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5

出納收付款作業介紹 ( 含所得類別 )

出納收付款作業介紹 ( 含所得類別 ). 國立體育大學 報告人 : 出納組郭婉伶 102 年 10 月 4 & 8 日. 收款. 所得類別. 所得稅扣繳. 出納組主要業務. 付款. 收款業務宣導. 收款業務宣導 1. 出納組收款時間: 08 : 45 ~ 16 : 00 因應每日結帳盤點及銀行來校收款時間 請於 上班日 16 時前 ( 下午 4 時 ) 至出納組繳款. 收款業務宣導事項 2. ( 一 ) 臨櫃繳款 1. 僅限現金、即期支票、匯票, 不收遠期支票 。 2. 繳款必需繳交 『 收款通知單 』 或 合約書影本 … 等。

nora
Download Presentation

出納收付款作業介紹 ( 含所得類別 )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出納收付款作業介紹(含所得類別) 國立體育大學 報告人:出納組郭婉伶 102年10月 4&8日

  2. 收款 所得類別 所得稅扣繳 出納組主要業務 付款

  3. 收款業務宣導

  4. 收款業務宣導1 • 出納組收款時間:08:45~16:00 • 因應每日結帳盤點及銀行來校收款時間 請於上班日16時前(下午4時)至出納組繳款

  5. 收款業務宣導事項2 (一)臨櫃繳款 1.僅限現金、即期支票、匯票,不收遠期支票。 2.繳款必需繳交『收款通知單』或合約書影本…等。 (二)匯 款(本校401專戶詳見出納組網頁) 1.各單位需事先提供收款通知單(或合約書影本)及匯款收據影本 給出納組。 2.本校帳戶資料 戶 名:國立體育大學401專戶 銀行名稱: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 帳 號:27130155551 (三)本校統一編號:02612744 ★收款通知單、本校匯款帳號及統一編號請至出納組網頁查閱。

  6. 收款業務宣導事項3 • 何時需申請預開收據﹖﹖ 當你的計畫需向國科會或教育部或體育署…等 請撥計畫款項時。 • 校內流程如何辦理﹖﹖ 1.由承辦人撰寫函稿或簽案,但不用加會出納組,需加 會主計室,俟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影印乙份送 主計室開立傳票。 2.等出納組收到主計室開立並經秘書室核章的傳票, 就會開立收據,並通知承辦人領取。 ★預開收據入學校帳戶方式:多為匯款或是支票。

  7. 學雜(分)費收款4-1 • 學校何時發學雜費(或學分費)繳費單? 依教務處排定的時間,原則如下: 1.學雜費繳費單(每學期第1次) 第1學期:8月下旬郵寄至家裡(只有逢暑假那次,才會用郵寄) 第2學期:1月上旬請系所轉發給學生 2.學分費繳費單(每學期第2次) 原則每年4月及10月請系所轉發給學生

  8. 學雜(分)費收款4-2 • 如何補列印學雜(分)費繳費單? 1.請至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第一銀行e學網】 或教務處網頁補印。 2.進入專區後,點選學校名稱及輸入學號即可補印 限制條件: 1.更改過繳費金額的同學不能用此繳費單繳費 (同學需持教務處或學務處更改後的繳費資料至出納組繳費) 2.補列印繳費單有時間限制 (原則上延長至第1次催繳截止日為止)

  9. 學雜(分)費收款4-3 • 逾期如何繳款(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 本學期起不用親至本校出納組繳款 逾期繳費方式:  1.攜帶列有條碼的繳費單至一銀各地分行繳款 2.ATM轉帳繳納(輸入繳費單上的16碼專屬號碼) • 逾期未繳同學,教務處會依本校學則辦理。

  10. 學雜(分)費收款4-4 • 收據遺失如何辦理【依繳費通路分成2種】? 1.請至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補列印收據 ★限透過第一銀行代收或網路轉帳、ATM轉帳、信用卡繳款 便利超商繳款者適用。 2.由出納組開立的本校收據者,需填寫切結書申請(第2天取件) ★此類收據,遺失無法補發,若遺失,請填妥切結書 (置於出納組網頁/表格下載)向出納組申請人工影印 收據存根聯(第1天申請、第2天取件) ★適用對象:至出納組繳交就學貸款差額或持教務處或學務處 更改的繳費單者(由出納組開立的本校收據者)

  11. 付款業務宣導

  12.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1-1 • 新的受款人帳號等資料請影送出納組建檔 承辦單位使用會計請購系統造冊時,若出現 「資料庫尚未建立資料」或「請洽出納組」 表示學校系統內無該廠商或人員的帳號資料 ★請將帳號影本、廠商統編(或個人身分證)、 e-mail及個人戶籍地址送交出納組建檔。

  13.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1-2

  14.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1-3

  15.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1-4(教職員工及學生請款支付須知)付款業務宣導事項1-4(教職員工及學生請款支付須知) 1.學生印領清冊或差旅報告表務必填註學號 差旅費報告表因為人工繕打(非線上造冊),如有學生因 特殊原因無郵局帳戶,而需匯入銀行帳戶者,每次請款, 需清楚標示其『銀行匯款帳號』。 2.多筆受款人如有郵局及銀行帳號時,請分區造冊,不要 混在一起。 3.務必使用受款人本人帳號匯款(不能用親朋好友帳號)。 4.新生郵局帳戶建檔:請系所協助提供新生帳號電子檔及紙本 【限用出納系統範本格式】

  16.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2 (一)依據支出傳票辦理付款(會計請購系統上可以看到傳票號碼) 1.銀行電匯或郵局劃帳(匯入受款人帳號) 2.電子支付(傳票號碼如A4XXXX… )~ 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系統 』案件 3.營運場館請購、人事費.口試費.差旅費屬此類案件 (二)原則上1萬元以下由零用金支付 不含營運場館案件、人事費.口試費.差旅費。

  17.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3(零用金支付~原則一萬元以下)付款業務宣導事項3(零用金支付~原則一萬元以下) ★歸屬零用金支付原則:一萬元(含)以下奉准付款案 但1萬元以下金額案件不一定會從零用金支付, 例如:1萬元以下的營運場館案件,或人事費(如口試費)或差旅費, 由主計室開立傳票(有傳票號碼) ★零用金付款方式:現金(校內人員)或匯款(校外廠商) ★新廠商需繳交「零用金廠商委託匯款同意書」 (請至出納組網頁各式表格區下載) ★核銷時需輸入發票號碼 ★E-mail通知入帳 ★預借零用金:需於借款日起3日內完成核銷。

  18.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4(收回改匯案件處理流程) • 受款人帳號錯誤時(收回改匯作業) 銀行或郵局通知受款人帳號不對無法入帳時,該款將退回學校 帳戶,承辦人需重新再簽准後,方能重新再匯款。 • 收回改匯流程 →出納組接到銀行或郵局無法匯入受款人帳號的通知 →出納組收到銀行或郵局退帳紙本後,通知承辦人領取相關資料 →承辦人專案簽准重新匯款(附退帳資料及學生正確郵局帳號…) →簽准後承辦人將簽案影本及匯款帳號送交主計室(勿送給出納組) →主計室開立支出傳票 →出納組依據支出傳票辦理後續開立支票及匯款作業 ★請使用會計請購系統線上造冊可自動帶出受款人帳戶功能,人工自行繕打帳號容易出錯。

  19.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5-1(付款查詢) • 查詢是否已入帳方式 付款網頁查詢(廠商或個人都可自行查閱) 請至本校總務處網頁右下方『出納付款查詢』 ttp://property.ntsu.edu.tw:8989/PEID.asp?PKIND=2 依身分別查詢,需詳讀網頁使用說明

  20.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5-2(付款查詢)

  21. 付款業務宣導事項5-3(付款查詢) • 廠商如何收到學校所發的匯款通知單? 1.本校匯款通知單皆採用email方式通知 2.請廠商提供公司email送出納組建檔即可。 3.請廠商利用本校出納付款網頁進行查詢。

  22. 綜所稅 所得類別介紹

  23.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介紹(所得稅法第14條) • 營利所得(代碼54或54Y) • 薪資所得(代碼50) • 執行業務所得(代碼9A或9B) • 利息所得(代碼5A或5B) • 租賃所得(代碼51) • 權利金所得(代碼53) •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 財產交易所得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代碼91) • 退職所得(代碼93) • 其他所得(代碼92或94或95或97)

  24. 本校常用所得類別~(薪資所得50) • 本校常用的薪資所得項目(代碼50) 月支薪資、超支鐘點費、計畫主持人費、出席費、裁判費 兼任助理費、諮詢費、訪視費、救生員薪資、工讀費、 工作費、授課鐘點費 學生獎助學金(提供勞務-工讀時數計酬~有對價關係) 員工生日禮金(券) • 薪資所得(代碼50) 涉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能有雇主負擔及個人扣取】 ★想知道二代健保如何扣繳?? 請至人事室網頁查閱或洽人事室。

  25. 本校常用所得類別~(執行業務所得9B) • 稿費及講演鐘點費等7項(雖有所得;但有18萬元免稅額) 1.論文口試費 2.論文指導費 3.教師升等著作審查費 4.講演鐘點費【需個案認定;非授課演講費】 5.版權歸屬本校之競賽獎金(如徵文比賽獎金) 6.本校公開印製發行期刊或學刊撰稿費 • 此類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無雇主負擔,只涉及個人扣取。

  26. 本校常用所得類別介紹(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91)本校常用所得類別介紹(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91) • 定義: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 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 • 舉例(本國人扣繳率10%): 1、電視、電台所舉辦的競賽,有獎猜謎活動、 電話問答猜謎、商品廣告附空盒郵寄抽獎…等。 2、徵文比賽、攝影比賽或晚會、尾牙活動摸彩…等。 (若版權屬承辦單位者為稿費收入~類別為執行業務9B)

  27. 本校免納所得稅項目(無需代扣補充保費) • 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納所得稅 ★實報實銷差旅費(依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核銷者) ★學校辦理入學考試試務工作人員之各種工作費用 (如本校招生考試試務工作費) ★財政部函釋符合免納所得稅範疇 舉例:導師加给(導師費) 依據財政部68年5月18日台財稅第33258號函規定免徵所得稅

  28. 未滿183天外籍人士所得稅扣繳 【非居住者】

  29. 未滿183天外籍人士所得稅扣繳1【非居住者】 • 辦理何種業務時會用到﹖A:邀請外籍學者時!! • 支付在台居留未滿183天之外籍人士款項, 款項支付日起10天內(含假日),完成繳稅及申報。 • 請承辦單位務必在款項支付日當天(遇假日順延) 將學者護照影本及領款收據影本交至出納組,出納組再向學校申請繳納稅款【稅款-貴單位預借時由主計室已先行匡列的稅款】

  30. 未滿183天外籍人士所得稅扣繳2【非居住者】 ★非居住者十天計算方式: 給付當天算第1天,所以限繳稅日期為給付日加9天。 例如:9月1日給付,限繳至國稅局日期為9月10日, 11日即為逾期。 需付滯納金(稅款部分)及罰鍰(申報部分)。 ★如因承辦單位延遲申報而產生之滯納金及罰鍰,由承辦單位自行負擔(本校已有前例),請大家要留意。 ★若無需繳交稅款案,仍需辦理申報案件 一樣受10天內至國稅局申報的限制,請將學者護照影本及領款收據影本送出納組代為申報。

  31. 未滿183天外籍人士 薪資所得扣繳率(例如:日支工作費) ★扣繳基準金額:每年會依基本工資變動(以基本工資1.5倍為界)

  32. 未滿183天外籍人士~執行業務所得9B扣繳率~ • 未滿183天外籍人士之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扣繳率為20%) 舉例:講演鐘點費

  33. 小提醒:不要搞混扣繳率 • 所得稅扣繳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例如:薪資所得50扣繳率原則 本國人是5%(未達稅額2000元免先代扣) 未滿183天外籍學者6%或18% • 未滿183天外籍學者:執行業務9B扣繳20%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率:2%

  34. 諮詢單位 • 若對所得歸屬有任何疑難,可電洽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03)3396511轉分機207~210

  35. 簡報完畢謝謝大家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