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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员党员的条件 党员发展程序和党的组织原则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侯方杰 2011 年 11 月 8 日

中国共产党员党员的条件 党员发展程序和党的组织原则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侯方杰 2011 年 11 月 8 日. 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学习目的要求 1. 明确共产党员的条件 2. 掌握党员的义务、权利及相互关系 3. 了解党员发展的程序 4. 了解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党员的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一 )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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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员党员的条件 党员发展程序和党的组织原则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侯方杰 201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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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国共产党员党员的条件党员发展程序和党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员党员的条件党员发展程序和党的组织原则 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侯方杰 2011年11月8日

  2. 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 学习目的要求 1.明确共产党员的条件 2.掌握党员的义务、权利及相互关系 3.了解党员发展的程序 4.了解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

  3.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具备的条件 •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 党员的基本条件

  4.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一)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 《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5.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五方面界定: • 一是从年龄和成分来界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六个新的社会阶层: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和其他新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 *2008年,全国共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党员12773名 *中国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归侨和侨眷可以申请入党;但共产党员一般不能加入民主党派 *笃信宗教的人不能入党,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6. 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二是从思想政治来界定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以党的纲领和章程为基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自愿组成的战斗联盟,而不是简单的单个党员的组合。

  7.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三是从组织角度来界定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 ﹡党分配的工作: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工作;参加联系群众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总工作;参加党员发展工作等。

  8. 中共党员的条件 • 四是从党纪方面来界定 “执行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 ﹡如果个人认为组织的决定不合适,党员个人可以保留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也不能把党内的不同意见向外散播。

  9.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五是从经济方面来界定 “按期交纳党费” ﹡党章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并予以除名 ﹡上级有关具体规定 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组通字[1998]2号) 市委组织部--青组[1998]28号 ﹡什么时候开始交党费?被批准成为预备党员

  10.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二)党员的基本要求 • 《党章》第一章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11. 中共党员的条件 • 1. 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 什么是共产主义觉悟? ﹡一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要有崇高的共产主义思想境界。简单地说就是胸怀宽广、一心为公。 ﹡三要有实现共产主义事业的过硬本领。

  12. 中共党员的条件 中共党员的条件 • 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 • 要处理好四方面关系: ﹡一是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 ﹡二是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富与共同富的关系 ﹡三是处理好个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是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

  13. 中共党员的条件 • 3. 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先进分子要求共产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这方面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 ﹡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则要求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党龄长短,必须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要和普通劳动者一样,只能在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取得自己的利益,决不允许以任何名义谋取私利和特权。

  14.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党员的义务 *党员的权利 *党员义务与权利的相互关系

  15.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党员的义务 • 党员的义务,是指党章规定的要求每个党员对党应尽责任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 《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

  16.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一项是学习内容及其目的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17.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二项是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极其重要内容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18.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三项是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19.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四项是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中央1997年2月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3年12月颁布正式条例并执行(中发[2003]8号)。

  20.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五项是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及其基本要求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21.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六项是正确处理和解决党内矛盾、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基本方法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

  22.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七项是宗旨(对群众的态度、与群众的关系的基本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

  23.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第八项是全面规定了党员必须具备的具体条件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4.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二)党员的权利 ﹡党员的权利是党赋予党员在党内的权力和应当享有的利益,它是每个党员平等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的政治保障。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第一章第四条)

  25.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26.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27.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党员的八项权利,可归结为四个方面: ﹡1.知情权(第1项):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内事务,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这是党员行使全部权利的基础。 ﹡2.发言权(第2、3、6、8项):是指党员在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以及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等权利。

  28.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3.选举权(第5项):是指党员在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即共产党员在党内事务中有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这项权利只有正式党员才有,也是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权利的唯一区别。 ﹡4.监督权(第4、7项):是指党员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有批评权、揭发权、检举权,也就是同坏人坏事,同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方面的权利。

  29.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 中央1995年1月7日颁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 • 2004年9月颁布并执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发[2004]19号)

  30.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三)党员义务与权利的相互关系 ﹡两者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则是履行义务的保障。 ﹡每个共产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都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将二者统一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

  31. 党员发展程序 三、党员发展程序 • 党员发展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 一个入党申请人,从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进行培养,到成为预备党员,再转为正式党员,最少需要2年时间。

  32. 党员发展程序 五个环节 五种“身份” ↔ 接收申请 申请人 ⇓ ⇓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 ⇓ ⇓ ↔ 确定发展对象 重点发展对象 ⇓ ⇓ ↔ 吸收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 ⇓ ⇓ ↔ 预备党员转正 正式党员

  33. 党员发展程序 • 第一环节:接收申请 • 1.书面申请 • 2.组织谈话(支部) • 3.思想汇报(季度)

  34. 党员发展程序 • 第二环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支部党员大会推荐。由党员和群众代表无记名投票民主推荐,同意票不过半数的不能列入。 ﹡2.指定培养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 ﹡3.教育考察。一般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 ﹡4. 脱产培训:5-7天(40学时以上)集中培训

  35. 党员发展程序 • 第三环节:确定发展对象 ﹡党组织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表现相对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

  36. 党员发展程序 • 第四环节:吸收预备党员 政治审查 公示 预审考察 支部大会表决 填写入党志愿书 确定入党介绍人 审批前谈话 党委(工委)审批 入党宣誓 预备期考察

  37. 党员发展程序

  38. 党员发展程序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39. 党员发展程序 • 第五环节:预备党员转正 ﹡ 1.申请转正(打印稿须手写签名)。 ﹡ 2.组织审查。 ﹡ 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 4.党委(工委)审批。 对需要延长预备期的,可延长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0. 党员发展程序 需注意的几个概念: 1.入党时间: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籍:入党时间也是取得党籍的时间。 3.党龄: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的时间算起。

  41. 党的组织制度 四、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 •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 • 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途径

  42. 党的组织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 • 概念:我们党的组织制度,是以党规党法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纪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

  43. 党的组织制度 •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领导机构的选举制和任期制;党委会的集体领导和党委成员的分工负责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缴纳党费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内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向党员及其代表报告工作制度等。

  44. 党的组织制度 (二)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1.什么是民主集中制? 党的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45. 党的组织制度 • 2.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六条) 第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简言“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46. 党的组织制度 • 第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 第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7. 党的组织制度 • 第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 第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48. 党的组织制度 • 第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六条原则,既体现了党内广泛的民主性,又体现了党内高度的集中性,是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的有机统一。

  49. 党的组织制度 • 3.民主与集中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1)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所谓党内民主,就是保障党员的各种民主权利,使党员真正享有平等的直接或间接的决策权、党内事务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2)党的集中--民主集中制的目的 所谓党内集中,就是党的意志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

  50. 党的组织制度 • 党的集中首先是党在组织上的集中制。 •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构成。 ﹡ 党的中央组织:主要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组织:根据行政区划设置,包括省、市、县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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