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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安全管理. 主讲:工程部 张剑. 受限空间作业 涉及的领域广、行业多,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有害因素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遇险时施救难度大,盲目施救或救援方法不当,又容易造成伤亡扩大。. 01~09年 8 月全国受限空间内中毒、窒息死亡≥3人的事故. 500. 436. 450. 382. 370. 400. 323. 321. 350. 300. 252. 228. 250. 214. 173. 200. 150. 109. 94. 88. 81. 82. 66. 100. 58. 51.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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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安全管理 主讲:工程部 张剑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多,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有害因素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遇险时施救难度大,盲目施救或救援方法不当,又容易造成伤亡扩大。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多,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有害因素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遇险时施救难度大,盲目施救或救援方法不当,又容易造成伤亡扩大。
01~09年8月全国受限空间内中毒、窒息死亡≥3人的事故01~09年8月全国受限空间内中毒、窒息死亡≥3人的事故 500 436 450 382 370 400 323 321 350 300 252 228 250 214 173 200 150 109 94 88 81 82 66 100 58 51 39 50 0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1-8月 死亡人数 事故起数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2001年到2009年8月,我国在受限空间中作业因中毒、窒息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总数为668起,死亡人数共2699人,每年平均300多人。
主要内容 一.受限空间作业的概念、涉及的领域及 危险特性 二.受限空间作业的事故类型及典型事故 三.防范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工作措 施 四.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作措 施和有关标准
3 2 1 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 特性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 受限空间的概念 一、受限空间作业的概念、涉及的领域及危险特性
1 受限 空间的概念 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泡菜)、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以及农村储存红薯、土豆、各种蔬菜的井、窖等。通风不良的矿井也应视同受限空间。 总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非常广泛,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炼油、冶金、建筑、电力、造纸、造船、建材、食品加工、餐饮、市政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受限空间作业发生的事故也非常多,包括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瓦斯窒息、采空区窒息事故,矿山井下炮烟中毒事故都属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非常广泛,如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炼油、冶金、建筑、电力、造纸、造船、建材、食品加工、餐饮、市政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受限空间作业发生的事故也非常多,包括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瓦斯窒息、采空区窒息事故,矿山井下炮烟中毒事故都属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2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 北方居民冬季用煤取暖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也属于受限空间发生的事故。
3 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特性 2 3 1 作业环境情况复杂 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危险性大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作业环境情况复杂 • 受限空间狭小,通风不畅,不利于气体扩散 • 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因生化反应(蛋白质腐败)、呼吸作用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一段时间后,会形成较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 • 2.有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味的,易使作业人员放松警惕,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 3.有些毒气体浓度高时对神经有麻痹作用(例如硫化氢),反而不能被嗅到 • 受限空间照明、通信不畅,给正常作业和应急救援带来困难
作业环境情况复杂 此外,一些受限作业空间周围暗流的渗透或突然涌入、建筑物的坍塌或其它流动性固体(如泥沙等)的流动等,作业使用电器漏电,作业使用的机械,都会给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带来潜在的危险。
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发生在瞬间,有的有毒气体中毒后数分钟、甚至数秒钟就会致人死亡。 硫 化 氢 中 毒
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纸浆池以及其他各类发酵池和蔬菜腌制池等低洼处(含氮化合物例如蛋白质腐败分解产生)。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浓度在0.4mg/立方米时,人能明显嗅到硫化氢的臭味;70~150mg/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超过760mg/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超过1000mg/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纸浆池以及其他各类发酵池和蔬菜腌制池等低洼处(含氮化合物例如蛋白质腐败分解产生)。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浓度在0.4mg/立方米时,人能明显嗅到硫化氢的臭味;70~150mg/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超过760mg/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超过1000mg/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气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一氧化碳在血中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相对于氧气)而造成组织缺氧。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气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一氧化碳在血中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相对于氧气)而造成组织缺氧。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
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窒息:引起人体组织处于缺氧状态的过程称为窒息。不同浓度的氧气对人体的影响如下:
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一家知名跨国化工公司曾做过统计,受限空间作业事故中死亡人员有50%是救援人员,因为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 部分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由于安全意识差、安全知识不足,没有制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监护措施不到位、不落实,实施受限空
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间作业前未做危害辨识,未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或是虽然制订了应急预案但未进行培训和演练,作业和监护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导致事故状态下不能实施科学有效救援,使伤亡进一步扩大。
二、受限空间作业的事故类型及典型作业事故 (一)事故类型: 1.中毒、窒息 2.火灾与爆炸 3.淹溺 4. 掩埋 5.其他 (触电、机械损伤等)
(一)事故类型 1. 中毒、窒息 受限空间作业的事故类型包括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淹溺、坍塌、化学腐蚀、触电等,其中以中毒和窒息为主。 毒物侵入机体引起全身性疾病称为中毒。受限空间内产生或积聚的一定浓度的有毒气体被作业人员吸入后会引起人体中毒事故,例如矿山的炮烟中毒。 常见的有毒气体有氯气、光气、硫化氢、氨气、氮氧化物、氟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煤气(主要有毒成分为一氧化碳)、甲醛气体等。一定浓度的这些气体被吸入后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
(一)事故类型 1. 中毒、窒息 引起人体组织处于缺氧状态的过程称为窒息。可导致人体产生窒息的气体称为窒息性气体。窒息性气体一般分为两大类,每类都有几十种。 (1)单纯窒息性气体 如氮气、二氧化碳、甲烷、乙烷、水蒸气等,这类气体的本身毒性很小或无毒,但因它们在空气中含量高,使氧的相对含量大大降低,吸入这类气体会造成作业人员动脉血氧分压下降,导致机体缺氧而窒息。
(一)事故类型 1. 中毒、窒息 (2)化学窒息性气体 如一氧化碳、氰化氢、硫化氢等气体,能使氧在人的机体内运送和机体组织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全身组织缺氧。大脑对缺氧最为敏感,所以窒息性气体中毒首先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的一系列症状,如头晕,头痛,烦躁不安,定向力障碍,呕吐,嗜睡,昏迷,抽搐等。 • 血液窒息性气体 如一氧化碳, • 细胞窒息性气体 如硫化氢、氰化氢、氟化氢等。
(一)事故类型 2.爆炸与火灾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压力的瞬时急剧升高是爆炸的主要特征。爆炸事故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爆炸的冲击波容易造成重大伤亡。同时,受限空间发生爆炸、火灾,往往瞬间或很快耗尽受限空间的氧气,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后果。 如瓦斯爆炸事故中相有当部分人员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不仅仅是爆炸冲击波造成死亡。 可燃气体的泄漏、可燃液体的挥发和可燃固体产生的粉尘等和空气混合后,遇到电弧、电火花、电热、设备漏电、静电、闪电等点火能源后,高于爆炸上限时会引起火灾,在受限空间内可燃性气体容易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点火源则造成爆炸,造成对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及附近人员的严重伤害。
部分易燃气体或蒸汽的爆炸浓度范围(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部分易燃气体或蒸汽的爆炸浓度范围(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 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越宽,爆炸下限越低越危险 !
(一)事故类型 3. 淹溺 受限空间内有积水、积液,或因作业位置附近的暗流或其它液体渗透或突然涌入,导致作业空间内液体水平面升高,引起正在受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淹溺。 4. 坍塌掩埋 受限空间作业位置附近建筑物的坍塌或其它流动性固体(如泥沙等)的流动,容易引起作业人员被掩埋。 除此以外,还包括灼伤与腐蚀,高温作业引起中暑,触电伤害;有的作业如电、气焊作业还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伤害,尖锐锋利物体引起的物理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等。
(二)典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煤矿:2009年9月8日凌晨1时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93人,其中14人安全升井,当日造成35人死亡、44人下落不明。 2008年7月5日11时20分, 山西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五九煤矿,井下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21人死亡 非煤矿山:2008年7月4日11时0分,湖南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鲁塘矿区石墨四区,井下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该矿已停止生产达半年之久,后来矿方组织人员下井排水和维修巷道,作恢复生产准备。由于矿井停产时间较长,积聚大量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严重超标。当班有11人,其中3人脱险,8人中毒窒息死亡。
(二)典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化工:2006年2月20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油管理局建设集团化建公司所属球罐公司的人到甲醇厂合成氨装置火炬系统,检查蒸汽伴热系统冻堵情况。当检查卧式阻火器水封罐罐内是否有漏点时,1人先进入罐内检查,因罐内充满氮气(合成氨装置已全线停车抢修,并用氮气对全系统保护,未投入生产)昏迷,另2人随即下罐救人时也昏倒在罐内,经抢救,3人全部死亡。 炼油:2005年6月10日20时0分,四川省壁山县广普镇重庆科迪润滑厂,8名工人在炼油反应釜清理废渣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二)典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 其它的典型事故: 2005年5月16日11时30分,海南海口市椰旺椰果加工厂1名工人在预留电梯井进行清理作业时,因井内缺氧及存在有毒气体而遇险,工厂内其他7名工人接连下井施救,由于中毒和窒息造成8人全部死亡。
上述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 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员工缺乏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未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四、企业未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
(二) (三) (四) 广泛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教育 认真做好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教育培训 制定、完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制定应急预案 ,配备应急器材,遇险时科学施救 三、防范受限空间事故工作措施 (一)
(3)是否存在因任何液体水平位置的升高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遇到淹溺的危险;(3)是否存在因任何液体水平位置的升高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遇到淹溺的危险; (2)是否存在因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中毒或窒息的危险 ; (1)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固体的粉尘发生火灾或爆炸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 (5)是否存在因极端的温度、噪音、湿滑的作业面、坠落、尖锐锋利的物体等物理危害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6)是否存在吞没、腐蚀性化学品、带电等因素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1.作业前认真进行危害辨识 (4)是否存在因固体坍塌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掩埋或窒息的危险;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2.作业前实施隔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 隔断(隔离)——采取措施针对能源的释放和材料进入空间对许可空间进行保护和拆除许可空间与外部管路的联接过程,如加盲板;拆除部分管路;采用双截止阀和放空系统;所有动力源锁定和挂牌;阻塞和断开所有机械连接。 对实施作业的受限空间进行清洗、置换通风,使作业空间内的空气与外界相同,这样可以排除累积、产生或挥发出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保证作业环境中的氧含量,从而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3. 作业前严格进行取样分析 对作业空间的气体成分,特别是置换通风后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对各种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烟气以及蒸汽、氧气的含量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对于可燃性气体(氢气、甲烷等): 当可燃性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可燃性气体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则为合格。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例如氢气,如果实际检测浓度(体积分数)不大于0.2%,则为合格。 一般要求:动火作业,可燃气体浓度要小于爆炸下限 (LEL)的25%,卡博特公司要求更为严格为5% 氧气浓度,《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卡博特公司规定空气中氧气含量不低于19.5%同时不超过23.5%,国内一些中央企业也规定氧气含量不低于19.5%同时不超过23.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部分化学物质容许浓度 1. 职业接触限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2. 最高容许浓度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工作场所空气中部分化学物质容许浓度 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对受限空间气体进行化验分析的要求: (1)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和作业环境可能改变的场所均需进行取 样分析。作业前30 min内,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2)取样要有代表性。 (3)对作业的受限空间底部存有液体取样分析时,要采取安全 措施,充分搅动后再取样分析。 (4)不得凭感觉判断受限空间内部是否安全。 (5)根据受限空间作业具体情况,规定最大分析化验的间隔时间。 (6)受限空间存在残渣、自聚物等,在作业过程中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建议进行连续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4.安排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并为其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器、通讯、救援设备,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进入一氧化碳、光气、硫化氢等无嗅或有毒、剧毒气体作业场所(现场安装)都应该佩戴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要素 5.必要时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 必要时,按规定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 具。 • 在特殊情况下,要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 • 作业人员应定时轮换,作业单位可根据作业 现场情况,确定作业轮换时间。 • 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应穿戴防静电 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四)制订应急预案 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相关人员应在危险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作业之前针对本次作业制订严密的、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计划,明确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止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 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熟知预案内容和救护设施使用方法。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作业人员提高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作措施和有关标准四、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作措施和有关标准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7年7月17日,总局发出《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07〕155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7年9月8日,总局发出《关于今年以来发生的硫化氢中毒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危化〔2007〕187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9年8月25日,总局发出《关于今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09〕175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009年8月25日,总局以办公厅文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5号)
(一)切实落实近年来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对矿山等企业相关工作要求: • 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井下有毒有害气体问题,尤其是长期停产矿井的有毒有害气体问题,切实加强监测监控。 • 要加大投入,完善通风系统,加强掘进工作面及盲巷天井等地点的通风和爆破管理,做到爆破前必须先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爆破后必须先通风,确保在有毒有害气体稀释至允许浓度以下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非煤井工开采矿山企业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机械通风系统的建立、运行情况和局部通风的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 各类煤矿尤其是小煤矿,要进一步强化抓好“一通三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