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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介绍. 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 2009 年 8 月. —— 李宝刚 单位: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 233 号 308 室 邮编: 116001 电话: 0411-62280431 手机: 138-4082-8813 E-mail:dllibaogang@163.com. 安全就是希望. 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安全生产离不开诚信。.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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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介绍 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 2009年8月
——李宝刚 单位: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233号308室 邮编:116001 电话:0411-62280431 手机:138-4082-8813 E-mail:dllibaogang@163.com 安全就是希望
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安全生产离不开诚信。
主要内容 《大连市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09]103号文件)简介 《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大政办发[2009]117号)简介 《关于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安监协调[2009]201好文件)简介 其他有关内容介绍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大政办发[2009]103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录)
大连市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社会诚信制度的相关要求,鼓励企业守法自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探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途径和方法,推进工业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诚信发展”理念,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企业自我安全承诺为主线,以各级政府对企业进行评估和确定诚信等级为手段,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推进委员会。 曲晓飞副市长任主任,、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杨吉奎局长任副主任。 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经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大连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支行等单位组成。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杨哲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委托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负责技术指导相关评估。
三、工作步骤 (一)2009年,各区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分别选择2个以上乡镇进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具体组织对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诚信评估。 (二)2010年,各区市县要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在2年内完成所属企业诚信等级评估,实施企业分级安全监管。 (三)2011年,中、省、市直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同级地方政府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企业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及时通报推进工作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记录企业安全生产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科学筹划、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确保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抓紧部署和实施,尽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各工业企业要自觉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大政办发[2009]117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监督 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 (摘录)
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诚信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鼓励企业守法自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确保生产形势长期稳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诚信分级监督管理的对象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
第四条 安全生产诚信是指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的信誉程度,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考核的一种方式方法。 第二章 分级及标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状况和守法自律程度,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程度进行分级和评估。并按照分级原则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表示为“好”、“一般”、“较差”、“不合格”。
第六条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主要内容有: (一)依法登记注册 (二)机构建设 (三)制度建设 (四)教育培训 (五)目标管理 (六)危险源和隐患管理 (七)应急管理 (八)事故管理 (九)劳保用品 (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十一)安全投入 (十二)现场管理 (十三)基础管理
第七条 分级评估标准总分值为1000分。 (一)A级企业的分值应为900分以上(含900分); (二) B级企业的分值应为700至900分(含700分); (三) C级企业的分值应为600至700分(含600分); (四)D级企业的分值应为600分以下。 第三章 职责划分 第八条 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评估;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企业由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评估;其他企业,由属地安全监管站负责组织评估。 全市民爆器材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统一评估。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九条 企业根据本办法和《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标准》进行自行评估后提出书面申请,按评估职责划分报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复评确认。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原则上15日内组织专家(专家组不少于3人)对企业进行评估,评估时间根据企业规模为3-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确认评估等级。 第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评估等级确认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统一备案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由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分级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 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申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在15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确认,确认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五章 有效期界定 第十三条 A、B、C、D级企业的考核管理期限分别为: (一)A级企业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1个月企业必须申请重新评估确认; (二)B级企业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前1个月企业必须申请重新评估确认; (三)C级企业有效期为半年,有效期满前1个月企业必须申请重新评估确认; (四)D级企业无有效期,经整改后,企业1个月内随时申请评估确认。
第六章 级别调整 第十四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下调级别: (一)与政府签状企业考核期内事故指标超过政府下达指标的,直接降为D级; (二)没有与政府签状的企业发生1起重伤以上事故,直接降为D级; (三)有效期内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经整改后尚未达到标准的,下调1级; (四)A、B级企业不按期申请评估的一律作为C级管理,C级企业不按期申请评估的作为D级企业管理; (五)超过1个复审期没有申请评估的一律视为D级企业管理; (六)不参加评估的企业作为D级企业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调级别: (一)D级企业,自评估结论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评估,评估后,达到晋级标准按C级管理; (二)按期评估的企业,经过评估确认达到标准的。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委、国资委、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大连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支行等单位将联合下发奖惩办法(奖惩办法待发)。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诚信分级工作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八条 A级企业具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十九条在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工作中,要将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结果作为依据。 第二十条 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诚信工作定期进行曝光。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费用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提取。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大安监协调[2009]201号 关于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的通知 (摘录)
企业评估(自评) 依据:《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标准》 企业申请 提供材料: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表 安全监管部门回执 受理: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报告表审核合格后受理 安全监管部门评估 评估确认:15日内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评估并确认等级 颁发等级证书 公示:安全监管部门评估确认公示15日,无异议颁发等级证书 大连市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流程图 流程依据、材料
大连市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诚信评估申请表 (企业用表) 申请级别: 级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报告(自评) 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计分汇总表(通用表)
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申请受理回执单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申请受理回执单 (存根)编号: 企业名称: 您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申请报告已经受理,原则上于 年 月 日前组织进行评估确认。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受理人: 年 月 日 大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申请受理回执单 (回执)编号: 企业名称: 您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申请报告,经我局(站)审验,符合申请要求我局已经受理,原则上我局(站)将于 年 月 日前组织对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确认,评估前2日内通知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站)(盖章处) 年 月 日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计分汇总表 (通用表)
注:计算方法:总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注:计算方法:总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评估组到企业评估的具体工作程序介绍 (1)企业简要汇报自评情况(时间5分钟内); (2)评估组长简要介绍评估组工作程序(时间5分内); (3)企业和评估组人员对接; (4)企业准备材料。 (5)评估分为基础材料管理和现场两部分; (6)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成员进行讨论研究,并将研究的结果作为确定等级的依据; (7)评估组向企业通报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