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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本章教学目的. 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各个方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以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增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不同本质。.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三节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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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教学目的 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各个方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以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增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民主、自由和人权的不同本质。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三节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 二 人民民主专政 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五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 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地基:人民民主专政 • 灵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 立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人民民主专政 (一)一组重要概念 1.民主 东、西方有不同的认识。 古代中国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的主人”。《尚书·多方》中载“天惟时求民主”,是说上天依时为民求主。 西方认为民主(democracy)是指“人民的统治”或“人民的政权”。源于古希腊,希腊文中作demokratia ,由demos(人民)和 kratos(权力)两词合成。
民主的多种理解 • 是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政治统治——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 • 是人民投票决定权力的归属——20世纪奥地利经济学家约·阿·熊彼特; • 是多种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美国政治学家达尔; • 是特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体现了国体与政体的统一——马克思主义。
2.国体 即国家的阶级性质。迄今经历了四种类型: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前三种由于它们的经济制度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都是少数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因此,统称为剥削阶级类型的国家。但是,由于它们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使命不同,所维护的剥削形式不同,相互之间也有区别。 社会主义国家是完全新型的最高历史类型的国家,与一切剥削阶级历史类型的国家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
3.政体 国家的统治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用什么形式组成其实现阶级统治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主要是指用什么形式组成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国体是一国主权的归属形式,政体则是一国主权的运用形式。
君主制 专制君主制 立宪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 议会制 总统制 二元君主制 委员制 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和制 民主制 (共和制) 政体的种类
(二)人民民主专政 1.基本性质与历史实践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 这是新中国的国体。也是世界范围内继巴黎公社制、苏维埃制之后的另一种类型的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
1871年3月巴黎无产阶级革命 1917年11月俄国十月革命
2.产生与发展 (1)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我国革命 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2)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伟大创举
3.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相同。都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都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作用、职能相同。都承担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扩大人民民主、镇压敌对势力反抗,保卫和巩固革命成果,领导和组织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职能。 历史使命相同。都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任务。
(2)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敌人是极少数。
从党派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成功的创造,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从概念表述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符合我国国情,更全面准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4.怎样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2)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据和实质 1.理论联系实际的伟大创造 我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创造性结论;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
2.民族解放之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近代中国人民一直在努力探寻拯救国家和民族危亡的出路,并且为此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艰苦努力,也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思路和对策,但是最终都没有彻底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 实践证明,照搬西方的制度不适合中国的需要。
3.党的长期探索的历史结论和选择 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党提出并大力推广的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在抗日战争时期推行的“三三制”原则下的参议会等政权组织形式,解放初期实行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都是形成今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来源和历史准备。
福建长汀苏维埃旧址 江西瑞金苏维埃旧址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不同于“三权 分立” 所谓“三权分立”,即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利,分别赋予议会、政府和法院,由其独立行使,同时又互相制约,维持权力均衡。 “三权分立”使国家的力量难以完全集中,不能适应我国国体的要求。
中国不能照搬“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经济基础、资产阶级国家性质、阶级关系和政党制度相适应的,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 中国的国家性质和经济制度等基本规定性决定了“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们。
资产阶级政党制度 1 2 3 一党制 两党制 多党制
乌克兰议会选举发生武斗 资产阶级多党制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动荡 肯尼亚总统选举发生骚乱
(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 主政治最显著特点 • 它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体现了 真正的广泛的民主 • 它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 它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和团结 • 它便于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遵循的主要原则 •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 •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不断完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直接选举扩大到县,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 • 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 县以上人大设立常委会 • 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六)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经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制度 (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 基本特点 1.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统一战线学说 中国化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
八个民主党派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 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致公党 中国民主建国会 九三学社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国民主促进会
近代中国政党政治的先驱宋教仁 宋教仁被刺杀后中国社会更加动荡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中共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新任务。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1.基本特征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2)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拥有共同的根本利 益、共同的理想和纲领 (3)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国 家大政方针和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4)共同受宪法保护,共同以宪法为活动准绳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 2.政党制度好与坏的判别标准 一要看实行该政党制度的国家的基本国情 二要看该政党制度的实践效果 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 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增强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
1.本质与法理 (1)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本质 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 (2)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
2.民族发展模式的自我选择 世界上处理民族问题的制度模式多种多样,如联邦制、邦联制、民主自治等。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根据自身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和现状独创的政治制度。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三)中国为何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历史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 政治基础: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 • 现实条件: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 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 • 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 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 • 自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权利
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基层民主 它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参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