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 likes | 1.03k Views
證券實務. 講師 : 許建中 學歷 : 東海大學 工業工程系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金融所 經歷 : 大眾證券協理 富邦銀行貴賓理專 中國信託銀行行員 寶來證券 營業台主管. 課程規劃. 上課用書: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9/14 第 1-3 章 證券市場概要 9/21 第 4 章 承銷制度 9/28 第 5 章 證券市場之商品 10/05 第 6-7 章 股權管理與收購 & 股務處理 10/12 第 8-9 章 集中交易市場 & 店頭市場
E N D
證券實務 講師:許建中 學歷:東海大學 工業工程系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金融所 經歷:大眾證券協理 富邦銀行貴賓理專 中國信託銀行行員 寶來證券 營業台主管
課程規劃 • 上課用書: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9/14 第1-3章 證券市場概要 • 9/21 第4章 承銷制度 • 9/28 第5章 證券市場之商品 • 10/05 第6-7章 股權管理與收購&股務處理 • 10/12 第8-9章 集中交易市場&店頭市場 • 10/19 第10-11章 信用交易&稅賦與必要費用 • 10/26 金融就業市場-經驗分享
證券業務員考試準備技巧 • 題庫出題 • 題目一樣,答案順序會變 • 不要只做題目,要看內容 • 歷屆考題 • 總分須達140分單科不低於50分
證券發展歷史 政府為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於42年1月發行土地實物債券,並將臺泥、臺紙、農林、工礦等四大公營事業的公司股票搭配補償給地主,做為收購土地的補償代價。此項債券及股票連同政府前此發行的愛國公債,開始在市面流通,代客買賣證券的行號應運而生,惟因其交易處所過於分散,管理不易,市場積弊甚多。為能有效管理監督,當務之急在於設立一個集中的交易市場,遂有籌備證券交易所之議。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47年起,政府先後多次派員前往美、日等國考察、研究證券市場業務。48年政府釐訂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倡導獎勵投資,促進資本形成,並強調建立健全的資本市場,以做為資本形成的重要途徑;同年3月經濟部成立「建立證券市場研究小組」,於9月提出具體方案,翌年1月延聘美籍專家來臺考察,提供建議。47年起,政府先後多次派員前往美、日等國考察、研究證券市場業務。48年政府釐訂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倡導獎勵投資,促進資本形成,並強調建立健全的資本市場,以做為資本形成的重要途徑;同年3月經濟部成立「建立證券市場研究小組」,於9月提出具體方案,翌年1月延聘美籍專家來臺考察,提供建議。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鑑於證券交易市場以往的流弊及證券商水準的良莠不齊,關於證券交易所籌組的原則,行政院於 49 年 4 月14 日第六六一次會議決定:初創時期,採公司制組織,由有關金融、信託業及其他公民營事業參加投資。同年9月經濟部正式成立證券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管會),為管理及監督證券市場的主管機關,同時並邀請中央信託局、交通銀行、中華開發公司等負責證券交易所籌備發起事宜,另徵求其他公民營事業為共同發起人,集資籌設,臺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 的籌備工作於焉實際展開。86年4月2日證管會改制為「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期會),93年7月1日證期會再改列為「證券期貨局」,隸屬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為維護市場公平交易及提高作業效率,經規劃電腦輔助撮合交易作業,自74年8月起分段實施,並陸續添購電腦設備,至77年底止,所有股票交易均已納入電腦輔助撮合交易作業,人工專櫃撮合則已成為歷史名詞。為推動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作業簡單劃一,提高競價效率,及避免人為疏失並節省撮合人力,證交所於82年8 月2日上市股票全面納入電腦全自動交易系統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交所自開業以來,曾於53年8月19日因證券市場掀起跌風,投資人入場滋事,致暫停交易一天;54年6月15日又因證券市場價格波動不正常,奉經濟部命令休市十天,以及政府於77年9月24日宣布自78年1月1日起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致股市連跌十九天等重大事故,但國內證券市場經各項相關制度、規章的逐次研修後,市場規模日益擴大,管理措施更臻健全,尤其是77年開放證券商設立申請後,證券市場可以說是飛速成長,空前繁榮,形成國人投資證券的熱潮,股票成交量值均屢創新高。證交所自開業以來,曾於53年8月19日因證券市場掀起跌風,投資人入場滋事,致暫停交易一天;54年6月15日又因證券市場價格波動不正常,奉經濟部命令休市十天,以及政府於77年9月24日宣布自78年1月1日起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致股市連跌十九天等重大事故,但國內證券市場經各項相關制度、規章的逐次研修後,市場規模日益擴大,管理措施更臻健全,尤其是77年開放證券商設立申請後,證券市場可以說是飛速成長,空前繁榮,形成國人投資證券的熱潮,股票成交量值均屢創新高。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在發行市場方面,除持續推動國內績優企業上市、協助上市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並積極開發多元化的金融商品,以滿足投資人的不同需求。率先於86年9月推出認購權證,由證券商發行提供投資人一項高槓桿的市場投資工具;87年爭取外國優良企業來臺第二上市,以發行臺灣存託憑證(TDR)形式掛牌交易;復於92年7月推出認售權證以滿足投資人的避險需求,同年起證交所也與英國富時指數公司(FTSE)合作編製臺灣指數系列之部分集合指數,授權由投資信託公司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台灣50,提供投資人以最簡便的方式與低廉的成本即可投資一籃子股票;94年3月再推出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REITs)富邦R1上市,讓投資人得以小額資金參與不動產租金之收益分配。在發行市場方面,除持續推動國內績優企業上市、協助上市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並積極開發多元化的金融商品,以滿足投資人的不同需求。率先於86年9月推出認購權證,由證券商發行提供投資人一項高槓桿的市場投資工具;87年爭取外國優良企業來臺第二上市,以發行臺灣存託憑證(TDR)形式掛牌交易;復於92年7月推出認售權證以滿足投資人的避險需求,同年起證交所也與英國富時指數公司(FTSE)合作編製臺灣指數系列之部分集合指數,授權由投資信託公司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台灣50,提供投資人以最簡便的方式與低廉的成本即可投資一籃子股票;94年3月再推出不動產證券化受益證券(REITs)富邦R1上市,讓投資人得以小額資金參與不動產租金之收益分配。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在交易市場方面,為因應證券市場全球化趨勢,證交所於87年延長週六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時間一小時,嗣為配合政府實施週休二日制,並於90年元月起每日延長交易時間一‧五小時;另為方便投資人委託下單,於86年10月開放網路交易在交易市場方面,為因應證券市場全球化趨勢,證交所於87年延長週六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時間一小時,嗣為配合政府實施週休二日制,並於90年元月起每日延長交易時間一‧五小時;另為方便投資人委託下單,於86年10月開放網路交易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98年2月起實施「證券市場款券T+2日交割制度(DVP)」,藉以降低交割風險、提高交割效率及增加投資人對證券資產運用之靈活度。98年2月起實施「證券市場款券T+2日交割制度(DVP)」,藉以降低交割風險、提高交割效率及增加投資人對證券資產運用之靈活度。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在鼓勵海外台商與海外知名企業第一上市,或以發行臺灣存託憑證(TDR)第二上市,擴大證券市場規模方面也獲致成效,98年共吸引10家外國企業來台籌資發行存託憑證,為歷年最多,而外國企業已申報上市輔導者也有46家。此外,在致力引進境外ETF來台上市交易,並推動ETF市場國際化方面,98年已有2檔境外ETF(恒中國、恒香港)及1檔連結式ETF(寶滬深)順利掛牌上市。在鼓勵海外台商與海外知名企業第一上市,或以發行臺灣存託憑證(TDR)第二上市,擴大證券市場規模方面也獲致成效,98年共吸引10家外國企業來台籌資發行存託憑證,為歷年最多,而外國企業已申報上市輔導者也有46家。此外,在致力引進境外ETF來台上市交易,並推動ETF市場國際化方面,98年已有2檔境外ETF(恒中國、恒香港)及1檔連結式ETF(寶滬深)順利掛牌上市。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台股歷史重大事件 1995 84年 台股7228-4474 中共試射飛彈 1997 86-87年 台股10256-5422 東南亞金融風暴 2000 89年 台股10393-4555 網路泡沫 2007 96-97年 台股9859-5724 金融風暴(次貸+2房+雷曼+AIG+美林)
股票 股票的外貌 (正面) 資料來源: http://money.yam.com/school/mkarticle.php?aid=86
公司名稱: 發行股票的公司名稱 股東姓名與戶號:股票上登記的姓名﹐是股票新上市時﹐擁有此股票的第一位股東的姓名。以後買賣過戶股票時﹐新股票擁有者的姓名會登記在股票背面受讓人欄位。 股數:此張股票代表的股數。在台灣﹐除了零股以外﹐一張股票皆為 1000 股。 股票號碼:每張股票有一個號碼﹐方便股務上的管理。 股票面額:台灣的股票一律為一股十元﹐一張為一千股﹐所以一張股票的面額為一萬元整。 資料來源: http://money.yam.com/school/mkarticle.php?aid=86
股票的外貌 (背面) 股票背面【簽證處】處會有銀行的的簽證證明單﹐股票過戶時﹐賣方在【出讓人簽章】處蓋章﹐買方在【受讓人簽章】處蓋章﹐股務代理處在【公司登記】處蓋章。 資料來源: http://money.yam.com/school/mkarticle.php?aid=86
加權股價指數 背景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以1966年為基期,基期指數設為100,其採樣樣本除特別股、全額交割股外,其餘上市股票均包括在內。
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採用「柏謝加權算式」(Passche Formula),與美國S&P 500的公式相同,是反應整體市場股票價值變動的指標。其係以上市股票之發行量當作權數來計算股價指數,採樣樣本為所有掛牌交易中的普通股。其計算公式為: 指數 = 當期總發行市值 ÷ 基值 × 100 ,當期總發行市值為各採樣股票價格乘以發行股數所得市值之總和,因此,發行公司的市值愈高,占指數的權重就愈高,這就是典型的權值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以1966年為基期,基期指數設為100,其採樣樣本除特別股、全額交割股外,其餘上市股票均包括在內。
特點 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的特色是股本較大的股票對指數的影響會大於股本小的股票,市值高者如台積電、鴻海、國泰金及中鋼、台塑等更是其中的重要代表。新上市公司股票納入指數計算,得以當時上市股數為準,且於上市當月過後隔兩月的第一交易日才列入統計。如果成分股進行除權、新股權利證書上市、可轉換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等,基值就會進行調整,以維持加權指數之連續性。
在國際金融市場中,有三種主要的股價指數編制方法:第一種是「價格加權法」,發行公司的股價愈高,占指數的權重就愈高,採用的指數有:道瓊工業指數、日經225指數。第二種為「價值加權法」,發行公司的市值愈高,占指數的權重就愈高,代表指數有美國的S&P 500指數與台灣加權股價指數。第三種為「均等加權法」,如同投資人拿相等的金額,購買每檔股票,代表指數有:英國金融時報指數。
其他 臺灣證券交易所除了有編製此指數外,另有第一、二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1997年7月1日起不再分第一、二類)[1],及1987年開始計算的不含金融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2000年開始計算的不含電子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和產業分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在1987年,產業分類分為8大類別,1995年增至19類,2007年7月再增至30類。
證券產業之發展 • 發展近半個世紀的台灣證券市場歷經無數個景氣更迭及經濟危機,目前市場已臻成熟。回首發展初期,證券商的數目不滿十家,但到1997年總公司數量已經擴張到221家,分公司家數來到過663家,再往後的十年間雖歷經證券業的整併總公司家數雖已減少為133家但分公司家數截至2007年底仍有高達1,024家。發展至今,經歷了1989年復徵證所稅、1995年的飛彈危機、1997亞洲金融風暴、2000年的網路泡沫、2001年的美國911事件、2002年的SARS危機等台灣股票市場歷經多次的空頭市場洗禮後證券業要獲利更加困難,獲力能力也逐年下滑。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2008.11.6 http://www.sfb.gov.tw/statistics/point/9612/t22.xls
在2000年11月金控法通過以後,證券業的整併活動蔚為風潮,證券商逐漸朝大型化發展,致使台灣證券商的數量從該年起就持續減少,至2007年已銳減到只剩下133家總公司,而證券市場的市占率已大勢底定,由數家大型證券商主導市場走向;另外,由分公司成長趨勢來看,台灣證券商對於新設據點也已趨緩和。在2000年11月金控法通過以後,證券業的整併活動蔚為風潮,證券商逐漸朝大型化發展,致使台灣證券商的數量從該年起就持續減少,至2007年已銳減到只剩下133家總公司,而證券市場的市占率已大勢底定,由數家大型證券商主導市場走向;另外,由分公司成長趨勢來看,台灣證券商對於新設據點也已趨緩和。
上市、上櫃家數 • 2002年國內上市上櫃公司已經超過一千家,參考表附表,截至2007年上市櫃公司已達到1,245家,若再加上興櫃公司,規模達已開發國家水準,無論是上市櫃公司或興櫃公司,近年來均呈現穩定成長。 • 2010.8 上市744家 上櫃556家 合計1300家
台灣證券市場掛牌家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2008.11.6 http://www.sfb.gov.tw/statistics/point/9612/t01.xls
各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家數比較表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2008.11.6 http://www.sfb.gov.tw/statistics/point/9612/t30.xls
證券市場成交量 • 台灣證券市場可分為集中市場及店頭市場,即一般所說的上市與上櫃,集中市場由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店頭市場則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管理,兩者所涵蓋的交易商品類型不盡相同。集中市場交易之商品計有股票,可轉換公司債,認購權證、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 Fund, ETF)、不動產投資信託證券(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REITs)、台灣存託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s , TDR);另外店頭市場則包含股票(含興櫃股票)、認購權證、公司債、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衍生性金融商品;經主管機關統計,近幾年來的交易情形如下表所示,成交量有漸增的趨勢,偶爾受大環境的影響小幅波動,但大致呈現穩定的發展。
集中市場證券總成交值概況表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2008.11.14 http://www.sfb.gov.tw/statistics/point/9612/t09.xls
證券市場現況 • 近年來全球金融情勢變化快速,以往的觀念與歷史經驗似乎已無法解釋多變的金融市場,面對資本市場的快速變遷,金融產業的全球化與自由化,政府的監理制度與政策規劃亦應隨之做調整。為了讓台灣金融市場早些與國際接軌,政府已經大幅開放證券市場,調整不合時宜的制度,有計劃的鬆綁法令,並大幅放寬證券商承做業務範圍,證券商逐步發展成跨國性大型券商。另外,為了積極吸引外資進入台灣證券市場,在一些政策面的配合與制度的修訂均朝向更開放更自由方向邁進,就連私募基金及避險基金也相繼在台灣出現。
世界主要證券市場成交金額比較表 單位:十億美元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2008.11.14 http://www.sfb.gov.tw/statistics/point/9612/t32.xls
證券商主要承做業務 • 綜合券商主要承做業務一般分為: • 一、經紀;二、承銷三、自營等三大業務,若再細分還包括四、債券業務與五、財富管理業務。
證券市場管理機構 (一)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 證券期貨局(證期局)隸屬於金管會,負責管理、監督證券之發行、交易及期貨交易 (二)自律機構-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同業公會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第1章 證券市場概要 一、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 二、證券市場與金融市場 三、證券市場架構 四、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關係
一、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 • 直接金融---投資人直接將資金用於企業;反過來說為,若企業有資金需求不透過銀行借款,而直接由證券市場募資。 • 間接金融—投資人將資金放在銀行,銀行再將資金提供給企業;或說,若企業有資金需求,透過銀行借款稱之。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二、證券市場與金融市場 • 金融市場依據金融工具分為: (一)證券市場-包括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 (二)期貨市場-台灣期貨市場包括指數期貨、選擇權、黃金期貨、利率期貨和個股期貨。 (三)存放市場-銀行存款及放款業務。 (四)貨幣市場-貨幣市場係指信用工具的到期日在ㄧ年以內之短期資金供給與需求交易的市場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商業本票、國庫券及可轉讓定存單。 (五)外匯市場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三、證券市場架構 • 證券市場分為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 (一)發行市場—初級市場 (二)流通市場—次級市場或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四、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關係 (一)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相互依存 (二)發行條件與流通市場狀況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第2章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登錄制度 一、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登錄制度 二、申報生效制之範圍 三、申報生效期間 四、停止生報生效 五、完成補正 六、時價發行制度與股權分散 七、否准或退件事項 八、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應注意事項 九、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重要公開資訊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一、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登錄制度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公開招募、補辦公開發行、無償配發新股與減少資本採申報生效制。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二、申報生效制之範圍 (一)募集設立者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成立時,發起人應先認足第一次發行股份1/4, 其餘股份向外公開募集須辦理公開發行。 (二)上市櫃公司辦理減資者 (三)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之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 (四)除上以外其他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案件 ※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發行程序,將其財務業務予以公開揭露或分散股權。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三、申報生效期間 (一)募集設立者,申報生效期間訂為二十個營業日。 (二)上市櫃公司辦理減資或分割---十二個營業日。 (三)申報生效制之範圍三---二十個營業日。 (四)金融控股、銀行、票券金融及信用卡及保險等事業以外之發行人,於最近一年內取得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申報生效期間縮短為七個營業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三條二項規定)。 註:有 _者為勘誤表內容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五)有價證券持有人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者,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有價證券公開招募申報書日起屆滿七個營業日生效,並準用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一條規定)。」(五)有價證券持有人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者,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有價證券公開招募申報書日起屆滿七個營業日生效,並準用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一條規定)。」 註:有 _者為勘誤表內容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四、停止生報生效 (一)申報書不完備或應載事項不充分者。 (二)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三)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認為有必要者。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五、完成補正 發行人於接獲停止申報生效通知日起十二個營業日內,得就停止申報生效之原因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六、時價發行制度與股權分散 (一)上市櫃公司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應提撥發行新股之百分之十以時價對外公開發行(公開申購配售;抽籤)。 (二)未上市櫃公司其持有一千股以上股東人數未達三百人於現金發行新股時應提撥百分之十對外公開發行。以下除外: 1.首次辦理公開發行者。 2.自設立登記後未達三年。 3.獲利能力未達規定標準者。 4.對外公開發行股數未達五十萬股者。 5.發行附認股權特別股。 6.其他主管機關認為無需或不適宜對外公開發行者。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承上,屬國家重大經濟事業經目的主管機關認定並出具證明者不受1-3款限制。例承上,屬國家重大經濟事業經目的主管機關認定並出具證明者不受1-3款限制。例 (三)上市櫃現增訂價不低於送件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平均收盤價之七成(公開申購)或九成(詢價圈購),若低於,應說明訂價之合理性及是否影響股東權益。 (四)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決議事項不得概括授權董事會日後得分次提撥逾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十對外公開承銷。僅能授權其決定採詢圈或公開申購方式。 ※時價-公開申購現金增資定價不得低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日及案件生效後經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之會議當日之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平均價之7成。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七、否準或退件事項 (一)法令遵行性審查 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公開招募股份。 • 二、違反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或有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但符合本法第二十八條之四規定者,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之限制。 • 三、違反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或有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條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公司債。但符合本法第二十八條之四規定者,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之限制。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99年版/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