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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選擇 適性發展.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宣導簡報. 參考資料:國立三重高工教務主任 何益川. 簡報內容大綱.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登記分發入學概要及簡章摘要 98 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重要日程表 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登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登記分發入學相關表件 招生學校科組代碼編碼原則.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1/4. 多元入學管道的第一步: 參加 98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才能取得報名參加各項入學的資格。 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為全國統一施測,一年舉行 2 次。 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報名與測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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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選擇 適性發展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宣導簡報 參考資料:國立三重高工教務主任 何益川
簡報內容大綱 •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 登記分發入學概要及簡章摘要 • 98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重要日程表 • 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 • 登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 登記分發入學相關表件 • 招生學校科組代碼編碼原則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1/4 • 多元入學管道的第一步: • 參加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才能取得報名參加各項入學的資格。 • 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為全國統一施測,一年舉行2次。 • 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報名與測驗日期: • 第1次:3/31~4/02報名→5/23~5/24測驗。 • 第2次:6/23~6/24報名→7/11~7/12測驗。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2/4 • 如果參加第1次測驗: • 可以報名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 • 如果「只參加」第2次測驗: • 只能報名登記分發入學。 • 如果兩次測驗都參加: • 登記分發時,電腦會在考生第1次和第2次國中基測的分數中,選擇分數較優的那一次作為分發依據。 • 注意: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填寫志願時,是以第2次測驗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依據。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3/4 • 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考哪幾科: 共六科: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社會、 自然。 • 如果兩次測驗總分相同時:依以下六科順序的分數高低,依次比較選用較優的一次測驗分數完整使用:寫作測驗 國文 數學 英語 社會 自然 • 測驗分數通知單之總分: 指該生的寫作測驗級分×2+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等六科分數合計,滿分為412分。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應用 4/4 • 第1次基測的英語分數較高(因前3科寫作測驗、國文、數學兩次測驗分數都相同,所以比序到英語),分發時電腦會自動幫你選擇第1次基測測驗分數完整使用。
登記分發入學辦理區域及實施範圍 • 全國高中高職分為15個登記分發區,全國五專合為1個區。 • 高中高職及五專成立統一登記分發中心,設於台南縣國立台南高工。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時,應以報名參加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依據,如有參加第2次基本學力測驗者,則以第2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
登記分發區主委學校 • 統一登記分發中心主委學校:國立台南高工 (06)2322131 #233
登記分發入學實施對象 •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 國民中學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取得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 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並取得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 上列學生未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或已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未獲錄取,或錄取未報到或報到後於98年6月26日(星期五)前取得錄取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證明文件者。
登記分發入學實施方式 • 以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分發依據,不得加權計分。 • 學生應以98年第1次或第2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完整使用。 • 學生依各登記分發區入學簡章規定報名,各國民中學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 由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台南高工)辦理統一分發作業。
登記分發入學實施時間 • 個別通訊報名:98年7月24~27日(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98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台南高工),收件地址:台南成功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 集體報名: • 各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填妥報名資料檢核表及劃記志願卡,於98年7月27日前,依原就讀國中規定之時間內,向原就讀國中註冊組(或承辦人員)報名並繳交報名費。 • 國中彙整後於98年7月28日(二)至7月31日(五),依各區委員會排定之時段,向各區委員會辦理集體報名 。
登記分發入學報名費用 • 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報名費為230元。 •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報名費為230元。 • 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者,報名費為400元。 •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 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登記分發入學注意事項 • 參加兩次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者,統一登記分發中心於電腦分發作業時,將會自動選擇分數較優的那一次完整使用。 • 慎選並多填志願數(最多80個志願),以增加錄取機會。 • 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國中集體報名。 • 非應屆畢業生→個別通訊報名。 • 選填志願,應以報名參加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依據;如有參加第2次學力測驗者,則應以第2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依據。
登記分發入學志願選填與劃記 • 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如參加學力測驗時選填之登記分發區為基北區,可以劃記基北區的任一所高中高職志願。如果想要就讀其他登記分發區的學校,在報名參加基本學力測驗時,就必須選填要就讀的那一區,而且登記分發的志願卡上只能劃記那一個區內的志願,不可以摻雜其他區的志願。 •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可以劃記全國任一所五專的志願。 • 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如所選填之登記分發區為基北區,只可以劃記基北區的任一所高中職,以及全國任一所五專的志願,而且在 80 個志願中,高中高職及五專是可以混合劃記的。
身心障礙生加分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91.10.29修正) • 優待辦法內容: • 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2%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 但成績總分相同者,增額錄取。【高中職適用】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應安置就學文件。
原住民生加分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96.4.16修正)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加總分25%。 • 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加總分35%。 • 各校得衡酌學校資源狀況及區域特性,達錄取標準者,於招生核定總名額外加2%為限(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成績總分相同者,增額錄取。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本人戶口名簿全部之影印本。 • 戶口名簿上未記載「原住民」身分戳記或戶口名簿記載不詳時,則應繳交本人之全戶戶籍謄本證明。 • 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之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一份,加蓋「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 • 可另附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僑生加分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95.10.12修正)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加總分25%。 • 達錄取標準者,以核定新生名額外加2%為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取整數)。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報名當年度高中高職五專入學之僑生身分證明 。
蒙藏生加分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95.5.3修正)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加總分25%。 • 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達錄取標準者,全數錄取。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 戶籍謄本。 • 教育部委託學校或團體組成之甄試委員會出具蒙語、藏語等語文甄試合於報名各項入學招生予以優待之成績證明 。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入學辦法(95.9.18修正)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加總分10%~25%計算(詳如簡章)。 • 於各校錄取名額外加,達錄取標準者,全數錄取。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 就讀學校成績單。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94.6.28發布) •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10%~25%計算(詳如簡章)。 • 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2%為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取整數)。 • 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於大陸地區優秀科技人才之子女,不適用之。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 就讀學校成績單。
退伍軍人加分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 • 依據: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97.08.27修正) •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軍官: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 士官、士兵:各主管總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 替代役:內政部核准退役證明文件。 • 優待辦法內容: 一、95/12/28以前退伍者(詳如簡章) (一)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加分5%~25%。 (二)依據在營服役期間給予不同比率加分優待。 (三)於各校名額外加,達錄取標準者,全數錄取。 二、95/12/29以後退伍者(詳如簡章) (一)達錄取標準者,於各校原核定名額外加2%為限(小數點無條件進 位取整數)。
放榜與查榜 • 放榜日期:98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2:00 • 查榜服務: • 網站查榜: •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union.ptivs.tnc.edu.tw) • 中華電信查榜服務網址(http://www.hinet.net) • 語音及簡訊查榜:詳見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 書面查榜:請參閱各分發區或各招生學校榜單
分發結果通知 • 集體報名者: • 個別通訊報名者:由「98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台南高工)將分發結果通知單郵寄至各報名學生。 郵寄或轉發 國中或招生學校 自行領回 報名學生 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 郵寄 (登記分發結果通知單,由各區入學委員會自行決定遞送方式)
分發結果複查 通訊複查日期: 98年8月12日至14日以郵戳為憑 寄送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學生申請複查 高中高職五專 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國立台南高工) 寄發複查結果通知單 • 報名登記分發入學之學生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要求更改原報名志願卡中所劃記之志願及順序。
報到入學 • 日期:98年8月14日(星期五) • 時間:上午9:00至11:00(如錄取學校另有規定報到時間者,則從其規定。) • 攜帶證件: • 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明) • 分發結果通知單
各招生管道 註:一、6月13日所稱「甄選非學科測驗」係指各類甄選入學班次單獨辦理之測驗。二、體育班術科測驗同甄選非學科測驗日期。同類術科測驗時間各區應一致
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應屆生集體報名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應屆生集體報名 98.05.20~07.27 98.07.24~98.07.27 98.07.28~98.07.31 98.08.01 發售簡章 及志願卡 高中高職五專統 一登記分發中心 國中受理學生報名,繳交資料: 1.報名資料檢核表 2.志願卡 3.報名費 4.相關證明文件 國中向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集體報名 列印報名資料 檢核表發給 集體報名學生
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非應屆生個別通訊報名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類別暨作業流程─非應屆生個別通訊報名 98.05.20 98.07. 27 選填志願 ◎參閱簡章之學校科組代碼,劃記所選填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志願及全國五專志願,至多80個。 個報專用信封袋 1.報名表 2.志願卡 3.證件影本黏貼表 4.郵政匯票 5.分發結果通知單回 郵信封 6.特殊身分學生證明 文件(同時繳交) 個別通訊報名 郵寄:一律採限時掛號郵寄「高 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 中心」。(台南高工) 地址:台南成功郵局第980號信箱 日期:98年7月24~27日(郵戳為 憑)。 購買個別通訊報名資料袋及分區簡章
登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22問
高中高職五專有那些登記分發區? Q01 • 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分為15區:宜蘭區、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中投區、 彰化區、雲林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屏東區、花蓮區、臺東區、澎湖區、金門區。 • 五專登記分發區:全國合為1區。
如何查詢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招生相關資料?如何查詢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招生相關資料? Q02 • 有關招生簡章的發售辦法以及各項相關問題,可依手冊第一頁「98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一覽表」內之電話及網址查詢。
應屆畢業生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 Q03 • 集體報名。 • 報名方式: 1.領取報名資料檢核表:向國中承辦人員領取。 2.填寫報名資料及簽名:本人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確 認後簽名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3.志願卡劃記志願:依據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 參考招生學校科組代碼劃記志願。 4.繳報名資料:於98年7月27日前,依原就讀國中規定 時間內,繳交相關文件,向原就讀國中註冊組或承辦 人員報名。 • 完成報名手續後,報名資料不得修改、撤銷,所繳資料(證明文件正本除外)一概不予退還,並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
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 Q04 • 報名資料檢核表:經本人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確認簽名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 志願卡。 • 報名費。 • 特殊身分學生: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須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國中驗後發還)及影本(加蓋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浮貼在「證件影本黏貼表」)。
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 Q05 • 個別通訊報名:報名簡章可至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指定地點購買。 • 報名日期:98年7月24日(星期五)~7月27日(星期一) • 報名方式: • 購買「個別通訊報名資料袋」。 •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 • 填妥資料袋內所附之「報名表」。 • 至郵局繳費:報名費+60元(郵資、郵政劃撥手續費)。 • 將各項報名資料(志願卡、相關證明文件)裝入「個別通訊報名專用信封袋」 • 免貼郵票到郵局窗口寄至台南成功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 Q06 • 報名費(郵政匯票)。 • 分發結果通知單回郵信封。 • 報名表上須黏貼:(1) 身分證正、反面原尺寸之影本。(2) 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參加兩次者,自行選擇任一次通知單正本使用。(僅供電腦檢核基本資料用) •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浮貼於「證件影本黏貼表」。 • 志願卡。 • 特殊身分學生(如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須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驗後寄還)及影本浮貼於「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採個別通訊報名者,填寫報名表時應注意那些事項?採個別通訊報名者,填寫報名表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Q07 • 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使用淺粉紅色報名表。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使用淺綠色報名表。 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使用白色報名表 • 填寫前,應先閱讀報名表背面之「報名表填寫說明」。 • 報名表資料必須正確、清晰、完整填寫,確認無誤後,請本人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名。 • 相關文件【身分證正面原尺寸之影本,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參加兩次者自行選擇任一次通知單供檢核基本資料使用)】應黏貼妥當。 • 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影本、特殊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影本,浮貼於「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個別通訊報名者,尚未請領或換發新身分證時,應如何辦理報名?個別通訊報名者,尚未請領或換發新身分證時,應如何辦理報名? Q08 • 將戶口名簿影印折疊後浮貼在報名表「身分證黏貼處」上。
非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來不及申請補發時,應如何辦理報名? Q09 • 可回原畢業學校教務處申請補發,若來不及申請補發時可在報名表上蓋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員職章先行證明。
報名時是否要親自到所選的登記分發區辦理報名手續? Q10 • 選擇登記分發區不受報名處的限制,不論選擇那一登記分發區,均按下列兩種方式報名: • 應屆畢業生→原就讀國中集體報名。 • 非應屆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個別通訊報名。
報名時登記分發區的選填,有何規定與限制? Q11 • 學生應於報名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選填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限填一區)。僅報名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者,以該次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如參加兩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者,則以第2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故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時,志願卡上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欄位,應依據前述之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確實劃記。 • 全國五專合為一個分發區。學生可於報名登記分發入學時,再行決定是否參加五專分發與選填志願,並依「98學年度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辦理。
若志願卡劃記與基本學力測驗所填的分發區不同時,分發依據為何?若志願卡劃記與基本學力測驗所填的分發區不同時,分發依據為何? Q12 • 以報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為依據。
使用非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能否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使用非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能否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Q13 • 不可以。必須使用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才能報名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特殊身分學生應注意那些事項? Q14 • 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所列應繳交的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學生優待僅適用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志願。 • 報名時無法提出特殊身分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提供不合規定的證明文件者,視同放棄特殊身分優待。 • 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項證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各類報名收費為何? Q15 • 230元: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 • 400元: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 • 免費:報名學生為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1)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 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 「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 涵蓋報名日期為準)。註:集體報名者,如於報名「98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時已繳驗證件,報名登記分發入學時只須由國中造冊後,加 蓋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即可,不必另行繳交證件。
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費繳費方式為何? Q16 • 集體報名:向原就讀國中繳交報名費。 • 個別通訊報名:購買「個別通訊報名資料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填妥資料袋內所附之「報名表」→至郵局繳費(報名費、郵資、郵政劃撥手續費)→將各項報名資料(志願卡、相關證明文件)裝入「個別通訊報名專用信封袋」→免貼郵票到郵局窗口寄至台南成功路郵局第980號信箱。
如何劃記志願卡? Q17 • 各招生學校科組代碼(均為5碼,必須完整劃記),請詳閱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 • 志願卡劃記務必使用2B軟芯鉛筆清晰劃記。 • 劃記志願卡前,可先以簡章中之附表五「登記志願參考表」,作為試填之用。 • 可於98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27日(星期一)進入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union.ptivs.tnc.edu.tw/)模擬選填志願系統,核對98年國民中學基本學力測驗報名時所選填之登記分發區,試填志願後,再正式劃記於志願卡,以避免不必要之錯誤。 • 僅報名「基北區」高中高職登記分發者,「基北區」之高中高職志願可混合劃記,總數以80個志願為限。 •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者,全國五專之志願均可劃記,總數以80個志願為限。 • 同時報名「基北區」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者,志願卡劃記時,該分發區高中高職之志願和全國五專之志願可混合劃記,但總數仍以80個志願為限。 • 劃記之志願不符合分發類別、志願卡劃記錯誤或志願劃記不完整者,該志願無效。
如何使用模擬選填志願系統? Q18 • 進入「98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union.ptivs.tnc.edu.tw/),依下列步驟操作。步驟一:點選模擬選填志願步驟二:登入系統步驟三:輸入招生學校科組代碼(查詢招生學 校科組代碼)步驟四:完成志願選填並送出資料步驟五:顯示志願選填結果步驟六:列印及登出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