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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務 新 聞

稅 務 新 聞. 雙重國籍遺產稅 四大扣除額. 50 歲的李先生同時有台灣、美國兩國的護照,他每隔半年都會回台灣停留一個月。沒想到 2009 年中,李先生不幸在美國因心臟病發作而過世,然而他名下的台灣房子,貸款還有五年才到期, 2005 年也才剛在美國貸款購置新屋,因此償還貸款壓力,一下子落到他唯一繼承人兒子身上,面對這樣情況,李先生的兒子該如何申報台灣遺產稅呢? 首先先就法規來看,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的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但有中華民國境內遺產,其遺產總額可享有以下幾項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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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務 新 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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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稅 務 新 聞

  2. 雙重國籍遺產稅 四大扣除額 • 50歲的李先生同時有台灣、美國兩國的護照,他每隔半年都會回台灣停留一個月。沒想到2009年中,李先生不幸在美國因心臟病發作而過世,然而他名下的台灣房子,貸款還有五年才到期,2005年也才剛在美國貸款購置新屋,因此償還貸款壓力,一下子落到他唯一繼承人兒子身上,面對這樣情況,李先生的兒子該如何申報台灣遺產稅呢? • 首先先就法規來看,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的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但有中華民國境內遺產,其遺產總額可享有以下幾項扣除額: • 一、喪葬費的扣除金額,不論實際發生多少金額,一律都以111萬元計算,不須要附證明文件。二、被繼承人生前未納的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繼承人應檢附相關文件,可自遺產稅額中扣除。三、被繼承人死亡以前還沒有清償的債務,如果具有確實的債務證明文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但如果是在被繼承人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所發生借的債務,繼承人必須說明這項債務發生的原因,並且證明所借資金的用途。如果不能證明債務發生的確實用途,那麼這項借款要列入遺產總額,所欠債務再予扣除。對於申報扣除還沒有還清的債務,應該每一筆皆填寫債權人的姓名(名稱)、住址、未償債務金額,並檢附確實的債務證明。四、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 2010/06/03 【經濟日報╱呂旭明 (記者吳碧娥整理)】 • 又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2項,以上四項扣除額必須以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者為限,也就是說,若李先生在美國發生的喪葬費用,或在美國遺留下來的債務,在台灣申報遺產稅時均不得扣除。因此,本案李先生的美國購屋貸款發生在美國,便不得列舉扣除。但是另一方面,李先生生前也在我國境內購買房屋,並向境內銀行貸款,這部分則可將境內的銀行貸的款,當作未償債務列舉扣除。 • 同時提醒,繼承人若要申報境內未償債務扣除,必須檢附的文件如下:一、向金融機構借款:應該拿到這些借款金融機構出具的借款期間、金額、資金支付情形,及截至被繼承人死亡時還沒有償還餘額有多少的證明文件。二、私人借款債務:應該附上借據,原借款資金支付的情形(例如借貸雙方存摺影本,匯款單等)。三、標會債務:應該附上會單,標會會款交付的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收受會款的證明文件(例如存入銀行,提示存摺影本),由國稅局查核認定。四、票據債務:應附上支票影本,這些支票在什麼時候向銀行請領的證明,前後支票號碼的兌領情形,開票原因等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查核認定。 • 至於免稅額的部份,無論是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的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而有中華民國境內遺產,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8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免稅額都是1,200萬元,如果他的身份是軍警公教人員,不幸因執行任務死亡,可以扣除的金額將提高至2,400萬元,繼承人在申報時,別忘記要檢附死亡時服務機關出具的執行任務死亡證明。

  3. 網路繳稅 6月10日前寄證明 • 2010/05/31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 98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31日截止,估計全國約550萬個申報戶,使用網路報稅將逾300萬戶,財政部表示,用網路報稅,但不用網路繳稅,改以現金、支票或ATM繳稅者,仍需在31日前繳清稅款,繳稅證明最遲6月10日前要寄送至稅捐機關。 • 財政部指出,使用網路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試算稅額結果屬於需繳納稅款者,應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步驟操作,自四種管道中點選繳稅方式,包括: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線上繳稅(晶片金融卡)、一般繳稅(現金、支票或ATM繳稅),並完成上傳申報。 • 選擇信用卡繳稅或線上繳稅者,在信用卡繳稅授權成功或線上繳稅完成扣款時,僅只是完成繳稅程序,必須要依系統畫面指示繼續點選「上傳」或「按這裡繼續申報」,並在畫面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才算完成申報手續 • 點選一般繳稅者,需在現金、支票或ATM繳稅中選擇其一,並要在申報期間(31日前)內繳納。財政部指出,自行繳納稅款後,自繳稅款繳款書證明聯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交易明細表,需併同其他應檢送證明文件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在6月10日前遞交或郵寄國稅局。 • 採用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的納稅人,財政部說,應確認5 月31日前,所指定扣款帳戶內有無預留足夠存款,未被扣款前最好不要將存款提出,以避免因存款不足無法提兌,反遭國稅局發單限期補稅並加計利息。財政部提醒民眾,如期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應納稅款也要如期繳納,才不會被補稅並加徵滯納金。

  4. 補繳所得稅 須臨櫃 • 2010/06/03 •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 還沒有報所得稅嗎?財政部提醒民眾,補報所得稅只能使用人工手寫申報書,且限在戶籍所在地稅捐機關報稅,各國稅局已不接受跨區申報,無法親赴戶籍地報稅者,可以郵寄申報書到戶籍地稅捐機關。 • 財政部也強調,自3日起,補辦或補繳所得稅的民眾,只能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稅,超商、信用卡或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等多元繳稅工具均已不再受理。 • 自6月3日起補繳所得稅的民眾,依法因逾期繳納稅捐,自6月3日起要被加徵1%滯納金,且每逾二天再加1%,最高可加罰到本稅的15%。 • 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在今(99)年5月31日截止,納稅人如因工作忙碌或一時疏忽,導致未如期辦理結算申報者,或雖已申報但發現誤報或短漏報所得時,財政部提醒納稅人,為確保自身權益,均需儘速補辦申報,以免日後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而遭補稅並處罰。 • 依法納稅人未在法定期間內申報所得稅,或已如期辦理申報,但在期限截止後才發現有誤報或短漏報所得時,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5. 稅務問答/虛報捐贈扣除額 依規緩起訴裁罰 • 2010/06/01 • 【經濟日報╱台北訊】 • 泰山宋小姐問:納稅義務人以不實捐贈憑證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經刑事判決緩起訴處分後,還要依所得稅法規定裁處罰鍰? •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緩起訴者乃附條件的不起訴處分,亦即是不起訴的一種,因此,刑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宜視同不起訴處分確定,納稅義務人如有虛報捐贈扣除額涉及逃漏稅,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6. 稅務問答/綜所稅退稅 首批下月30日 • 2010/06/03 • 【經濟日報╱台北訊】 • 竹北市彭先生來電詢問:9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日期及適用對象為何? •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9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日期為99年7月30日,其適用對象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網路申報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報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7. 保 險 新 聞

  8. 保險契約轉換 規範變嚴 • 2010/06/02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 為維護保戶權益,金管會要求壽險公會修訂保險契約轉換自律規範,以後保險公司不得再以契約轉換的名義,誘使保戶將傳統型保單解約,轉為購買投資型保單;此外,同一類型契約轉換的退補費計算基礎必須一致。 • 金管會最近同意壽險公會提報的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修正案,增列多項利於保戶的規定,包括要求各壽險公司不得以契約轉換名義誘使保戶解除傳統型保險契約,購買投資型保險契約。 • 保險業者1日表示,過去曾有少數保險公司鼓勵保戶將傳統型保單轉成投資型保單,由於早期賣出的傳統型保單預定利率較高,一旦轉換成投資型保單,可以減輕保險公司利差損壓力,但對保戶來說相對不利,等於是解除契約,保戶權益將因而受損。 • 在主管機關要求下,壽險公會這次特別在自律規範明訂,壽險公司不得有相關行為。壽險公會也明訂契約轉換的定義,包括轉換後保險契約的生效日及投保年齡均應相同。 • 保險業者表示,過去有保險公司以契約轉換的名義,鼓勵保戶解掉傳統型保單,再購買投資型保單,由於投資型保單生效日無法回溯到原傳統型保單購買日起算,明訂轉換後的契約生效日跟投保年齡,都應與原契約相同,可更明確界定保險契約「轉換」跟「解約」的不同。 • 為保障保戶權益,以後保險契約的繳費年期變更,不論是「長年期」變更為「短年期」,或「短年期」變更為「長年期」,壽險公司對於退補差額的基礎,應採一致性原則處理;同時取消過去可以「解約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保費」三者取其大的舊規定。

  9. 保誠宣布放棄收購友邦保險 • 英國保險巨頭保誠保險今天宣布,該公司將放棄收購AIG集團旗下亞洲業務友邦保險的計劃。此前,保誠保險向AIG集團提出將總的收購價格由355億美元下調至304億美元,但是遭到了后者的拒絕。 • 保誠保險還表示,該公司不再繼續進行其在倫敦及香港兩地的新股發行計劃。保誠保險此前曾計劃通過這兩地的新股發行籌集210億美元的資金,以用于完成對友邦保險的收購。 • 根據保誠保險此前與AIG集團達成的交易協議,保誠保險將出資355億美元以收購友邦保險。但是,這一交易方案遭到了保誠保險股東的反對,原因是這一收購價格被認為過高。另一方面,保誠保險的融資方案也遭到了英國政府監管部門的阻礙。在這種情況下,保誠保險表示希望將收購報價降低至304億美元,但是遭到了AIG集團的拒絕。 • 根據保誠保險的估計,截至目前,該公司在這樁失敗收購交易上所花費的成本已經達到4.5億英鎊(合6.59億美元),這其中包括1.526億英鎊的分手費。保誠保險主席韓偉民(Harvey McGrath)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于收購友邦保險的價格,我們認真聽取了股東的意見。同時,我們也曾經試圖與AIG集團就收購條件重新進行談判。但是不幸的是,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放棄這樁交易。」 • 值得注意的是,保誠保險在其聲明中并沒有表示其與AIG集團的交易已經正式終止,而只是表示這樁交易預期將終止。 • 另一方面,對于AIG集團而言,隨著與保誠保險的交易即將破產,該公司和可能重啟友邦保險的IPO融資方案。分析師指出,作為擁有32萬保險代理及2300萬客戶的友邦保險,很可能因其規模太多而無法被收購。在這種情況下,IPO將成為AIG集團剝離這項業務最可行的方式。而美國財政部在5月26日也指出,AIG集團很可能重啟此前為友邦保險制定的IPO融資方案。 • Chapdelaine Credit Partners分析師格雷西(Angelo Graci)表示:「毫無疑問,友邦保險的規模決定了收購交易的高風險性。在這種情況下,很難有另外一家單獨的投資者提出一個具有競爭力的收購報價。」 • Harris Private Bank分析師阿比林( Jack Ablin)則指出:「考慮到友邦保險的知名度以及美國政府要求AIG集團剝離大量資產的壓力,IPO將成為友邦保險實現獨立的合理渠道。」

  10. 遠雄人壽揮軍東台灣 將創造2,000個就業機會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為擴大業務規模,遠雄人壽揮軍東台灣,斥資6.1億元打造花蓮分公司,預計今年八月完工啟用,將創造2,000個就業機會,宣誓發展東台灣的決心。 • 遠雄人壽目前已擠進台灣壽險市場前10大,總資產從82年的20億元,成長至99年4月的2,351億;有效契約件數從83年的29,327件,成長至99年4月92.9萬件,表現非常亮眼。 • 遠雄人壽花蓮分公司位於交通便利的中美路上,邀請到建築大師李祖原操刀設計,是一棟地上五層,地下二層的建築物,總樓板面積廣達6,234坪,正式運作之後,將擴大增員業務人員,並提供2,000個工作機會,吸引更多在外地打拼的遊子返鄉服務。

  11. 國壽微型保單 業績亮眼 • 2010/06/03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 主攻社會弱勢族群的「微型保單」上路以來,市場反應熱烈,國泰人壽統計,推出至今,已受理34個團體、合計近萬名民眾投保,累計總保額估計達27.3億元,估計拿下整體壽險業界半數左右的微型保單業務量。 • 國壽最近積極遴選各地業務代表,成立「幸福大使」微型保單推動團隊,目前已有60多位業務代表,將到全省各地積極去拓展微型保單業務,希望將微型保單的本質意義發揮到更大,讓更多經濟弱勢家庭能透過保險保障獲得依靠。 • 國壽去(2009)年11月初,在壽險業界率先推出國內第一張微型傷害保險,讓經濟弱勢民眾也能以低廉的保費、享有最高30萬元的基本意外保障,推出近七個月來,繳出不錯的成績。 • 截至5月底止,已有34個社會福利團體加入為國壽的代理投保機構,投保件數計有9,271件,為經濟弱勢民眾提供代理投保微型傷害保險服務。另外,國壽3月也賠出第一筆微型傷害保險身故保險金30萬元。國壽指出,近年台灣地區每人平均國民所得已超過1.5萬美元,但還是有部分經濟弱勢家庭,在發生突發意外事故時,對原本沉重的經濟壓力、更是雪上加霜。微型保單理賠金雖不多,但對失去家庭經濟支柱的保戶家屬來說有如「及時雨」,可幫助他們度過眼前難關。 • 國壽最近積極遴選及培訓各地業務代表,成立「微型保險推動團隊—幸福大使」,在全省協助推廣微型保險業務,希望透過這支隊伍深入各地,幫助經濟弱勢民眾規劃保險保障,降低意外事故對家庭所造成的衝擊。 • 國壽主管指出,一年只需197元、就能擁有30萬元的意外身故保障,保額雖然不高,但發生意外事故時,至少還有一筆小額資金處理緊急狀況。若是投保人不幸殘廢,也有意外殘廢保險金,緩衝短期家計困境。國壽微型傷害保險商品內容,包括意外身故保障及意外殘廢保障,凡是年滿15至65歲、且符合較低收入或特殊身分的八項經濟弱勢條件之一者,召集五人以上,即可透過與國壽簽約的代理投保單位投保。

  12. 國華人壽推出『GO平安保本保險』保障+醫療+儲蓄三合一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22年來,意外傷害一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列,加上國人鐘情於還本保險的需求,國華人壽針對意外保障推出「GO平安保本保險」,強調保費有去有回,更將意外傷害醫療日額保險金、骨折未住院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等意外醫療保障納入,等於一張保單就有「保障+醫療+儲蓄」三種功效,最高可保障至80歲。 • 過去國人習慣購買一年一約的意外險,保費便宜,但得要長年期繳費外,當契約終止時,保費也無法領回;國華人壽的GO平安保本保險,強調20年期限期繳費,保障至80歲,如果投保年齡在40歲以下,80歲滿期時就可領回20年所繳保費的1.3倍;41歲(含)以上則是可以領取所繳保費的1.05倍,對想要有保障又想儲蓄的消費者而言是一個極佳的選擇。以30歲男性投保100萬元為例,繳費20年,平均每天約32元就能獲得保障。 • 有別於一般意外險保費是依職業類別而定,GO平安保本保險職業類別1-4類都是統一費率,有明顯的差異,換言之,職業類別是3、4類的保戶,相對所繳保費是省很多的;同時,GO平安保本保險還特別針對搭乘海陸空大眾運輸工具提供最高3倍保障。

  13. 金管會公告處分旺旺友聯及明台產險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及明台產險,兩家公司在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及理賠作業不符規定,近日分別遭金管會,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各別核處罰鍰24萬元及48萬元。 • 金管會指出,旺旺友聯產保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關醫療費用給付有未依規定辦理,而明台產險則是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及理賠作業不符規定之情事,因而依保相關法令開罰。 •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業務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以免觸法,並可加強公信力,保障民眾權益。

  14. 便宜高報酬 外幣保單 投資新歡 • 2010/05/31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 由於新台幣利率短期內回升無望,外幣保單已成國人新歡,不管有無出國打算、國外投資或置產需求,消費者買外幣保單純粹只為較高獲利。 • 銀行定存利率去年第1季就跌破1%,至今無法回升,由於美元及澳幣利率都比新台幣高,在相同條件下,買外幣保單遠比買新台幣傳統保單便宜,再加上外幣保單的報酬率高,在這兩大優勢下,外幣保單輕而易舉就把新台幣保單打趴。 • 大型壽險公司到今年上半年為止,幾乎已開發出全系列的傳統外幣保單商品,國泰、富邦、新光及南山人壽,4大保險公司更提供美元、澳元雙元貨幣保單。國泰有3張外幣保單,富邦外幣保單高達4張,兩家公司的外幣保單,從養老險賣到終身壽險,還有利變及萬能壽險。 • 三商美邦及宏利人壽的美元保單銷售成績,也一路長紅。三商美邦人壽今年首季推出美元保單,每月保費進帳已占總業績的三成。 • 目前外幣保單,以6年躉繳養老險最夯,由於外幣利率高,因此,外幣保單內部報酬率(IRR,即年化後報酬率)也比新台幣高,像美元躉繳6年期養老險的IRR約在3%上下,澳幣6年養老險IRR大多數都超過4.5%,但同樣的新台幣保單IRR,沒有一張超過2% 。 • 外幣利率變動型壽險或萬能壽險注重宣告利率,目前新台幣利變或萬能壽險的宣告利率全都低於2.5%,但富邦剛推出澳幣利變型養老險,本月宣告利率輕鬆喊到5.6%。

  15. 結構型商品 收緊韁繩 • 2010/06/01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 為保障一般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指示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未來銀行賣給一般散戶投資人的結構型商品種類將有多項限制,例如雙元貨幣選擇權組合式產品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交易門檻最低1萬美元(約新台幣32萬元)。 • 在連動債等境外結構型商品銷售衍生爭議後,金管會為進一步確保投資人權益,要求銀行公會針對國內銀行辦理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訂定自律規範,明訂銀行提供給一般自然人客戶的商品種類。銀行公會日前已完成自律規範草案。根據草案,將來銀行對於賣給一般投資人的結構型商品,必須明確區分保本型及不保本型。 • 交易門檻 1萬美元 • 在不保本型的結構型商品方面,銀行提供這類商品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存款連結外幣匯率選擇權的結構型商品,如雙元貨幣選擇權組合式產品,產品期限不超過三個月,承作時的交易門檻則為等值1萬美元。 • 存款或商品契約連結商品選擇權的結構型商品,如黃金組合式產品,連結的商品標的以黃金、銀及其他經央行核准可承作的商品類資產為限,且產品期限不能超過六個月,承作時的交易門檻為等值1萬美元。 • 至於存款連結台灣政府公債選擇權的結構型商品,產品期限不超過一年,交易門檻為等值新台幣100萬元。 • 縮短期限 降低風險 • 銀行業者表示,結構型商品的產品期限愈長,代表可能的波動愈大,對投資人的風險相對愈高,基於維護投資人權益,希望產品期限不宜太長,以免風險太高。至於訂定最低交易門檻的用意,則是希望是要有一定投資經驗及資金能力的投資人,才能承作這類商品。 • 此外,銀行賣給一般投資人不保本型結構型商品時,應同時提供設計有到期時不低於70%保本比率的同系列結構型商品,讓投資人可選擇。 • 在保本型方面,保本型結構型商品可以同時連結二種或二種以上的資產類別,但也必須符合一些原則,包括不得連結新台幣匯率指標、本國企業在國外發行的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信事業在國外發行的受益憑證等。 • 金管會官員表示,銀行公會這項自律規範提報金管會後,金管會會站在維護投資人權益的立場再審視。

  16. 保單受益人 重新檢視 • 2010/06/03 •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 民眾每年檢視保單只在乎保障內容與保額,卻忽略檢視「保險受益人」的重要性,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表示,只要婚姻狀況改變、父母身故、子女出生或成年等,都應該重新檢視受益人的填寫狀況,讓保險金理賠給最需要的家人,美意才不打折扣。 • 台灣離婚率攀升,較常出現受益人的爭議就是夫妻離婚後而未更改受益人,保險金最後支付給前妻或前夫,不只保險理賠未照顧到最需要的人,也可能引發兩家人的紛爭。林元輝提醒,更改受益人必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前提出,若等到事故發生後,就無法變更受益人內容。 • 一般來說,當保險受益人更改時,保險公司會要求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要同時簽章同意,並以書面方式提書申請,避免後續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 另外,台灣年輕族群同居現象愈來愈普遍,甚至生小孩後仍選擇不婚。 • 壽險公司表示,一般保險受益人皆以親屬關係者居多,不過,保險公司為順應民情,加上長期同居人未來也會需要生活照料,同居人也可列為受益人。 • 不過,同居人列為受益人的手續較為繁雜,被保險人必須向保險公司說明原因後,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且經保險公司核准後,才能指定為受益人。 • 除此之外,受益人不限於自然人,像是公益團體等法人也可以成為受益人。 • 對於只結婚、不生小孩的頂客族(雙薪但不生子),林元輝建議,可將配偶列為優先的身故受益人之一。 • 若需奉養父母,可再加上父母為身故受益人,不過,由於受益人較多,最好的方式是以順位的方式表達,或提出約定的比例來分配理賠金,以符合被保險人最適切的想法。

  17. 三明治家庭 受益人填配偶 • 2010/06/03 •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 「三明治」父母(指上有高堂、下有年幼子女者)經濟壓力最大,保險安排須特別謹慎。第一金人壽建議,在填寫受益人時最好以配偶、父母為主,若擔心父母同時發生意外,不妨以「信託方式」處理,避免未成年子女缺乏理財能力,無法善用保險金來照顧生活。 • 三明治父母不只要照顧小孩,還可能要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因此這類族群投保最怕同時身故,保險金無法妥善利用。曾經發生過的案例是,受益人子女未成年,保險金被監護人全部領走,或被不懂事的子女揮霍一空,讓原有的保險美意大打折扣。 • 富邦人壽表示,若父母親投保時,能與信託的受託機構(銀行)約定保險金未來的處理方式,如600萬元保險理賠金,每月固定匯入子女帳戶,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18. 「保險金信託」免除重病者後顧之憂 • 記者達姵穎/報導 • 隨著國人保險觀念的進步,目前平均每人擁有兩張以上的壽險保單。不過,光有保險是不夠的,保險金是否用在自己親人身上,才是國人應關切的課題。 • 信託公會表示,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保單約定理賠,但是當受益人是缺乏財產管理能力的年幼小孩時,保險金就有可能遭他人挪用或詐騙,導致想要照顧的親人沒有保障,其實這個難題可以透過「保險金信託」就可解決。 • 所謂 「保險金信託」是以保險理賠金作為信託財產,也就是保險金的受益人事先約定將未來可領的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當未來被保險人不幸死亡時,保險公司會將保險金直接撥入受託銀行的信託專戶,由銀行依約定管理、運用及給付受益人保險金,因此。透過「保險金信託」就可以落實國人運用保險金照顧家人的心願。 • 有資料顯示,「保險金信託」規模近3年(96至98年)大幅成長105%,目前信託金額約1億5000萬元,但是與全國每年壽險死亡理賠金額600億餘元相比,差距仍大。 • 某銀行信託經理張齊家表示,近年來「保險金信託」的成長,很多是來自客戶罹患癌癥等重病時,非常擔心自己所買的保險,是否能在身故後照顧到親人,而在醫院病床前緊急安排「保險金信託」,讓客戶能預先規劃未來保險金的使用方法,如此一來,客戶也能安心養病,無後顧之憂。 • 張齊家指出,信託並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尤其像是「保險金信託」,簽約金僅須3000元,就可以預先安排未來保險金的使用方式,避免遭他人挪用或揮霍等事情發生,為保險多加一層保障。 • 張齊家強調,若身邊朋友已罹患重癥,並且十分擔心未來保險金可能無法用來照顧受益人時,則可以立即安排「保險金信託」,讓保險的功能得以發揮。

  19. 酒測0.55以下 酒償險保護第三人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駕肇事時有所聞,為保障無辜受害的第三人,去年平均每四件車禍,就有一件是酒駕。產險業者推出「酒償險」,有投保的駕駛人,只要酒測值在每公升0.55毫克以下,責任險的保障機制立即啟動。 • 根據警政署統計,98年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081人當中,就有562人呈現酒精反應,佔了27%,今年一到四月更高達30%。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即視為酒醉駕車;而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時,已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如經法院判決確定,即屬於違法行為。 • 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孫騰敏表示,設計「第三人責任保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簡稱酒償險)的目的,並不是鼓勵民眾喝酒開車,而是要加強車外第三人的保障,讓無辜之車禍受害第三人可快速獲得理賠,但不包括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時的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

  20. 移轉交通事故風險 請投保附加傷害險、醫療險 • 日前相繼發生多起重大的交通車禍事故,如98年10月11日仙儷通運公司所屬的遊覽車,行經國道三號南下385.3公里處,追撞前方小貨車後衝出路旁護欄,車輛翻覆滾落邊坡底,造成7死21傷的重大車禍;98年10月15日統聯客運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209公里彰化溪湖路段,衝撞13輛車造成4死8傷的重大車禍等案件。這些車禍的慘況歷歷在目,駕駛人及車上乘客,要如何移轉行車事故的風險呢? 事前防範與事後補救措施在交通事故中,駕駛人或乘客如何減少損失及傷害,其風險管理相當重要,當然事前的防範不可少,如駕駛人精神狀態是否正常、行車中不使用手機、機車騎士及乘客應配戴安全帽、乘車應繫上安全帶或車上加裝安全氣囊設備等。但事故發生後彌補損失的最好方法,即是透過保險來移轉可能的風險或減輕經濟上負擔。那麼,汽車駕駛人及車上乘客可透過哪些保險來移轉風險?首先不可少的當然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但此保險僅是基本保障,對象是乘客及受害的第三人。因此,對於駕駛人自己不小心撞上路橋、安全島、路燈時所造成的傷亡問題,因前述情況不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賠償範圍內,故被保險人必須透過任意汽車保險中的「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以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來彌補自身的損害。 • 至於「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主要是彌補駕駛人因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殘廢或身故的損失;而「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是彌補駕駛人因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住院醫療」損失,該部分是按「日額」給付保險金,但每次傷害給付日數不得超過90天。 • 目前各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保險金額組合為新台幣(以下同)250萬元死殘及住院日額1,000元的組合,其保險費為670元左右。另外,保險公司也有提供駕駛人傷害醫療「實支實付」型的保單,可提供被保險人不同的選擇方式。 • 對於車上乘客的保障部分,則以「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來移轉因交通意外事故發生,而導致車上乘客身體傷害或死亡的風險。對於承保人數,以被保險汽車行照所記載之人數為限,而「保險金額」則指在任何一次意外事故內,對每一個人死傷超過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所負之最高賠償責任而言。

  21. 如同一次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只一人時,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以本附加條款所載「每一意外事故」傷害保險金額為限,並仍受「每一個人」保險金額限制。舉例來說,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其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400萬元的情況下,若發生車禍,有一位乘客死亡,則可由該附加條款保單中得到200萬元的賠償金額,若是有4個乘客死亡,則每一位死亡乘客可得到100萬元的賠償金額。市場上保單的組合方式如同一次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不只一人時,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以本附加條款所載「每一意外事故」傷害保險金額為限,並仍受「每一個人」保險金額限制。舉例來說,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其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400萬元的情況下,若發生車禍,有一位乘客死亡,則可由該附加條款保單中得到200萬元的賠償金額,若是有4個乘客死亡,則每一位死亡乘客可得到100萬元的賠償金額。市場上保單的組合方式 • 保險公司所販售之保險金額有兩種組合方式,一式是「五倍型」:最低保額為2萬元醫療/10萬元死殘至最高保額120萬元醫療/600萬元死殘的組合,另一式是「十倍型」:最低1萬元醫療/10萬元死殘至最高保額60萬元醫療/600萬元死殘組合,依被保險人的需求不同作不同的組合。 • 舉例來說,若被保險汽車為小客車,可搭載人數5人(包括乘客4人、駕駛1人,共5人),被保險人選擇50萬元醫療/250萬元死殘的組合,則每位乘客的保費約為473元,而乘客4個人保費則為1,892元(473×4=1,892),若再加上駕駛人保費為670元,總計5人保險費約為2,562元(1,892+670=2,562)。如此一來,其保障可說相當周全,因保障的對象包含了駕駛人本身及車上乘客可能潛在的行車風險。但因實施產險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之原因,各保險公司保險費略有不同,正確保費請洽各產險公司。 • 另外,若為搭乘客運或市區客運或遊覽車等交通工具之乘客,因交通部於97年1月9日修正《公路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汽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車所有人應於申請公路主管機關發給牌照使用前,依交通部所定之金額,投保責任險。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皆應投保乘客責任保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 故,交通部依據《公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於97年11月25日訂出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者,應投保每一乘客死殘給付150萬元(無體傷)以上乘客責任保險,所有業者應於98年1月31日前完成投保作業。因此,搭乘汽車客運、市區汽車客運與遊覽車客運的乘客或旅客,都應有150萬元的乘客責任險保障。 • 但為小心起見,建議於搭車前,先確認該客運公司或遊覽車業者是否有依法投保,以維護自身的安全與權益。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政策性保險的保險金額可能因許多因素導致不高、不能達到充分的保障。建議消費者本身還是要投保一些意外保險,或是每當外出旅遊或洽公時,記得加保旅行平安保險,此保單主要是保障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由保險公司依照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因此,有了自己的意外險或旅行平安保險再加上如前述的乘客責任保險等,才有更完整的保障。當然,保險只是事後的補救措施,最重要的還是事前的預防,提醒駕駛人於行車前,應先注意自身的精神狀態是否正常、睡眠、體力是否足夠,並落實車輛檢查等措施,才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22. 新光名人雙料王徐玉梅 三勤三心創造業績高手 • 記者曾鈺庭/專訪2010年新光名人堂,出了一個少見雙料王,她就是來自板橋區部大漢收徐玉梅組長,這位一位年輕的辣嬤,在金融海嘯的狂瀾下,還能創下一年700萬元新契約保費業績。「勤跑、勤做與勤努力」是她獲得雙料王的秘訣,正因為熱心積極,被保戶要求不能太早退休! • 十年前,正因為一句「來玩玩看,很好玩的!」,讓當了25年專職家庭主婦、愛唱歌的徐玉梅,為了報名參加歌唱比賽而「唱」進新光人壽,從此改變了她的人生。 • 愛唱歌意外開啟保險事業徐玉梅原本抱著只想「玩」三個月的心態,沒想到第一個月就讓人刮目相看。第一張保來自於她到相館影印保單DM時,好奇的老板湊近一看,對她所印的保單感到興趣,三天後,讓她成交了第一張保單;緊接著她為朋友的朋友處理他家保單問題,於是第二張保單也跟著上門,入行第一個月便交出年繳30多萬元保費的好成績。 • 有了第一張保單,又是重責任感的處女座,徐玉梅深覺肩上的擔子沉重,「總不能一走了之啊!」從學校畢業便進入家庭的她,在家當了一輩子的伸手牌,從未想過有朝一日會出來做事,也因為是抱著「無所求,志不在行銷」的心態,意外打開了她的保險事業。 • 送金單上貼心筆記贏得保戶心 • 開朗率直的她,保險業務是從收保費做起,一步一腳印地做、勤於服務。每當要前往保戶家收費時,她一定在先送金單上做筆記,重點提示保單主要保障內容、年繳保費等,甚至提出補強建議,留下相關資料後,請保戶有需要時與她聯絡,讓對方在無壓力的情況下,拉近了彼此的距離,也為她帶來好的業績。 • 這次成為2010年新光名人堂「業績王」與「活動王」讓徐玉梅相當意外,直到頒獎前幾天才知道獲得雙料王,問她成功的秘訣是什麼,想一想後說:「好像沒什麼特別耶!就努力做就對了。」 • 四健會紀錄保持人 • 她透露,從沒算過一年所成交的件數,也不知自己或他人的業績如何,只是努力達成每個月業績目標,因而締造連續103個月達成四健會會員(每月有四件保單、總保費8萬元),相當於入行後每個月都達成業績,這是新壽官網最新資料(99年5月底)。

  23. 樂在工作  無法退休的保險業務員每天工作十幾小時的徐玉梅,一直抽不出時間受訪,常常記者在晚上十點多打電話給她,她仍在客戶家服務。這麼拼命,難怪她的業績不受金融風暴影響,一年創下近700萬新契約保費!而這份源源不絕的動力便是來自於對保戶的承諾,常有保戶對她說「妳不可以不做,一定要做到我的保費繳完。」讓她從不敢想像何時退休! • 「專業大家都差不多,最大的差別在於工作的態度!」有什麼話就說的徐玉梅認為,保險業要做的好,沒有秘訣,唯有勤跑、勤做與勤努力,並保持一顆積極的心,即使被拒絕,她但仍堅持做自己,而不受影響,因此能每天用愉快的心情面對工作,把快樂的心情帶給大家。也因為「不做作、做假」態度,在當今已很少說真話的社會裡,這份真誠率直,獲得不少保戶的信賴。 • 成功業務員特質:耐心、決心與用心 • 徐玉梅認為成功業務員應具有「三心」。她常說,一個好的業務員要是沒有「耐心」,怎能面對「不按牌理出息的客戶?其次「決心」,她認為業務沒有做不到,而在於要不要,因此,千萬不能未做就自己先放棄。 • 最後是「用心」,徐玉梅透露,為了取得保險業務員的證照,她可是一連考了幾張執照,還因此讓她兒子笑到不行,但更多的是佩服。原來,過去是家庭主婦的她,曾與兒子搶看小說,不過總是看不到五分鐘就去找周公聊天了,沒想到為了保險,她竟然可以卯起來k書,還拿到證照,就是這分用心與毅力讓兒子佩服萬分。 • 這位自詡是不退休的保險業務員,一年至少出國四次受表揚,每當看到旅遊照片時,便會再次提醒她工作的使命感。然而,事業這麼出色,卻不影響她的家庭生活,每到周日便是她與家人團聚享天倫之樂,只要聽到孫子喊她一聲「阿嬤,來唱歌!」就讓她開心不已、活力無窮呢!

  24. 創作歌手游鴻明買保險有一套 • 特約記者陳椿貴/專訪 • 「對於投保的項目,如果是有需求的,那麼就有必要去購買!」最近以重新詮釋昔日的經典創作於最新精選集中的創作歌手鴻明認為,「保險」本身就是一個保值的產品和理財工具,他建議如果經濟能力允許,購買保險是相當必要的。 • 音樂人,買保險可不含糊 • 雖是音樂人,游鴻明在投保和理財方面頗有研究的。他不僅為自己和家人,購買很多的險種,不過,他的家人因考量花錢買保險的安全性與可靠性,還特別去考保險業專業經理人的執照,也正因此,游鴻明沒有因投保或選擇險種等問題,更杜絕了失敗的經驗。 • 在保險的選擇上,游鴻明表示,他為自己和家人,分別買了意外保險、防癌保險、健康保險、車險等各種基本險。不過,他坦言最關心的是:投保條件是否合理、給付條件是否寬鬆、以及保險公司的評價等等。 • 家人在海外生病住院,多虧事前有投保 • 買了這麼多保險,游鴻明透露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他的家人在海外生病住院,「多虧事前有投保,回國後便迅速獲得保險公司理賠。」他認為,保險可為自己多一層的保障。尤其是他經常出國外登台演唱,全家人都有保險保障外,也讓他多了一份安心。

  25. 除保險,投資偏好不動產 除了買保險做保障的後盾,游鴻明的投資偏好以為動產為主,其次是投資台股。 游鴻明曾投資餐廳,想藉此開發第二副業,終因經驗不足而宣告失敗。近幾年,他改買不動產,已陸續在北京、蘇州置產,受到兩岸投資客猛炒樓及人民幣升值,讓他的投資大有斬獲!至於台股方面,他偏好電子股和金控股,估計迄今投入台股市的金額,高達千萬元。 問他「炒股」秘訣,游鴻明認為是需要很多時間、有系統的學習,由於他大部分精力都在歌唱事業上,對股市又充滿好奇,於是就拿一部分資金試試看,不管賺錢與否,他都能從中體驗到樂趣和刺激。

  26. 肝硬化列健保B肝藥物給付 患者年省5至8萬元 • 繼B型肝炎抗病毒藥物列入健保給入後,健保局再次宣布,從7月起,肝硬化患者若血清病毒量達一定標準,將可納入給付,預估患者1年可省5萬元藥費,同時再開放B肝患者出現抗藥性後,可使用第二線用藥,年省8萬8。 • 基隆長庚醫院肝膽腸胃科主任簡榮南表示,B型肝炎引起的肝硬化,其肝功能指數多處於正常值範圍,只有3成5有病毒,因未列入健保局開放第一波擴大B型肝炎治療藥物給付條件。因依據臨床實證,慢性B型肝炎病毒帶原之肝硬化病患,長期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確可降低未來產生肝癌或肝衰竭的風險。 • 健保局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沈茂庭表示,肝硬化病患若慢性B型肝炎病毒帶原,且血清病毒量在2000國際單位以上者,從7月1日起納入口服抗病毒劑給付;預計近1,500位肝硬化疾患受惠,每個病患一年可省下約5萬的藥費。 • 此外,健保局考量臨床試驗結果,從7月1日,同時將B肝使用第一線藥物產生抗藥性所使用之第二線治療藥物之給付期限,由原先之二年延長為三年,若停藥後復發,得以合併療法再治療一次,療程為三年;或以干擾素再治療1年。預計將有2,000位病患受惠,每個病患一年可省下約8萬8千元的藥費。

  27. 勞退舊換新 月底最後機會 • 2010/06/03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 目前適用勞退舊制的上班族,若欲改採勞退新制得把握最後轉換機會。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舊制勞工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轉換,只要將舊制年資結清金「全額」移入新制帳戶,過去的工作年資仍可累計。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2日表示,如果雇主同意結清勞退舊制年資,而且上班族將勞退舊制的年資結清金全額移入勞退新制個人帳戶內,上班族原本的勞退舊制年資,就可以累計到勞退新制年資中。 • 勞退新制從94年7月開辦至今,即將屆滿五年,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退新制實施前,已經適用勞退舊制者,在勞退新制實施後仍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且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得在該條例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即99 年6月30日前),選擇適用勞退新制。林由敏強調,一旦選擇新制後,就不得再變更適用舊制。 • 林由敏說,隨著6月30日時間逼近,不少上班族詢問轉換規定,尤其是關心若轉換成新制,勞退舊制的年資結清金如何處理。 • 林由敏表示,如果上班族改選新制,且勞資雙方同意結清舊制年資,只要將舊制的年資結清金「全額」移到勞退新制帳戶內,舊制的工作年資就可以跟勞退新制的年資合併計算。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班族只有將一部份的年資結清金移入勞退新制帳戶中,那麼舊制的年資就不會合併計算。而且這筆移入勞退新制的舊制年資結清金,必須等到符合請領新制退休金條件(即年滿60歲時)才可以領回。

  28. 軍保60週年慶 193萬人次受惠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台灣金控所屬臺銀人壽保險公司代辦軍人保險滿一甲子,國防部為感謝該金控暨所屬臺銀人壽六十年來辦理軍人保險業務,為國軍官兵增進福利的付出,1日在三軍軍官俱樂部舉行慶祝茶會及頒獎典禮。 • 臺灣金控張董事長秀蓮表示,當年正值國家多事之秋,百廢待舉,先總統蔣中正為照顧三軍將士,指示中央信託局(台銀人壽前身)辦理軍人保險,因此,軍人保險自39年6月1日創辦迄今,受益官兵計193萬餘人次,給付金額約達1,748億餘元。

  29. 其 他 新 聞

  30. 癌症仍居十大死因榜首 每13分10秒因癌死亡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衛生署公布98年國人十大死因,癌症連續28年來蟬聯首位,每13分10秒就有1人死於癌症。統計發現,食道癌、胰臟癌死亡率都增加,統計發現,男性癌症死亡率為女性的1.7倍。 • 98年國人因癌症死亡人數為3萬9917人,男性、女性死亡率分別為每10萬人口217.4人、127.8人,死亡率男性為女性的1.7倍。前十大癌症死亡依序為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女性乳癌、胃癌、口腔癌、攝護腺癌、食道癌、胰臟癌、子宮頸癌,其中子宮癌可能因與加強抹片篩檢有關,已退到第十位。 • 分析癌症死亡率,食道癌、胰臟癌均呈增加,增幅在3%左右,近10年來,男性口腔癌成長36.4%、女性胰臟癌也成長18.2%。包括子宮頸癌、乳癌、口腔癌、大腸癌都可透過早期篩檢,立即可治療,因此,國民健康局將加強這些癌病的檢工作。

  31. 女性比男性長壽6.6歲 • 記者曾鈺庭/報導 • 衛生署公布98年國人主要死因統計,死亡人數超過14萬餘人,為12年來首度總死亡人數下降,惡性腫瘤仍為十大死因之首。統計發現,男女平均壽命差距拉大,女性比男性多6.6歲。 •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趙坤郁表示,98年死亡人數共14萬2240人,平均每3分42秒就有1人死亡,至於國人平均壽命,男性為75.9歲,女性為82.5歲,女性比男性多6.6歲,根據歷年資料,40年代女性壽命平均比男性多3歲,50年代則多4.5歲,迄今的6.6歲,顯示女性的確比男性活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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