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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调整的主要原因. 安光有 个人意见 , 仅供参考 !. 一、提示. ( 一 ) 认真阅读相关规定。 如: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问答。. 一、提示(续). (二)认真组织编写、审核。特别应该: 1. 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共同编制完成 ; 2. 强调审核。. 一、提示(续). (三) 格式、内容等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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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调整的主要原因 安光有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一、提示 (一)认真阅读相关规定。 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问答。
一、提示(续) (二)认真组织编写、审核。特别应该: 1.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共同编制完成; 2.强调审核。
一、提示(续) (三)格式、内容等要符合要求。 1.预算说明书中各科目测算依据应详尽准确,预算理由应充分合理。 2.预算说明书中预算数据应与预算表中数据保持一致。
一、提示(续) (四)关注三性: 1.目标相关性原则: (1)概预算应以项目(课题)任务、目标为依据,项目(课题)概预算的总量、强度与结构等符合项目任务的规律和特点; (2)项目(课题)内各任务/方向之间经费分配合理,符合各项任务的性质、工作量等特点,有利于项目内部资源共享与任务协调,有利于项目总体目标的完成。
一、提示(续) (四)关注三性(续): 2.政策相符性原则: (1)项目(课题)概预算应符合国家财务政策和各计划经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项目各项支出符合有关财经政策。 (2)符合计划定位和计划专项经费支持方向。
一、提示(续) (四)关注三性(续): 3.经济合理性原则:参照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的状况以及我国的国情,项目(课题)概预算应与同类科研活动的支出水平相匹配,在考虑创新风险和不影响项目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四个常问的问题 (一)各支出科目是否有比例要求? 没有。根据项目或课题需要。 (二)同一支出科目是否可以同时列支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 可以。但应该说明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具体用途。 (三)各科目核算内容的厘定。
二、四个常问的问题(续) (四)专家组如何评审预算? 1.专家组组成; 2.专家组分工; 3.审核程序; 4.结论形成。
三、关于设备费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专项经费大量列支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 2.设备选型(配置)高于课题需要; 3.同类型设备购置数量多于课题需要; 4.对于研究任务需要但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未考虑共享或租赁使用; 5.设备单价高于市价,且无报价资料,也未单独说明,或未考虑实际成交价格与市场报价尚有一定折扣。
三、关于设备费(续) (二)提示: 1.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支。 2.关于试制设备: (1)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课题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时,应当分别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相应预算科目中列支。 (2)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即为完成课题任务而研制的零部件或工具性产品)时,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应列入设备费预算,不得在其他预算科目(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中重复列支。
四、关于材料费 (一)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价格明显高于市价且无特别说明。 2.数量多且无特别说明。 3.专项经费大量购买普通办公材料。 确有必要购买一些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办公材料时,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作详细说明。
四、关于材料费(续) (二)提示: 其他材料需要在材料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列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数量、价格的测算依据。
五、关于测试化验加工费 (一)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测试化验次数多,或将同种测试分列为多项次。 2.单次费用高。 3.说明不详细,或分类(项)过粗。 4.不能正确厘定课题承担单位与受托测试化验加工单位间的区别。 5.在设备费\材料费中已列支了测试化验加工设备和材料,仍列支与之相关的测试化验加工费。
五、关于测试化验加工费(续) (二)提示: 1.如果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是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相对独立核算的单位,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如果不是相对独立核算的单位,不能单独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 2. 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不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而应该按单位内部价格,即按照实际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发生的成本进行测算。
六、关于燃料动力费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日常水、电、气、暖消耗,甚至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列入燃料动力费。 2.设备满负荷运转,或本课题多分摊经费。 3.单价不合理,且无专项说明。
七、关于差旅费 (一)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人次多,时间长,出差地点、工作内容不明确; 2.费用标准高。未参照财政部规定标准,而按企业内部规定。 (二)提示: 课题组成员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应列入差旅费预算。
八、关于会议费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误将参加别的单位组织的会议相关费用列入(应列入差旅费),或误将专家咨询费列入本科目; 2.会议内容不明确,或会议内容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性差; 3.同类会议次数多、会议名目多、会期长、会议参加人数多; 4.会议费用标准高,未按财政部规定测算。
九、关于国际合作交流费 (一)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出国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内容不明确,或同类内容多; 2.参加与本课题相关性差的学协会会议多; 3.人次多,天数长; 4.标准高于财政部规定。
九、关于国际合作交流费(续) (二)提示: 1.课题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包括注册费,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而不应列入差旅费或会议费预算。 2.课题组举办国际会议的费用,若已经列入会议费预算的,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中不应重复预算相应的支出
十、关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一)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数量与任务目标不对应,或未说明每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数量和价格的测算依据; 2.价格偏离较多; 3.专利申请费中包含了维持费。
十、关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续)十、关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续) (二)提示: 1.原则上,不应用专项经费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不应由专项经费列支日常手机通讯费。 2.属于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性的资料购置和软件购置不得由专项经费列支;直接为完成课题任务而购置的相关资料和软件,其费用可以由专项经费列支,但是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
十、关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续)十、关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续) (二)提示(续): 3.专用软件开发如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完成,可将相关费用分别列入相应科目;如果是委托外单位开发,可以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中列支。
十一、关于劳务费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人月数过多,如学生没有假期,过多临时聘用人员; 2.单人月费用高,特别是临时聘用人员单人月费用高; 3.将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补贴列入; 4.与《人员基本情况表》中数据不吻合;
十二、关于专家咨询费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未严格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测算; 2.专家咨询工作内容不明确; 3.人次数多。
十三、关于管理费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主要是没有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测算。
十四、关于其他费用 专项经费调整主要原因: 1.列支不可预见费; 2.支出内容与其他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列支。 3.未详细说明与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 4.未详细列示测算依据。
十四、关于其他费用(续) (二)提示: 1.对于包括技术成果应用推广任务的课题,其发生的培训费可在“其他费用”中列支。但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充分说明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并注意: (1)培训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预算费应严格按照实际成本预算。 (2)培训费预算不得与其他预算科目的支出内容重复。
十四、关于其他费用(续) (二)提示(续): 2. 一般不能将专项经费用于示范、试点、推广,课题承担单位可以通过自筹配套资金解决,但对于涉及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公益技术的应用示范可以列支专项经费,并尽量在相关预算科目列支。 确实无法列入的费用,可在“其他费用”中列示。但需要在预算说明中说明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并且相关费用应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编列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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