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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传销 促和谐 ” 主题班会. 财经学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识别传销 第二部分 大学生与传销 第三部分 传销陷阱 第四部分 传销的危害 第五部分 防范与救助 第六部分 警钟长鸣. 第一部分 识别传销. 庞氏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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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 促和谐”主题班会 财经学院
目 录 • 第一部分 识别传销 • 第二部分 大学生与传销 • 第三部分 传销陷阱 • 第四部分 传销的危害 • 第五部分 防范与救助 • 第六部分 警钟长鸣
庞氏骗局 • 查尔斯·庞齐(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人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45天内得到50%的回报,然后,狡猾的庞齐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齐成功地吸引了四万名投资者,骗取金额1500万美元。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 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
庞氏骗局 • 庞氏骗局的特点: ——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特征 ——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特征 ——投资诀窍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性(故作神秘) ——投资的反周期性 (总是稳赚不赔) ——投资者结构的金字塔特征(塔尖少数人剥夺其他人) • 自庞齐以后,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庞齐骗局”在世界各地层出不穷。其中更令人熟知的“庞齐骗局”改进版,就是各种各样的传销。
传销的由来 • 在20世纪70年代,“direct selling”传入华人经济圈。
直销与非法传销 • 我国《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这是一种单层次的中国式的直销。 •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 有无入门费 • 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 产品是否流通 • 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 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 有无店铺经营
如何识别传销 • 一、看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 二、看它收入来源的是人头费、加盟费,还是产品销售的正常利润,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就是传销; • 三、看所销售的商品是否物有所值,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价,且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退货条件的,一般都是传销; • 四、看工作方式,如果你一到所谓的工作场地就有人开始向你鼓吹“发财”的办法,而且告诉你一定要介绍别人一起来才能发财,那一定是传销; • 五、当同学、老乡异地邀请一起创业或者帮助介绍工作时,要注意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如果对方只是极力拉拢关系,描绘美好前景,但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含糊其辞,这多半可能是传销的召唤。
案例:传销伎俩 • 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宋某在境内以“内部招工”为名,将40余人骗到江西鹰潭,安排专人对其“洗脑”。宋某谎称该组织是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要求他们每人缴纳3800元费用或购买商品,成为会员后如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可返利,引诱他们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该组织既无店铺也无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获利。 • 截至案发,该组织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达100余人、下线累计上缴申购产品达2160余份,宋某的等级已达到“高级业务员”,其账户涉案资金达713万余元。 •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批捕。
工商部门揭露传销“五步曲” • 其一,封闭集训。由传销组织的头目或能言善道者对刚加入传销的新人集中进行“技能”培训,包括发展对象分析技能、邀约技能等,以便让新人成为“高手”,骗更多人入“网”。 • 其二,确定目标。在上线的监控下,下属将自己有发展可能的亲戚朋友罗列出来,接着再进行分析,确定哪些是易发展目标。 • 其三,编造骗局。确定发展对象后,通常采用联络感情、夸大外出工作的好处,以高薪就业机会引人上当。 • 其四,迫使入伙。将目标骗来后,就对其进行洗脑,以激起目标的“雄心”。为防止半途而废,对未交钱加入的人员均采取软性监控,也有的强硬胁迫。 • 其五,引诱上钩。经过洗脑后,一部分人迷上传销行业,他们须认购一份产品并缴纳有关费用,加入传销网络。即使有的人发觉上当受骗,但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也会努力编织谎言,去骗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成为自己的下线,使得传销活动恶性循环。
案例:高学历者也会"走火入魔" • 在成千上万的传销队伍中,有不少是大学毕业生,甚至出现了在校大学生的身影。按理说,他们文化程度高,应该不容易被骗,但情况恰恰相反。 • 一个去年7月大学刚毕业的女生,考上了江苏省苏州市市直部门的公务员。然而,工作了几个月之后就从单位失踪了。家属动用一切力量寻找,最后惊讶地发现,她是被大学同学骗到了广西来宾市从事传销。和她一起被骗的,还有另外3名亲戚,其中一名也是大学毕业不久的同龄女孩。 • 接到报案后,民警连夜来到来宾市郊一个村庄的出租房里,把她和另一名同龄女孩解救了出来。但在回家的途中,这两名女孩居然又跑了。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传销能让身经受过大学教育人那么走火入魔,真是太可怕了。
湖南省6所高校上百名学生疑被传销组织控制失踪湖南省6所高校上百名学生疑被传销组织控制失踪 • 据新华社电,今年3月以来,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连续接到3起关于学生失踪,可能被传销组织控制,或被疑似传销组织的培训机构骗取钱财的情况,涉及6所高校上百名学生。 • 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湖南省高校发生了10多起学生被困参加传销的案件,涉及数千人。
东莞:七成传销人员为大学生 • 2010年10月,东莞市打传办召开会议,公布近期打击传销案例。目前商品传销大概占到20%,拉人头传销大概占到75%,网络传销大概占到5%。其中,身份为大专、本科毕业生的传销人员,约占被查获参与人员总数的70%。 来源:东莞日报
案例:三天的经历他看到了传销的种种疯狂 • 今年春节期间,王某四处托人找工作。一天,他的一位女性朋友找到了他,说可以介绍他去赚大钱。赚钱心切的王某也没有细想,正月十八那天,他便跟着朋友出门了。 • 王某原来在温岭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过,对传销有所耳闻。“做这行的人在一个新人到来之时,会很热情地把新人领进高档宾馆吃住,目的是让新人觉得他们很有身份,跟着他们做生意肯定赚钱,在挑起你的兴趣之后,再慢慢给新人洗脑。” • 王某在南宁一共待了3天。他了解到,全南宁存在数不清的传销团伙,而他所接触到的这个团伙共有2万多人。在这个传销团伙中,很多成员都是被自己的丈夫、妻子、儿女、朋友等发展进来的。
为虎作伥(wèi hǔ zuò chāng) • 【解释】:伥:伥鬼,古时传说被老虎吃掉的人,死后变成伥鬼,专门引诱人来给老虎吃。替老虎做伥鬼。比喻充当恶人的帮凶。
案例:为虎作伥 • 陈某等一伙人在山东省胶州市的出租屋里一起学习传销方面的“知识”,看传销方面的书籍,同时各自联系亲友,将亲友骗过来搞传销。 • 2010年8月19日,陈某以给蒋某介绍工作为名,将蒋某自安徽骗至胶州市,陈某将蒋某的手机拿走,防止其与外界联系,然后让他参与传销,学习传销知识。 • 蒋某发现上当后,坚决拒绝,要求离开。陈某等人轮流对蒋某进行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22小时。在轮流看管蒋某期间,将蒋某的手腕、胳膊肘、头部打伤。
案例:为虎作伥 • 2010年8月20日,蒋某从窗户向外大声呼救,结果被陈某等人强行拉回,遭到殴打。邻居听到呼救声后报警,公安机关及时将蒋某解救,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郭某等抓获。 • 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是在校大二学生,他利用暑假出来打工时误入传销组织。其他人是被网友或亲戚以找工作或到青岛游玩等理由骗过来。其实他们也是受害人,但后来由被动变主动,从受害人变为害人者,加入到非法传销的队伍。
呼吁:斩断伸向大学生的传销黑手 • 2009年8月,新华网时评指出,一些非法传销活动趁机抬头,变换手法将黑手伸向初出校园、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这一动向务必引起有关部门和高校重视。 • 据称,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分局最近捣毁一处传销窝点,113名传销人员中有104人为大学生。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介绍,2007年以前查处的非法传销人员以无业游民、农民工居多,而2007年以来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占到了近八成。
案例:骗亲戚骗同学 88名传销人员被查获 • 2011年4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公安两部门组成百余人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对城区排查出来的多个涉嫌传销窝点开展了集中打击行动,共端掉传销窝点9个,查获传销人员88名。 • 经调查,该传销团伙成员大都来自湖南、河南、四川、江西等地,他们以宜都有很好的、待遇较高的工作或者以高额回报的生意为诱饵,将亲戚、朋友、同学等骗到宜都后暂扣手机和身份证,通过上课向其灌输所谓的营销理念,收取数千元入会费,对被骗的人员进行所谓的“人才交际”教育,让他们发展自己的下线,从而骗取其他人的钱财,从中谋取非法暴利。
案例:网恋见面入陷阱 • 用女成员当“诱饵”, 通过网络吸引外地人上钩,将其控制后强迫对方加入传销组织。2010年3月,来自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成瑜(化名)不幸“中招”,被拘禁于雨湖区湖园村的一套民房。他在逃离时不幸坠楼身亡。 • 成瑜的悲剧,并不是个案。2008年的除夕之夜,同样来自武汉的男子殷某,从雨湖区长城乡和平村一栋居民楼的五楼跳下,经抢救无效于大年初一在医院身亡。跟成瑜一样,殷某也是单身一人来湘潭“赴约”。
常见的传销陷阱 • 介绍工作 • 招 聘 • 创 业 • 游 玩 • 网 恋
陷入传销陷阱的原因 • 1.急功近利,暴富心理 • 2.涉世未深,经验不足 • 轻信 • 盲从 • 情面 • 3.就业困难,饥不择食
案例:传销伤害身体又伤害亲情 • 2010年暑假,自称在西安某酒店工作的表弟打电话邀请何希静到西安旅游。当时她正在云南师范大学就读,秋季开学就上大四了。 • 7月11日,她从老家云南到西安。当天中午,表弟到西安火车站接她,带她到景区游玩,快到天黑时将她带到东郊十里铺附近一栋4层高的民房里。“进房后,表弟就收走了我的手机,接着另外六七名男女开始轮番做我工作,让我加入他们公司,一起推销一种能发大财的产品。”何希静说,她多次试图逃出,却遭到表弟和几名男女的阻拦,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案例:传销伤害身体又伤害亲情 • 12日凌晨4时许,趁着大家正在熟睡,何希静悄悄爬出四楼的窗户打算逃跑,没想到手抓空了,坠下四楼,双腿摔伤难以动弹。经过医院两次手术,现患者又出现大面积肌肉坏死并不断扩散,为了保住性命,何希静面临截肢。“都是我表弟害的,我恨死他了。”何希静流着泪说。
案例:传销致人坠楼死亡 一在校大学生获十年刑 • 2010年8月22日,在校大二学生晏某将张某骗入传销组织后,控制其人身自由,致使张某在2010年9月1日晚10时左右逃离传销组织时坠楼身亡。 • 2011年3月3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了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晏某、陈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13,170.2元、91,358.6元,并相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湖南青年误入传销窝点被殴打致死 • 湖南湘阴县人雍某,现年25岁。2月17日,他被骗到南昌市高新区一传销组织。2月28日,雍某因不交钱且不配合传销组织开展的工作,被同龄的张某及陈某殴打数小时,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3月9日,民警在广西来宾市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湖北青年被传销团伙毒打致死 • 2011年春节刚过,湖北新洲农村21岁青年余雄和邻村好友朱梦平被人以高工资工作为由骗到山西运城盐湖区,被要求拿出2800元做本钱,买下一套产品,说是半年之内就能当上大老板。 • 朱梦平不愿意干这种骗朋友、骗亲人的事,以没有钱为由予以拒绝。但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好受了,吃不饱、睡不好,还经常被人打骂。 • 余雄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身上也确实没有2800元现金。后来的十天里,他们就指派专人看守余雄、不让他吃饭、不准他睡觉。
青年被传销团伙毒打致死 连续挨打超过十天 • 2月26日余雄被毒打致死。噩耗传回新洲,余雄的爷爷和母亲当场病倒,70岁的爷爷伤心过度不幸去世。 • 盐湖公安分局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于3月2日一举打掉了盘踞在当地近2年的非法传销窝点,当场抓获山西区域经理王江、钱龙和涉嫌毒打余雄的凶手共16人,解救出各地被骗来传销的受害者67人。
案例:打死下线抛尸 9名疑犯均为大学生 • 2009年12月初,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湖南人刘昌智被骗入东莞某传销组织。刘昌智很抗拒,还与“家长”发生矛盾。 • 2009年12月9日,传销组织成员使用暴力迫使刘昌智打电话筹钱。最终,刘昌智交出了600元现金,并打电话叫朋友汇来了2000元钱。因为还差1200元钱,再次被殴打直至死亡。其尸体被抛入珠江。 • 2010年3月,两名涉案人员分别在河南省兰考县和河北省定州市投案。9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 • 2011年3月2日,9人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他们中有7人是大专学历,两人本科学历,都刚走进社会不久;最大的出生于1981年,最小的是1986年出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多为同学、校友、师兄师妹等关系。
传销危害 • 扰乱经济秩序 • 败坏社会风气 • 友情 • 亲情 • 诚信 • 破坏和谐稳定
防范与救助 • 求职遭遇传销组织 大学生巧计破骗局 • 大学生被骗搞传销 “暗号”救他出陷阱 • 被困传销组织 扔“救命”百元大钞获救 • 少女闹着要跳楼 民警果断端窝点 • 迷途小伙传销路上终逃脱 • 误入传销心不甘,报警救人出牢笼
案例:求职遭遇传销组织 大学生巧计破骗局 • 2011年2月,石家庄某大学学生小张在某招聘网站看到北京一家公司招聘信息,待遇丰厚,便打电话询问。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小张到洛阳参加面试,并称到站后有人接。小张无意间了解到,自己的同学有人也找到了类似工作,而且都被通知去洛阳面试。大家觉得可能是凑巧,约好一起去面试。 • 几天后,小张无意间看到网上一则关于大学生求职身陷传销组织的报道,联想起自己的情况,便警觉起来。第二天一早约了另外几名同学,与招聘方取得了联系。小张声称自己在洛阳有亲戚,要求对方告知详细地址,由亲戚送自己参加面试。对方听完突然变了口气,声称稍候给他答复,便没了消息。其他同学按照同样方式联系该单位,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随后,小张在网上搜索该单位的招聘信息,发现很多人评论其为传销组织,甚至有人称自己有过被骗的亲身经历。
案例:大学生被骗搞传销 “暗号”救他出陷阱 • 谭东山是湖北民族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大四学生。2011年2月中旬 ,被高中同学骗到陕西省渭南市一个传销组织的窝点,失去人身自由。因不堪折磨跳楼逃跑受伤,被送入医院。他以索要医药费为由给家里打了电话。 • “你在那边怎么样?”湖北省利川市农民谭一军听到身在渭南的儿子在电话里连说三声“好!好!好!”后,马上知道坏事了。 • 原来,在儿子临出家门前,谭一军为防万一,就告诉儿子,他打电话时会问在那边怎么样。如果有危险,儿子就接连回答三声“好”,这样别人也不会发现什么破绽。 • 得知儿子身陷危险之中,便急忙报警,最终将儿子救出传销窝点。
案例:被困传销组织 扔“救命”百元大钞获救 • 2011年3月30日傍晚,吴大姐经过一居民楼时,捡到一张被折叠的百元大钞,但是奇怪的是,纸币的正面有“救命”两字,背面为“救命,二楼,2011.3.29”。 • 如果是有人乱开玩笑,上面不会写上日期,虽然上面写的是29日,但也有可能是求救者弄混了时间。“一定是写错了时间,如果是在29日丢的,早晨就会给保洁清理掉,根本就不会留到现在。”一想到这,吴大姐赶紧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 警方很快解救出广东电白人宁某并成功打掉该传销窝点。
案例:少女闹着要跳楼 民警果断端窝点 • 2011年3月31日凌晨1时20分,安阳市公安局北航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某6楼阳台有一女子大声呼喊着要跳楼,但随后便被从房间冲出来的几个男生拉回屋里,接着房间内的灯也被熄灭。 • 民警迅速赶来向该住户了解情况,但敲门没有回应。增加警力后,果断打开房门,控制了屋内人员,找到欲跳楼的少女。 • 原来,少女被朋友骗入该传销组织,她多次试图逃离均未成功,迫不得已有了跳楼的想法。
案例:迷途小伙传销路上巧逃脱 •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江西小伙小徐被“朋友”以介绍给他一份赚大钱的工作为由骗入某公司。然而一进公司大门,小徐便被要求上缴身份证、钱包、手机等物品,虽然觉得奇怪,他还是认为“朋友”不会骗自己。随后,便开始了封闭式的“岗前培训”,除整天学习致富理念外,还要定期缴纳培训费,小徐只得通过公司电话隔三差五向家里要钱。在汇出数千元钱后,家人对小徐失去了信任,小徐这才意识到自己落入了传销窝点。小徐曾试图逃跑,然而由于整天被“公司”员工监控,睡的又是集体铺,一直没有成功。 • 2011年3月初,传销窝点搬迁。在跟随众人坐火车途径苏州火车站时,小徐看准了上下客的时机,随着人流逃离了火车,并赶紧前往了苏州市救助管理站。在苏州市救助管理站帮助下,小徐顺利与家人团聚。
案例:误入传销心不甘 报警救人出牢笼 • 2010年7月中旬,刚刚大学毕业的浙江温州人陈利兵接到一自称广东韶关某上市公司负责招聘人员的电话,说看了陈投送的简历,对其印象不错,要他立即到韶关培训后上班。 • 找工心切的陈利兵没多考虑便在7月22日晚到达韶关,次日一早,陈便被带到韶关武江区某一出租屋内“上课”。 看着出租屋内另外十几名大学毕业生,他明白陷入传销团伙了,便极力要求离开,但任凭怎样哀求都无际于事。
案例:误入传销心不甘 报警救人出牢笼 • 第三天下午,陈一再要求离开时,该传销团伙重要成员便对他进行拳打脚踢,抢去身上的4000元和一只手表。在当晚“护送”到韶关火车站的路上,陈利兵不断地受到恐吓。 • 坐在候车室的陈利兵思前想后,最后拨了110。警方很快救出了15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毕业生,其中不乏名牌大学如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案例:逃出传销组织 撰文警示同学 • 2011年3月12日,受高中好友冯某之邀到黄冈游玩的武汉某高校大三学生小孙被骗入传销组织。22日中午,他趁人不备,推窗从四楼跳到了三楼阳台,然后抱着下水管道滑到地面脱险。 • 设法逃出传销魔窟后,他奋笔写下3000多字的“被传销经历报告”,警示身边同学。 • 报告中说,传销组织者先以各种方式打击你的自信心,然后描绘他们美好的赚钱前景,并努力灌输对金钱的至爱,对亲情的漠视等消极思想。
打击传销 任重道远 • 在打击传销活动中,公安、工商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个难度就是经费和取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参与传销者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的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 • 但是在传销体系的中下层严格意义上说都是受害者,对于这样人群只能通过说服劝解。可悲的是传销人员把这种劝解当成打“负面”,更加事无忌惮地参与传销活动。最终害人害己。
打击传销 任重道远 • 每一次工商公安接到举报,对于民房里的传销人员只能没收传销工具,而对传销人员最多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做传销,尽快回家”,判不了刑,只能是驱散。 • 前面刚驱散,两三个小时之后他们又聚集在一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打架斗殴,就拿他们没有办法。
新型传销 • 湖南2009年查处的“广西新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传销案”中,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声称“投资9万元在三年内可回报38万元”,在短短6个月时间,涉案金额已达4575.5万元。
案例:三名网络传销人员被判处徒刑 • 随着我国对非法传销打击力度的加强,一些不法之徒将传销模式转移到了网络上。2008年下半年,互联网传销载体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登记审批而在我国互联网上成立,后几经更名。该公司在网上组织传销,要求入会人员必须交纳300元、900元、1500元、3000元四种形式的套餐取得入会资格,并根据入会人员交纳的四种级别的入会费,分10个月返还500元、1500元、2500元、5000元的手机通话费。 • 2009年7月更名为“诺亚公司”的传销机构在互联网上关闭了网站,入会会员每月的话费返还也不见了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