁应注明浓缩倍数、包装规格、品牌。
“加工方法、成分含量等”要素对区分税目2009、2106、2202饮料的意义“加工方法、成分含量等”要素对区分税目2009、2106、2202饮料的意义 (1)税目2009(水果汁),一般是指通过压榨新鲜的水果而得。这些液汁可以浓缩,也可以为结晶体或粉末状,但必须保持原有的基本特性。其在保持原有特征的条件下,允许加入糖或甜味剂、保鲜剂、标准剂等。 但必须注意两种情况:
(2)如果水果汁(包括浓缩汁)中加入的水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则应作为饮料申报(税目2202),所以税目2009项下应申报浓缩倍数;例:(2)如果水果汁(包括浓缩汁)中加入的水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则应作为饮料申报(税目2202),所以税目2009项下应申报浓缩倍数;例: (3)如果水果汁(包括浓缩汁)中加入的水以外的其他物质(如:柠檬酸、香料)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使用时需用水稀释可饮用的,则应作为制饮料用制品申报(税目2106)。例:
例1:由糖、柠檬酸、柠檬酸钠、牛黄酸、水(80%)组成的饮料。 该饮料的水分为80%,其添加的成份含量已超出正常果汁原有的特征,因此,不符合税目2009的果汁限定范围,不能按果汁申报(税则号列2009.8019),而应按饮料申报(税则号列2202.1000)。
例2:由甘蔗糖、黑加仑子汁(27.4%)、果酸、维生素C、苯甲酸钠、葡萄皮红等组成饮料,使用时需用水调和才能饮用。 例2:由甘蔗糖、黑加仑子汁(27.4%)、果酸、维生素C、苯甲酸钠、葡萄皮红等组成饮料,使用时需用水调和才能饮用。 该产品使用时应按饮料制品申报(税则号列2106.9090)。
酒常见的申报要素:品种(如啤酒、葡萄酒、味美思酒还是蒸馏酒等)、品牌、年份、产区、包装规格、酒精度(税目2202所称“无酒精饮料”,是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不超过0.5%的饮料。含酒精饮料应分别归入税目2203至2206或税目2208,因此须注明酒精度)、来源(税目2008要求申报的来源主要指如果蒸馏酒有薯类植物制得应注明)。酒常见的申报要素:品种(如啤酒、葡萄酒、味美思酒还是蒸馏酒等)、品牌、年份、产区、包装规格、酒精度(税目2202所称“无酒精饮料”,是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不超过0.5%的饮料。含酒精饮料应分别归入税目2203至2206或税目2208,因此须注明酒精度)、来源(税目2008要求申报的来源主要指如果蒸馏酒有薯类植物制得应注明)。
总署2010年第17号公告:葡萄酒 在“商品名称”栏目填报品名、品牌(中、外 文),如“干红葡萄酒,十字木桐古堡CHATEAUCROIXMOU-TON”; 在“规格型号”栏目中填报葡萄酒的容器容积、年份和产区,如“瓶装750ML,2004年,波尔多产区”,如果酒标上已注明等级的(如AOC、VDQS、VINDEPAYS等),应当在该栏目填报。
(三)矿产品 主要申报要素:品名、成分含量、加工方法、细度、来源、种类、外观状态、用途、包装、品牌
1、加工工艺(程度):是否为天然状态,如仅焙烧碳酸钡矿所得的粗制氧化钡归入2511;而焙烧沉淀硫酸钡或沉淀碳酸钡或水解硅酸钡制得纯净物归入2816; 2、细度:指粉末或者颗粒状产品的规格指标,常用的单位有“目”、“微米”等。是一个与价格密切相关的申报要素,但有时也影响商品归类 。如商品锆砂(也称锆英砂) ,细度在10微米以下,归入2530;其他归入2615。 3、来源:25章商品的来源指是否天然、是否矿渣、是否浮渣、是否残渣等。如商品石墨,天然归入2504;人造归入3801。 4、种类:主要指的是矿物种类。如石英砂、硅砂、高岭土、珍珠陶土、刚玉岩、天然刚玉砂、天然石榴石、绿泥石、蛭石等。
5、外观状态:主要指的是产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如粉末、鳞片、块等。5、外观状态:主要指的是产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如粉末、鳞片、块等。 6、用途:供肥料用、铺路用、建筑用等。如商品粘土 (非高岭土 ) 通常作为颜料使用的属于颜料土范围的粘土 ,归入2530;其他归入2508。 7、包装:如除升华硫磺、沉淀硫磺及胶态硫磺外的硫磺作为杀菌剂等并制成零售形状或包装的 ,归入3808;其他归入2503 8、特殊申报要素:如熟石膏,牙科用25202010;其他用途25202090。
(四)化工品(28—38章) 主要申报要素: 品名、成分含量、加工方法(主要涉及2804.60项下硅原料是否经掺杂)、用途、包装规格。
关区重点商品——皮革化工品 (一)商品介绍: 皮革加工化学品 在皮革加工过程中有很强的专用性,每一道加工工序都有特定的化学品与之相对应。 皮革加工过程大致如下: 生皮—浸水—脱毛—浸灰—脱灰—软化—浸酸—鞣制—半成革—复鞣—中和—加脂、染色--(复鞣)--干燥—涂饰—成品
皮革化工品分为五类 基础化工原料类:如硫酸、碱、钠盐和有关溶剂等(按成分归类,涉及28章、29章、38章等); 鞣剂类:矿物(金属)鞣剂类、植物鞣剂类、合成鞣剂(税号3202); 加脂剂类:天然油脂类、天然油脂加工品类、合成油脂类(15章、3403); 涂饰剂类:酪素类、丙烯酸类、硝化纤维类、聚氨酯类、色浆与染料(32章、38章); 加工助剂类:浸灰、脱脂、软化、脱毛、助染、防腐、脱灰等助剂(38章)。
(二)皮革助剂申报要素与税则归类: 成分、用途是决定皮革助剂税则归类的要素 归类基本原则:成分能确定归类的先按成分归类,否则按产品用途归类。
按成分归类: (1)符合《协调制度》第三十四章章注三规定的表面活性剂及表面活性剂制品,应归入税目34.02项下; (2)含有杀菌剂、细菌混合添加剂的(ACTIVOL OLN),应归入税目38.08项下 (3)属于单一化学品的,应酌情归入第28、29章;有税目具体列名的,归入列名的税目项下,如3906、3905;
按用途归类: (1)鞣剂包括使原料皮转变为不易腐烂、不易损坏、性能优良、柔软且坚牢的毛裘皮的鞣制过程中使用的一系列化工产品。鞣剂种类有植物鞣剂、矿物鞣剂、合成鞣剂等,符合《协调制度注释》对税目32.02的解释的,应归入其相应子目项下;但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除外,例如,氧化金属、晶体三甲酸铝、尿素缩合物,可分别归入第28、29、31章相应税目。 (2)根据《协调制度注释》对税目34.03的解释,皮革的加酯剂包括“矿物油或脂肪物质与表面活性剂的混合物;含有很大比例表面活性剂与矿物油及其他化学品的水分散性纺织润滑剂。”但单一的表面活性剂和矿物油不能归入税目34.03。 (3)其他助剂,未列名的皮革助剂,归入子目3809.93项下; (4)不能证明仅用作皮革助剂的混合产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四)塑料、橡胶产品 常见申报要素: 具体品名、成分含量、单体单元比例、品牌、规格型号、级别(拉丝、纤维、薄膜级)、外观(初级形状还是板、片、膜、制品)
塑料申报要素中“单体单元比例”与“成分含量”有何区别?塑料申报要素中“单体单元比例”与“成分含量”有何区别? 什么是单体单元 什么是成分含量?——聚合物含量 例:商品名称:聚丙烯 规格型号:丙烯100%(单体单元比例) 聚丙烯97%,稳定剂3%(成分含量)
申报“单体单元比例”与“成分含量”有何意义?申报“单体单元比例”与“成分含量”有何意义? 39章聚合物是由以一种或多种重复结构单元为特征的分子组成。根据注释,聚合物要有一种单体单元含量超过95%,否则为共聚物,因此单体单元比例对判断归类非常重要。 39章存在聚合物混合体,要按照混合体归类原则进行归类。
1.聚氯乙烯 下列聚合链表示三个单体单元: —CH2—CHCl—CH2—CHCl—CH2—CHCl— └────┬┴────┬┴────┬─┘ 1 2 3 单体 单体单元 结构重复单元 氯乙烯 -CH2-CHCl- -CH2-CHCl- (CH2=CHCl) (在这种情况下,单体单元与结构重复单元相同)
2.聚酰胺—6,6 下列聚合链表示四个单体单元: O O O O ‖ ‖ ‖ ‖ —NH—(CH2)6—NH—C—(CH2)4—C—NH—(CH2)6—NH—C—(CH2)4—C— └────┬──┴───┬──┴────┬───┴───┬────┘ 1 2 3 4 单体 单体单元 结构重复单元 1,6-己二胺 -NH-(CH2)6-NH- O O 〔NH2-(CH2)6-NH〕 ‖ ‖ —NH—(CH2)6—NH—C—(CH2)4—C— 及 及 O O 1,6-己二酸 ‖ ‖ 〔HOOC-(CH2)4-COOH〕 -C-(CH2)4-C- (在这种情况下,有二种不同的单体单元,而结构重复单元则由两个不同的单体单元构成)。
以下是说明聚合物混合体归类的例子: ──由96%的聚乙烯和4%的聚丙烯组成,比重大于0.94 的聚合物混合体,应作为聚乙烯归入 子目3901.20,因为乙烯单体单元占整个聚合物含量的95%以上。 ──由60%的聚酰胺-6 和40%的聚酰胺-6,6 组成的聚合物混合体应归入子目3908.90(“其他” 子目),因为聚合物中两者的单体单元含量均未达到整个聚合物含量的95%及以上。
关区常见商品:塑料制、橡胶制机器仪器用零件 (39269010、4016)主要申报要素:品名、用途、品牌、材质如何判断用途否属于机器仪器用?——是否用于84、85、90章的商品
根据十六类类注一(七)――本类不包括――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的通用零件(第十五类)及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根据十六类类注一(七)――本类不包括――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的通用零件(第十五类)及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 税号39269010是专指塑料制的通用零件的税号(如垫片、螺丝等,“通用零件”的解释详见第十五类注释二的规定 ),如果不属于该规定所称的通用零件,应该归入该所属的机电产品的相应的零件税号。 提 示
十五类注释二:本目录所称“通用零件”,是指:十五类注释二:本目录所称“通用零件”,是指: 1、税号7307(管子附件,如接头、肘套等)、7312(线、绳编带、吊索等)、7315(链)、7317(钉)或7318(螺丝、销、垫片)的物品及其他贱金属的类似品; 2、贱金属制的弹簧及弹簧片、但钟表发条(9114)除外; 3、税号8301(锁、扣)、8302(家具、车厢、鞍具等的贱金属附件及架座;帽架、托架等、小脚轮)、8308(钩、环、眼等管型铆钉、珠)、8310(标志牌等)的物品及税号8306的贱金属制的框架及镜子。
通用零件常见商品:密封垫 申报要素:材质(是否复合材料)、用于何处(机器仪器、汽车飞机轮船等用)、型号 涉及税号: 39269010(塑料制); 40169310(硫化橡胶制,机器仪器84、85、90章商品用): 40169390(汽车、飞机、轮船等); 7318(单层金属制); 8484(复合、双层以上金属制品84841000、成套包装84849000、机械密封件84842000)
(六)纺织品 纺织材料主要申报要素: 具体品名、织造方法(针织、机织、长丝短纤制)、成分含量、规格(尺寸)、加工工艺(漂白、印花、染色、色织等)、品牌厂家。在申报时,应注意阅读税则中有关的类注和章注以及具体的税目条文。
“加工工艺”的区别 印花与色织的鉴别:断面抽根纱出来,如果整根纱线是色线,则为“色织”,如果纱线上的颜色是断续的,则为“印花”的。 “染色”是先织后染,“色织”是先染后织(“格子布、条子布”) 例:在机织平纹棉布上经蜡染处理的蓝花布,140G/M2 分析:“印花”十一类子目注释(九)“用刷子或喷枪,经转印纸转印、植绒或蜡防印花等方法印成花纹图案” 扎染 ―― 52085200
“成份含量”影响混纺织物的归类 十一类注释二 (一)--(1)、“重量大的”; --(2)、“从后归类” (二)――(1)、“马毛粗松螺旋花线(5110)和含金属纱线(5605)均应作为一种单一的纺织材料,其重量应为它们在纱线中的合计重量” (2)先确定章、后确定税目;不归入该章的其他材料不予考虑。 (3)54章、55章合并与其他章比 (4)同章、同税目的合并
服装主要申报要素: 品名、织造方法、种类、类别、成份含量、尺寸
1、织造方法:机织、针织、钩编等。以针织或钩编织物作面料的服装归入61章;以非针织或非钩编织物作面料的服装归入62章;在归类方法方面,应按织造方法优先确定章节。1、织造方法:机织、针织、钩编等。以针织或钩编织物作面料的服装归入61章;以非针织或非钩编织物作面料的服装归入62章;在归类方法方面,应按织造方法优先确定章节。 2、类别:男式、女式、婴儿服装。在归类中,对成人服装和儿童服装并未予以区分,仅区分男式、女式,并对婴儿服装则专门设计税号,优先归类。 婴儿服装指:身高不超过86cm幼儿的服装包括婴儿尿布、手套、围涎等。 男式服装:门襟左压右 女式服装:门襟右压左;无法区别男式或女式,按女式归类
3、种类:西服、便服套装、上衣、长裤、马裤、工装裤等。3、种类:西服、便服套装、上衣、长裤、马裤、工装裤等。 西服套装:是指面料用相同的织物制成的两件套或三件套的下列成套服装; 便服套装:是指面料相同并作零售包装的下列成套服装(西服套装及品目61.07、61.08或61.09 的物品除外); “T 恤衫”,是指针织或钩编的内衣类轻质服装,用棉花或化学纤维织成的非起绒、割绒或毛圈组织织物制成,有单色或多色,不论是否带衣兜,有紧身长袖或短袖,无领、无扣、领口无门襟而且开口有高有低。否则为衬衫6106、6105、套头衫6110等。
(一)“西服套装”,是指面料用相同的织物制成的两件套或三件套的下列成套服装:(一)“西服套装”,是指面料用相同的织物制成的两件套或三件套的下列成套服装: —— 一件人体上半身穿着的外套或短上衣,除袖子外,其面料应由四片或四片以上组成;也可附带一件马甲(西服背心),这件马甲(西服背心)的前片面料应与套装其他各件的面料相同,后片面料则应与外套或短上衣的衬里料相同;以及 —— 一件人体下半身穿着的服装,即不带背带或护胸的长裤、马裤、短裤(游泳裤除外)、裙子或裙裤。 所称“西服套装”,包括不论是否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列配套服装: —— 常礼服,由一件后襟下垂并下端开圆弧形叉的素色短上衣和一条条纹长裤组成; —— 晚礼服(燕尾服),一般用黑色织物制成,上衣前襟较短且不闭合,背后有燕尾; —— 无燕尾套装夜礼服,其中上衣款式与普通上衣相似(可以更为显露衬衣前胸),但有光滑丝质或仿丝质的翻领。
(二)“便服套装”,是指面料相同并作零售包装的下列成套服装(西服套装及品目61.07、61.08或61.09 的物品除外): —— 一件人体上半身穿着的服装,但套头 衫及背心除外,因为套头衫可在两件套服装中作为内衣,背心也可作为内衣;以及 —— 一件或两件不同的人体下半身穿着的服装,即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短裤(游泳裤除外)、裙子或裙裤。 便服套装各件面料质地、款式、颜色及构成必须相同;尺寸大小也须相互般配。所称“便服套装”,不包括品目61.12 的运动服及滑雪服。
(七)贱金属及其制品(72-83章) 主要申报要素: 品名、材质、成分含量、形状、规格、加工方法、用途、状态、种类、技术参数及某些需特别注明事项等。
1、材质:例如生铁、合金钢、非合金钢、不锈钢、精炼铜、非合金铝等。1、材质:例如生铁、合金钢、非合金钢、不锈钢、精炼铜、非合金铝等。 2、成分含量:组成金属各主要元素的含量.如含碳量1.2%及以下,含铬量10.5%及以上(不锈钢) *72-76章注释对各种贱金属及其合金有具体明确的含量定义;此外,某些税目子目对成分含量也有具体要求. 例如:72024100 铬铁,按重量计含碳量在4%以上
3.形状:例如(平/卷)板、片、丝、锭、块、条杆、粉末等3.形状:例如(平/卷)板、片、丝、锭、块、条杆、粉末等 4.规格:例如板材的厚度和宽度、粉末的粒度、管的内外径、条杆的直径、型号等 5.加工方法:例如埋弧焊、冷轧、热轧、铸造、煅轧、烧结、镀锌等
6.用途:例如工业用 、锅炉用、餐桌用、电镀用、管子之间连通用等 7.状态:例如废、碎、边角料、不规则盘卷、带有凹痕、轧制后扭曲、焊剂涂面等 8.种类:例如铰接链、滚子链、片簧、螺旋 弹簧等 9.技术参数:例如屈服强度等
第70-79章税号中有关“工业用”的解释 93版子目注释中对“工业用”的解释:指“直接用于工业、农业等生产行业,属于生产设备、器具的一部分”。 例:钢铁丝包护层。 该商品是套在需要被保护的管子的外面起保护作用,应属于一种钢丝制品,符合《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中税目73.26项下包括钢铁丝制品的解释规定,因此应将其归入税目7326.20项下,又其用途是用于挖掘机等建设机械机器上,起到保护管子的作用,故可按工业用产品归入税号7326.2010。(工业用钢铁丝制品)
(八)机器仪器及其零件 主要申报要素: 品名、用途、原理、功能、驱动方式、操作方式、加工方式、加工材料、配置(系统组成部件)、面板类型、供应商品种类、组成材料、自动化程度、推进方式、加热方式、电介质类型、以及某些需特别注明的要素等
1.功能:指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作用、能力和功效。例如 1.功能:指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作用、能力和功效。例如 8459车床的钻(削)、铣(削)、镗(削)等。 2.用途:指商品的实际使用场合。申报时要结合税目的要 求来填报(适用机型) ,例如船用推进器、家用 洗碟机等。 3.原理:通常又称作工作原理.例如回转式(泵)、电弧 (焊)等 4.驱动方式:指进行动力推动、发动、带动时所采取方法和形式,如手动、电动、气动、液动等。
5.加工方式:主要指为使被加工的材料达到规定要求所采5.加工方式:主要指为使被加工的材料达到规定要求所采 取的方法和形式。例如对于税目8456的加工机 床,主要指激光、光子束、超声波、放电等。 6.加工材料:指加工的材料属性.例如对于税目8464的加 工机床,加工对象是:石料、陶瓷、混凝土、 玻璃、石棉水泥或类似矿物材料。 7.自动化程度:例如手动、半自动、全自动. 8.供应商品种类:例如8476的自动售货机出售的商品 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