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 likes | 349 Views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工程學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專討題目:流域整體治理、管理與組織規劃. 學生:陳世鎮 學號:59842104. 98 年12月19日. 1. 台灣現階段處境 1 當前問題分析 國土規劃未考量水患防治能力及水資源供應 流域治理缺乏整體性規劃與管理體系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 9 治水組織規劃 24 結論與建議 27. 目錄. 台灣現階段處境. 河川坡陡流急. 1. 台灣現階段處境. 集水區地質不佳、沖蝕量大. 2.
E N D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工程學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專討題目:流域整體治理、管理與組織規劃 學生:陳世鎮 學號:59842104 98年12月19日 1
台灣現階段處境1 • 當前問題分析 • 國土規劃未考量水患防治能力及水資源供應 • 流域治理缺乏整體性規劃與管理體系 •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9 • 治水組織規劃24 • 結論與建議27 目錄
台灣現階段處境 • 河川坡陡流急 1
台灣現階段處境 • 集水區地質不佳、沖蝕量大 2
台灣現階段處境 • 氣候變遷-旱澇加劇 豐水年 19年 18年 8年 7年 1953年 3,180 1990年 3,144 1998年 3,322 1972年 3,240 2005年 3,568 mm mm mm mm mm 1993年 1,645 2002年 1,572 1980年 1,605 1963年 1,830 mm mm mm mm 乾旱年 9年 13年 17年 3
颱風侵台乃宿命 台灣現階段處境 1958-2008年西太平洋颱風路徑圖 1958-2008年侵台颱風數 12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4
台灣現階段處境 • 颱風災害日益嚴重 90年6月16~19日 納莉 93年6月29日~7月2日 敏督利 台北捷運 谷關 97年9月12~15日 辛樂克 莫拉克 98年8月5~10日 小林村 廬山 5
台灣現階段處境 我們無法肯定下一個莫拉克不會再度發生, 再發生前我們有什麼作為或改變? 可使其災害減至最低。 漂流木 小林村 6
國土規劃未考量水患防治能力及水資源供應 當前問題分析 • 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未能充分考量流域之水患防治標準 及水資源供應能力。 • 高耗水產業常錯置於高缺水潛勢地區。 • 沿海地層下陷區發展之產業太依賴地下水。 • 過度開發及超限利用,造成下游洪峰量增加, 加重排水負擔。 • 土地使用管制涉及民眾權益、財源、其他部會權責等 複雜因素,難以落實。 7
國土規劃未考量水患防治能力及水資源供應 當前問題分析 • 流域水治理面臨之課題 資料來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8
國土規劃未考量水患防治能力及水資源供應 當前問題分析 • 以降低風險、分散風險替代抵抗風險、圍堵風險。 河川排放量比率 流域貯蓄量比率 過去計畫 流域 總流出量 綜合流域治理 資料來源: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分擔百分比視流域特性而異 • 流域內廣設滯洪池一事就非經濟部水利署可竟其功。 9
國土規劃未考量水患防治能力及水資源供應 當前問題分析 • 將危險災害區域納入國土規劃,避免災害事件反復發生,浪費社會資源。 日本 對指定的危險災害區域之土地利用規制 允許洪水漫淹村落 10
當前問題分析 流域治理缺乏整體性規劃與管理體系 • 河川流域之上、中、下游及海岸分屬不同機關主管,上中下游治理介面未整合,各機關橫向縱向協調不足。 • 河川流域之水與土砂連動性高,但處於分治狀態,導致決策相左或未能配合,嚴重影響河川流域治理與管理之成效。 11
當前問題分析 流域治理缺乏整體性規劃與管理體系 • 現行水利機關組織 • 經濟部水利署為三級機關 • 98年7月2日發布「行政院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 (協調、整合國家重要河川流域內之水、土、林資源永續運用、 集水區保育、重要河川流域防汛與環境營造及土地利用等事項。) 行政院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 召集人 政務委員兼任 經建會副主委或該會主任派員兼任 委員 副召集人 召集人 副召集人 內政部次長 經濟部次長 交通部次長 環保署副署長 研考會副主委 農委會副主委 公程會副主委 原民會副主委 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七人 經建會派員兼任 執行長 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環保署及農委會派員兼任 副執行長 工作小組 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環保署及農委會派員兼任 秘書 幕僚工作 經建會派員兼任 12
當前問題分析 流域治理缺乏整體性規劃與管理體系 • 現行流域管理體系 • 屬任務編組,協調後工作仍回歸各部會,執行成果 大打折扣,難發揮整合資源、管理與災害防治之效。 13
當前問題分析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 • 莫拉克颱風災情慘重 A、B:低窪地層下 陷地區 C、D:嚴重崩塌土 石災害區 14
治水組織規劃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 •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重建經費上限1,200億元。 15
當前問題分析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 • 未來水利機關組織(98年8月草案) 環境資源部 法制處 政風處 資訊管理處 會計處 規計處 物業管理處(總務處) 災害防治司 環境衛生及景觀管理司 污染管制及公害處理司 資源經營司 流域管理司 氣候變遷因應司 國際合作及科技發展司 綜合規劃司 生物多樣性研究所 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 環境與資源管理局 環境監測調查局 環境資源教育暨證照管理局 森林及自然保育署 水土保持署 河川流域署 水資源署 土石及礦產署 氣象局 地質局 下水道局 國家公園署 憲法第108條 16
當前問題分析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 • 目前組織再造規劃,僅整合部分權責,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流域業務與6個二級機關之協調機制仍待建立。 • 未來環境資源部之環境保護與水資源利用有其競合之處。 • 目前水利署或未來環境資源部之河川流域署、水資源署 編制,均為三級機關,位階偏低功能受限,不易協調 相關部會,決策不受重視。 17
當前問題分析 治理現況水土災害之規模及形態,絕非現有組織所能處理 • 目前重大河川流域協調會報僅有協調功能,難以整合編列預算及相關事權,相關事務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規劃辦理,可發揮功效有限。理想體制應可由「政策法律層」貫徹至「管理層」及「營運層」。 內政部 營建署 水利署 經濟部 礦務局 交通部 水保局 農委會 林務局 環保署 地方政府 管理層 (Supervisory level) 營運層 (Operational level) 政策法律層 (Constitutional level) 18
治水組織規劃研議 • 治理體制與組織之調整,須能因應未來之挑戰 災害境況 問題層面 * 莫拉克颱風 * • 高強度、長延時、大範圍的降雨 • 山區坡地嚴重崩坍;洪流挾帶大量土砂、漂流木衝向下游 • 河岸塌陷、堤防潰決、橋樑損毀、道路崩塌 • 土石掩埋聚落、嚴重淹水、土砂淤塞排水系統 • 山區聚落通聯中斷形成災害孤島 • 極端氣候頻繁,環境脆弱度與災害風險升高 • 許多高災害潛勢區持續開發利用 • 缺乏流域整體治理計畫 • 防災設施需投入龐大經費,但防護能力仍然有限 • 災情掌握與應變機制亟待加強 • 鉅額災後復建經費衝擊政府財政 • 民眾災害風險認知仍嫌不足 21
治水組織規劃研議 • 治理體制與組織之調整,須能因應未來之挑戰 因應對策 組織機能 • 掌握環境特性及災害潛勢區域 • 結合國土規劃,強化土地使用管理機能 • 擬訂超過防災保護標準因應對策 • 擬訂流域整體治理計畫 • 強化災害應變機制與作業能量 • 推動災害保險制度,減輕財政負擔,並提高整體抗災能力 • 加強教育宣導提昇大眾災害風險認知 • 流域管理局:應能擬訂及落實執行流域治理計畫及相關管理業務 • 部會層級:主要權責機關應能整合水、土、 林、海資源,推動流域整體治理 計畫 業務相關機關依職掌共同強化各 階段災害管理工作 • 上位機制:應能有效協調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相關工作 22
初步結論與建議 • 台灣未來面對的是旱澇交替、水與土砂災害並發的複合型災害威脅 • 需及早做跨部會整合與擬訂妥適因應對策。 • 因應環境變遷重新檢討國土規劃,充分考量土地開發及產業發展區位的水土災害潛勢。 • 目前以任務編組方式協調之流域管理,其功能不易發揮,應於重大河川流域成立流域管理局,以強化職能與整合協調能力。 23
初步結論與建議 • 應正視氣候變遷對台灣可能造成動搖國本之災難,藉政府組織再造之契機,朝強化協調與健全決策功能「一次到位」之思維,成立以治水為核心職能之專責部會。 • 流域管理局的設立與水利機關位階的提升,並非治水的萬靈丹,台灣社會必須建構「人民守法、政府貫徹公權力」的文化,才能真正發揮效能。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