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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企業大學 郭文弼 102.02.22

報稅是 義務 節稅是 權利. 台灣人壽企業大學 郭文弼 102.02.22. 講師資歷. 經歷: 企業大學經理 、資深講師 台灣人壽資深區經理 SPTG 講師團執行長、團長 2005 年保險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 『 斐陶斐榮譽學會 』 榮譽會員 人資策略師推廣課程講師 年度保費破 11 億 (2011-2012 ) 保銷、 Money 、今周刋、工商時報專訪 學歷: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 證照: 1. 壽險 2. 產險 3. 投資型 4. 外幣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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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企業大學 郭文弼 10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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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報稅是義務節稅是權利 台灣人壽企業大學 郭文弼 102.02.22

  2. 講師資歷 經歷:企業大學經理、資深講師 台灣人壽資深區經理 SPTG講師團執行長、團長 2005年保險信望愛「最佳專業顧問」 『斐陶斐榮譽學會』榮譽會員 人資策略師推廣課程講師 年度保費破11億(2011-2012) 保銷、Money、今周刋、工商時報專訪 學歷: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 證照:1.壽險 2.產險 3.投資型 4.外幣保單 5.信託 6.理財規劃師 7.內控 8.RFA 9.人資策略管理師10.會計初階稽核 專長:溝通激勵、EQ管理、教育訓練 氣氛營造、 NBS規劃 、稅務規劃 企業績效管理、講故事、說笑話 座右銘:『創造被利用的價值』

  3. 清心集 • 笑可以… • 感恩的行動可以… • 媽媽妳今天妳漂亮… • 深深的呼吸…

  4. 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節稅是國民應享的權利 掌握資訊 就是贏家!

  5. 課程大綱 1、綜合所得稅 2、遺產稅 3、贈與稅

  6. 1.綜所稅申報日期: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2.遺產稅申報時間: 被繼承人死亡時留有財產者,納稅義人應於 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 (有正當理由可申請延期,以3個月為限) 3.贈與稅申報時間: 個人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贈與免稅額時, 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即贈與日) 後30日內,辦理申報。(有正當理由可申請延 期,以3個月為限)

  7. 西洋人有句名言: 「人一生當中永遠無法避免的兩件事-死亡與繳稅」,高資產者可能無法逃避繳稅的宿命,但專業的財稅顧問師卻可以讓您避免錯誤規劃而導致的財產損失。 不應納的稅不納,以免冤枉納稅。 必要繳的稅要繳,以免冤枉受罰。 如果納稅是義務,節稅則是藝術。

  8. 1、綜合所得稅

  9. 所得稅課徵範圍 人 (國籍) 本國人採累進稅率(5% - 40%) 外國人採單一稅率(20%) 事 (所得事由) 應稅所得事項 免稅所得事項 時 (所得發生時點) 實際收付制 地 (所得發生地點) 屬地主義、非屬人主義

  10. 所得稅申報計算公式 資料來源:所得稅法§ 17

  11. 所得來源 1. 營利所得(二稅合一) 2. 執行業務所得 3. 薪資所得 4. 利息所得 5. 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6. 自立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7. 財產交易所得 8.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 9. 退職所得 10. 其他所得

  12. 101年所得稅稅率速算表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aig701_list.jsp

  13. 應納稅額計算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全部扣繳或可扣抵稅額-大陸地區己繳納所得可扣抵稅額 =應自行繳納稅額 14

  14. 掌握所得稅申報的三大關鍵 課稅所得總額 扣除額 免稅額 - - - - 薪資 利息 營利 股利或盈餘 租賃或權利金 退職 財產交易 競技競賽 機會中獎 執行業務 其它 一般 特別 70歲以下 每人 82,000 70歲以上 每人 123,000 標 準 單身76,000 夫妻152,000 薪資所得 財產交易損失 儲蓄投資 殘障 教育學費 101年5歲以下子女2.5萬 (適用5~12%) 列 舉 捐贈 人身保險費 健保費 醫藥及生育 災害損失 自用住宅支出

  15. 5歲前幼兒 每人每年扣除額2.5萬 政府為了鼓勵生育,已於日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0年11月9日經總統修正公佈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增定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101年1月1日起,民眾有5歲以下的子女,也就是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在102年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享有每人每年2萬5千元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所以適用稅率5%及12%的家庭,每名幼童將可節省1,250元及3千元的稅額。 國稅局指出,該項扣除額並非每一申報戶都能適用,如果申報所得淨額(含減除該特別扣除額後)超過113萬元及基本所得額,包括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等超過6百萬元者都將排除。

  16. 唯一可增加免稅額:列報扶養親屬 年齡 身份 免稅額 70 歲以上 本人 配偶 直系尊親屬 每人 123,000 未滿70 歲 本人 配偶 其他受扶養親屬 每人 82,000

  17. 扶養親屬的條件? 本人與配偶的直系尊親屬 年滿60 未滿60、無謀生能力、受扶養者 子女 年滿20、仍在學(不含大陸求學)、或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且受扶養者未滿20 本人與配偶之兄弟姐妹 與 “子女” 的條件相同 其它親屬 (需有扶養之事實) 長輩須年滿60、且無謀生能力 晚輩須年未滿20、其父母非現役軍人、中小學或托兒所老師

  18. 扶養親屬與扣除額之關聯認定? (健保費全計算) (二者取其一)

  19. 列舉扣除額有哪些? 人身保險費 每人24,000 核實認列無上限 健保費 核實認列無上限 醫藥及生育費 核實認列無上限 災害損失 每戶30萬為限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每戶12萬為限 租金支出 政治捐贈 每人每年2萬 每黨20萬或所得20% 捐贈國防、勞軍、政府 核實認列無上限 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 所得總額20%為限

  20. 自用住宅之利息或租金(二選一) 自住條件 族群 每戶限額 有巢氏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辦竣 戶籍登記 •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取據該購屋借款的當年度利息單據正本 300,000 租屋族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 • 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120,000

  21. 特別扣除額有哪些? 特別扣除額 薪資所得 每人 104,000 元 * 財產交易損失 核實認列 儲蓄投資 每戶27萬為限 殘障 每人 104,000 元 * 教育學費(子女就讀大專以上) 每人 25,000 元 * 5歲以前(幼兒學前)101年開始 每人 25,000 元 *

  22.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屬退職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屬退職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 財政部97年12月29日公告98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Y代表年資

  23. 最低稅負制計算公式圖解說明 1.一般所得稅額=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投資抵減稅額 2.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扣除額) × 稅率 1.特定保險給付 2.未上市(櫃)股票等交易所得 基本稅額=綜合所得淨額+ 3.非現金捐贈扣除額 -600萬 × 20% 4.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 5.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 3.判別方式:(1)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應繳納一般所得稅額 (2)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 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 而且此差額不得以其他法律規定的投資抵減稅額減除。 ★海外所得及港澳條例免稅所得(預計民國99年實施)

  24. 101年案例分析:A君領取將於101年3月退休,其服務年資20年,一次領取之退休金500萬元,如何計算應稅之退職所得?101年案例分析:A君領取將於101年3月退休,其服務年資20年,一次領取之退休金500萬元,如何計算應稅之退職所得? 退休金500萬元,其中3,380,000元(169,000元×20年)以下部分,免稅;超過3,380,000元,未達6,780,000元(339,000元×20年)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因此該員工應稅之退職所得額為 ( 5,000,000元-3,380,000元) ÷2 = 810,000元 25

  25. 賣屋虧本也可以報 陳太太出售一棟房屋600萬,三年前買價720萬,他可以如何申報財產交易損失? 得於當年度扣除,但不能超過當年財產交易所得為限。如果當年度不足扣除,可在以後三年內扣除。 在所得總額欄填所得代號7,所得總額填0 財產取得成本 600萬 - 原始取得成本 720萬 財產交易損失 120萬 取得, 改良, 轉移該資產所支付之一切費用 50萬 + 實際財產交易損失 170萬

  26. 夫妻一定要『報在一起稅』 ● 夫妻所得一定要合併申報 ● 夫妻合併申報有二種計算方法: (1)合併計稅 (2)夫或妻擇其一為納稅義務人,薪資分開計稅 ● 夫妻分開計稅,一般以薪資所得高者為納稅義務人較划算 ● 年度中結婚或離婚,當年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 ● 分居夫妻仍應合併申報 ● 用錯方式申報,國稅局將不會代為更改最有利的計算方式! 27

  27. 書面申報法 一般 簡式 ●所得來源只有薪資、利息、 股利、18萬元以下稿費 ●無房貸、捐贈、保險費、 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 ●年度中無買賣房地產、亦無 重購退稅要申報 ●沒有分離課稅的應納稅額 ● 收入來源多樣,或部份所得 無扣繳憑單 ● 有大陸地區的所得 ● 有房貸、房租支出、捐贈、 保險、醫藥、生育費、災害 損失等要申報 ● 要申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 稅額 ● 要有分離課稅的應納稅額

  28. 電腦族申報法 二維條碼 網際網路 ●先至國稅局網站下載二維條 碼報稅程式 ●利用電腦將課稅戶身分資料 相關所得以及免稅額、扣除 額資料 ●資料完整後先列印出來檢查 ●將列印結果(即為申報書)連 同原始報稅憑證,向國稅局 書面申報 ●如需下載所得及稅籍資料 ,必須先向中華電信或稅 捐稽徵機關申請GCA ●如無須下載所得及稅籍資 料,則無須先申請GCA ●辦理網路申報可用GCA 或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號 加上戶口名簿戶號申報或  是自然人憑證

  29. 申報前可查詢所得資料 啟用時間 預定五月開始 使用限制 僅能查詢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 ● 查詢方式 親赴查詢 親自帶身分證正本與私章至稅捐機關請領 委託查詢 可授權他人帶委託書、身分證正本、與私章至稅捐機關請領 上網查詢 ˙取得電子身分認證 ˙以身分證字號、戶口名簿戶號、國稅局給予的密碼,進行查詢

  30. 2、遺產稅

  31. 遺產稅免稅額度:220萬 • 遺產稅稅率:均一價10% • 誰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國稅局

  32. 遺產稅計算方式 : 房屋價值:以房屋之課稅現值計算。 (可查閱房屋稅單上之課稅現值)土地價值:以土地之公告現值計算。 (可查閱地價稅單上之公告現值)銀行存款:以存款餘額計算。現金:以現金實際數計算。有價證券:以死亡日之交易價計算。

  33. 不計入遺產之財產: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不計入遺產之財產: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 、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 公營事業之財產。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 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 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之財產。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 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 ,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已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八十萬元 以下部分。七、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其總價值在四十五萬元以下部分。

  34. 八、依法禁止或限制採伐之森林。但解禁後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八、依法禁止或限制採伐之森林。但解禁後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一一、被繼承人配偶及子女之原有財產或特有財產,經辦理登記 或確有證明者。一二、被繼承人遺產中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或其他無 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但其屬建造 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仍應計入遺產總額。一三、被繼承人之債權及其他請求權不能收取或行使確有證明者 。另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捐贈或加入於被 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並符合規定者該財產不計入 遺產總額。

  35. 民法1138條 法定繼承人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與各順位共同繼承 (民1144) (民1223) 1.直系血親卑親屬 均分 應繼1/2 2.父母 1/2 應繼1/2 3.兄弟 1/2 應繼1/3 4.祖父母 1/3 應繼1/3

  36. 國民、勞保、勞退年金遺屬及勞基法職災死亡補償順位國民、勞保、勞退年金遺屬及勞基法職災死亡補償順位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姐妹

  37. 遺產稅扣除額

  38. 新法條稅額計算方式: 課稅遺產淨額= 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各項扣除額合計數 遺產稅應納稅額=課稅遺產額 × 10%- 扣抵稅額 被繼承人之配偶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者,納稅義務人得向稽徵機關申報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39. 3、贈與稅

  40. 不計入贈與總額: 1.捐贈各級政府與公立機關之財產、捐贈公有事 業或公營事業之財產、捐贈私立財團法人之財 產、扶養義務人支付生活教育及醫藥費、家庭 農場用地贈與指定繼承人、配偶相互贈與之財 產、子女婚嫁所贈與100萬以內之財產。 2.抵扣稅額:本年度己繳納之贈與稅額。 3.扣除總額(扣除項目):土地增值稅、契稅監證 費、其他附有負擔。

  41. Q & A

  42.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 謝謝 祝 新春愉快、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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