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likes | 597 Views
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法律体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实践性,并且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教材共 14 章,分成上下两部分。上编是国际法的一般原理,涉及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国际法的性质、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责任,以及国家的承认和继承等内容。下编是分论,讲述国际法的各“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领土及其构成,以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为基础的现代海洋法律制度,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的法律制度,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律制度,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国际争端的解决和战争法。.
E N D
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法律体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实践性,并且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展。教材共14章,分成上下两部分。上编是国际法的一般原理,涉及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国际法的性质、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责任,以及国家的承认和继承等内容。下编是分论,讲述国际法的各“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领土及其构成,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现代海洋法律制度,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的法律制度,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律制度,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国际争端的解决和战争法。
上编 总论 第一章 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对国际法有一个初步的概括性认识。应该了解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掌握国际法的渊源、编纂及其与国内法的关系,点掌握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 要求掌握的名词: 国际法、国际法编纂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如何理解国际法的概念。 二、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国际法的其他渊源:《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所言之为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和国际法学说。 四、国际法的编纂。 五、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要求掌握的名词: • 国际法基本原则、强行法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如何理解国际法基本原则。 二、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通过本章学习,同学们应该了解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掌握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争取独立的民族和国际组织也是国际法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等重要内容。
要求掌握的名词: 国际法 主体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国际法主体具有直接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能国的国际关系参与者。 作为国际法主体必具备三个条件: 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 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 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的能力。
二、国际法主体的种类。 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争取独立的民族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逐步得到确认的,但它只是一种派生的特殊的国际法主体。 个人虽然是国内法的主体,但在国际关系中不具有独立参加国家关系和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义务的能力,因而不是国际法的主体。但这个问题在国际法学界有争论。
第四章 国家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了解国家的要素,国家的种类,要重点掌握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了解承认的性质、种类、方式与效果,继承的概念、种类和规则,国家责任、引起国家责任的原则以及国家责任的形式。
要求掌握的名词: 联邦和邦联、独立国和附属国、附庸国和被保护国、永久中立国、微型国家、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管辖、承认、继承、国家继承、政府继承、恶债、国家责任
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国家的要素和类型。 • 二、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三、国际法上的承认。 • 四、国际法上继承。 • 五、国家责任。
下编 分论 第五章 领土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掌握国家领土、领土的构成及领土主权的概念,了解领土变更的方式、边界和边境制度及中国的边界和某些领土问题,了解南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要求掌握的名词: 领土、领土主权、领陆、领水、领空、底土、内水、界河、多国河流、国际河流、先占、时效、割让、添附、征服、公民投票、共管、租借、国际地役、国家边界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国家领土的概念和性质。 • 二、领土主权的含义。 • 三、领土的变更。 • 四、边界和边境制度。 • 五、南极和北极地区的法律制度。
第六章 海洋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同学们了解海洋法的概念、内容及其历史发展;掌握各海洋区域的法律制度;重点掌握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四部分,了解我国“领海与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主要内容。
要求掌握的名词: 海洋法、内海、港口、海湾、历史性海湾、海峡、领海、领海基线、正常基线、直线基线、混合基线、领海的外部界限、无害通过、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公海、登临权、紧追权、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环境污染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海洋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二、相邻和相向国家间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 三、中国的大陆架划界问题。 • 四、公海。 • 五、国际海底区域。 • 六、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研究。
第七章 空间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掌握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航空和有关空中劫持的规定,了解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与各国在外活动应遵守的原则与规则。
要求掌握的名词: • 空间法、空气空间、外层空间、空中劫持、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空间法的含义。 • 二、航空法。 • 三、空中劫持。 • 四、外层空间法。
第八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了解国籍及其取得与丧失、国籍的抵触与消除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主要内容。重点掌握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和待遇的一般原则,正确理解国际法上的人权问题,了解庇护和引渡的规则。
要求掌握的名词: • 国籍、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抵触、归化、外国人、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互惠待遇、差别待遇、引渡、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庇护、域外庇护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 • 二、我国“国籍法”的特点。 • 三、外国人的待遇问题。 • 四、国际人权公约。
第九章 国际组织法 •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了解国际组织的概念、分类与特征,国际组织的作用和发展趋势,重点掌握《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的主要机关特别是大会和安理会的职权及表决程序,掌握联合专门机构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的特点与作用。 要求掌握的名词: 国际组织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国际组织的一般含义。 • 二、联合国。 • 三、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了解外交机关的体系、外交机关的建立,重点掌握使馆的职务、使馆和使馆各类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以及他们对驻在国的义务,掌握领事职务、领馆与领事的特权与豁免,对《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也要有基本了解。
要求掌握的名词: • 外交关系、领事关系、外交和领事关系法、外交机关、外交团、特别使团、外交特权与豁免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一般含义。 • 二、外交机关。 • 三、外交特权与豁免。 • 四、《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第十一章 条约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掌握什么是条约、条约的特征、条约缔结的一般程序,重点掌握关于条约的加入、生效、保留及解释等方面的规则,条约的效力及条约的遵守,了解条约的终止和停止实施的各种情况。
要求掌握的名词: 条约、草签、条约的保留、情势变迁、条约的无效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条约的含义。 • 二、条约的缔结。 • 三、条约的效力。 • 四、条约的无效、终止暂停施行。 • 五、条约的修改与修正。 • 六、条约的解释。
第十二章 国际经济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范围,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掌握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指导原则,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的一些法律制度以及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要求掌握的名词: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货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国际经济法的含义、渊源。 •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原则。 • 三、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制度。 • 四、国际经济组织。
第十三章 国际争端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了解国际争端的性质、分类,重点掌握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以及政治解决与司法解决的方法。 • 要求掌握的名词: 国际争端、还报、报复、平时封锁、干涉、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和调解、仲裁、国际法院的裁判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国际争端及其性质和解决途径。 • 二、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 四、国际组织对国际争端的解决。
第十四章 战争法 •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掌握国际法上关于禁止非法使用武力的原则,了解战争的开始和结束及其法律后果,战争法规的基本内容,战时中立制度,战争犯罪的概念及责任。 • 要求掌握的名词: 战争、战争法、宣战、战争的结束与停战、投降、无条件投降战时中立、侵略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 一、战争与战争法。 • 二、战争的开始和结束。 • 三、战争法规的基本内容。 • 四、战时中立。 • 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罪犯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