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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 与设备验证. 前言. 一 . 药品 GMP 实施. 二 . GMP 认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认证的药厂 / 车间或药品进行认证. 实施 GMP 的三要素: 1. 硬件系统:厂房,设施,设备。可概括为以资本为主的投入产出。 —— 基础条件 2. 软件系统:组织机构,组织工作。生产技术,卫生,制度文件,教育方面内容,概括为以智力为主的投入产出。 —— 产品质量的保证 3. 人员 —— 高素质的人员是关键,硬件需人来操作,软件需人来制定、执行。. 三、药机厂与 GMP. 药厂的 GMP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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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 药品GMP实施
二. GMP认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认证的药厂/车间或药品进行认证
实施GMP的三要素: 1. 硬件系统:厂房,设施,设备。可概括为以资本为主的投入产出。——基础条件 2. 软件系统:组织机构,组织工作。生产技术,卫生,制度文件,教育方面内容,概括为以智力为主的投入产出。——产品质量的保证 3. 人员——高素质的人员是关键,硬件需人来操作,软件需人来制定、执行。
三、药机厂与GMP 药厂的GMP改造 因为药机是硬件,若药机不达标,也可使药厂GMP认证通不过。
四. 药厂GMP实施对药机的要求: 外观平整光亮(可与新厂房匹配),设备内部消灭死角,机械的动作要求精确,控制元件质量高。但目前真正符合这些要求的设备不多。 药厂实施GMP也是药机厂的机遇与挑战。
第一章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一. GMP概述 1.简史 GMP是英文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for Drugs,可直译为“优良的生产实践”。 我国的GMP全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世界各国的GMP发展史 GMP起源于国外,它是由重大的药物灾难作为催生剂而诞生的。 1962年美国FDA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对制药企业提出三方面要求: 1.出厂的药品必须提供两种证明材料(1)有效(2)安全 2.向FDA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 3.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美国国会于196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GMP。GMP最初是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定的,经FDA官员多次讨论修改。在美国,经过几年实施GMP,确实收到实效 ● 1967年世界卫生组织(the World Health 0rganization,WHO)在出版的《国际药典》(1967年版)的附录中进行了收载。
●1973年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提出了自己的GMP。1974年日本政府颁布GMP,进行指导推行。 ● 1975年11月WHO正式公布GMP。 ● 1978年美国再次颁行经修订的GMP。 ● 1980年日本决定正式实施GMP。 ●台湾于1982年颁布GMP,限期5年,不达标 准,停产。以实施GMP的企业可享受减税免税(强制与引导)。 目前台湾制药企业以全部达到GMP要求。
此后,英国、日本及大多数欧洲国家开始宣传、认识、起草本国的GMP。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颁布了欧共体的GMP。到1980年有63个国家颁布了GMP。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实行了GMP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国在执行GMP的过程中不断地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制订了各项详细规则和各种指导原则。此后,英国、日本及大多数欧洲国家开始宣传、认识、起草本国的GMP。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颁布了欧共体的GMP。到1980年有63个国家颁布了GMP。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实行了GMP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国在执行GMP的过程中不断地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制订了各项详细规则和各种指导原则。
GMP在我国是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对外开放政策和出口药品的需要而受到各方面 的重视,并在一些企业和某些产品生产中得到部分的应用。 我国GMP发展史
●1982年由当时负责行业管理的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试行本)》。●1982年由当时负责行业管理的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试行本)》。 ●1985年经修改,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作为《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推行本颁发; 由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等编制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指南》(1985年版),于当年12月颁发。 ●1988年卫生部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后又进行修订,颁布了1992年修订版。
●199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等颁布了修订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指南》。●1992年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等颁布了修订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实施指南》。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建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并于1999年6月18日颁发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截止2004年年底,我国已有3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车间)通过GMP认证,占95%以上的市场份额。
世界各国GMP发展的两个阶段: 1.认识,接受GMP这一新的科学管理制度 2.在已经建立GMP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引入科学技术、管理学的新技术新概念。 世界各国GMP发展的两个倾向: 1.国际化:国家规范向国际规范靠拢 2.GMP制度向“治本”方向深化
2. 分类 (1)从GMP适用范围来看,现行的GMP可分为三类: • 具有国际性质的GMP。如WHO的GMP,北欧七国自由贸易联盟制订的PIC—GMP(PIC为Pharmaceutical lnspection Convention即药品生产检查互相承认公约),东南亚国家联盟的GMP等。(原则性强,内容较概括,无法定强制性。) • 国家权力机构颁布的GMP。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及后来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FDA、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日本厚生省等政府机关制订的GMP。 (原则性强,内容较概括,具有法定强制性。 ) • 工业组织制订的GMP。如美国制药工业联合会制订的,标准不低于美国政府制订的GMP,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订的GMP实施指南,甚至还包括药厂或公司自己制订的GMP。 (指导性强,内容具体,无法定强制性。 )
(2)从GMP制度的性质来看,又可分为两类: • 将GMP作为法典规定。如美国、日本、中国的GMP。 • 将GMP作为建议性的规定,有些GMP起到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指导作用。如联合国WHO的GMP。
世界各国GMP的特点 1.原则性:仅指明要求的目标,不列出如何达到目标的解决办法(只出题目,不写文章) 2.时效性:因GMP只能根据该国、该地区现有的一般药品生产水平制订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GMP条款须不断修订、补充、完善 3.基础性:GMP是药品生产最起码的标准,不是最严、最高、更不是高不可攀 4.多样性:各国GMP内容基本相同,但在同样内容上所要求的精度和严格程度却不尽相同
3. 三大目标要素 (1)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2)防止对药品的污染和降低质量 (3)保证高质量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
预习: 1.通读我国98版GMP及附录 2.试总结98版GMP各章中心内容 3.试分析我国98版GMP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