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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安老院舍評審制度先導計劃. 香港老年學會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 背景. 1996 年 《 安老院條例 》 全面實施 ,確保本港安老院舍達最基本服務水平 1998 年起就政府資助服務 ( 包括資助安老院舍 ) 推行「服務表現監察制度」 有部份院舍採用其他服務質素評核制度,例如 ISO 認證或「五常法」 香港老年學會於 2002 年獲獎劵基金撥款進行為期兩年的「香港安老院舍評審制度先導計劃」. 先導計劃的目標. 為香港建立一套自願性參與的安老院舍評審制度 透過推動服務的持續改善及有關成效的監察,以促進安老院舍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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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安老院舍評審制度先導計劃 香港老年學會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
背景 • 1996年《安老院條例》全面實施,確保本港安老院舍達最基本服務水平 • 1998年起就政府資助服務(包括資助安老院舍)推行「服務表現監察制度」 • 有部份院舍採用其他服務質素評核制度,例如ISO認證或「五常法」 • 香港老年學會於2002年獲獎劵基金撥款進行為期兩年的「香港安老院舍評審制度先導計劃」
先導計劃的目標 • 為香港建立一套自願性參與的安老院舍評審制度 • 透過推動服務的持續改善及有關成效的監察,以促進安老院舍服務質素 • 估計安老院舍評審制度所需的開支,並建議有關的財務安排 • 為政府及消費者在選擇安老院舍服務時提供參考指標
先導計劃發展原則 • 業界參與 - 每個發展階段均以院舍及界別的參與為宗旨 • 參與先導評審的安老院舍需要積極參與評審過程,協助推行有關程序及制訂評審指標 • 透過研討會及工作坊等公開性及高透明度方法將工作進展的資訊發放
第一期工作:2002年7月 – 12月 • 成立督導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並進行員工招聘 • 檢視海外安老院舍及醫療衛生服務的質素保證發展方向 • 實地考察加拿大、美國、英國及澳洲的評審制度 • 參照國際經驗及本地情況,訂立初步評審工具
第一輪評審(2003年1月至6月) • 從47間安老院舍中揀選8間院舍參與試驗計劃 • 4間是私營院舍,4間是非牟利院舍,院舍床位由50人以下至200人以上,院舍種類有護理安老院及護養院 • 參與院舍需要派遣專業人士參與發展評審工具、標準及程序
第二輪評審(2003年7月至12月) • 合共有29間安老院舍參與 • 19間是私營安老院舍,10間是非政府機構屬下的院舍 • 院舍床位由50人以下至200人以上 • 131人參與評審員訓練,其中122人完成培訓
參與先導計劃的評審員背景 (一) • 機構背景 • 非政府機構 55 (42%) • 私營安老院舍 18 (14%) • 醫管局 41 (31%) • 衛生署 3 (2%) • 訓練機構 14 (11%) • 合計 131 (100%)
參與先導計劃的評審員背景 (二) • 專業背景 • 護士 78 (59%) • 社工 27 (21%) • 物理治療師 13 (10%) • 職業治療師 9 (7%) • 醫生 4 (3%) • 合計 131 (100%)
評審制度的國際趨勢 • 發牌制度與評審制度並存 • 評審制度多由非法定獨立機構負責運作 • 評審制度能促進服務質素的持續改善 • 評審制度作為一種同儕評核,能在過程中發揮教育及顧問的功能,但須注重評審員的培訓 • 評審制度應同樣注重程序和成效監察
院舍參與評審制度的意見 (一) • 參與院舍認為評審工具和標準可靠合用、易於理解、切實可行,並對院舍服務質素的改善甚有幫助
院舍參與評審制度的意見 (二) • 96.1% 認同評審標準清晰 • 88.0% 認同評審前提供資料充足 • 100.0%滿意外部評審 • 96.2% 滿意評審後總結會議 • 95.8% 滿意匯報會議 • 96.2% 滿意評審員表現
院舍參與評審制度的意見 (三) • 96.0% 參加院舍認為可以改善服務質素 • 所有院舍會繼續參與未來的評審制度 • 所有院舍會建議其他院舍參與評審制度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一) • 40項標準 • 主要評審範疇 甲- 院舍管治(標準1至5) 乙- 環境(標準6至9) 丙- 服務流程/照顧過程(標準 10至26) 丁- 資訊管理及溝通(標準27至28) • 補充評審工具 -服務質素標準(標準29至40)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二) • 甲- 院舍管治 標準1 - 全面質素管理 標準2 - 服務操守 標準3 - 風險管理 標準4 - 購買服務 標準5 - 職業安全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三) • 乙- 環境 標準6 - 院舍環境及設施 標準7 - 院舍提供的服務 標準8 - 食物及環境衛生 標準9 - 社區協作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四) • 丙- 服務流程及照顧過程 標準10 - 院友入院後照顧 標準11 - 藥物管理 標準12 - 排泄處理 標準13 - 皮膚護理及壓瘡預防 標準14 - 摔跌處理 標準15 - 餵食 標準16 - 營養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五) 標準17 - 活動能力評估及處理 標準18 - 使用約束物品及藥物 標準19 - 扶抱技巧 標準20 - 感染控制 標準21 - 長者認知、情緒、感官及溝通能力 標準22 - 慢性痛症處理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六) 標準23 - 臨終及哀傷處理 標準24 - 特別護理程序 標準25 - 心理支持及社交活動 標準26 - 康樂及社區活動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七) • 丁- 資訊管理及溝通 標準27 - 資料管理 標準28 - 溝通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八) • 補充評審工具 - 服務質素標準(SQS) 標準29 - 資料提供 標準30 - 政策檢討及修訂 標準31 - 紀錄 標準32 - 職務責任 標準33 - 人力資源管理 標準34 - 計劃及檢討
建議的院舍評審標準 (九) 標準35 - 財務管理 標準36 - 法律責任 標準37 - 安全環境 標準38 - 入住及退院服務 標準39 - 評估院友需要 標準40 - 長者權益保障
評審工具驗證 • 概念有效度 (Construct Validity) • 內容一致性可靠度 (Internal Consistency Reliability) • 評分者間可靠度 (Inter-rater Reliability) • 設立評審過程研究焦點小組及問卷檢討,作質量及數量的評估
驗證研究結果(一) • 認同程度評級 = 3.35 (4分為最高)(83.8%) • 平均標準偏差 = 0.493 • 平均內容相關百分比 = 94.97% 1 = 非常不同意 2 = 不同意 3 = 同意 4 = 非常同意
驗證研究結果(二) • 重要程度評級 = 3.28 (4分為最高)(82%) • 平均標準偏差 = 0.461 1 = 非常不重要 2 = 不重要 3 = 重要 4 = 非常重要
我們是否準備好設立評審制度 • 安老院舍的接納 包括:資助護理安老院及私營安老院 • 合適的標準及評審工具 • 已具備合資格的評審員 • 專業團體的接納
建議的評審機制 • 院舍自願參與 • 成立一個評審機構
建議的評審程序 • 參加評審的院舍須向評審機構提出申請 • 呈交院舍評審前清單驗證問卷 • 參與1日的評審前訓練 • 院舍提交自我評估報告及其他資料 • 院舍參與3至5日的實地評審 • 匯報會議 • 評審委員會會議 • 上訴機制及公佈結果
建議的評審結果 • 建議評審制度推行的初期採取較簡化的評審結果分類: • 符合評審標準 • 不符合評審標準
建議的評審周期 • 建議依從國際發展趨勢,三年為一個評審周期 • 三年一次實行主要評審 • 其間每年舉辦一次週年評審
有關成立評審機構的建議 成立方案: (一) 政府機構 (二) 法定機構 (三) 非法定獨立機構
方案(一):政府機構 優點: • 社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及服務表現事務組可承擔評審工作 • 社署的直接監管,可增加合法性及權威性
方案(一):政府機構 限制: • 假如由政府部門擔任評審機構,較宜推行強制評審制度 • 沒有同儕評核的好處 • 在外國經驗中,政府通常會集中關注立法及院舍牌照監管
方案(二):法定機構 優點: • 有合法的權力及權威 • 政府有權委任評審機構成員
方案(二):法定機構 限制: • 成立法定機構需時較長 • 評審將變成法定參與 • 假如由法定機關擔任評審機構,較宜推行強制評審制度
方案(三):非法定獨立機構 • 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準備時間 • 一個有強大專業背景及悠久歷史的機構,可獲業界認同,並有效推行同儕評核 • 與世界性的長期照顧的質素保證發展趨勢相吻合 • 獨立於政府的機構有較大彈性與專業團體、組織及業界合作 • 更有彈性回應業界及社會環境的改變,並作出持續改善
有關成立評審機構的建議 經分析後,我們建議由具備下列條件的機構擔任評審機構: • 註冊非牟利機構 • 在安老服務界有悠久的歷史及聲譽 • 對政府資助及私營院舍有認識,並與其建立良好的關係 • 與海外評審機構有聯繫 • 沒有提供直接服務,亦非代表業界的團體
評審機構的架構 • 評審機構的董事局應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包括:醫療衛生、社會工作、護理、復康,以及熟悉安老服務的學術界人士 • 成立督導委員會監察評審過程及程序,成員包括:評審機構的董事會成員、資助及私營安老院舍的資深經營者及專業人員 • 可邀請有關的政府部門代表出任顧問提供意見
評審機構的功能 • 評審安老院舍服務質素 • 研究及發展工作 • 資訊發放
評審安老院舍 • 建立及持續檢討安老院舍的評審標準 • 建立評審程序 • 訓練及評核評審員的資格 • 為參與院舍進行評審
研究及發展工作 • 發展評審制度是一個持續過程 • 有系統地發展評審標準以符合評審制度的國際趨勢 • 在評審過程中收集的評審數據有助政府訂立政策及發展服務
資訊發放 • 評審資訊及結果可以成為政府、院舍經營者、專業人士及公眾人士的參考資料 • 這些資訊(例如通過評審的院舍名稱、符合評審標準的項目、優越措施等)亦可成為消費者於選擇安老院舍時的參考資料 • 資訊可以透過報章、宣傳單張及互聯網發放給公眾人士
財政預算 • 開辦經費 HK$ 730,000 • 每年經常性費用 評審部門 HK$ 2,727,200* 研究及發展 HK$ 339,900 資訊科技及宣傳 HK$ 513,400 ----------------------------------------------------------- 總支出 (每年) HK$ 3,580,500* *以每年70 間院舍參與計算
落實安老院舍評審制度的推行 • 安老院舍評審將會為業界提供較劃一的服務標準 • 安老院舍評審可促進本港安老院舍服務質素的持續改善 • 透過推廣安老院舍評審將有助推動安老院舍,尤其是私營院舍在市場刺激下不斷改善服務質素以逹致評審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