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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時間 會計室 101.5.15. 各類所得申繳法令介紹 財務狀況 各項憑證核銷流程說明及合格憑證範例 2012 人總會系統注意事項 相關辦法. 各類所得申繳法令介紹. 不須辦理扣繳之所得 (1) ---- 免納所得稅之所得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 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及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 勞工因職業災害喪失工作能力受領之工資補償免稅 ( 財政部 84 年 11 月 15 日台財稅第 841657446 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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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申繳法令介紹 • 財務狀況 • 各項憑證核銷流程說明及合格憑證範例 • 2012人總會系統注意事項 • 相關辦法
不須辦理扣繳之所得(1) ----免納所得稅之所得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 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及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 勞工因職業災害喪失工作能力受領之工資補償免稅(財政部84年11月15日台財稅第841657446號函) 因醫療糾紛取得醫生給付之慰問金如為傷害賠償可免稅(財政部67年7月21日台財稅第34826號函
不須辦理扣繳之所得(2) • ----免納所得稅之所得 •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 • 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18萬元為限。(所得格式代號9B-執行業務所得) •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5 • 1.所稱稿費、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收入, 指 • 以本人著作或翻譯之文稿、樂譜、樂曲、劇本及 • 漫畫等,讓售與他人出版或自行出版或在報章雜 • 誌刊登之收入。 • 2.所稱版稅,指以著作交由出版者出版銷售,按銷 • 售數量或金額之一定比例取得之所得。
薪資所得50(授課鐘點費):照排定課程上課。 • 執行業務所得9B(講演鐘點費):於公眾集會場 • 所之專題演講。
100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說明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 每人各按新臺幣 82,000元計算。 標準扣除額為新臺幣 152,000 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 新臺幣 104,000 元,
憑證黏貼單:只黏憑證(含交貨明細)不黏其他,其他請附在後面。憑證黏貼單:只黏憑證(含交貨明細)不黏其他,其他請附在後面。 • 最多以5張黏貼為原則(請以漸層方式由上往下黏貼,且保持整齊清潔為主)。 • 驗算憑證金額(620元),若大於核銷金額(600元),加註實支數(實支600元),並簽章 • 指定付款方式:單一憑證1,000元以下才可指定申請人代墊(請勿化整為零)。 • 墊款人非申請人時,請加註受款人(限本校教職員),並由申請人簽章。
電子發票 • 取得憑證為電子發票,請承辦人先行影印 • 乙份副本(須加蓋承辦人章)併同電子發票 • 黏貼於憑證黏存單,再進行後續核銷流 • 程。 • 說明: • 因電子發票紙張材質保存期限為兩年內, • 為避免違反商業會計法 • 「憑證至少保存5年規定」,請承辦人務 • 必先行影印乙份副本(須加蓋承辦人章) • 併同電子發票黏貼於憑證黏存單後再行核 • 銷。
外國憑證 1. 擇要加註中文翻譯 2. 附當時買匯水單或匯率佐證文件
憑證的塗改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所以統一發票沒有塗改蓋章這回事。 其他各類收據除金額大寫不能塗改,其餘各欄資料塗改均應加蓋店章或具領人私章。 *** Note:不是蓋用人的私章或職章。***
支出金額在2,000元以上,依財政部 81.5.19台財稅字第811661406 號函,應儘量取具統一發票,且本校為非營業單位,應取具二聯式發票。如取具電子計算機所開三聯式發票,應請將扣抵聯及收執聯一併黏貼於報銷憑證上。
單據別 • 「請購單」適用情況:須經總務處事務組採購的品項,金額大於1,000元以上者。 • 「經費請款單」:其他請況適用,分為「一般」、「差旅」、「講師」。
「差旅」、「講師」:須填寫「付款明細」, • 才能產出「差旅費報支單」及「講師費申請 • 表」。 • 「專案」適用情況:凡須跨部門之預算皆適用, • 例外情況:獎補助款與典範計畫(因執行以部 • 門為單位)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支出憑證審核辦法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預支款與核銷辦法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學生學雜費分期繳付辦法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年度預算執行規則各項憑證核銷流程說明及合格憑證範例 請自行參考相關網頁www.mkc.edu.tw會計室 相關法令規章
謝謝大家 • 祝 大家 喜樂 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