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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狀

信用狀. 授課教師:張丞良 老師 教學科目:國際貿易實務 Ⅰ 教學單元:信用狀. 一、信用狀主要關係人. 信用狀申請人 受益人 開狀銀行. 二、信用狀的作業流程. 1. 信用狀. 開狀銀行. 2. 通知銀行. 3. 信用狀申請書. 信用狀. 1. 信用狀申請人. 受益人. ( 進口商扮演 ). ( 出口商扮演 ). 三、信用狀概念. 意義 特質 功能 信用狀統一慣例:法規 關係人. ( 一 ) 信用狀意義. 1 . 開狀銀行 (Opening Bank) 應進口商的 要求開立給出口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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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信用狀 授課教師:張丞良 老師 教學科目:國際貿易實務Ⅰ 教學單元:信用狀

  2. 一、信用狀主要關係人 • 信用狀申請人 • 受益人 • 開狀銀行

  3. 二、信用狀的作業流程 1 信用狀 開狀銀行 2 通知銀行 3 信用狀申請書 信用狀 1 信用狀申請人 受益人 (進口商扮演) (出口商扮演)

  4. 三、信用狀概念 • 意義 • 特質 • 功能 • 信用狀統一慣例:法規 • 關係人

  5. (一)信用狀意義 1.開狀銀行(Opening Bank)應進口商的 要求開立給出口商的文件。 2.文件內容:開狀銀行保證支付貨款給出 口商。 3.承諾付款的條件:出口商須照L/C的規 定將貨物裝運。

  6. (二)信用狀的特質 1.信用狀的付款人是銀行。 (1)付款人不是銀行,原則上不認定是信用 狀。 (2)銀行信用擔保,所以他是付款人,出口 商安全。

  7. 2.信用狀是直接而且獨立的保證 (1)直接保證:L/C是開狀銀行給出口商的條件。 (2)獨立的保證 a.L/C一旦開出後,即與買賣契約分離, 而成為另一個完全獨立的L/C交易。 b.因此賣方只要符合L/C的要求,即能獲 得開狀銀行付款的保證。

  8. 3.信用狀是雙重確認交易的保證 (1)第一層保證 買賣契約:進口商與出口商。 (2)第二層保證 L/C:開狀銀行與出口商 (3)結論 進口商與開狀銀行有付款的責任

  9. 4.信用狀交易,銀行不負責任的範圍 (1)賣方不履約交貨 a.賣方不履行契約交貨:不是開狀銀行 的責任。 b.L/C有效期限到期:開狀銀行對L/C就 不負責任。

  10. (2)商品不符合買方要求 a.UCP的規定:銀行必須以合理的注意 來審核單據。 b.因此,出口商只要提示的貨運單據無 瑕疵,即可得到貨款。 c.所以,銀行不管出口商所提示的商品 是否符合買方要求。

  11. (3)未符合買賣契約規定 a.L/C是獨立的。 b.開狀銀行只對L/C上的條款與規定負 責。 c.不管買賣契約是如何規定 (4)不管單據的真假 UCP的規定,對任何單據的格式、充份 性、正確性、真實性、虛偽或法律效力、 或對單據上所規定或加註一般或特別條 款,銀行均不負義務或責任。

  12. (三)信用狀的功能

  13. (四)信用狀統一慣例 1.英文名稱:簡稱UCP Uniform Custom&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2.制定者:國際商會(ICC)

  14. 3.制定時間

  15. 4.制定目的 (1)為統一國際間的信用狀處理方法、習慣、 術語解釋及各當事人權利、義務、責任範 圍。 (2)便利以L/C交易的當事人遵循。

  16. 5.制定內容

  17. (五)信用狀的關係人 1.主要關係人

  18. 2.其他關係人

  19. 四、信用狀實務 • L/C流程 • L/C開發 • L/C通知、接受與轉讓 • L/C的修改與補發

  20. (一)信用狀流程 運輸公司、保險公司 視貿易條件決定 3 1 5 買賣契約 我國出口商(L/C受益人) 外國進口商(L/C申請人) 6 10 2 領取貨運單據 貨物裝運後備齊單據押匯 付清貨款或承兌匯票 同意押匯代付 款人墊付貨款 通知、交遞L/C 填具信用狀申請書申請開發信用狀 9 7 4 傳遞L/C 我國外匯銀行 押匯銀行 通知銀行 銀行 付款銀行 開狀銀行 8 匯票及貨運單據傳遞

  21. (二)信用狀的格式 1.電報式信用狀 (C able L/C) (1)利用電報方式透過Cable Telegramp或 Telex,由開狀銀行直接開狀給通知銀 行。 (2)通知銀行核對押密碼。 (3)核對無誤,去除押密碼通知受益人。

  22. 2.郵遞式信用狀(Mail L/C) (1)開狀銀行的任務 a.L/C的製作: L/C申請書 L/C b.L/C的通知: (2)實務上用此L/C較多。 (3)格式:如FORM 6-2。 開狀銀行 郵遞L/C 通知L/C 通知銀行 出口商

  23. (三)信用狀的內容 1•基本資料

  24. 2.匯票(Draft) ---待續1---

  25. (12)簽發匯票原因 ---待續2--- We hereby issue in your favor this documentary Credit which is available by negotiation of your Drafts. 我們簽發以你為受益人的信用狀給你,也因而你 有權開具讓購的匯票索取貨款。

  26. (13)匯票付款期限 ---待續3---

  27. (14)匯票付款期限 ---待續4--- drawn on+付款人(被發票人) 付款人可決定信用狀種類

  28. (15) 匯票金額 ---待續5---

  29. (16)匯票簽發條款(Drawn clause): 開匯票的依據 ---待續6--- • 開狀銀行開的L/C • L/C開狀日期 • L/C開狀號碼

  30. 3.貨運單據(Shipping Documents) (17)買賣單據: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sextuplet indicating Import Licence No. and number of this credit. 已簽章之商業發票六份,標明輸入許可證第_號及本信用證號碼。

  31. (18)運輸單據:提單(Bill of Lading)----待續1----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ank of Communications,Taipei notify buyer,and marked 〝Freight Prepaid/Collect〞 全套 貴行抬頭並註明以申請人為被通知人 之海/空運清潔提貨單/郵包單,並註明『運費 預付/後付』。

  32. ----待續2--- Full set 全套,所以後面Bill of Lading是複數。 Clean 清潔:可決定提單種類是清潔提單。 On Board 裝運:可決定提單種類是裝運提單。 運輸方式 a.空運提單:表示方式Air Waybill。 b.海運提單:表示方式Ocean Bill of Lading。

  33. ----待續3---- 提單受貨人表示 made out to order of Bank of Communication屬指示背書人不記名提單 made out Bank of Communication 屬記名提單 以L/C為付款條件,受貨人多屬指示背書人不記名提單 提單被通知人(Notify Party,Notify): 以L/C為付款條件,進口商多為被通知人。

  34. 運費付款方式

  35. (19)保險單據 □Insurance Policy (Certificate) 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endorsed,covering for full CIF invoice value plus 10%。 照商業發票CIF全額加10%投保海/空/兵險之保險單(或證明書),作成空白抬頭及空白背書。 保險單據種類 a.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 b.保險證明書(Insurance Certificate) 保險金額 full CIF invoice value plus 10% CIF貨款加10%為保險金額。

  36. (20)其他貨運單據 包裝單據 Packing List,份數和商業發票一樣,因為包裝單是商業發票的輔助單據。 其他 如還有其他貨運單據,可在下列空格填所需單據。

  37. 4.其他事項(Other instruction)--待續1--

  38. (23)特別條款(Special Instruction) —待續2--- (23-1)銀行費用的歸屬 〝All banking charge outside Taiwan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台灣以外地區銀行所花的費用均由受益人負擔 (23-2)限制押匯的規定 〝 Negotiation under this credit restricted to advising bank.〞 a.本張信用狀僅限通知銀行押匯。 b.因此規定,使本信用狀成為特別信用狀,因為規定押匯銀行是哪一家銀行。

  39. (23-3)轉讓信用狀的規定 ---待續3--- 〝This credit is only transferable in your country.〞 a.本信用狀可在受益人國家轉讓。 b.因此規定,本張信用狀就成為可轉讓信用狀。

  40. (23-4)貨運單據提示日期的規定 ---待續4---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within 14 days after the date of Bill of Lading.〞 a.提示讓購單據的時間是簽發提單後的14天內。 b.假設 (a)出口商過了14天再提示單據,此提單就變成舊提單(Stale B/L),是不能押匯。 (b)如果萬一規定14天,但超過L/C有效時間,當然以L/C有效時間為主。

  41. (23-5)限用貨櫃船的規定 ---待續5--- 〝Shipment in container vessel〞 a.本貨物用貨櫃船裝運。 b.假設不在L/C上註明,貨櫃船的貨櫃貨物是裝載甲版上,因此船公司所簽發提單是艙面提單(On Deck B/L),出口商是不能押匯的。

  42. (四)信用狀的修改與補發 1.信用狀的修改 (1)修改原因 出口商無法如期交貨:如製造延誤製造日期 裝運方式變動:遇旺季,運輸方式只得變更 貨物數量減少:數量不齊,金客變動 貨運單據無法提示:因作業程序無法取得L/C規定的貨運單據。

  43. (2)修改申請人: 進口商,是出口商要求進口商去修改, 由於進口商是L/C的申請人。 (3)修改人: 開狀銀行,在修改前應注意L/C的修改, 是否會危害自己利益。 (4)使用文件: 信用狀修改申請書 (Application for Amendment of Documentary Credit,如FORM6-4)。

  44. 進口商 開狀銀行 1 (5)修改流程 L/C修改申請書 L/C修改書 L/C修改書 (6)注意事項:L/C如有保兌,應通知保兌銀行修改內容。 通知銀行 2 出口商 3

  45. 2.信用狀的補發 (1)補發原因:受益人不慎遺失。 (2)補發申請人:出口商。 (3)補發人:通知銀行。 (4)使用文件:遺失信用狀補發申請書。 (5)補發流程: 遺失信用狀補發申請書 出口商 通知銀行 信用狀影本 (6)注意事項:出口商須在補發申請上聲明願負責因補發而生的一切責任。 1 2

  4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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