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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单联网核查 工作介绍

通关单联网核查 工作介绍. 检务处报检科  王登群. 主要内容. 基本概念 工作模式 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 工作要求 注意事项. 一、基本概念 “通关单联网核查” 是指依据“先报检、后报关”的原则,海关与检验检疫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实行出 / 入境货物通关单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的联网核查,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实现严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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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单联网核查 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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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介绍 检务处报检科  王登群

  2. 主要内容 • 基本概念 工作模式 • 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 • 工作要求 注意事项

  3. 一、基本概念“通关单联网核查” 是指依据“先报检、后报关”的原则,海关与检验检疫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实行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电子数据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的联网核查,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实现严密监管。

  4. 二、工作模式1、质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签发通关单;2、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通过质检电子业务平台、经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传输给海关;3、海关凭通关单电子数据验放;4、并在办结海关手续后实时将通关单使用情况反馈质检。二、工作模式1、质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签发通关单;2、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通过质检电子业务平台、经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传输给海关;3、海关凭通关单电子数据验放;4、并在办结海关手续后实时将通关单使用情况反馈质检。

  5. 通关单状态信息注释 • 状态信息为“已发送电子口岸”,是指质检总局已将通关单电子数据发送给电子口岸; • 状态信息为“电子口岸已收到”,是指电子口岸已收到质检总局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 • 状态信息为“海关已入库”,是指海关已成功接收通关单电子数据,企业可根据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报关手续; • 状态信息为“海关已核注”,是指该份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申报成功; • 状态信息为“海关已核销”,是指该份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结关; • 状态信息为“海关未能正常核销”,是指海关核销通关单电子数据不成功; • 状态信息为“通关单已过期”,是指该份通关单超过有效期,通关单无法使用。

  6. 信息查询 • 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 WWW.ECIQ.CN • 质检总局 WWW.AQSIQ.GOV.CN

  7. 三、实施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需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的出入境货物。 对不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的特殊情况(如季节性口岸等)除外。

  8. 四、实施时间 • 2008年1月1日起(没有过渡期) -- 签发日期 • 入境通关单:320100108XXXXXX000 出境通关单:320100208XXXXXX000 0,1,2……9 版本号 00,01,02……99 分单号 注意:其它证单不变

  9. 五、工作要求(一)总体要求 • 先报检、后报关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应当由货物出入境口岸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2、报检批与报关批一一对应:由海关解决一票报关单对应多票通关单的问题;质检解决一票通关单拆分多票报关单的问题。 3、项数、次序一致,报关单上先法检后非法检 4、通关单数据和报关单数据的一一对应

  10. 4、一一对应 (1)通关单号:无通关单号视为比对不通过。通关单已使用的视为比对不通过。

  11. 4、一一对应 (2)通关单有效期: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大于出境货物通关单有效期的视为比对不通过。

  12. 4、一一对应 (3)关区代码:海关应根据通关单中的关区代码调用通关单电子信息。对关区代码为直属海关的,其下属各海关可直接调用;对关区代码为非直属海关的,该关区代码对应的现场海关可调用。

  13. 4、一一对应 (4)收/发货人: 出境货物:通关单发货人--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 入境货物:通关单收货人--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 注意: 组织机构代码

  14. 4、一一对应 (5)国别: 出境货物:出境通关单输往国家或地区--报关单上的运抵国; 入境货物:入境通关单输出国家或地区--报关单上的起运国--报检单启运国(不是贸易国别或原产国)。 特殊区域:“中国”

  15. 4、一一对应 (6)商品HS编码:应取通关单10位HS编码与报关单上的10位HS编码进行完全比对,HS编码不相同视为比对不通过。

  16. 4、一一对应 (7)标准量单位(第一计量单位):应取通关单每条货物的HS编码标准量单位与报关单上对应货物的HS编码第一计量单位进行完全比对,二者不相同视为比对不通过。

  17. 4、一一对应 (8)标准数/重量(第一数量):应取通关单货物的标准数/重量逐条与报关单上对应货物的数量进行比对,报关单上每条法检货物的数量大于通关单对应货物的标准数/重量视为比对不通过。

  18. 通关单号 通关单有效期 关区代码 收/发货人 国别 商品HS编码 第一标准计量单位 第一标准数/重量 海关审单

  19. (二)报检的相关要求: 1、企业应当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办理报检手续,报检时应当提交规定的报检单及相关单证材料和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电子报检信息,并保证法检货物报检、报关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释义:重点在于“保证法检货物报检、报关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即要求报关单与通关单必须确保“一单对应一单,一项对应一项”,这是确保数据比对可实现的前提条件,也是监管的基本要求。

  20. (二)报检的相关要求: 2、每份报检单货物项数不得超过20项(含20项),超过20项的,应分单报检。 3、同批货物因不同的贸易方式或海关电子帐册管理等要求需要分单报关的,应分单报检。

  21. (二)报检的相关要求: 4、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当填写入境货物收货人单位备案代码;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当填写出境货物发货人单位备案代码。   上述收货人或发货人为取得海关临时注册号企业的,应在“特殊要求”栏的起始位置填写其海关临时注册号。 释义:临时注册的企业向海关申请企业临时注册编码,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提供海关制发的临时注册编码,并同时在“特殊要求”栏最前面10位标注海关临时注册编码。

  22. (二)报检的相关要求: 5、出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启运口岸”、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入境口岸”应当按货物进出境口岸(报关地)填写。入境货物通关单的输出国家(地区)应定义为货物的起运国;出境货物通关单的输往国家(地区)应定义为货物的运抵国。 6、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在“特殊要求”栏中注明“报关地海关”

  23. (三)签证的相关要求  选择打印通关单,同时系统自动将通关单电子数据发送到海关。 纸质通关单由放行人员签字、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后交由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仔细核对相关栏目 

  24. (四)通关单及其电子数据的更改、补发与撤销签发通关单后企业要求更改或撤销的,应向原签发机构申请  对于电子通关单数据已被海关使用并已比对成功的,不予受理企业的更改或撤销申请。  报关单结关后,海关修改涉及通关单比对数据时,需要更改或补领通关单的,检验检疫机构应要求企业提交由海关填发的《变更/补领通关单通知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其更改或补发申请。(四)通关单及其电子数据的更改、补发与撤销签发通关单后企业要求更改或撤销的,应向原签发机构申请  对于电子通关单数据已被海关使用并已比对成功的,不予受理企业的更改或撤销申请。  报关单结关后,海关修改涉及通关单比对数据时,需要更改或补领通关单的,检验检疫机构应要求企业提交由海关填发的《变更/补领通关单通知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其更改或补发申请。

  25. (四)通关单及其电子数据的更改、补发与撤销  对于检验检疫机构已签发通关单并向海关发送电子通关单数据的,企业申请更改时应退回原发纸质通关单,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符合更改条件的,对有关数据项进行相应更改后打印通关单并重新发送电子通关数据,并将原电子通关单数据撤销。(四)通关单及其电子数据的更改、补发与撤销  对于检验检疫机构已签发通关单并向海关发送电子通关单数据的,企业申请更改时应退回原发纸质通关单,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符合更改条件的,对有关数据项进行相应更改后打印通关单并重新发送电子通关数据,并将原电子通关单数据撤销。

  26. (四)通关单及其电子数据的更改、补发与撤销更改货物出境口岸后需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换证凭单的,检验检疫机构应首先将原电子通关单信息撤销,再签发换证凭单或实施电子转单。 企业在领取通关单后取消出口的,应要求其交回纸质通关单,并将电子通关单信息撤销,纸质通关单与对应的报检资料一并归档。

  27. (五) 通关单的拆分对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向海关发送电子通关单数据后需分批装运出口的,或因报关原因需要拆分通关单的,企业应在报关前向原签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分批手续,并退回原发纸质通关单,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符合要求的,重新签发通关单、发送分批的电子通关单数据,并撤销原电子通关单信息。  一个报检批次所对应的通关单只能拆分一次。(五) 通关单的拆分对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向海关发送电子通关单数据后需分批装运出口的,或因报关原因需要拆分通关单的,企业应在报关前向原签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分批手续,并退回原发纸质通关单,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符合要求的,重新签发通关单、发送分批的电子通关单数据,并撤销原电子通关单信息。  一个报检批次所对应的通关单只能拆分一次。

  28. (六)应急措施1、对于在确认网络畅通的情况下,电子通关单数据在各平台转发过程中数据丢失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签证放行人员在电子通关监控程序中查实情况后,在打印通关单的程序中重新发送电子通关数据。(六)应急措施1、对于在确认网络畅通的情况下,电子通关单数据在各平台转发过程中数据丢失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检务部门签证放行人员在电子通关监控程序中查实情况后,在打印通关单的程序中重新发送电子通关数据。

  29. (六)应急措施2、确因网络传输、系统故障而导致电子通关单数据无法按要求到达海关的,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通报相关海关。企业可凭纸质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纸质通关单验放。  网络传输、系统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发相应的电子通关单数据。(六)应急措施2、确因网络传输、系统故障而导致电子通关单数据无法按要求到达海关的,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通报相关海关。企业可凭纸质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纸质通关单验放。  网络传输、系统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发相应的电子通关单数据。

  30. (七)后续管理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将定期做好通关单联网核查电子数据的核查工作,对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电子数据核查工作应包括通关单电子数据的使用情况、核销情况和退单情况等,必要时可与当地海关联合核查。(七)后续管理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将定期做好通关单联网核查电子数据的核查工作,对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通关单联网核查的电子数据核查工作应包括通关单电子数据的使用情况、核销情况和退单情况等,必要时可与当地海关联合核查。

  31. 六、注意事项 • 汇报领导,全员行动 • 积极应对,精心准备 • 多方沟通,协同配合

  32. 谢 谢 各 位!二00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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