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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商业银行风险治理实践

第四讲 商业银行风险治理实践. 银行风险治理系列讲座之四. 曾刚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二0一二年一月. 讲座提纲. 一、新资本协议的框架 二、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 (一) 信用 风险管理 (二) 市场 风险管理 (三) 操作 风险管理 三、最新监管要求及实施情况 四、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新资本协议的框架. 3. 巴塞尔协议以及对应的国内版本的资本监管政策对风 险管理的目标有所规定,但对实现的途径没有统一、 明确的规定。 银行的组织架构不同,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方式、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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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商业银行风险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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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四讲 商业银行风险治理实践 银行风险治理系列讲座之四 曾刚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 二0一二年一月

  2. 讲座提纲 一、新资本协议的框架 二、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 (一)信用风险管理 (二)市场风险管理 (三)操作风险管理 三、最新监管要求及实施情况 四、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面临的挑战

  3. 一、新资本协议的框架 3 • 巴塞尔协议以及对应的国内版本的资本监管政策对风 险管理的目标有所规定,但对实现的途径没有统一、 明确的规定。 • 银行的组织架构不同,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方式、架 构也不尽相同。

  4. 1.市场风险管理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中的位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目标 内部风险治理政策体系 第三支柱 第二支柱 ICAAP体系 ICAAP范围、 复杂程度定位 ICAAP战略 ICAAP流程 ICAAP 使用测试 银行帐户 利率风险 流动性 风险 其它 风险 第一支柱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 计量 • 资产分类 • 非零售暴露 • 零售暴露 • 证券化 • 信用风险缓释 • 模型验证 • 计量 • 帐户划分 • VaR计量 • 返回测试 • 压力测试 • 特定风险 • 计量 • 分类与定义 • 标准法 • 高级计量法 • 计量 • 重新定价风险 • 收益率曲线风 • 险 • 基准风险 • 期权性风险 • 计量 • 净资金需求分 • 析和监测 • 压力测试 计量 • 披露内容 • 原则和范围 • 资本 • 风险敞口与 • 风险评估 • 政策与流程 • IRB应用 • 发展战略 • 政策制度框架 • 信贷管理流程 • 政策与流程 • 交易流程管理 • 外汇风险管理 • 限额体系 • 政策制度 • 风险报告 • 独立审计 • 政策与流程 • 自我评估 • 关键风险指标 • 损失数据 • 政策体系 • 报告体系 • 持续经营计划 • 政策与流程 • 管理政策 • 限额管理 • 风险报告 • 政策与流程 • 管理政策/ • 应急预案 • 董事会/ • 高管层监控 • 限额管理 • 风险报告 政策与流程 • 政策 • 职能职责 • 流程 模型治理与模型验证维护 数据平台支持与数据管理 IT平台支持与IT治理 4

  5. 我国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政策指引目录 5

  6. 6

  7. 二、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 巴塞尔协议Ⅱ以后对风险管理的要点(支柱)从一个(主要是资本充足率)扩展到三个(资本充足率、市场自律、监管要求)。 银行内部风险治理主要还是依靠第一支柱的建设。 7

  8. 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第一支柱 8 资本 资本充足率 风险加权资产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 + 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2.5

  9. 银行风险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监管政策的微小变化,银行都可能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数据平台的建设可能涉及到继往数据的汇集、IT系统的建设、业务流程的梳理,甚至组织架构的重建等。 9

  10. (一)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第一支柱):信用风险管理(一)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第一支柱):信用风险管理 暴露分类 现金类资产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对公司的债权 对个人的债权 股权投资 证券化资产 非自用不动产 其他资产 10 1.权重法

  11. 权重法-表内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风险权重为0%。 对央行的存款的风险权重为0%。同时收益率也很低。 对我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本外币债权的风险权重均为0%。 对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11

  12. 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外部信用评级结果为基准。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外部信用评级结果为基准。 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债权,该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0%;AA-以下,B-(含B-, 意大利:A+,爱尔兰:BBB+,葡萄牙:BBB-)以上的,风险权重为100%;B-(希腊:CCC)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50%。对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债权的风险权重可以为0%。 12

  13. 对境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50%(20%);AA-以下,B-(含B-)以上的,风险权重为100%;B-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50%。 对境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50%(20%);AA-以下,B-(含B-)以上的,风险权重为100%;B-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50%。 13

  14. 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50%(20%),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4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0)。其中,对银监会认可的某些特定商业银行债权风险权重为0%,商业银行持有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的风险权重为100%。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50%(20%),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4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0)。其中,对银监会认可的某些特定商业银行债权风险权重为0%,商业银行持有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的风险权重为100%。 14

  15. 对企业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对评级在BB-以下的企业的债权风险权重为150%。新政策:小微企业权重为75%。对企业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对评级在BB-以下的企业的债权风险权重为150%。新政策:小微企业权重为75%。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对个人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100%)。 对于租赁业务中的残值风险暴露,按100%风险权重计算风险加权资产。除残值风险暴露外,其余的租赁参照使用同种抵押品抵押的贷款的方式处理。 15

  16. 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 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  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对符合标准的中央交易对手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 16

  17. 对未扣除的金融机构股权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250%,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1250%。对未扣除的金融机构股权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250%,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1250%。 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权重为1250%。 商业银行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为100%,但其中资本项未扣除部分的按揭服务权以及时间性因素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的风险权重为250%。 17

  18. 质物和保证主体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的期限的,不具备风险缓释作用。质物和保证主体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的期限的,不具备风险缓释作用。 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对5年期(不含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商业银行应通过期限调整系数对风险加权资产进行调整,即在风险缓释后的风险暴露乘以相应的风险权重后,再乘以期限调整系数 (115-300%) 18

  19. 权重法—表外项目CCF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100%。 贷款承诺、票据发行便利和循环认购便利(包括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债券包销业务等)的信用转换系数为75%(50%)。 如果商业银行可以无条件随时取消、或者由于债务人信用恶化商业银行无需事先通知可以自动取消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0%。 19

  20. 银行的证券借贷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包括回购交易中的证券借贷(如回购/逆回购、证券借出/证券借入交易),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100%。银行的证券借贷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包括回购交易中的证券借贷(如回购/逆回购、证券借出/证券借入交易),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100%。 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项目,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20%。 与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50%。 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信用风险转换系数为100%。 商业银行应采用现额暴露法计算表外项目中汇率、利率等场外交易衍生工具的违约风险暴露。 20

  21. 2. 内评法(针对大型银行) 必要性: 不同企业贷款风险不同,统一的风险权重不能体现,如中石油与小企业使用同样的风险权重不能反映出风险的真实情况。 复杂金融产品跨类别,权重不易确定。 21

  22. 在非零售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内评法-高级法中用于监管资本计算的PD(违约概率)、LGD(违约损失率)、EAD(违约暴露)及M(期限)都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自有数据进行计算,同时对PD、LGD数据长度提出了5年及7年的明确要求。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如下:在非零售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内评法-高级法中用于监管资本计算的PD(违约概率)、LGD(违约损失率)、EAD(违约暴露)及M(期限)都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自有数据进行计算,同时对PD、LGD数据长度提出了5年及7年的明确要求。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如下: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RWA) = K x 12.5 x EAD 22

  23. 23

  24. 24 • 计算的准确性取决于数据质量: • 数据的全面性; • 时间周期的涵盖性:覆盖完整的经济周期; • 两个重要指标:违约率与违约损失率数据。

  25. 一般市场风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每时段内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的 垂直资本要求。 不同时段间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 的横向资本要求。 交易账户的加权净多头或净空头头寸所对应的资本要求。 随着银行中间业务的不断增加,交易风险呈现增大趋势。 (二)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第一支柱):市场风险管理 25

  26. 26

  27. 内部模型法 该方法的核心就是要求银行必须建立使用一个有效的风险价值(VAR)系统。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MRC)计算方法为: 27

  28. (三)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第一支柱):操作风险管理(三)银行风险治理的实施(第一支柱):操作风险管理 新资本协议和银监会的相关指引在银行内部治理架构、政策流程、管理工具、资本计量及管理信息系统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尤其强调了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操作风险数据积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还是以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替代标准法为近期目标。同时通过损失数据的积累(尤其是外部数据)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以求尽早实现高级法的应用。 28

  29. 根据业务和风险管理的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计量操作风险:根据业务和风险管理的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计量操作风险: 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替代标准法、高级计量法。 29

  30. 操作风险是小概率事件,不会时时发生,因此可资 计量操作风险使用的数据点很少,计量存在一定难度。 30

  31. 基本指标法 商业银行应至少采用基本指标法计算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 以商业银行的总收入作为风险暴露指标,通过总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计算得到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KBIA=(GI1-n×α)/n 其中: KBIA:用基本指标法计算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GI为过去三年中每年正的总收入;n为过去三年中总收入为正的年数;α=15%。 31

  32. 标准法 KTSA= { 1-3年 max[(GI1-9 × 1-9),0]}/3 其中: KTSA :用标准法计算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 1-3年 max[(GI1-9 × 1-9),0]} /3的含义是前三年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的算术平均数; max[(GI1-9 ×1-9),0]的含义是当年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负数的,用零表示; GI1-9 = 各业务条线当年的总收入,总收入范围与基本指标法规定的总收入范围相同。 1-9 = 各业务条线对应的系数。 32

  33. 替代标准法 以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线的贷款余额作为风险暴露指标,以替代标 准法中两个业务条线的总收入指标来获得监管资本的计量方法。 KATSA= (GL1-2 ×ω× 1-2)+{ 1-3年 max[(GI3-9 × 3-9),0]}/3 其中: KATSA:用替代标准法计算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 1-3年 max[(GI3-9 × 3-9),0]}/3: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外的 七个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 max[(GI3-9 × 3-9),0]的含义是当年的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外的 七个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负数的,用零表示; GL1-2= 零售银行、商业银行业务前三年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 GI3-9 = 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外,其他各业务条线当年的总收 1-2 = 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对应的系数; 3-9= 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外其他各业务条线对应的系数; ω=3.5%。 33

  34. 高级计量法 具有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并已开发操作风险 高级计量模型的商业银行。 定性要求: 计量应成为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能促进商业银行改进全行和各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支持向各业务条线配置相应的资本 应接受第三方的验证,验证应覆盖业务条线和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 34

  35.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 治理结构 • 董事会职责 • 高管层职责 • 操作风险管理职能建设 • 政策程序 • 详细定义 • 职责规定 • 管理程序 • 报告程序 • 计量程序 • 管理工具 • RCSA • KRI • LDC • BCP • 资本计量 • 标准法 • 替代标准法 • 高级法 • 管理信息系统 • 支持管理 工具实施 • 数据更新 • 形成报告 • 支持计量 35

  36. 三、最新监管要求及实施情况 1.目前实施情况 6家试点大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工作: 内部IT系统改造,数据集中; 适合自身的风险计量模型的建立; 对计量结果准确的应用和评估; 风险文化的建立;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建设,等。 36

  37. 中小银行,采用标准法,工作: 数据集中; 管理体系的规范(风险评估、披露、决策)。 37

  38.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2011年4月 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 改进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 分子:加入核心一级资本要求;严格资本扣减 分母:差异化信用风险权重;加入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提高交易业务风险权重(取消豁免) 2. 实施规划 38

  39. 大银行: 2010年底开始,运用现有内评法计量信用风险,同时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2016年底前,建立与本行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 39

  40. 要真正实施新资本协议这样以国外先进银行实践经验为基要真正实施新资本协议这样以国外先进银行实践经验为基 础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我国银行还需要在制度流程、风 险文化、管理技术等多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变革和调整,在 这个过程中需要应对相当多的挑战。 四、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面临的挑战 40

  41. 首先,我国银行需要改进公司的治理架构, 尤其是董事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对银行的风险负有最终责任,这就要求董事会积极参与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来,一些重要的风险管理政策需要董事会的批准或明确授权。 41

  42. 除三大风险以外,董事会还需对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甚至声誉风险等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类型以及银行整体的资本管理框架负责,这对董事会有效参与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除三大风险以外,董事会还需对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甚至声誉风险等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类型以及银行整体的资本管理框架负责,这对董事会有效参与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42

  43. 其次,审计的参与度及其资源瓶颈是我国银行在实施新协议过程当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如数据资源的汇集,尤其是必要的外部数据资源。其次,审计的参与度及其资源瓶颈是我国银行在实施新协议过程当中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如数据资源的汇集,尤其是必要的外部数据资源。 43

  44. 第三,人才短缺的问题。 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多渠道招募专业人员,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专业风险分析队伍;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各层次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增强业务人员对新资本协议的理解,提高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适用性。 44

  4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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