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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纳税人学校 欢迎

来到纳税人学校 欢迎. Welcome you to the taxpayers’ school. 设立纳税人学校是我局转变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我们将遵循 “ 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 ” 的服务理念,坚持 “ 统筹兼顾、免费办学、自愿参与 ” 的办学原则,通过规范的管理和固定的形式,持续性、立体式地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要求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纳税人,并帮助大家掌握和正确运用,力争让纳税人学校成为的良好的税企互动的平台,信息交流的桥梁,企业联系的纽带,经济发展的论坛和真正属于纳税人自己的教育基地和交流园地。. 2012 征管业务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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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纳税人学校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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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来到纳税人学校欢迎 Welcome you to the taxpayers’ school 设立纳税人学校是我局转变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我们将遵循“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坚持“统筹兼顾、免费办学、自愿参与”的办学原则,通过规范的管理和固定的形式,持续性、立体式地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办税要求在第一时间传递给纳税人,并帮助大家掌握和正确运用,力争让纳税人学校成为的良好的税企互动的平台,信息交流的桥梁,企业联系的纽带,经济发展的论坛和真正属于纳税人自己的教育基地和交流园地。

  2. 2012征管业务培训课程 谭虎

  3. 培训摘要 • 地税直属局简介 • 新开业办税几件事 • 快速掌握税收政策 • 纳税人关心的若干问题

  4. 第一部分 直属局简介 • 简要情况 • 基本职能

  5. 直属局简要情况 •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是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市市本级地方税收和规费的征收管理。 • 直属局下设办公室、计划征收科、综合业务科、系统管理科、管理检查一、二科六个职能科室。

  6. 分局简要情况 • 分局拥有一支年轻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现有人员51人,其中在编干部44人,其他工作人员7人。共产党员、本科以上学历者占比均在90%以上,11人拥有硕士学位; • 成立十五年来,分局双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先后获得“湖南地税依法办事示范窗口“、”长沙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长沙地税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 分局税收征管水平和收入组织逐年提高。2009年分局组织各项税费收入5.7亿元,人均组织收入额为全市最高。2010年预计超过6亿元。

  7. 分局简要情况 •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1号 • 邮编:410002 • 传真电话:0731-85183189 • 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66 • 长沙地税网址:http://www.csds.gov.cn • 湖南地税网址:http://bs.hnds.gov.cn

  8. 直属局基本职能 • 执行税收政策 • 负责税收征管 • 确保财政收入 • 服务纳税人

  9. 分局基本职能 • 办公室 在六/五楼,关于公务接洽、投诉举报您可以找主任徐胜兵。 • 综合业务科 在五楼,咨询税收和规费政策、办理减免税报批、办理售付汇证明您可以找科长李敏。

  10. 分局基本职能 • 办税服务厅 在一楼,受理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税、缴销、购买、代开发票等各项办税事宜,您可以找科长王巧登和五星级办税员谭理。 • 检查科 在五楼,关于税务审计、检查和稽查工作事宜您可以找科长鲁洪多。

  11. 分局基本职能 • 管理检查科 在四楼,是负责联系纳税户、实施税源管理,办理各项纳税人涉税事宜的职能部门。 • 一科 芙蓉区 科长 张俐 • 二科 天心区和雨花区 科长 谭虎 • 三科 开福区和岳麓区 科长 庄立

  12. 直属局基本职能 • 局长办公室在六楼 • 局长 刘凯清 • 副局长 方陵青 办公室、检查科、一科 • 副局长 邓康路 计征科、办税厅、三科 • 副局长 伍少波 税政科、二科

  13. 第二部分 新开业办税几件事 当您刚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可能您以前就有丰富的办税知识,也有可能您对于如何办理地税业务还比较陌生。 下面对于一些您可能需要的纳税知识给与一些基本介绍,期望能够在您办税过程中给您带来帮助。

  14. 第二部分 新开业办税几件事 • 开业报到 • 发票业务 • 申报纳税 • 涉税事项申请 • 办税备忘录

  15. 开业报到 • 涉税信息采集 • 税种核定和申报方式核定 • 办理网上申报缴税 • 发票购领资格审批

  16. 开业报到 在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税源管理科会为您指定一位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您的日常税务管理与服务。您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后几天内尽快与您的税收管理员取得联系,您的管理员会为您核定以后需要在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税种,期限,以及办理其他一些必要的手续。并且在您以后的日子里有针对性的对您进行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涉税业务的办理等。

  17. 开业报到 您可以到您所属的管理科室询问您的税收管理员,也可以到纳税服务厅由我们为您查询您的管理员是谁。在与您的管理员取得联系后,请提供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要求有能接收短信的手机,以便于税务机关用短信发送通知或提示)、电子邮箱和实际经营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8. 开业报到 涉税信息是税务管理、纳税服务的基础信息。 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证照情况、投资人信息等基本情况,纳税人银行账号、房产、土地、车船等基础信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联系方式,等等。 纳税人务必重视涉税信息采集工作,依法如实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19. 开业报到 建议您选择办理网上申报缴税,足不出户即可方便的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网上申报具体办理步骤: 1、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网上申报缴税三方协议书; 2、纳税户签章确认; 3、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绑定扣款帐号; 4、将三方确定后的协议送交分局办税服务厅录入信息系统,进行电子认证,取得初始密码,即开通网上申报缴税。 5、分局不定期进行网上申报缴税培训。具体情况请询问您的税收管理员,并参见演示光盘。

  20. 发票业务 • 什么是发票? • 如何购领发票? • 怎样代开发票? • 未按规定取得、开具会有哪些处罚?

  21. 发票业务 发票是所有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证明,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是税务检查的基本要素。 所以说,发票作为企业实际业务的真实反映,其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发票是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几乎每天都要接触的,对发票的正确审查是必须具备的工作技能,鉴别真伪发票也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技术。

  22. 发票业务 • 首次购领发票,发票购领资格的申请和审批 • 日常购领发票,再次购买(续购)发票 缴旧购新验旧购新 满足需要 限量供应 以票控税 违章必究 • 纳税人衔头发票的印制审批

  23. 发票业务 如果您没有领购发票或者发生了超经营范围的业务,您可以到地税机关缴纳相关税款,由我们为您代开发票。 普通发票提供以下资料: • 代开发票申请表 • 劳务、租赁合同或接受劳务方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 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 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 外来施工企业需出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24. 发票业务 • 发票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下面这些问题必须注意,否则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 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含10元)以上,无论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收款方必须开具发票;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以下,收款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收款方必须开具,不得拒开发票。 •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5. 发票业务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26. 发票业务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27. 申报纳税 首先您应当按照税收管理员核定的税种、日期和应报送的资料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是核定有定期申报的税种,即使您的当期没有任何收入,您也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即零申报),否则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8. 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缴税:税局建议的申报方式。 直接申报方式:如果您暂时不方便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选择每个月来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填写规定格式的纳税申报表(在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 邮寄申报方式:在获得税务机关许可后,异地申报纳税人也可以每个月通过邮局将纳税申报表邮寄到税务机关。

  29. 涉税事项申请 • 减免税申请 • 退税 • 优惠政策指引

  30. 涉税事项申请 行业优惠 区域优惠 涉外优惠 特定优惠 1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 2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指引

  31. 办税备忘录 • 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 • 税务登记变换、验证 •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 年度地方各税结算 • 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税务)中介机构 Key points 要点

  32. 办税备忘录 • 每月7日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 每月15日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预征)、印花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纳税申报。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汇总缴纳)、于3、6、9、12月15日前进行季度申报。 • 车船使用税自行申报或购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 •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会计报表,纸制报表一个季度报送一次。 Every mouth 每月

  33. 办税备忘录 • 年初,别忘了买印花税票。 • 3月底前进行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年度自行申报。 • 4月15日上年度地方各税结算工作。报送年度地方各税结算报表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年报。 • 4月至6月,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 • 年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 防洪保安资金6月30日前申报缴纳。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月31日前申报缴纳。 Every year 每年

  34. 第三部分 快速掌握税收政策 •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 主要税(费)种简介 • 法律责任

  35. 纳税人的权利 • 知情权 • 保密权 • 税收监督权 •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 申请延期申报权 •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 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36. 纳税人的权利 • 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 委托税务代理权 • 陈述与申辩权 • 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 税收法律救济权 • 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 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37. 纳税人的义务 •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 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 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 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38. 纳税人的义务 • 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 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 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 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 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39. 主要税费种简介 地税征收主要税种 • 营业税 • 个人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房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印花税 • 土地增值税 • 车船使用税 • 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

  40. 主要税费种简介 地税征收主要费种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工会经费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防洪保安资金 • 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

  41. 主要税费种简介 • 纳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 • 税目、税率 核心,9大税目,1993年税目注释 • 计税依据(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 纳税地点 营业税

  42. 主要税费种简介 •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业务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 必须为他人提供的。是指营业税提供的应税行为,其受让对象是别人,不是自己。即自我服务不征税。 • 必须是有偿提供。即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营业税

  43. 主要税费种简介 营业税

  44. 主要税费种简介 •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

  45. 主要税费种简介 • 企业的法定扣缴义务 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提供劳务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外籍个人扣除4800元) 。 • 工资薪金所得构成要件 雇佣双方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含)以上,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 个人所得税

  46. 主要税费种简介 • 取得工资如何计税 每月收入额减除法定扣除额以及个人按规定内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失业保险金、基本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取得劳务收入如何计税  以每次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扣减800元费用;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减20%的费用,之后的数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

  47. 主要税费种简介 •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税法规定,实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通俗地说,就是凡是有支付个税应税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均需要进行明细申报,例如支付低于2000元的工资薪金,也需申报。 个人所得税

  48. 主要税费种简介 •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个人所得税

  49. 主要税费种简介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 • 按照税法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

  50. 主要税费种简介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征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纳税人: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 缴纳金额:通常按照您每月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者之和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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