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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教學內容. 課徵範圍. 以土地為課徵標的所徵收之一種 租稅,性質屬於財產稅,即對已 規定地價的土地,除課徵田賦外 , 應課徵地價稅,課徵基礎是按 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 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 額計算課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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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教學內容
課徵範圍 以土地為課徵標的所徵收之一種 租稅,性質屬於財產稅,即對已 規定地價的土地,除課徵田賦外 , 應課徵地價稅,課徵基礎是按 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 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 額計算課徵。 對未規定地價之土地 或已規定 地價之土地作農業使用之土地, 應課徵田賦,目前已停徵。 土地持有人 地價稅 田賦
納稅義務人(課稅主體) 國 稅 ※下列情形得指定土地使用人為代繳人: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權 屬不明者、無人管理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由占有人代繳者。
納稅基準日及開徵期間 • 依據稅法規定,地價稅納稅基準日(8月31日)是指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 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開徵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稅款所屬期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8/31 11/1 11/30 納稅基準日 開徵日 截止日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提出申請(即9月22日),逾期申 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的土地,嗣後使用 情形變更不符規定時,應於30日內向主 管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否則除追補應納部分之稅款外,並處以 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申請期限 罰則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率 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二核課地價稅。(固定稅率)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 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營業使用。 3.土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 親屬所有。 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 以一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 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適用條件
常見違章類型及案例 • 一、原核准自用住宅土地,變更用途未辦理申報,類 • 型如下: • 全戶戶籍遷出自用住宅用地。 • 房屋供自己或他人營業或執行業務事務所等使用。 • 房屋出租供他人居住,未做自用住宅使用。 案例: 黃君土地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故於94年5月將全戶戶籍遷出,未於戶籍遷出後3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改課,經查獲應自95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除補徵94-98年差額地價稅,並處短匿稅額3倍罰鍰。
常見違章類型及案例 • 二、原核准地價稅減免稅地,已不符合減免要件未辦 • 理申報,類型如下: • 寺廟用地供營業使用。 • 騎樓走廊用地加裝鐵捲門或供營業使用,未供公共通 行使用。 • 加油站用地附設加水站、洗車設施、銷售汽機車用品 等。 案例: ○○宮土地,原申請供寺廟用地使用,免徵地價稅,經查後發現,部分面積已自97年起作為小吃部營業使用,而未於變更日起30日向捐稽徵機關申報改課,應自98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除補徵98年差額地價稅外,並處短匿稅額3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