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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教授治校初探 —— 以二三十年代的清华大学为例 中国教科院:赵章靖. 周诒春. 最早提出将清华“改大”计划; 清华大学早期建筑:图书馆、体育馆、大礼堂、科学馆 。. 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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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教授治校初探——以二三十年代的清华大学为例 中国教科院:赵章靖
周诒春 • 最早提出将清华“改大”计划; • 清华大学早期建筑:图书馆、体育馆、大礼堂、科学馆。
曹云祥 曹云祥(1881-1937),字庆五,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赴美留学,获哈佛大学商业管理硕士学位。1921年任北洋政府外交部参事,1922年任清华学校校长。实现了将清华由一个中等程度的留美预备学校改办为完全大学的计划。报请北洋政府外交部批准了《清华大学工作及组织纲要(草案)》,将清华学校改组成大学部、留美预备部、研究院三部分。1925年5月大学部正式成立,设17个系。这是清华历史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清华的教育和学术独立向前跨了一大步。同时他主持办起了清华国学研究院,延致通儒,如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四大导师,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沟通,大大提高了清华的学术地位和影响。
清华基金保管委员会 清华董事会 校长 工程处 医院 图书馆 教务处 庶务处 斋务处 职业介绍部 留美监督处 西文部 中文部 招考处 会计处 守卫处 银行 “改大”之前的清华学校组织
清华“改大”的背景 • 1917年北洋政府《修订大学令》的出台 • 大学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设二科以上者,得称为大学;其但设一科者,称为某科大学 • 清华园内外充斥的“改大”思潮 • 西学东渐与新式中小学教育的发展。 • 社会上的讥讽 “青年出国,不谙国情,且易丧失国性”、“在国外所习知识学术,因不合中国社会,不能应用” • 年富力强的“少壮派” • “校中最高之统治机关,厥为校务会议……校务会议既不能代表教职员之全体,其他团体更不必论……”, “改良之法,尤宜赋教授会以治校之权。教授之上,除校长外,无其他职员,教务长亦但以教授充之,为教授而不为职员。教授会之组织,由全体教授,或由教授互选之代表均可,以校长为主席,藉收统一事权之效” • ——钱端升
基金保管委员会 董事会 校长 校务会议(评议会) 驻美监督处 文案处 机要处 教务长 教授会 农场 庶务处 会计处 图书馆 体育馆 校医院 教务会议 教务处 德育部 研究院 大学普通部 大学专科部 旧制部 资料来源:《清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一册,第258页
第三章:评议会 • 第八条:本校设评议会以校长教务长及教授会互选之评议员七人组织之。校长为当然主席 • 四、议决其他教务上公共事件 • 第九条:评议会之职权如左: • 一、规定全校教育方针 • 二、议决各学系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 三、议决校内各机关之设立废止及变更 • 四、制定校内各种规则 • 五、委任下列各种常任委员会 • 甲、财务委员会 乙、训育委员会 • 丙、出版委员会 丁、建筑委员会 • 六、审定预算决算 • 七、授予学位 • 八、议决教授讲师与行政部各主任之任免 • 九、议决其他重要事件 • (附注一 关于第九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各项评议会在议决之前,应先征求教授会意见。附注二 关于第九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各项之事件评议会之议决,经教授会三分之二之否认时,应交评议会复议) • 第四章:教授会 • 第十二条:本校设教授会,以全体教授及行政部各主任组织之,由校长为主席,教务长为副主席 • 第十三条:教授会之职权如左: • 一、选举评议员及教务长 • 二、审定全校课程 • 三、议决向评议会建议事件 • 第十四条:教授会细则另定之
由教授会民选代表组织评议会,对学校常务进行民主管理。在一些校务的处理上,作为民选的代表,教务长与教授代表的意见也往往是一致的。评议会所做出的决策,必须遵守教授群体的民意,这在1927年的“出洋风潮”可窥其一斑。在很多校务大事上,评议会做出的决议,得先在征得教授会同意的前提上,方予以实施。由教授会民选代表组织评议会,对学校常务进行民主管理。在一些校务的处理上,作为民选的代表,教务长与教授代表的意见也往往是一致的。评议会所做出的决策,必须遵守教授群体的民意,这在1927年的“出洋风潮”可窥其一斑。在很多校务大事上,评议会做出的决议,得先在征得教授会同意的前提上,方予以实施。 • 在成立初期,教授会与评议会的权力并没有实际规定的那样强大,况且在某些具体事情处理上,两会之间也未必完全一致。推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成立之初,体制尚未成熟完善;一方面也是由于校长为保全自身权力,也往往在教授会与评议会之间周旋。在教授会、评议会成立之初,校长的权力还是很大的,“在1928年北伐军推翻北洋军阀统治之前,…两会都由校长召集、主持,只不过是校长的咨询机构”
罗家伦 罗家伦(1897-1969),字志希,祖籍浙江绍兴。1914年考入上海复旦公学,1917年进北京大学文科。1920年赴美留学。1922年起,又相继留学英、德、法等国。 1928年8月至1930年5月出任国立清华大学校长。 “廉洁化、学术化、平民化、纪律化” 掌校期间,增聘名师,裁并学系,招收女生,添造宿舍,裁汰冗员,结束旧制留美预备部,停办国学研究院,创设与大学各系相关联的研究所,对清华大学的发展有所建树。但他作风专断,不尊重师生意见,加上身为“北大派” 未必能获得“清华派”的认同,引起师生的“驱罗”运动,于“中原大战”期间被迫辞职。
第十八条:国立清华大学设教授会,以本大学全体教授组织之,审议下列事项:第十八条:国立清华大学设教授会,以本大学全体教授组织之,审议下列事项: • 一、课程之编制; • 二、学生之训育; • 三、学生之考试成绩及学位授予; • 四、其他建议于董事会或评议会事项。 • 第二十二条:国立清华大学设评议会,以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及教授会所互选之评议员四人组成之,其职权如左: • 一、指定大学各部分之预算; • 二、审议科系之设立或废止; • 三、拟订校内各种规程; • 四、建议于本大学董事会之事项 。
“专辖废董”风潮中的教授会、评议会 • 董事会权限:推举校长,议决关于国立清华大学的章制、教育方针、预算,以及派遣及管理留学生之方针与留学经费之支配,审查决算及校长之校务报告等事项。同时规定“董事会董事不得兼任本大学校长或教职员”。地处南京,独立于校外。 •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裁撤市政工程系; • 教授会、评议会当即表示反对。 • 教授会、评议会的校务发展措施不以董事会为然;为董事会所否决。
第十三条 国立清华大学,设校务会议,由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及各院长组织之,议决一切通常校务行政事宜 • 第十四条 国立清华大学设评议会,以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各院长及教授会所互选之评议员七人组织之。其职权如左: • 一、议决重要章制 二、审议预算 • 三、依据部定方针,议决建筑及他项重要设备 • 四、依据部定方针,议决各学系之设立或废止 • 五、依据部定方针,议决本大学派遣及管理留学生之计划,与留学经费之分配 • 六、议决校长交议之事项 • 第十五条 国立清华大学设教授会,以全体中国教授组织之,外国教授,亦得同等参加。其审议事项如左: • 一、教课及研究事业改进之方案 • 二、学风改进之方案 • 三、学生之考试成绩及学位之授予 • 四、建议于评议会之事项 • 五、由校长或评议会交议之事项
阎锡山同乡、幕僚,清华1919 级毕业生,威斯康辛大学政治系1921 年毕业,哥伦比亚大学1922 年法学硕士及1926 年博士,回国后曾任东吴大学、中央大学教授,山西党政学院主任等职。 1930 年6 月25 日,阎锡山派武装部队驱车护送乔万选及其秘书长、庶务主任等来清华接管。 学生:同方部里签署“永不任清华校长”。 校务会议:致电阎锡山,清华非行政机关,以非常手段处理,则校务及经费必生困难,谅亦非钧座素日爱护教育之本心 评议会、教授会:“所愿学校行政亦能超出政潮独立进行,俾在此兵戈扰攘之中,青年尚有一安心求学之处。倘有不谅此衷别有所怨者,同人等职责所在,义难坐视” 拒斥乔万选:“学术”PK“政治”
驱逐吴南轩:“学术”PK“行政” • 吴南轩,江苏仪征人,曾有10 年留美背景,回国后曾先后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教务副主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专门委员、留学生管理委员、河南大学校长等。 • 在当时,他一没有学术地位,二与政府关系密切,并不符合当时清华师生对校长“学者”、“实力派”的要求。 • 上任之前即强调学校行政要“由余负完全的责任”,上任后即修改《国立清华大学规程》,取消“院长由教授中聘任”的规定 • 教授会:恢复原来条例之精神;另简贤能 • 学生:“驱吴宣言” • 东交民巷挂牌办公,发表艳电:29 日学生行动,系受“反动分子所鼓动”。激化矛盾
教育部 校务会议 校长 驻美监督处 文案处 机要处 评议会 教务长 教授会 农场 庶务处 会计处 图书馆 体育馆 校医院 教务会议 教务处 德育部 大学普通部 大学专科部 据所搜集史料整理
梅贻琦(1889-1962):字月涵。著名教育家。天津人。1909年考取游美学务处选派的首批留学生赴美留学。1914年毕业于吴士脱理工学院电机系,获工学士学位。1915年到清华学校任教。梅贻琦一无党派背景,二与清华有着较长的历史关系,曾先后担任过教员、童子军教练、教授、教务长、代理校长及留美学生监督处监督,深谙清华传统。加上在个人性格方面,梅在当时是出了名的“寡言君子”,时人多评价其“虚怀若谷”、“谦虚诚挚”,故能广受师生欢迎,并没有在作风方面受到学生之攻击,更未与教授群体产生摩擦,其任期是在民国清华史上也是最长的。 “大概或者也许是,不过我们不敢说。可是学校总认为,恐怕仿佛不见得。” 梅贻琦时代的清华
清华的“评议会好像是教授会的常务委员会,校务会议又好像是评议会的常务委员会” • ——冯友兰 《三松堂自序》 • 一个大学中有三派势力,一派是校长,一派是教授,一派是学生。在这三派势力中,如果有两派联合起来反对第三派,第三派必然要失败。 • ——蒋梦麟
“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者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在时间流逝中完成,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 。——苏力.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