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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作業 收費辦法修正草案及網路申報系統 說明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作業 收費辦法修正草案及網路申報系統 說明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單位: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 壹 . 整治費徵收沿革. 貳 . 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參 . 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肆 .  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伍 . 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報告內容. 壹、整治費徵收沿革. 89 年 02 月 02 日公布施行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90 年 10 月 29 日發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90 年 11 月 01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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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作業 收費辦法修正草案及網路申報系統 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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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作業收費辦法修正草案及網路申報系統說明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單位: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

  2. 壹. 整治費徵收沿革 貳. 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參. 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肆. 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伍. 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報告內容

  3. 壹、整治費徵收沿革 89年02月02日公布施行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90年10月29日發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90年11月01日施行 按季申報繳費、進入實質徵收階段 92年04月起開放網路申報作業, 簡化申報程序、簡政便民

  4. 貳、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 化學物質徵收種類與收費費率調整歷程 • 90/11/01:公告施行 • 92/01/21:第一次修正公告 • 附表中應徵收化學物質均含其異構物。 • 繳費義務人應依表列公告之化學名稱申報,不得以其餘相關名稱申報。 • 93/01/01:第二次修正公告 • 調整原油及汽、柴油徵收費率 • 94/01/01:第三次修正公告 • 調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四項收費費率 • 明確規範「潤滑油/脂/膏」應徵收對象。

  5. 貳、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 現行徵收種類與費率(1/3)

  6. 現行徵收種類與費率(2/3) 貳、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7. 現行徵收種類與費率(3/3) 貳、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8. 貳、徵收物種及費率說明 • 潤滑油/脂/膏用途類別及產品名稱表 註:以上產品名稱係例示,包含固態類,如脂、膏。

  9.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一、申報方式 • 繳費義務人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月底前,自行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繳納前季整治費,並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格式,填具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申報書後,檢具繳費證明,連同化學物質產生量統計報表或化學物質進口報單,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前項申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其結算不足者,應於次季補足其差額;溢繳者,充作其後應繳費額之一部分。 二、未依規定繳納者:依據收費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加計利息 • 計息日數自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算至繳納當日為止。 • 本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三十三條:未依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所定收費辦法,於期限內繳納費用者,應依繳納期限當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

  10. 中興工程公司 84124259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71號8樓 (02)27689831 “匯款單影本”須註記 “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與正本相符”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三、繳費方式 • 繳費單據需註明項目包括事業名稱、管制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通訊地址、電話及繳款人等。 • 帳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 • 帳號: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70055號 • 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00457398號,得憑匯款憑證列報費用

  11.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四、免徵比例申請及審理 • 收費辦法第七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一、未核定免徵比例前,不得自行計算免徵比例後扣抵費額。 二、核定之免徵比例,其生產製程及整治費費率未改變者,免徵比例得續予適用。 三、直接產製原料應提出已繳納整治費證明。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之免徵比例審理原則(中華民國91年7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0910047823號,溯自中華民國90年11月1日生效) 一、本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審理作業,如中間原料非屬公告徵收物質時,以固定污染源許可制度中「製造程序」所定義之「原料」及「產品」為準。 二、免徵比例應用於下階化學物質抵扣時,其已繳納金額之計算,以該原料化學物質原公告費率為基準。

  12.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五、出口退費申請 • 依據收費辦法第九條 • 已繳納整治費之化學物質於出口時,其繳費人得依當季實際出口數量,檢具出口報單及該化學物質已繳納整治費單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還其已繳納整治費費額百分之九十五,並得充作其後應繳納費額之一部分。 前項出口化學物質適用經核定之免徵比例扣抵整治費者,其直接產製原料繳納之整治費得併入其已繳納整治費費額計算出口退費。 前項直接產製原料向已繳納整治費之業者購買者,出口業者應提出整治費轉嫁證明;無法提出轉嫁證明,依出口業者實際繳納之整治費費額計算出口退費。

  13.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六、申報書 • 可於環保署網站下載 • 務必填寫詳細完整,誠實填報 • 建議網路申報

  14.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六、申報書(續) • 附件:報關單與申報書對應格式

  15. 參、申報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 七、聯絡窗口 •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71號八樓 • 電 話:(02)2746-8365、(02)2768-9831 • 傳真:(02)8761-1589 • E-mail:soil@sinotech.com.tw • 土基會網址:http://ww2.epa.gov.tw/soilGW/index.asp • 網路申報網址:http://soilweb.utrust.com.tw/ • 『聯絡我們』專區:線上留言

  16. 肆、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第二條 •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增列: 四、新投資:指新增污染防治之設備或工程、舊污染防治設備或工程之更新及製程設備所外加具污染防治功能者,但不包含原有預防設備或工程更新時之舊設備、工程之拆除部分。 修正說明: • 收費辦法第11條雖規定繳費人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所支出費用可申請退還部分整治費,惟對「新投資」之內涵,有業者以原有製程設備更新為由要求適用,不符原立法鼓勵新設污染防治設施原意,並易造成申報及審理之爭議,故於本條中增列「新投資」之定義,以統一適用。

  17. 肆、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 第三條 • 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應徵收整治費之化學物質種類及其收費費率,於本收費辦法增列附表一。 • 明定前項附表所列應徵收化學物質均含其異構物,繳費人應依表列之化學物質名稱申報,不得以其餘相關名稱申報。 • 刪除每兩年得檢討、調整之規定。 • 修正說明: 1.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公告應提列至法規命令中,故將公告應徵收整治費之化學物質種類及其收費費率表及後續修正之相關公告事項及所規定內容附表整合納入。 2. 對於繳費人反應之收費辦法相關意見及物種、費率問題,本署均立即檢討修正,故刪除每二年得檢討、調整之規定。

  18. 肆、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 第九條 • 增列已繳納整治費之化學物質於出口時,其申請退費期限之規定,於每年一、四、七、十月之月底前,申請退還其已繳納整治費費額百分之九十五。退費之申請最遲須於出口之下兩季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修正說明: • 為避免時隔日久,出口退費資料查對困難,及利年度整治費結算並計算工程退費、保險退費可退費額度,明訂出口退費之申請時限為每年一、四、七、十月之月底前申請前一季退費,最遲可順延一季。請求權過長將導致無法計算當年度實際繳納總額並據以辦理相關退費,故擬增加逾期不予受理之規定。

  19. 肆、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 第十條 • 繳費人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險退費,申請期限調整為每年六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 明定應檢具之文件包括載有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險金額之保險契約書等,資料不全,致使無法判定是否符合退費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於時限內補件,未於時限內補件者退件不予審理。 • 修正說明: 1. 配合出口退費之申請時限,將投保環境損害責任險或等同效益保險之退費申請時限調整為每年六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並規定逾期不予受理,以明確申請期限。 2. 規範申請資料不全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限時補件或未於時限內補件者退件不予審理,以避免因資料不全造成審核爭議。

  20. 肆、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 第十一條 • 繳費人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所實際支出費用,退費申請期限調整為每年六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 明定符合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項目如附表二,及應檢附之其投資內容說明、工程設計圖或設備規範、工程或設備驗收紀錄、完工前後照片及支出證明文件等。 • 修正說明: 1. 配合出口退費之申請時限,將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所支出費用之退費申請時限調整為每年六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並規定逾期不予受理,以明確申請期限。 2. 規範符合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項目之範圍及申請時需檢附資料,以利申請及審核。 3. 規範申請資料不全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限時補件或未於時限內補件者退件不予審理,以避免因資料不全造成審核爭議。

  21. 肆、收費辦法修正草案說明 • 第十一條 • 附表二 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之設備或工程項目表

  22. 肆、收費辦法草案說明 • 第十三條 • 新增規定對繳費人未於期限內繳納費用或繳納費用未足當期應繳整治費百分之五十者,應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加計利息。 • 前項利息,以該季應繳整治費費額與其實繳費額之差額為計算基準,四捨五入至整數位。單次計息總額未達十元者,免繳利息。 • 修正說明: 1. 規定結算不足者,除應依限期補足差額外,不足額部分加計利息,以促使繳費人據實申報。

  23. 肆、收費辦法草案說明 • 第十四條 • 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對依本辦法規定所應行申報或申請之內容進行現場查核。 • 修正說明: •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申報、申請審查之實際需要進行現場查核及委外現場查核。

  24.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申報網址 • http://soilweb.utrust.com.tw/ • 系統分區 • 廠商專區、常見問答區、更多資訊區 點選此處進入進入廠商專區

  25. 密碼申請 流程說明 密碼申請 進度查詢 必須輸入統一編號、管制編號及密碼 做身份驗證才能進行土污費申報及資料查詢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二、廠商專區:功能 • 密碼申請、整治費申報、資料查詢、使用說明

  26.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三、密碼申請 • 請先於網路上下載「密碼申請書」 • 填寫「密碼申請書」後,申請單位用印 • 郵寄至環保署,申請使用密碼 • 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處理情形 • 網路亦提供「密碼申請進度查詢」

  27.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三、密碼申請

  28.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三、密碼申請 • 注意事項 • 必須於密碼申請書中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其效力等同於每季申報整治費於申報書中之用印)。 • 請以英文或數字5~10碼設定密碼,英文區分大小寫,不留空格或特殊符號。 • 請於「密碼申請書」中填寫電子郵件信箱,便於聯繫 • 於密碼核定後,環保署會以Email通知。 • 一旦完成“網路申報”,申報資料將Email回覆給廠商,以供進一步確認。 • 使用人有保管密碼之責,遺失或遭盜用時,應申請「密碼註銷」或「密碼變更」 • 每日登錄錯誤次數不可超過五次,第四次錯誤時系統會主動告知,第五次會將此帳號自動上鎖。

  29. 1.完成「線上試算」,請至各金融機構填寫匯款單繳納本季實際繳納金額1.完成「線上試算」,請至各金融機構填寫匯款單繳納本季實際繳納金額 2.完成繳費後請至「匯款單申報」區申報匯款金額、手續費、繳款行庫、及匯款日期等匯款明細 步驟二 匯款單申報 完成「線上試算」及「匯款單申報」後請至「確定申報」區再次確認所有申報紀錄,確認無誤後,按下「以上申報資料確認無誤→確定申報」鍵,即完成所有整治費申報程序 步驟三 確定申報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廠商專區 登入 完成步驟三即無法再更改步驟一與二 基本資料申報明細 請逐筆輸入當季應申報繳納整治費之明細 「本季無輸入/產製」:代碼99-999 步驟一 線上試算 完成申報

  30.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一)線上試算區 • 基本資料 • 系統會由輸入之帳號,帶出申報業者基本資料 • 基本資料如有變更,請至「其他功能」之『資本資料變更申請』

  31.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一)線上試算區 • 申報明細 第一步:填寫逐筆資料 申報明細預設10筆空白列(1) 如果超過10筆 請於10筆填完後 點選「紀錄至資料庫」(2) 系統會再產生10筆空白列 (1) 第二步:點選「自動計算1」(3) 計算「本季整治費申報金額」 第三步: 填寫「上季出口退費」及「上季申報溢繳扣抵」文號及金額(4) (3) (4) 第四步:點選「自動計算2」(5) 系統自動計算 「本季整治費應繳金額」 (5) 第五步:點選「紀錄至資料庫」(2)完成「線上試算」 (2) (2)

  32. (9) (0) (10) (1) (3) (5) (7) (6) (11) (4) (2) (8)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一)線上試算區 • 申報明細(續) • 輸入「化學物質種類代碼」(3),系統會自動代出「化學物質中文名稱」(4)及「費率」(6),再填寫「輸入或產製量」(5),系統自動算出申報金額(8)。 • 如果「本季無輸入/產製」,請點選「99-999」。 • 如果該筆「類別」(2)為輸入,則「免徵比率」(7)為0,且需填寫「進口日期」(10)(格式為“yymmdd”,如“930809”)及「進口報單編號」(11)(格式為14碼)。 • 「進口報單編號」(11),如“AE//12/3456/7890”,請填寫“AE1234567890”轉自關別若無資料,則須填入兩碼空白。

  33.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一)線上試算區 • 申報明細(續) • 配合部分物種新舊費率之差異 • 如:94/01/01修正公告調整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收費費率 紀錄至資料庫 最 初 建 檔 檢 核 結 果

  34. (1) (2) (3) (4) (5) (6)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二)匯款單申報區 • 匯款單申報明細 • 銀行資料(1)(2)(3)採用點選,不填寫,若為新增行庫,請聯絡整治費諮詢窗口,由系統管理員新增 • 匯款資料必須正確「金額(4)+手續(5)=合計(6)」 • 系統會比對國庫入帳資料,請確實填寫

  35.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四、申報作業流程 (三)確定申報區 • 申報明細、申報金額及匯款單明細 第一步:資料再確定 「申報明細」(1) 「申報金額」(2) 「匯款單明細」(3) 若有誤則回去修改 若無誤則進行第二步 (1) (2) 第二步:點選「確定申報」(4) 點選後則完成本季整治費申報程序,資料不允許修改 1.請將資料列印存查 2.若點選後發現資料有誤,請與整治費諮詢窗口聯繫 (3) (4)

  36.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五、批次上傳申報功能 第一步:下載EXCEL試算表 平時即可作業 逐筆建檔彙整(自我管理) 便利上網不便利之廠商 第二步:另存以TAB分隔文字檔 不須額外安裝程式 無版本差異或相容性問題 第三步:完成上傳作業 指定檔案 試算表與網際網路雙重檢查 降低錯誤率 (1) (2) (3)

  37. 1 2 3 EXCEL試算表 另存為TAB 分隔文字檔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五、批次上傳申報功能 輸入申報資料檔的位置 覆蓋舊資料紀錄 資料上傳後如檢核無誤,會批次轉入資料庫中並覆蓋掉本季以試算或曾批次上傳過的舊記錄

  38.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六、網路申報作業之注意事項 • 目前提供「整治費申報」功能 • 網路申報不需郵寄申報書及大量之進口報單資料,僅需郵寄繳費單據影本 • 網路申報開放時間配合繳款作業時間(月底)延長至次月五日(10/1~11/5,其餘1、4、7月亦同),逾期請採書面申報(查詢功能全年開放) • 從未申報之「補申報」或「補匯款單」目前請以書面方式申報。 • 每次批次上傳均會覆蓋掉舊資料記錄(建議申報筆數或報關單數量較多者使用)

  39.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六、網路申報作業之注意要項 • 阻擋申報網路作業之軟體工具:請予以關閉封鎖功能 允許快顯視窗 • 阻擋廣告網頁(快顯視窗) • 微軟MSN • Google、 Yahoo查詢輔助工具 • 新版本防毒軟體或防火牆之設定 • NORTONANTIVIRUS、TRENDPC-CILLIN • 新版本網頁瀏覽器(如:微軟IE)

  40.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七、網路申報提供其他資訊 • 常見問答區

  41. 相關網站及資訊連結 伍、網路申報方式說明 • 七、網路申報提供其他資訊 • 更多資訊區

  42.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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