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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 第 十一 章 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 经济诉讼 经济仲裁. 第一节 经济诉讼.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 经济诉讼,是指经济诉讼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对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二、经济诉讼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三、经济诉讼的程序 (一)一审程序 1 、起诉和受理 2 、庭审前的准备 3 、开庭审理 (二)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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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 • 经济诉讼 • 经济仲裁
第一节 经济诉讼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 经济诉讼,是指经济诉讼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对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二、经济诉讼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三、经济诉讼的程序 (一)一审程序 • 1、起诉和受理 • 2、庭审前的准备 • 3、开庭审理 (二)二审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能再提起上诉。
第二节 经济仲裁 一、经济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仲裁的概念 经济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二)经济仲裁的特征 • 1、自愿性 • 2、经济性 • 3、快捷性 • 4、保密性 • 5、独立性
二、仲裁机构 《仲裁法》规定,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有权受理经济纠纷案件依法行使仲裁权的民间组织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的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机构
(二)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依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有效的仲裁协议、有缺陷的仲裁协议和无效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管辖权,无效的仲裁协议不防碍法院对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行使司法管辖权。
四、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三)审理 (四)裁决
五、法院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 (一)法院对仲裁活动的支持 1、财产保全 2、证据保全 3、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二)法院对仲裁的监督 1、撤销仲裁裁决 2、不予执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