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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开篇案例. 1. Contents. [ 第一节 ]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2. [ 第二节 ] 适合海运和内河水运的 贸易术语. 3. [ 第三节 ]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 贸易术语简介. 4. 使用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5. 案例. 开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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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2. 开篇案例 1 Contents [第一节]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2 [第二节]适合海运和内河水运的贸易术语 3 [第三节]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简介 4 使用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5

  3. 案例 开篇案例 上海某外贸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双方按CIF条件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问,买方的做法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4. 分析 按上述情况,买方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按CIF贸易术语成交时,根据惯例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时在指定的装运港口把货物装上船,及时通知买方;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物运输手续并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并提交保险单。CIF合同属于象征性交货方式,即卖方凭合格的单据交货,买方根据卖方提交的合格单据付款。 在本案中,卖方在交货时并没有办理保险,因而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按CIF贸易术语的解释,即使货物安全抵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他完成了交货义务,因为他提交的单据齐全。尽管买方的实际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由于他抓住了卖方的把柄,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所以,本案对卖方非常不利。

  5. 总结 惯例规定:买卖双方应该完成各自的义务。 象征性交货方式的特点。 贸易术语的把握。

  6.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 ,是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以英文缩写表示货物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术语。 如:USD13.5 per case CIF New York

  7.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的争议

  8. 二、与贸易术语相关的国际惯例 (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段时间内同时存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9.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 简介: 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1928年华沙规则》,对CIF作了解释,共22条。 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作了修订,沿用至今。

  10.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ations 1941) 简介: 1919年美国九大商业团体首先制定 1941年进行了修改 解释了6种贸易术语。

  11. 本规则解释的六种贸易条件: 现场交货 Ex (point of origin) 运输工具上交货 FOB 各种运输工具边交货 FAS (Free along side) 运费在内 C & F 运保费在内 CIF 码头交货 Ex Dock

  12. 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国内运输工具上交货) 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exportation) Freight Paid to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至指定出口地点) 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Freight Allowed to (named point)(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运输工具上交货,扣除至指定出口地点的运费) FOB (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装货港船上交货) FOB (named inland point in country of importation)(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 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规定的六种情况

  13.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10 ’’) • 由国际商会(ICC)制订 • 1936年提出统一规则 • 1953年、 1967年、 1976年、 1980年、 1990年、 2000年、 2010年多次修订 简介:

  14.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00) 规定了13种4组贸易术语 启运合同 E (启运):EXW F (主运费未付):FAS、FOB、FCA 装运合同 C (主运费已付):CFR、CIF、CPT、CIP 特点是风险和费用划分相分离 到货合同 D (到达):DAF、DES、DEQ、 DDU、DDP

  15.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 • 1、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相对于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

  16.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通则》中的4个术语: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通则》中的4个术语: •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 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17. 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新增了2个术语: •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 即用 DAP 取代了DAF、DES、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18. 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19. 6、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 String Sales )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21.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 FAS(free alongside ship ) 装运港船边交货 •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22. 第二节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贸易术语 一、 FAS (船边交货) 二、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三、 CFR (成本加运费) 四、 CIF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23. 一、FAS(Free Alongside Ship ) +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边交货 FAS术语的含义: • 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按规定的期限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如置于码头或驳船上)时,即为交货。买卖双方负担的风险和费用均以船边为界。 • 风险转移点:买方指定的船边 • 驳船

  24.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 卖方的责任和义务 • 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25. (二)按FAS术语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查对费用和检验费用的相关规定 2、买卖双方相互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的规定 3、采用集装箱运输时交货地点的问题

  26. 二、FOB(Free on board)+ 指定装运港 (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术语的含义 • 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 风险转移点:货物交到船上为界

  27.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 卖方的责任和义务 • 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28. (二)按FOB术语订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1.装船的概念与风险划分的界限 • 2.船货衔接问题 • 3.查对费用和检验费用的相关规定 • 4.买卖双方相互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的规定

  29. 案例分析: • 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准备在目的地由船公司负责分拨2000公吨给买方。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2500公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FOB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装船后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损失不负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后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问: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决?

  30. FOB项下出口大米索赔案: • 买卖双方签订FOB合同,卖方向买方出口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于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货物运输中由于风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卖方是否应该负责?为什么?

  31. 风险转移前存在的隐患: • 我国某贸易公司按FOB条件与韩国商人签订一笔化工原料的进口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品质良好,符合合同规定。货物抵达目的港,我方提货后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于是我方向韩国商人提出索赔,但韩国商人指出:货物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也就是货物装船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惯例,其后果应由我方承担,因此韩国商人拒绝赔偿。韩国商人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吗?说明理由。

  32. 代租船问题: 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办理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33. (三)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 《2010通则》对FOB术语解释的区别 (1)表达方式不同 (2)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 (3)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4)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的负担方不同 FOB Vessel《1941年修订本》出口捐税及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34. 中美贸易中以FOB术语成交而引起的争议 • 在2011年,我国某贸易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双方的成交价格为每公吨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合同规定支付方式为信用证。我贸易公司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内,通过中国银行向美国商人开出了一张金额为18万美元的信用证。美国商人收到信用证后来电称:“信用证已收到。但是,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的税捐以及各种签证费由你方另行电汇。”我贸易公司接到来电后认为美方的要求是无理的,并立即向美方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贸易条件成交,应该由卖方负担货物的出口税捐和签证费用,这在《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美商人回电称:“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按《通则》办理。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规定,出口税捐及费用应由进口商承担。”此时,正赶上国际市场的钢材价格不断上涨,我方又急需这批钢材,只好按美方的要求通过银行将信用证的金额增加到19万美元。本案例中,我方有没有失误?我方应争取在合同中做哪些规定就可以不负担上述出口税费?

  35. 案例: • 我方向美商讯购马口铁,某日美商报价马口铁500吨,每吨300美元FOB纽约。这样的报价我方接受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6. 三、CFR(Cost and Freight)+指定目的港 成本加运费价 CFR术语的含义 •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 不适用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则应采用CPT术语 • 与FOB相比,卖方承担了更大的责任义务:安排运输、支付运费

  37.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 卖方的责任和义务 • 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38. (二)使用CFR术语需注意的问题 • 1.租船或订舱的责任 • 2.有关卸货费用的划分 • 3.关于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 若未及时通知,会导致风险推迟转移。 • 4.查对费用和检验费用的相关规定 • 5.买卖双方相互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的规定 • 6.风险转移与费用转移问题

  39.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单据寄交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问我方能否以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

  40. 我某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我某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

  41. 四、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指定目的港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IF术语的含义 •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卖方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一切费用。 • 不适用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则应采用CIP术语。“到岸价”错误。

  42.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 卖方的责任和义务 • 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43. (二)使用CIF术语需注意的问题 1、有关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问题 • 风险划分界限与费用划分界限相分离 • 所谓的装运合同是指卖方在双方约定的装运地点交货后即可完成交货的合同 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44. 2、卖方办理保险的性质与险别问题 《2010通则》认为当合同未对保险事项做出明示时,卖方只需投保最低险别,而且卖方办理的保险属于代办性质。 最低保险金额为合同价款加10%,即按CIF发票金额加10%,并采用合同货币投保。 3、查对费用和检验费用的相关规定 4、买卖双方相互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的规定

  45. 象征性交货与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的相对应,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CIF合同中,要防止出现“要求卖方保证到货或以到货做为付款条件”的陷阱条款。 5、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问题

  46. 案例分析: 1、 某口岸出口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2、某公司以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装运港启航不久,载货船舶因遇风暴而沉没。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将包括保险单,提单,发票在内的全套单据寄给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问进口方是否有义务付款?

  47. 五、FOB、 CFR 、CIF三种贸易术语的比较 • 1、相同点: • (1)都是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 • (2) 风险划分点都是“装运港船上”; • (3) 都是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 • (4)都适用于水上运输。 • 2、不同点: • (1) 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 对卖方来讲:FOB<CFR<CIF • (2) 价格高低不同。 • CIF价格>CFR价格>FOB价格

  48. 第三节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49. 一、EXW(Ex Works)+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 EXW术语的含义 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及费用最小,价格也最低.(类似于国内交货) • EXW术语属于实际交货价。 • 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

  50. (一)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 卖方的责任和义务 • 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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