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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促进中心 赵 启 翠

主讲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促进中心 赵 启 翠. 女性婚前保健. 妇女保健主要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其中婚前保健是主要内容之一,婚前保健也同样是我们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它不仅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防线,也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医疗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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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促进中心 赵 启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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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主讲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促进中心 赵 启 翠 女性婚前保健

  2. 妇女保健主要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其中婚前保健是主要内容之一,婚前保健也同样是我们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它不仅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防线,也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医疗业务工作。妇女保健主要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其中婚前保健是主要内容之一,婚前保健也同样是我们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它不仅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防线,也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医疗业务工作。

  3. 今天,我们主要以2002年6月卫生部颁发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稿)里规定的医学检查项目为主线,来介绍我们作为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内容。如婚检须知有什么?婚检到底查什么?怎么查?对婚检结果该如何提供婚前指导?如何提供医学意见等?今天,我们主要以2002年6月卫生部颁发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稿)里规定的医学检查项目为主线,来介绍我们作为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内容。如婚检须知有什么?婚检到底查什么?怎么查?对婚检结果该如何提供婚前指导?如何提供医学意见等?

  4. 一.婚前保健的服务内容: 包括三方面,是《母婴保健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的服务内容。 1、婚前医学检查 2、婚前卫生指导 3、婚前卫生咨询

  5. 二.婚前检查须知: 1.宝鸡市免费婚检对象包括金、渭两区未婚男女,前来检查必须: ①带户口簿、身份证、单位或户口所在 居委会婚姻状况证明、1寸照片2张; ②女性应避开月经期; ③检查当天早空腹; ④检查前3—5天避免过度劳累和饮酒; ⑤建议在欲孕前3个月口服“叶酸”预防 畸形并办理准生等手续。

  6. 2、(免费)婚检的内容包括: ①询问病史:如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遗传病史等;男女双方是否有血缘关系;双方既往病史,现患病史;双方个人史,工作、居住史,有无不良生活习惯等; ②常规体格检查:主要了解心、肺、肝、肾 等主要脏器有无异常,外观发育有无特殊面容 或体型及营养、神经、精神状态良好与否等; ③辅助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胸透、乙肝 表面抗原、转氨酶、梅毒检测、女性妇科物理 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④生殖器检查:主要了解女性内、外生殖器 有无发育异常等;

  7. 3、建议婚检者自查内容: ①拍胸片——以查“肺功能”; ②心电图检查——筛查心脏疾患,疑先心 者需做心脏彩超; ③监测血压; ④重要内脏彩超:了解肝、胆、脾、胰、双 肾、子宫、附件等形态发育结构特性; ⑤血液化验:了解肝功、肾功、血糖等; ⑥乳腺检查(彩超); ⑦淋球菌、支原体、衣原体、HIV抗体等特 殊检查; ⑧有家族遗产病史者,考虑“染色体检查”。

  8. 4、婚检不等于体检: 体检的主要目的是以查出是否患有疾病为主,了解健康状况,早发现疾病,婚检则更多考虑优生优育,以下一代为主,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婚检对象的意愿来确定的。

  9. 三.婚前医学检查:

  10. 1、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其他特殊检查。1、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其他特殊检查。 而其中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的重点是与婚育有密切关系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指定传染病、主要脏器疾病、生殖系统疾病以及手术史。

  11. 2、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①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梅毒、淋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需相关检验) ②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而且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需排查染色体) ③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需了解家族史、个人史及医生检查初筛) ④其他与婚育有关的重要脏器和生殖系统疾病;(需医生体格检查及其B超检查等)

  12. 3、女性婚检过程中妇科检查注意要点: ①告知受检对象解除紧张、害羞情绪,以使 其配合妇科检查; ②常规进行腹部肛门双合诊,必须做阴道检 查时应经得本人及家属的同意,拒绝妇科检查 者可行腹部B超检查,但仍需查看外阴部; ③对“处女膜”始终不做描述,并给予保密; ④“肛诊”需用石蜡油润滑指套,并轻柔操作; ⑤阴道分泌物化验结果未经受检者本人同意, 不可将异常结果告知第三者,但要及时给予规 范治疗及指导;

  13. 4、婚前医学检查的转诊: 对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由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填写统一的转诊单,转至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该机构应将确诊结果和检测报告反馈给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原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根据确诊结果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保留原始资料。 受检者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

  14. 5、医学意见: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提出建议,通常有以下4种情况的“医学意见”: ①不宜结婚:如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或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等危害行为的,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应出具“不宜结婚”。

  15. ②可以结婚,建议不生育。 如患有苯丙酮尿症、软骨发育不全、严重心肾功能衰竭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重要脏器疾病时,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应出具“不宜结婚”。

  16. ③建议暂缓结婚。如患有各类肝炎、结核病、性传播疾病等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时,或有关传染病在发病期内时,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患有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应出具“建议暂缓结婚”。③建议暂缓结婚。如患有各类肝炎、结核病、性传播疾病等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时,或有关传染病在发病期内时,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患有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应出具“建议暂缓结婚”。

  17. 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身传染又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如HIV感染、艾滋病、慢性乙肝、丙肝等)或严重生殖系统畸形,晚期肿瘤,严重的心、脑、肝、肾功能衰竭等,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在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患有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身传染又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如HIV感染、艾滋病、慢性乙肝、丙肝等)或严重生殖系统畸形,晚期肿瘤,严重的心、脑、肝、肾功能衰竭等,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在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时,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患有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

  18. ④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若为发现上述三种情况时,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异常情况和疾病”。④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若为发现上述三种情况时,婚前医学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异常情况和疾病”。

  19. 若有上述前三种情况发生时,婚检医生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建议。若有上述前三种情况发生时,婚检医生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建议。

  20. 四.婚前卫生指导:主要进行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结婚和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其内容包括:四.婚前卫生指导:主要进行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与结婚和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其内容包括:

  21. 1.有关性保健和性教育。(性与健康) 2.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以 免多孕,多流产) 3.受孕前的准备、环境和疾病对后代的 影响等孕前保健知识。(优生优育) 4.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疾病与婚育) 5.其他生殖健康知识。(广义的生殖健 康) 6.遗传病的基本知识。

  22. 方法:主要采用播放录像资料来宣教。其宣教资料最好由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若没有宣教资料,我们各位应义不容辞是婚前保健知识的传播者。方法:主要采用播放录像资料来宣教。其宣教资料最好由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若没有宣教资料,我们各位应义不容辞是婚前保健知识的传播者。

  23. 五.婚前卫生咨询:婚检医师在提出“暂缓结婚”、“不宜生育”、“不宜结婚”等医学意见时,应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耐心、细致的讲解科学道理,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予重点解释,并由受检双方在体检表上签署知情意见。五.婚前卫生咨询:婚检医师在提出“暂缓结婚”、“不宜生育”、“不宜结婚”等医学意见时,应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耐心、细致的讲解科学道理,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予重点解释,并由受检双方在体检表上签署知情意见。

  24. 六.妇科检查及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指导:

  25. 1.前庭大腺囊肿: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如囊体较大影响性生活,建议手术治疗。

  26. 2.处女膜闭锁: 医学意见:“建议暂缓结婚”。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确诊后行处女膜切开术,术后可以结婚;经血反流造成子宫内膜异位者,对生育可能有影响。

  27. 3.先天性无阴道: 医学意见:“建议暂缓结婚”。坚持结婚者“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尽早做阴道成形术,治疗后可以结婚。如子宫未发育,阴道成形术只能解决性交障碍,对恢复生育能力无帮助,不愿治疗者可尊重受检双方意愿。

  28. 4.阴道横膈: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如完全性横膈或横隔孔小、位置较低,在手术矫治前“建议暂缓结婚”。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无功能(性交、生育)障碍的阴道横膈一般可不处理,如完全性横膈或横隔孔小、位置较低,应在横隔处做“X”形切开术后结婚 。

  29. 5、先天性无子宫: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无生育能力。 合并先天性无阴道者,指导意见同先天性无阴道。

  30. 6.始基子宫: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无生育能力。合并先天性无阴道者,指导意见同先天性无阴道。

  31. 7.幼稚子宫: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可致不孕,可试用药物治疗。

  32. 8.双子宫: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一般不影响婚育。

  33. 9.双角子宫及鞍状子宫: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一般不影响生育,婚后如反复流产,应行子宫整形术。

  34. 10.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Turner综合征):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一般不影响结婚,但无生育能力。

  35. 11.滴虫性阴道炎: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妇科门诊治疗(全身和局部均可选用甲硝唑治疗)。由于容易复发,故应注意个人卫生,每次月经后复查白带,连续3次检查均为阴性,方位治愈。建议治愈后才可有性生活或性生活时使用避孕套。

  36. 12.真菌性阴道炎: 医学意见:“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应于妇科门诊积极治疗(首选制霉菌素)。建议治愈后才可有性生活或性生活时使用避孕套。

  37. 13.生殖系统结核: 医学意见:活动期“建议暂缓结婚”。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生殖器结核活动期全身症状重,红细胞沉降率增快,盆腔压痛明显,应积极进行抗结核治疗,待病情稳定后结婚为宜。对生育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38. 14.子宫肌瘤: 医学意见: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可引起不孕、流产、早产、或其它并发症,若增大到妊娠3个月大小,或伴月经过多、贫血,经药物治疗无效或发生变性可手术治疗。

  39. 15.卵巢肿瘤: 医学意见: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 ①良性肿瘤体积<5cm,定期复查,以决定是否手术。 ②恶性肿瘤应立即手术。 ③早期妊娠合并肿瘤体积<5cm,生长缓慢者可随访。如需手术可在妊娠第14周左右手术切除,避免流产发生。 ④晚期妊娠剖宫产时同时切除。

  40. 16.多囊卵巢综合征: 医学意见: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对生育有一定影响,药物及手术治疗可使部分患者恢复生育能力。

  41. 17.外阴白色病变: 医学意见: “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建议妇科或皮肤科门诊随访,局部组织活检送病理协助诊断,注意外阴卫生。

  42. 18.两性畸形: 医学意见: “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婚前卫生咨询指导:依社会性别,手术后结婚为宜,此类患者生殖系统发育异常,一般无生育力。

  43. 七.婚前保健咨询技巧:人际交流是卫生保健工作中信息和感情交流的重要途径而交流技巧是衡量卫生保健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而婚前保健指导工作中,咨询是最重要的交流方式。七.婚前保健咨询技巧:人际交流是卫生保健工作中信息和感情交流的重要途径而交流技巧是衡量卫生保健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而婚前保健指导工作中,咨询是最重要的交流方式。

  44. 1.形式: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系列的婚育知识教育; • 与服务对象面对面针对其具体问题进行交谈,与解答其问题,帮助其做出合适的决定;

  45. 2.咨询技巧: ①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感受、理解、树立信心) ②用价值观准则调节行为;(帮助其认清价值观与其行为是否匹配和协调) ③善于应用表扬和鼓励的交流技巧;(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与困难) ④语言与非语言的交流技巧;(注意语调、音色、语速、面部表情、手势、姿势、眼神、尊重态度等) ⑤听和问的技巧;(倾听表示尊重和关注,适时提问) • 注意:提问有4种形式:封闭性、开放性、追问性、诱导性、其中我们要避免采用诱导性提问。

  46. ⑥反馈:如听懂了吗?有何问题?(避免误解,了解接受信息情况)⑥反馈:如听懂了吗?有何问题?(避免误解,了解接受信息情况) ⑦消除误传和错误概念:如“近亲结婚,亲上加亲”等说法(要传播科学信息,并现身说法) ⑧对有特殊要求的人提供咨询;(如精神、情感或躯体缺陷者,要有特殊环境、特殊方法) ⑨有效的使用直观教具; ⑩保密;

  47. 八.婚前保健资料统计:包括三个步骤

  48. 1.统计资料的收集; 2.统计资料的整理; 3.统计资料的分析;

  49.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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