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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學年度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宣導簡報

101 學年度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宣導簡報. 報告人:市立海青工商 教務主任 楊永璋 日 期: 101. 5. 22. 簡報大綱. 壹、 101 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 貳、登記分發入學簡介及簡章摘要 叁、 登 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肆、登記分發入學相關表件 伍、招生學校科組代碼編碼. 壹 、 101 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重要日程. 一、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日程. 二、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數應用. 測驗分數通知單上之總分 = 寫作測驗級分 × 2 + 國文 + 數學 + 英語 + 社會 + 自然 ,最高分為 4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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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學年度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宣導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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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學年度 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宣導簡報 報告人:市立海青工商 教務主任 楊永璋 日 期:101. 5. 22

  2. 簡報大綱 壹、101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 貳、登記分發入學簡介及簡章摘要 叁、登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肆、登記分發入學相關表件 伍、招生學校科組代碼編碼

  3. 壹、101年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重要日程

  4. 一、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日程

  5. 二、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數應用 測驗分數通知單上之總分=寫作測驗級分×2+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最高分為412分。 參加測驗可以報名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

  6. 三、多元入學管道 免試入學 國中基測 申請入學 高中、高職 甄選入學 音樂,美術,舞蹈,戲劇,體育,科學 高中 海事,水產,藝術,農業 高職 五專 登記分發入學 高中、高職、五專

  7. 四、多元入學管道日程 註:1. 「甄選非學科測驗」係指各類甄選入學班次單獨辦理之測驗。2.體育班術科測驗同甄選非學科測驗日期。同類術科測驗時間各區應一致。 3.各區可彈性於國中基本學力測驗集體報名時,辦理特殊考生應考服務 申請。

  8. 五、多元入學管道流程圖

  9. 貳、登記分發入學簡介及簡章摘要

  10. 一、登記分發區範圍 全國高中高職分為15個登記分發區,全國五專合為 1 個區。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設於高雄市立高雄高商 學生參加登記分發入學時,應以報名參加「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依據。

  11. 一、登記分發區範圍 (續) 若有緊急特殊原因須變更登記分發區者,基測集體報名之考生請於101年6月7日08:30起,至6月8日15:00止向原報名國中申請;基測個別報名(含非應屆畢業生)之考生請於101年6月7日08:30起,至6月8日15:00止向原基測報名之考區主辦學校申請。

  12. 二、登記分發入學各區主委學校 • 統一登記分發中心:高雄市立高雄高商(07)229-2847 高中高職五專區主委學校

  13. 三、報名資格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取得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或同等學力,取得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並取得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者。 上列學生未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或已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未獲錄取,或錄取未報到,或錄取並完成報到但於101年7月10日前(各入學管道簡章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取得錄取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證明文件者。

  14.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 (1/3) 學生集體報名: 各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填妥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及畫記志願卡,於101年7月25日前,依原就讀國中規定之時間內,向原就讀國中註冊組(或承辦人員)辦理報名並繳交報名費,逾期概不受理。 個別通訊報名: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填妥個別通訊報名表(含此表下方報名費繳費專用郵政劃撥單)至郵局繳交報名費、郵資及郵政畫撥手續費,再連同已畫記志願卡及相關證明文件,置入「個別通訊報名專用信封袋」中,於101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以郵戳為憑,免貼郵票到郵局窗口限時掛號寄至「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高雄市立高雄高商) 《高雄郵局第230號信箱》

  15. 101.05.18 101.07.25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個別通訊報名(2/3) 備妥相關資料 1.報名表 2.學力證件影本(請加蓋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戳章) 3.志願卡 4.特殊身分學生證件正本及影本 5.特殊身分證件 回郵信封 個別通訊報名 繳費:至郵局繳交報名費、郵 資及郵政劃撥手續費。 郵寄:一律採通訊報名,免貼 郵票到郵局窗口限時掛 號寄至「101學年度高中 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 中心」(高雄市立高雄高商) 信箱:高雄郵局第230號信箱 日期: 101年7月23~25日 (郵戳為憑) 購買個別通訊報名資料袋及分區簡章 選填志願 參閱簡章之學校 科組代碼,畫記所選填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志願及全國五專志願,至多80個。 個報專用資料袋 1.個別通訊報名表暨 專用郵政畫撥單 2.志願卡 3.個別通訊報名表填 表說明 4.個別通訊報名專用 信封袋 5.特殊身分學生證件 正本回郵信封

  16.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集體報名(3/3) 101.05.18~07.25 101.07.23~07.25 101.07.26~07.28 101.07.29 101.07.08前 發售簡章 及志願卡 受理學生報名繳交資料 1.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 2.志願卡 3.報名費 4.相關證明文件 向各區聯合登記 分發入學委員會 集體報名繳件 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7/8前列印集體報名資料 檢核表發給 集體報名學生

  17. 五、報名費用 僅報名參加高中高職登記分發者,每名230元整。 僅報名參加五專登記分發者,每名230元整。 同時報名參加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者,每名400元整。 報名學生為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繳報名費。 •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註:免繳報名費之集體報名學生,如於報名「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 驗」時已繳驗證件,報名登記分發時只須由國中造冊後,加蓋教務處戳 章及承辦人職章即可, 不必另行繳交證件。

  18. 六、選填志願與畫記 僅報名「○○」區高中高職登記分發者,「○○」分發區之高中高職志願可混合畫記,總數以80個志願為限。 • 如參加學力測驗時選填之登記分發區為○○區,可以畫記○○區的任一所高中高職志願。如果想要就讀其他登記分發區的學校,那麼在報名參加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就要先選填所要就讀的那一區,而且登記分發的志願卡上只能畫記那一個區內的志願,不可以摻雜其他區的志願。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者,全國五專之志願均可畫記,總數以80個志願為限。 同時報名「○○」區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者,「○○」分發區高中高職之志願和全國五專之志願均可混合畫記,但總數仍以80個志願為限。

  19. 七、登記分發作業與方式 以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為分發依據,不得加權計分 依據符合資格之全體報名學生的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總分高低排序,再以各志願卡內之志願畫記順序依序擇ㄧ志願分發。 若有報名學生總分相同且志願相同時,則依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等學科順序分數高低依序依志願分發;如經比序後仍全部相同且所選科組所餘招生名額不足時,則予以增額錄取。

  20.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1/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1/7) 特殊身分:身心障礙學生 依據: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者,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 • 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2%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但成績總分相同者,增額錄取。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手冊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應安置就學之證明文件。

  21.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2/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2/7) 特殊身分:原住民學生 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10%計算。 • 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加總分35%計算。 • 原住民學生依上述優待達錄取標準者,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並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2%計算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但成績總分同分或遇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之結果仍相同者,增額錄取。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之記事。 • 原住民學生如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須另附證明。

  22.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3/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3/7) 特殊身分:僑生 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依原始總分增加總分25%計算。 • 達錄取標準者,以核定新生名額外加2%為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取整數)。 • 不得升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院)及其他僅於夜間或例假日授課之班級。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報名本年度高中高職五專入學之僑生身分證明

  23.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4/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4/7) 特殊身分:蒙藏學生 依據: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 • 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 戶籍謄本 • 教育部委託學校或團體組成之甄試委員會出具蒙語、藏語等語文甄試合於報名本項入學招生予以優待之成績證明 。

  24.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5/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5/7) 特殊身分: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 依據: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入學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加總分10%~25%計算(詳如簡章)。 • 於各校錄取名額外加,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招生名額。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 就讀學校成績單

  25.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6/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6/7) 特殊身分:境外優秀技術人才子女 依據: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參加登記分發入學,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10%~25%計算(詳如簡章)。 • 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2%為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取整數)。 • 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於大陸地區優秀科技人才之子女,不適用之。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 就讀學校成績單

  26. 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7/7)八、特殊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7/7) 特殊身分:退伍軍人 依據: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優待辦法內容: • 1.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加分5%~25%。 2.依據在營服役期間及退伍時間給予不同比率加分優待。 • 達錄取標準者,於各校原核定名額外加2%為限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取整數)。 資格(應繳證明文件): • 軍官:繳交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 士官、士兵:繳交各主管總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 替代役:繳交主管機關核准退役證明文件。 • 因殘免役或除役者:主管機關核准免或除役證明文件。

  27. 九、登記分發放榜 放榜日期:101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10:30 (全國同步放榜) 查榜服務: • 網站查榜: • 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網站http://101union.tw • 中華電信查榜服務網址 http://www.emome.net • 語音及簡訊查榜:詳見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 榜示查榜:請參閱各分發區或各招生學校榜單

  28. 十、登記分發結果通知 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 報名學生 郵 寄 (登記分發結果通知單,由各區入學委員會自行決定遞送方式) 集體報名者: 個別通訊報名者:由「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高雄市立高雄高商)將分發結果通知單郵寄至各報名學生。

  29. 十一、登記分發結果複查 通訊複查日期: 101年8月9日至10日以郵戳為憑 限時掛號郵寄「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高中高職五專 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高雄市立高雄高商) 學生申請複查 寄發複查結果通知單 報名登記分發入學之學生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惟不得要求更改原報名志願卡中所畫記之志願及順序。

  30. 十二、報到入學 日期:101年8月10日(星期五) 時間:上午9:00至11:00 (如錄取學校另有規定報到時間者,則從其規定) 攜帶證件: • 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 • 分發結果通知單(未收到時,應攜帶身分證正本)

  31. 十三、補充說明 依據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及免學雜費獎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入學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包括模具科、鑄造科、板金科、機械木模科、配管科、重機科、農業機械科、紡織科、染整科、家具木工科、土木科、農場經營科、野生動物保育科、畜產保健科、森林科、水產食品科、航海科、輪機科、漁業科、養殖科)日間部及進修學校編制班一年級學生適用三年免繳學雜費;夜間部編制班一年級學生適用四年免繳學雜費。惟上述學生仍須繳納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等費用(實用技能學程另依其他規定辦理)。

  32. 叁、登記分發入學指南暨問與答

  33. 報名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應具備何種資格?報名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應具備何種資格? Q01 • 各地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含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者)(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以下簡稱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經取得「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以下簡稱基本學力測驗)分數,且未經各地區高中高職五專免試入學、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並完成報到者,或錄取並完成報到但於規定日期101年7月10日(星期二)前(各入學管道簡章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取得錄取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證明文件者,得報名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34. 高中高職五專有那些登記分發區?與分發類別?高中高職五專有那些登記分發區?與分發類別? Q02 • 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分為15區:宜蘭區、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雲林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屏東區、花蓮區、臺東區、澎湖區、金門區。 五專登記分發區:全國合為1區。 • 分發類別分為三類:「僅報名高中高職者」、「僅報名五專者」及「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者」。

  35. 如何查詢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招生相關資料?如何查詢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招生相關資料? Q03 • 有關招生簡章的發售辦法以及各項相關問題。可依入學指南暨問與答手冊第1頁:「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各區主委學校一覽表」內之電話及網址查詢。

  36. 應屆畢業生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 Q04 • 採集體報名 • 向國中承辦人員領取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經本人及家長(法定代理人)確認後簽名,交回國中承辦人員,檢核表並應蓋妥教務處戳章。 • 依據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參考招生學校科組代碼畫記志願。 • 於101年7月25日(星期三)前,依原就讀國中之規定時間內,繳交相關文件,向原就讀國中註冊組或承辦人員報名。 • 完成報名手續後,報名資料不得修改、撤銷,所繳資料(證明文件正本除外)一概不予退還,並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

  37. 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 Q05 • 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已確認簽名並應蓋妥教務處戳章) • 志願卡 • 報名費 • 特殊身分學生(如身心障礙生、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等),須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國中驗後發還)及影本(加蓋原畢業學校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浮貼於「特殊身分學生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38. 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或採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如何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報名? Q06 • 採個別通訊報名,報名簡章可至各區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指定地點購買。 • 報名日期101年7月23日(星期一)到7月25日(星期三) • 一律採個別通訊報名,免貼郵票直接到郵局窗口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1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高雄市立高雄高商) 。 地址:高雄郵局第230號信箱,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39. 非應屆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非應屆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報名前應準備好那些文件? Q07 • 報名費、郵資及郵政畫撥手續費 • 報名表上須黏貼: • 身分證正面影本。 • 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 (僅供電腦檢核基本資料用) •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指定位置上。 • 志願卡 • 特殊身分學生(如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僑生、蒙藏學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須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驗後掛號寄還)及影本浮貼於「特殊身分學生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40. 非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來不及申請補發時,應如何辦理報名非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遺失來不及申請補發時,應如何辦理報名 Q08 • 可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審查,在報名表背面蓋教務處戳章及承辦人職章先行證明,俟取得補發畢業證書後,補寄到統一登記分發中心。

  41. 採個別通訊報名者,填寫個別通訊報名表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1/2) Q09 • 填寫前,應先詳細閱讀「個別通訊報名表填寫說明」。 • 僅報名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入學者,於報名表分發類別欄勾選「僅報名高中高職」。 僅報名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於報名表分發類別欄勾選「僅報名五專」。 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登記分發入學者,於報名表分發類別欄勾選「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

  42. 採個別通訊報名者,填寫個別通訊報名表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2/2) Q09 • 報名表資料必須正確、清晰、完整填寫,確認無誤後,請本人及家長(法定代理人)簽名。 • 相關文件【身分證正面影本、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並應分別妥當黏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上。 •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指定位置上、特殊身分學生證明文件影本,浮貼於「特殊身分學生證件影本黏貼表」上。

  43. 個別通訊報名者,尚未請領或換發新身分證時,應如何辦理報名?個別通訊報名者,尚未請領或換發新身分證時,應如何辦理報名? Q10 • 將戶口名簿影印折疊後浮貼於個別通訊報名表「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處」上。

  44. 報名時是否要親自到所選的登記分發區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是否要親自到所選的登記分發區辦理報名手續? Q11 • 選擇登記分發區不受報名處的限制,不論選擇那一登記分發區,均按下列兩種方式報名: • 應屆畢業生向原就讀國中集體報名並繳交報名費。 • 非應屆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一律採個別通訊報名。

  45. 報名時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的選填,有何規定與限制? Q12 • 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時,志願卡上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欄位,應依據報名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之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確實畫記。 學生於志願卡上所畫記之志願學校科組代碼,必需符合報名基本學力測驗選填登記分發區內所屬的學校科別,若有不符之志願,該志願將無法分發。 • 全國五專合為一區。學生可於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時,再行決定是否參加五專登記分發與選填志願,並依「101學年度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簡章」辦理。

  46. 若志願卡畫記與基本學力測驗所填的分發區不同時,分發依據為何?若志願卡畫記與基本學力測驗所填的分發區不同時,分發依據為何? Q13 • 以報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時所選填的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為依據。

  47. 個別通訊報名時,使用非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能否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個別通訊報名時,使用非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能否報名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Q14 • 不可以。必須使用101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之分數通知單,才能報名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48. 特殊身分學生應注意那些事項? Q15 • 具有下列身份者均屬於特殊身分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僑生、蒙藏學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請詳閱簡章『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特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之說明。 • 檢具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所列應繳交的證明文件。 • 報名時無法提出特殊身分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提供不合規定的證明文件者,視同放棄特殊身分優待。 • 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種身分報名並繳驗該項證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49. 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辦法於100年4月11日修正後,原住民學生應注意那些事項? Q16 • 原住民學生加分優待方式,以加總分10%計算,但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以加總分35%計算。達錄取標準者佔原住民外加名額,並依成績高低錄取。成績總分相同,或遇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之結果仍相同者,增額錄取。 • 原住民學生於報名登記分發時,應檢附簡章中「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 請多選志願。

  50. 境外學歷證明採認需注意那些事項? Q17 • 持國外學歷報名之學生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 持大陸地區學歷報名之學生應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國民身分證或在臺灣地區定居證或戶籍謄本,送經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證明文件。 • 報名學生尚未完成前開程序者,得先准其報名登記分發,惟須於報名時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錄取後應於註冊時繳交前開程序檢覈採認之正式學力證明文件,未繳交正式學力證明文件者不得註冊入學」之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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