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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理学院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理学院力学实验中心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相关文件.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东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试行) 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验室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东北大学本科 2004 实验教学大纲 东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有关规定 东北大学本科教学研制改造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理学院相关文件. 理学院对加强实验环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措施 理学院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实践教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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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理学院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理学院力学实验中心相关文件
东北大学相关文件 •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 东北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 东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试行) • 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验室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东北大学本科2004实验教学大纲 • 东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有关规定 • 东北大学本科教学研制改造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理学院相关文件 • 理学院对加强实验环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措施 • 理学院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实践教学规范 • 关于建立东北大学理学院实验中心的决定 • 东北大学理学院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东北大学理学院力学实验中心相关文件 • 对力学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规范 • 学生实验细则(改)
东北大学理学院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 1、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防火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校院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规定。 • 2、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 • 3、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热器。 •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 5、保持办公室环境卫生,棚、壁无灰尘;地面无污物。 • 6、办公室内文件柜、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棱、角无灰尘,柜上面不得堆放物品,柜内、存放物品摆放整齐。 • 7、离开办公室要关闭、锁好门窗,断开用电器、照明灯开关。
东北大学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 1、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防火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校、院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规定。 •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于贵重物品、仪器设备、易燃易爆有毒药品和气体要严格管理,根据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 4、上实验课时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操作指导。 • 5、实验结束后要立即关闭实验时所使用的气体、水、电阀门或开关。 • 6、除实验所需外禁止使用电热器。 • 7、实验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
东北大学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 8、实验室内不准放床,不准在实验室过夜,如因实验需要须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 • 9、不准挤占消防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 10、保管好消防器材,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 • 11、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棚、壁无灰尘,地面无污物。 • 12、实验台、桌、柜、椅摆放整齐,棱、角无灰尘,柜上不准放物品,柜内、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 13、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 14、离开实验室要关闭用电器、照明电源开关,有报警装置的房间要进行布控设置。
对力学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补充) • 1 为提高教学质量,争创精品课程,对力学实验课的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 2 强化基础知识:要求每一位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对与实验课相关的基础知识要熟练掌握。 • 3 提高教学水平:对所指导的实验内容要全面掌握,不能只限于所用实验讲义上的知识,要多看几本参考书,要对工程背景、历史作用、实验原理、主要应用、现实意义及其他相关知识有全面了解,使学生通过本实验课的学习确实有所收获。
对力学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补充) • 4 规范课堂秩序: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不得在上课期间做与本课程无关的事,特别是上网、看报纸、看杂志、玩游戏、闲谈聊天等;不得擅自离开课堂,确有急事必须离开时,要与学生打招呼,并且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要确保实验课时间,不得提前下课。 • 5 确保仪器完好:负责各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要及时修复有问题的实验仪器,保证实验仪器的完好率, 要保证实验套数,要求作到自己动手修理实验仪器,其他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 • 理学院将随时以不同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和考核,并作为对任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情况的考核依据记录在案。 • 力学实验中心 • 2005年9月1日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规范 •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改革创新、促进实验教学的发展,特拟定如下条例。 •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备课、热情教学、严格指导、规范要求。 • 二、大力鼓励改革创新,提倡教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的发展,对于具有创新意义的新开发出实验(要事先立项)的相关人员给与一定的奖励。对于教学获奖项目实验中心要追加一定的奖励。对公开发表的与物理实验相关的论文作者给与表扬,并负责其发表时所需的费用(版面费)。 • 三、树立正确的师德师风,以各级工作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规范 • 四、规范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把握实验教学过程的课前预习—教师检查、课上操作—指导评价、课后报告—批阅评定三个教学环节。 • 1、课前预习—教师检查。 • 在学生课前登记时,教师要检查学生证和学生的预习报告,实验预习报告包括实验原理、实验内容、实验步骤、实验数据记录表及上课时间等内容,并结合课上提问考察学生的预习情况,合格者记1分(在报告上只记负分);对于迟到的学生,五分钟以内的酌情扣0.2~0.5分;对于迟到5分钟至20分钟的,教师可给与学生扣减1分、1.5分,直至取消本次实验课的实验资格;超过20分钟的取消本次实验资格。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规范 • 2、课上操作—指导评价。 • 实验教学应遵从精讲多练的原则,尽量留给学生较多的自己操作时间,教师要启发性指导,不要包办代替,指导过程要耐心、热情、认真。学生实验结束教师要对学生操作过程、实验纪录等进行评价,对实验纪录要求数据完整(单位、有效数字、数据个数)、清楚(表格合理、表名清晰、数字书写正确),现场点评,满分为2分。最后要盖章并给出评价成绩,如需要还要组织学生清扫实验室。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规范 • 3、课后报告—批阅评定。 • 实验完成后,学生一周内交实验报告,教师一个月内批阅实验报告并返还给学生。实验报告成绩评定满分2分,其中数据处理及误差分析1.4分;实验结论表述0.3分;思考和建议0.3分。要求图表清晰、运算完整(写出公式、带入数据、有效数字及单位)、不确定度分析合理、实验结论表述科学(不确定度位数、有效数字位数、科学记数法)、思考题回答正确。综合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等情况最后给出实验成绩,并盖章、填写批阅日期。 • 五、仪器设备精心维护、及时维修(填写维修日志),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