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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金山垃圾掩埋場工程 」. 一 、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段大水 堀小段 10 、 10-1 、 12 、 13 、 14 、 14-1 、 111 、 113 、 114 地號及石門區下角段竹子湖小段 30 地號內等 10 筆土地,合計面積 3.216575 公頃,詳如徵收土地清冊與徵收土地圖說所載 二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興辦事業之種類:環保用地 興辦事業之法令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五款後段規定 本案經費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3-105 年一般建築及設備-建築及設備 - 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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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金山垃圾掩埋場工程 」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段大水堀小段10、10-1、12、13、14、14-1、111、113、114地號及石門區下角段竹子湖小段30地號內等10筆土地,合計面積3.216575公頃,詳如徵收土地清冊與徵收土地圖說所載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興辦事業之種類:環保用地 • 興辦事業之法令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五款後段規定 • 本案經費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3-105年一般建築及設備-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項下。
本案工程位置 • 工程計畫簡介 • 工程範圍 • 即左圖示紅線所圍之區域 • 工程內容: • 掩埋場之垃圾挖除篩分處理後,重新鋪設不透水布及滲出水收集系統 本工程用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