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 likes | 876 Views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簡介. 簡報大綱. 壹、員額編制與業務分工 貳、轄屬學校及預算概況 参、當前業務重點 肆、未來業務推動方向 伍、結語. 壹、員額編制與業務分工. 一、員額編制 本署核定員額 157 人,現有員額 147 人,約僱人員 13 人 二、組織分工 本署置署長 1 人、副署長 2 人及主任秘書 1 人,下設 4 組 4 室,分別為高中及高職教育組、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 三、業務職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督導,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E N D
簡報大綱 壹、員額編制與業務分工 貳、轄屬學校及預算概況 参、當前業務重點 肆、未來業務推動方向 伍、結語
壹、員額編制與業務分工 一、員額編制 本署核定員額157人,現有員額147人,約僱人員13人 二、組織分工 本署置署長1人、副署長2人及主任秘書1人,下設4組4室,分別為高中及高職教育組、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
三、業務職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督導,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一般教育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一般教育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學前教育一般教育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階段藝術教育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階段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階段校園安全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階段學校衛生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其他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學前教育事項
貳、轄屬學校及預算概況 一、本署所轄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概況
單位:億元 二、經費預算
参、當前業務重點 一、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二、精進國民教育 三、厚植學前教育 四、改進職業教育 五、建置友善校園及安全教育環境 六、加強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管理 七、推展資優與藝術才能特色 八、強化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之教育特色
一、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一)組織及分工 【行政院】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 【教育部】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諮詢會 【教育部】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小組 【教育部】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專案辦公室 業務溝通協調 暨管控平臺 業務協調暨管考會議 諮詢專線 週會 業務會報 會計處 主政:方案3 青年署 主政:方案21 國教署 高教司 主政:方案8 國教院 主政: 方案12 《窗口:國教署高中職組》 方案22 《窗口:本部綜合規劃司》 協辦 體育署 師資司 學特司 社教司 技職司 主政: 方案19方案20 十二年國教 工作督導會報 高中及高職教育組 主政:方案2、4、5、6、7、9、10、11、15 、18、23、25、26、27、28 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 主政:方案1、13、14、24 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 主政: 方案29 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 主政:方案16、17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規劃推動小組
(二)規劃免試就學區及入學方式 1.免試就學區之規劃 以兼顧學生選校、學校招生、地方生活圈概念及符應主管機關權責之原則規劃,共劃分為15個免試就學區(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雲林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屏東區、臺東區、花蓮區、宜蘭區、澎湖區、金門區) 2.特色招生:建構人才培育、適性發展、適性揚才的入學管道 (1)考試分發入學:依特色課程內容規劃學科測驗 科目: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五科可擇科測驗或加權計分。 特色招生方式 (2)甄選入學:體育班、科學班 藝才班(五專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或職業相關類科) 高職職業類科(特殊科班)為主
3.特色招生:全國各區辦理情形 (1)103學年度全國特色招生考試分發有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嘉義區、臺南區及高雄區共8區及五專全國1區。 (2)辦理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有基北區、桃連區、竹苗區、中投區、彰化區、嘉義區、臺南區、高雄區、宜蘭區、雲林區、屏東區花蓮區、臺東區及澎湖區共14區。 (3)各區皆已組成特色招生審查會並完成特色招生審查,本部並於8月底完成備查。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修訂 93年完成「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 95年發布「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 依據前述二項課程指引,教育部分別於97年完成修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高中高職部分自99學年度逐年實施,國中小部分則自100學年度開始實施 99年完成修訂「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自100學年度逐年實施;100年陸續完成第一波課綱的發布及實施後,即啟動第二波課綱研修工作 101年10月完成高中高職實施特色課程具體方案 102年7月31發布修正普通高中及職業學校數學及自然領域課綱微調 102年9月17日發布修正綜合高中數學及自然領域(數學、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等四學科課程綱要微調
(四)高中職學費政策(1) 現行補助 第1階段 (100年8月至103年7月) 實施家戶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學生 「高職免學費」及「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 未來措施 第2階段 (103年8月起) 自103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開始,逐年實施就讀高職者免學費、 就讀高中並符合一定補助條件者亦免學費之補助措施 (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前入學的高二、高三學生, 若符合一定補助條件,仍得依既有補助方式享有學費減免) 註:第2階段所稱一定補助條件係以家戶年所得148萬元以下為規劃方向,惟仍須以教育部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授權訂定並對外正式發布之辦法規定辦理
私立高中有條件齊一學費 私立高中職學費定額補助 高職有條件免學費 (四)高中職學費政策(2) 100-102學年度現行補助金額表 單位:元(新臺幣)
高職全面免學費 私立高中學費定額補助 高中有條件免學費 (四)高中職學費政策(3) 103學年度一年級補助金額表 單位:元(新臺幣) ※相關政策係採逐年實施方式辦理,103學年度前入學之高二、高三學生則仍維持高職有條件免學費及私立高中有條件齊一學費之補助方式
優質高中 優質高職 優質認證認證基準、程序 學校評鑑 高中、高職 大學協助高中職優質精進 (101學年) 高中優質化輔助 (96學年) 高職優質化輔助(96學年) 高中職適性學習資源均質化(98學年) • 高中職社區化 • (89試辦、90-91準備、92-97實施) (五)高中職優質化(1)
(五)高中職優質化(2) 註:部分學校於執行過程中因成效不佳或自願放棄中止輔助
(六)均質化及資源分布調整方案 1.推動均質化方案重點工作 (1)持續縮短區域教育資源落差 (2)加強高中職與國中師資、課程及設備的垂直合作 (3)調整充實各區域的類科、課程及設備 (4)鼓勵辦理「學術試探」及「職涯試探」課程及活動 2.資源分布調整方案 研議「免試就學區學校資源分布情形建議書」,提供學校及 主管機關瞭解就學資源、規劃調整科班、發展學校特色及核 定均優質化方案之參考
(七)高中及高職學校評鑑方案 評鑑指標 評鑑對象 • 校務評鑑 • 校長領導、行政管理、課程教學 • 學務輔導、社群互動、環境設備 • 績效表現 • 高職評鑑增列 • 實習輔導、專業類科 • 本署主管之國、私立高中職 •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 • 動本部101至103年度另接受部 • 分地方政府委託辦理其主管學 • 校之評鑑 結果運用 辦理現況 • 優質高中職認證之依據 • 申辦特色招生之依據 • 核定補助與績效考核之參考 • 調整發展規模之依據 • 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之依據 • 公立校長續任之參考 • 指派公益監察人之依據 • 高中:102年評鑑82校 • 高職:102年評鑑55校 • 102年度實地訪評分別於102年 • 3月至5月及9月至11月進行
1.認證方式 (1)最近一次學校(校務評鑑)總成績達80分以上且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規事項之學校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優質高中職認證 (2)主管機關召開優質高中職認證審查會進行實質審查 (3)本部召開優質高中職認證會進行程序審查後統一公告名單 2.達成率現況 3.各高中職校之最近1次學校評鑑結果,其各評鑑項目成績未達80分或學校師資未達一定比率者,均請各主管機關予以列管、輔導,並限期改善 4.102年10月14日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優質認證實施要點」,認證基準增列評鑑各項目達80分以上,且專任教師及合格教師達一定比率以上 (八)優質高中高職認證
(九)高級中等學校發展轉型退場輔導方案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發展轉型及退輔導方案」訂定年度實施計畫: 學生總數300人以上、未達600人者或學校評鑑總成績列為四等者或最近兩年新生招生率未達6成或學校有重大違失事項經本部查證屬實者,協助學校發展輔導 學生總數100人以上、未達300人者或學校評鑑總成績列為五等者或最近兩年招生率未達5成,協助學校轉型輔導 學生總數未達100人者或曾接受發展輔導、轉型輔導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部分或全額之獎補助、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等措施而無具體改善或學校自願退場或經本部學校評鑑建議等,如臺南縣私立華濟永安高級中學,協助學校辦理停辦或法人改辦、解散等退場輔導等事宜
二、精進國民教育(1) (一)國中小校園環境設施設備改善 (七)提升教學品質 (二)校舍活化利用暨發展特色學校 (八)提升英語能力 (三)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 (九)落實教學正常化適性發展 (四)取消教師免稅配套方案 (十)課程與教科書 (五)弱勢協助及補助 (十一)國中小國際競賽與測驗 (六)提升學力品質 (十二)國民中小學提升閱讀計畫
二、精進國民教育(2) (一)國中小校園環境設施設備改善 2.102至105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計畫 (1)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計畫已獲行政院同意推動 (2)每年各需20億元,合計80億元 (3)預定辦理補強工程(含設計監造)計900棟,以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 (4)預定辦理詳細評估1,068棟,以期掌握校舍安全性並據以建置校舍耐震資料庫 1.98至100年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 單位:億元
二、精進國民教育(3) (一)國中小校園環境設施設備改善 3.101至103年一般性教育補助款指定辦理國中小老舊校舍整建計畫 • 101至103年度由地方政府於行政院一般性教育補助款指定用途辦理,預計投入104.79億元,辦理108校、2,044間教室之拆除重建 4.離島地區國民教育建設事項 • 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5條所定規定,每年編列經費補助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辦理國民中小學各項硬體設施及充實教學設備 • 102年編列5,300萬元預算 5.離島建設基金 • 配合經建會辦理,以滿足離島居民民生迫切需求為前提 • 102年度向經建會申請22案補助,總核定計畫金額為6,063萬元,本署配合款534萬1,000元、縣政府配合款137萬5,000元 6.天然災害 • 視災情發生狀況配合行政院工程會辦理,邀請專家學者至受災學校現勘,提供學校相關之協助
二、精進國民教育(4) (二)校舍活化利用暨發展特色學校 1.閒置校舍(廢併校)活化利用 • 全國因裁併校而廢校者計213校,經輔導再利用者計193校,尚待使用計20校 2.發展特色學校計畫 • 國民中小學整合空間暨發展特色學校計畫自2007-2013年連續七年,總計收件2,082方案計畫書,經評審結果獎勵補助797校次
二、精進國民教育(5) (四)取消國中小及幼兒園教職員工免稅之配套方案 1.目標:「課教師,補教育」 2.取消國民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員工薪資免稅之課稅配套經費(原教育部編列72億元及原內政部移撥2億3,263萬2,000元),分配如下:
二、精進國民教育(6) (五)弱勢協助及補助 2.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 • 以尊重多元文化為計畫推動之核心,分別從外籍配偶子女、家庭、學校社區及師資培育等對象,全面提升外籍配偶子女於學習及生活之適應能力,並強化教師多元文化觀 • 每年預算編列數為4,000萬元 1.教育優先區計畫 • 83年試辦,85年正式辦理,期解決因地理環境殊異及社會環境急劇變遷所造成弱勢學童教育發展之失衡,以實現教育均等、教育正義之目標
二、精進國民教育(7) (五)弱勢協助及補助 3.補助離島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雜費交通費 • 依據離島建設條例補助金門縣、連江縣、臺東縣(蘭嶼鄉及綠島鄉)、屏東縣(琉球鄉)及澎湖縣等離島5縣國民中小學教育書籍及交通費 4.花東地區書籍費補助 • 依花東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補助辦法,補助設籍花蓮縣及臺東縣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之書籍費 5.教育部急困學生救助302專戶 • 補助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及任何一方身障或身殘,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學校認定需要幫助之在學學生;債信不良家庭子女未能申請就學貸款者 6.教育儲蓄戶 • 97年起於全國公立高中職及公立國民中小學實施教育儲蓄戶措施。以學校為單位,依勸募條例設立協助弱勢學生就學之教育儲蓄戶 • 已有3萬2,924件案例上網;3萬2,194件獲捐助並結案;經學校確認之捐款款項高達5萬9,546筆;至102年10月15日,累計捐款金額達4億4,733萬5,816元 7.國小課後照顧服務 8.夜光天使 27
二、精進國民教育(8) (六)提升學力品質 1.補救教學 2.學習成就評量標準 • (1)102年執行情形: • 161萬人次參加篩選測驗3,404校開辦、36萬7497 • 人次受輔;培訓種子講師953人、督導人才334人 • (2)未來策進作為: • 加強行政運作;擴大教學輔導:深化教材教法;擴 • 大系統施測量能、強化評量系統功能、研發試題 • 穩定施測品質、依評量結果診斷學生學習落點;引 • 進民間資源、加強家庭訪問功能 (1)研發:完成7、8年級評量標準與學生範例。 (2)宣導培訓:辦理7區、縣市承辦人及8類別國中輔導 團領召宣導說明會,及持續辦理8個類 別評量標準種子教師工作坊。 (3)試辦:101學年度試辦對象為七年級學生,計59校; 102學年度試辦對象為七、八、九年級學生, 計23校。 3.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4.國中教育會考 (1)訂定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設置要點,成立國中教育 會考推動會 (2)考試科目: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 測驗 (3)考試題型:英語科聽力為3選1的選擇題型、數學科 增加非選擇題型外,其他考試科目均為4選1的選擇 題型 (4)評量結果: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 3個等級,於成績單加註4標示(A++、A+、B++、B+) (5)應屆生不收取報名費,非應屆畢業生酌收報名費新 臺幣500元 • (1)於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明定全 • 國統一之畢業證書核發標準。 • (2)為具體落實將於準則中增列各校須成立學生成績 • 評量輔導組織,整合相關資源,確實發揮預警與 • 輔導協助之功能。 • (3)於準則將現行補救教學及國中教育會考之具體作 • 法列入條文規定。
二、精進國民教育(9) (七)提升教學品質 精進教學 提升健教教學專業能力 中央到地方課程 與教學輔導網絡 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 提升 教學品質 中央層級課程與教學 輔導諮詢教師團隊 校外教學改進與推動 國中活化教學列車 本土教育 分組合作學習 校長領導暨 教師教學卓越獎
二、精進國民教育(10) (八)提升英語能力 4.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 共引進教師81名 1.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 (1)充實英語教學設備計畫:補助16縣市計6,860千 (2)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計畫:補助22縣市計2,800千 (3)補助國中小英語教師英檢測驗報名費:計33位教師 (4)補助偏遠地區國小英語教師前往英語系國家進修考察。 (5)英語專長替代役男在職進修研習:2次研習,共計229位役男參與 2.國中小英語教學強化模組試辦計畫 共計15縣市之62所偏遠地區學校,辦 理英語教學活動、活化英語教學並結 合外部資源增進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 成效 3.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 共計18縣市之50所學校辦理本項活 動,350位華裔青年志工參加, 2,442名學生受益
二、精進國民教育(11) (九)教學正常化及適性發展之落實 3.推動國民中學技藝教育 (1)技藝教育專班開辦情形 (2)各縣市抽離式技藝教育開辦情形 1.教學正常化及常態編班 (1)整合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並納入相關視導及考核機制。 (2)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若違反教學正常化,校長考績不得考列甲等。 2.推動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 (1)鼓勵國中七年級辦理認識職涯活動。並辦理國中八年級學生參訪社區高中職。102學年度共補助893所國中,計9,104班 。 (2)102學年度補助各國民中學辦理生涯發展教育相關事宜,共893校。 (3)編印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 (4)規範各地方政府應自101年至103年,逐年達成轄內生涯發展教育績優學校比率50%、60%、70%。101年度績優學校比率已達68%。
二、精進國民教育(12) (十)課程與教科書 1.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 2.國民中小學教科書相關事項 (1)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 89年公布第一學習階段暫行綱要 • 90年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 92年發布各學習領域及重大議題正式綱要。 • 97年修正各學習領域及重大議題綱要(閩南語98年修正)。 (2)十二年國教課綱: • 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通過後,送請本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審議。 • 預計103年完成總綱,105年完成領綱,107年實施。 (1)推動策略 -教科書審定:「國民教育法」第8-2條規 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 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並委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 -教科圖書計議價作業: 自91學年度起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輪 流擔任2學年度之教科圖書計價與議價作 業承辦縣市。102學年度承辦縣市為嘉義 縣市。 (2)爭議 -業者反應國中小教科書價格持續下跌、 國際原物料與國內油電雙漲、質疑教科 書計價作業小組缺乏專業性。 (3)後續規劃 -委由國家教育研究院進行國民中小學審 定本教科圖書計價作業制度研修計畫, 預計12月底前完成。
二、精進國民教育(13) (十一)國中小國際競賽與測驗事項 1.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 亞競賽 2.國際評量(TIMSS、 PIRLS、ICCS) 93年度開始辦理,每年定期選訓選手,出國比賽,明年預計於印度參賽,歷年成果如下表(榮獲47金7銀):
二、精進國民教育(14) (十二)國民中小學提升閱讀計畫 2.執行成效 (1)102年推動國中晨讀運動,全國約800所國中(佔)85%推行。 (2)補助充實3,387所公立國中小圖書及設備,96年至101年挹注9.4億元補助辦理,並於101年底挹注2.2億元,達成全國中小學藏書量萬冊或每生平均50冊之目標。 (3)全國成立四個閱讀教學「區域人才培育中心」。 (4)設置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國小243名,國中78名。 (5)每年投入約200名替代役男協助閱讀推動相關業務。 (6)閱讀磐石獎,每年評選約40所閱讀績優典範學校及人員。 (7)自98年起辦理小一新生閱讀起步走計畫,102年新生22.5萬人及其家庭受惠。 (8)建置全國閱讀與圖書管理系統,服務全國2667所學校上線。 1.背景 (1)90年度至92年度 • 推動全國兒童閱讀計畫。 • 計畫內容,包括充實學校圖書資源、營造良好之閱讀環境、培訓師資、補助民間公益團體及地方政府辦理相關活動等。 (2)93年度至97年度 • 推動焦點三百-國民小學兒童閱讀推動計畫、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廣計畫 • 計畫內容,包括充實學校圖書資源、營造良好之閱讀環境、培訓師資、補助民間公益團體及地方政府辦理相關活動等。 (3)98年度至101年度推動悅讀101─國民中小學提升閱讀計畫
三、厚植學前教育(1) (一)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及改善設施設備 (二)建構教保服務人員體制 (三)弱勢協助及就學補助 (四)提升教保服務品質及教學正常化 (五)因應幼托整合補助增置相關人力 (六)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子法執行情形 (七)訂定優質教保發展計畫
三、厚植學前國民教育(2) (一)擴大公共化及改善設施設備 1.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 2.公托建物合法性及設施設備改善 (1)持續補助增設公立幼兒園(班) • 88年迄今共計補助增設公立幼兒園1025班 • 原住民地區352校國民小學,有附設幼兒園者計292校,設置比率約82.95% (2)推動辦理非營利幼兒園 • 自96學年度起小規模試行友善教保服務計畫,在現行公私立園所機制外,推動非營利、平價優質及符合家長需求之教保模式 • 發布施行「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設非營利幼兒園 (3)輔導設立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102年輔導並補助設立5個中心 上開建物及設施設備改善所需經費納入前述優質教保發展計畫,並列為103年度優先改善補助對象
三、厚植學前教育(3) (二)建構教保服務人員體制 1.目標-研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 透過訂定新法律,建構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管理、權益及 申訴評議等制度,以保障其權益,於10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立法 2.現行作法:協調修正師資培育法第24條 (1)幼兒園現場教保員約佔6成、教師約佔3成;基於幼照法施 行後幼兒園現場配置教師之實務需求,及師資培育機構所 培育之幼兒園師資數量尚不敷現場實際需求情形,有開放 現職教保員進修取得教師資格之必要 (2)須修正師資培育法,並配合調整修正現職教保員實習及檢 定方式,以符應幼兒園現場實需
三、厚植學前教育(4) (三)弱勢協助及就學補助 1.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 • 精神 • 參採國民教育精神,5歲幼兒比照國民中小學學生就學免納學費。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家庭,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免學費 計畫 免 學費 弱勢 加額 • 配套措施 • 建構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審查機制 • 均衡並調節幼兒入園機會 • 鼓勵幼兒入園 • 提升師資及教學水平 • 主動提供幼兒就學補助資訊 • 其他行政配套
三、厚植學前教育(5) (三)弱勢協助及就學補助 補助對象及額度 五歲幼兒入園率
三、厚植學前教育(6) (三)弱勢協助及就學補助 2.補助弱勢幼兒課後留園服務經費 (1)補助對象 就讀公立幼兒園之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經濟情況特殊幼兒及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之五足歲幼兒。 (2)執行情形
三、厚植學前教育(7) (四)提升教保服務品質及教學正常化 1.提升教保服務品質 2.教學正常化及合法化經營 (1)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基礎評鑑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幼兒園親職教育計畫及宣導教學正常化計畫 (3)教學正常化及英語教學之稽查等相關事項 (4)未立案教保機構及公共安全查察相關事項 (1)辦理專科以上教保系科申請培育教保員科系審認 (2)推動提升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專業素質 (3)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 (4)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推廣相關事宜 (5)補助辦理教保研習經費 (6)補助公私立幼兒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
三、厚植學前教育(8) (五)因應幼托整合增置相關人力 1.執行情形: 101學年度起持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立幼兒園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改制增置相關人員及人事經費,採部分補助原則。 • 102學年度全年補助經費共計11億2,674萬0,930元
三、厚植學前教育(9)(六)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子法執行情形三、厚植學前教育(9)(六)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子法執行情形 1.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簡稱暫網) 暫綱有關健康安全議題,原呈現於社會、情緒及身體動作等領域,因為「身體動作」領域名稱修正為「身體動作與健康」領域,對課綱架構產生影響,爰委託國北護大辦理「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身體動作與健康領域修整計畫」,辦理期程至103年12月止,俾使正綱發布更為周妥。 2.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 (1)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外語教學之質疑 (2)幼兒園不得進行以精熟為目的之讀、寫、算教學之質疑 3.幼兒園兼辦課後照顧服務事項 私立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仍需辦理使照變更,不符幼照法兼辦之精神,業配合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之修正,循行政程序辦理後續修正之法制作業。 43
三、厚植學前教育(10) (七)訂定優質教保發展計畫 1 完善法令與政策 8 2 加強政策 倡導及數位網絡 逐步擴大近便性教保服務 平價近便 優質普及 優質教保發展計畫 3 7 確保課程與教學品質 充實環境設備 6 4 加強家庭 及社區支持網絡 確保弱勢地區幼兒發展 5 建構輔導 --評鑑--補助系統
四、改進職業教育(1) (一)落實高職課程與教學,提升教師教學品質 (二)確實依照102年1月2日公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加強辦理建教合作教育,以保障學生權益 (三)研議優惠措施持續推動實用技能學程,落實學生適性輔導機制 (四)持續推動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及免學雜費補助 (五)加強產學攜手合作,促進產業與學界人才流通 (六)推動職業學校創意教學及技藝競賽 (七)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落實實作課程
四、改進職業教育(2) (八)推動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 1.目標: (1)無論高職、專科、技術校院畢業生都具有立即就 業的能力 (2)充分提供產業發展所需優質技術人力 (3)改變社會對技職教育的觀點 2.策略:3個面向9個策略 (1)制度調整:政策統整、系科調整、實務選才 (2)課程活化:課程彈性、設備更新、實務增能 (3)就業促進:就業接軌、創新創業、證能合一 3.期程:102-106年 4.經費:總計202億8,950萬元(102年2億8,950萬元;103-106年200億元)
四、改進職業教育(3) 5.本署負責高職再造具體措施 (1)課程彈性 培養學生兼具專業能力與人文素養,及畢業即可就業的能力,並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特色課程 (2)設備更新 102年至106年更新高職教學設備(含基礎、特色、與業界接軌設備)經費30億元充實6個高職技術教學中心及14個群科中心設備,並鼓勵產業捐贈高職設備 (3)實務增能 辦理遴聘業師協同教學、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高職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生至業界實習、學生技(藝)能精進及觀摩學習,以及補助科技大學協助高職及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師資課程及實務增能
四、改進職業教育(4) (4)就業接軌: 每年補助高職辦理就業導向專班(含建教合作班、產業特殊需求類科、提升實務能力就業導向專班),專班學生畢業後就業率,至106年達50%(現有就業率平均30%),並辦理高職學生職場體驗 (5)證能合一: 研提高職與產業需求相對應之專業證照盤點工作,並逐年更新,提升學生就業力及專業證照之效用
五、建置友善校園及安全教育環境(1) (一)校園衛生與健康促進 1.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2.監督縣市學校午餐供餐品質及照顧經濟弱勢學生午餐 3.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防治校園慢性病及傳染病 4.協助各縣市政府依法進用營養師 5.爭取校護員額配置於進修學校(進修部) 6.落實環保教育節能減碳 7.訪視縣市學校廚房衛生與食用安全 49 49
五、建置友善校園及安全教育環境(2) (二)校園安全與災害防治 1.防制校園霸凌 2.落實學校防災教育 3.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4.強化維護學生賃居安全 5.推動全民國防教育 6.修訂幼兒園幼童專用車管理執行情形 7.提升縣市學校交通安全教育 5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