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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 100 年 10 月份填表說明 會. 摘自校務基本資料庫南區說明會簡報. 報 告 大 綱. 作業時程. 01. 04. 02. 03. 表冊變動. 連絡資訊.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報 告 大 綱. 作業時程. 01. 02. 04. 03. 連絡資訊.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表冊變動. 01.1. 10 月表冊. 填表期間 09/01 上午 9:00~ 10/31 下午 5:00. 01.2. 學 校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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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100年10月份填表說明會 摘自校務基本資料庫南區說明會簡報
報 告 大 綱 作業時程 01 04 02 03 表冊變動 連絡資訊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報 告 大 綱 作業時程 01 02 04 03 連絡資訊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表冊變動
01.1 10月表冊 填表期間09/01上午9:00~10/31下午5:00
01.2 學 校 基本資料 填表期間10/01上午9:00~10/31下午5:00
01.3 檢核報部 11/11前備妥公文.附件寄出郵戳為憑
01.4 新增證照種類作業 新增期間08/03上午9:00~09/30下午5:00
01.4 新增證照種類作業 釋疑期間10/01上午9:00~10/15下午5:00
01.5 來文修正 評鑑修正08/15上午9:00~09/15下午5:00
01.5 來文修正 回 饋 修 正11/01上午9:00~11/15下午5:00 當期歷史修正11/16上午9:00~11/30下午5:00
作業時程 01 02 04 03 連絡資訊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表冊異動
02.1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本期來文修正總評比待改進前五名 ※因介於新、舊版來文修正交替時期, 本期放寬計點採計標準; 僅針對各校修正之表冊數目進行加總統計排行。 統計日期:100/4/25~8/3
02.1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本期來文修正總評比無修正紀錄 統計日期:100/4/25~8/3
作業時程 01 02 04 03 連絡資訊 來文修正 排 行 榜 表冊變動
新增學制 • 本期增收: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 • 學 制:請選擇:「4+x」(日間部) • 「4+x」(進修部) • 申 請:請各校檢附核定公文至本資料庫 • 提出新增系所。
表冊變動 一般表冊 特殊專班表冊
新增表冊 9月1日至10月31日填報 • 【新表】表4-2-1 原住民學生各年級實際在學學生人數 • 【新表】表4-2-2 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統計表 • 【新表】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資料統計表 • 【新表】表4-2-4 轉學生資料統計表 • 【新表】表4-12 雙聯學制學生人數統計表 • 【新表】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進修、交流統計表 • 【新表】表4-14 本國以交換學生、研習生出國人數統計表 • 【新表】表4-15 學齡別學生人數
03.1 新增表4-2-1 原住民學生各年級 實際在學學生人數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 料。 • 第幾年:請依學生『實際入學』第幾年 (休學期間不計)及依據 • 註冊後之實際人數填寫資料。 • 原住民學生:係指戶口調查簿登記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為原住民 • 族者,並申請當地區公所登記為原住民之學生。
03.1 新增表4-2-1 原住民學生各年級 實際在學學生人數 • 正式學籍之原住民在學學生:請填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籍且 • 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原住民學生總人數(含轉學 • 生),且不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 • 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之學生。
03.2 新增表4-2-2 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統計表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 料。 • 年級:請依學生「實際入學」第幾年(休學期間不計)及依據 • 註冊後實際人數填寫資料。
03.2 新增表4-2-2 身心障礙學生資料統計表 • 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之在學學生:係指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及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2條第1款及第12條 • 規定之一般生,須區分【有接受身心障礙減免補助】及【未 • 接受身心障礙減免補助】。 • 正式學籍之身心障礙資格之在學學生:請填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 • 籍且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 • 總人數(含轉學生),且不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及就讀學分班、 • 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之學生。
03.3 新增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資料統計表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 • 單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 • 資料。 • 第幾年:請依學生「實際入學」第幾年(休學期間不計)及 • 依據註冊後之實際人數填寫資料。
03.3 新增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資料統計表 • 身分類別:係以學生之「入學身分」為填報基準,計有外國 • 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四個選項。 • 僑居地/國別:依據學生僑居地/國別填列。 • 外國學生入學方式: • 1.以學生入學管理為填報基準,分有「依一般身份入學」、 • 「依就學辦法入學」二個選項。 • 2.陸生僅能就「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辦法」填列,不能選 • 填「依一般身份入學」。
03.3 新增表4-2-3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 資料統計表 • 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在學學生:請填 • 報本學期具備正式學籍且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 • 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陸生學生總人數(含轉學生),且不 • 包括休(退)學生、選讀生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 • 學資格之學生。
03.4 新增表4-2-4 轉學生資料統計表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 • 單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 • 資料。 • 轉學生:請填報本學期經轉學考考試入學、完成註冊並具備正 • 式學籍且以當年度3/15或10/15實際在學之新轉入學 • 生總數。
03.5 新增表4-12 雙聯學制學生人數統計表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 料。 • 合作學校國別(地區):下拉式選單填報合作學校之國別(地區) • 合作學校名稱:請填報合作學校之中、英文名稱。
03.5 新增表4-12 雙聯學制學生人數統計表 • 授予學位:係指學生依原學校與國外他校之雙聯學制之合作,取 • 得學位之種類為【學士、碩士、博士、學士及碩士、 • 碩士及博士、學士及碩士及博士】等。 • 修讀學生數:本國學生與對方學校學生之修讀學生數。 • 己取得學位之累計學生數:學校單獨填報自雙聯學制該班別開班 • 以來,已依合約完成學業並獲得學 • 位之「本國學生」與「對方學校學 • 生」累計學生數。
03.6 新增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 進修、交流統計表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 料。 • 對方學校國別(地區):下拉式選單填報合作學校國別(地區) • 對方學校名稱:請填報合作學校之中、英文名稱。
03.6 新增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 進修、交流統計表 • 來臺進修、交流期間:請選擇學生進修、交流期間 • 1.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修讀學分者)。 • 2.就讀一學年(含)以上(未修讀學分者)。 • 3.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修讀學分者)。 • 4. 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未修讀學分者)。 • 5.就讀一學期以內(修讀學分者)。 • 6. 就讀一學期以內(未修讀學分者)。 • 7.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 8.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未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 9.個人身份選讀生。 • 10.其他。
03.6 新增表4-13 外國學生「非學位生」 進修、交流統計表 • 在校內附設華語文中心就讀情形: • 請填報外國交換學生、外國研習生【有;無】同時就讀校內附設 • 華語文中心之人數,亦即來校之交換學生是否同時就讀校內附設 • 華語文中心之人數。 • 若學生僅於華語文中心就讀者,請勿填入本表。
03.7 新增表4-14 本國以交換學生、研習生 出國人數統計表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系所、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 • 之資料來源為學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 • 料。 • 對方學校(機構)國別(地區):下拉式選單填報對方學校(機 • 構)國別(地區)。 • 對方學校(機構)名稱:請填報對方學校(機構)之中、英文名 • 稱。
03.7 新增表4-14 本國以交換學生、研習生 出國人數統計表 • 交換(研習)期間:請選擇學生交換期間 • 1.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修讀學分者)。 • 2.就讀一學年(含)以上(未修讀學分者)。 • 3.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修讀學分者)。 • 4. 就讀一學期以上未滿一學年(未修讀學分者)。 • 5.就讀一學期以內(修讀學分者)。 • 6. 就讀一學期以內(未修讀學分者)。 • 7.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 8.校方正式簽訂協議之短期研習或遊學團(未修讀學分者)(含寒暑假) • 9.個人身份選讀生。 • 10.其他。
03.8 新增表4-15 學齡別學生人數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制:請由下拉式選單選擇所屬之學制,該選單之資料來源為學 • 校管理者所設定之學制資料。 • 學生數計算: • 1.本表資料包括實際在學之學生總人數(含轉學生),且不包括休 • (退)學生、選讀及就讀學分班、無學籍學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之 • 學生。(亦含全學年均於國外之學生數) • 2.年齡指實足年齡,計算方法為: • 出生月份在01-09月間者:Y=(今年)-(出生年)應計入Y歲欄 • 在10-12月間者:Y=(今年)-(出生年)應計入Y-1歲欄。
學 校 基本資料 10月1日至10月31日填報 • 【新表】表13-1 學校基本資料表 • 【新表】表13-2 學校改制資料表 • 【新表】表13-3 學校校區資料表 • 【新表】表13-4 學校行政單位及各類中心基本資料表 • 【新表】表13-5 學校學院資料 • 【新表】表13-6 學校系所資料 • 【新表】表13-7 系所群組對應 • 【新表】表13-8 學校學制資料表 • 【新表】表13-9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及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03.9 學校基本資料表 新增表13-1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校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校名稱。 • 學校網址:請填報學校網址。 • 簡史:請簡單敘述學校簡史,內容含標點符號以500字為限
03.10 學校改制資料表 新增表13-2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校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校名稱。 • 改制類型:請選擇創校、改制、更名選項。 • 年月:請填報創校/改制/更名年月(西元年/月)。
03.11 學校校區資料表 新增表13-3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校區名稱:請填報校區名稱。 • 校區分類:請依【校本部;分部;分校;校外教學】分別填報 • 分部/分校:係指學校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 • 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申請設立並報部通過之分 • 部/分校。 • 校外教學:係指學校於校區、分校及分部以外之其他場地進行 • 教學活動。 • 縣市別:請依各校區填報所屬縣市別。
03.11 學校校區資料表 新增表13-3 • 地址: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地址。 • 電話: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聯絡電話。 • 傳真:請依各校區填報校區傳真電話。
03.12 學校行政單位及各類中心 基本資料表 新增表13-4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單位名稱:請填報學校行政單位部門、處、室及各中心,例如 • 教務處、秘書室、人事室、通識中心…。 • 是否為一級單位:請依學校組織規程填報該單位是;否為一級 • 行政單位。 • 是否聘任教師:有聘任86/3/21前之助教或教師從事教學事項 • 者,請勾選「是」。 • 是否有獨立研究成效者:有研究成效之情事者,請勾選「是」。
03.13 學校學院/學群資料 新增表13-5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之學院名稱。
03.14 學校系所資料 新增表13-6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學院名稱:由下拉式選單填選系所隸屬學院名稱,本選單資料 • 取自學校填報「13-5 學校學院資料」之「學院」資 • 料。 • 系所類別:由下拉選單選填「科系所、春秋二季、整合型研究 • 所、科系所-分組、學位學程、特殊專班」。 • 系所名稱:請填報教育部核定通過系所名稱,並依學校組織規程 • 規定填報。 • 統計處代碼:請填入相對應之統計處代碼。
03.14 學校系所資料 新增表13-6 • 電子郵件:請填報系所公務電子郵件 。 • 電話:請填報系所公務聯絡電話。 • 傳真:請填報系所傳真電話。 • 網址:請填報系所網址。 • 備註:系所資料不含聘任教師之行政及中心單位。
03.15 系所群組對應 新增表13-7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所屬系所名稱:請下拉式選單填選所屬系所名稱,本選單資料取 • 自學校填報「13-6 學校系所資料」之「系所名 • 稱」。 • 系所名稱:請下拉式選單填選「13-6 學校系所資料」之 所/分 • 組/學位學程及特殊專班之名稱。 • 本表記錄科系一系多所/系所分組/辦理學位學程/辦理特殊專班 • 之狀況。
03.16 學校學制資料表 新增表13-8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系所名稱:由下拉式選單選填系所名稱,本選單資料取自學校 • 填報「13-6 學校學系資料」之「系所名稱」。 • 學制名稱:請於下拉選單選填各系報部核定之學制。 • 畢業學分:係指該學制當學年度新生規劃之畢業學分。 • (如該學制已停招,請以最後招生年度所規劃之畢業學分為準) • 一般修業年限:依據大學法第26條及各校學則之規定填報。
03.17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9 • 學年度:當期資料。 • 身份類別:請依【校長;一級行政主管;學術(學院)主管; • 學術 (系所)主管】等身份類別填報。
03.17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9 • 單位名稱:請由下拉式選單填選主管隸屬單位名稱,本選單資料 • 取自學校填報「13-4 學校行政單位及各類中心基本 • 資料表」之「一級單位-單位名稱」資料、「13-5 • 學校學院資料」之「學院名稱」、「13- 6 學校系所 • 資料」之「系所名稱」。
03.17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9 • 姓名:請依規定填報主管姓名。 • 性別:請依規定填報主管性別。 • 職稱:請依規定選填【校長、副校長、館長、處長、院長、所長 • 、主任】職稱。
03.17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9 • 公務聯絡電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公務聯絡電話。 • 公務傳真電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傳真電話。 • 公務電子郵件信箱:請依規定,填報主管之電子信箱。
03.17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9 • 是否為原住民籍:請依規定,勾選主管【是;否】為原住民籍。 • 請依現職【是;否】由代理人擔任,例如代理校長,若勾選 • 【是】,請於【代理人姓名】之欄位填報代理人之姓名。
03.17 校長、一級行政主管 學術主管明細資料表 新增表13-9 • 備註:如一人擔任二個以上之職務,請分開填寫二筆。 • 例:系主任與所長為同一人,請分填2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