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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实务培训

社会组织登记实务培训. 社会组织登记处. 2014 年 10 月 16 日. 社会组织登记处主要职能. 1 、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2 、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的有关法规政策;. 3 、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 市政务审批大厅民政窗口 (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87 号解放阁往北 100 米路西) 办公电话: 86561618. 社会组织登记处. 1 、社会组织的概念、分类及登记管理体制; 2 、社会组织登记相关政策法规; 3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具体办理实务; 4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的具体办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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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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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社会组织登记实务培训 社会组织登记处 2014年10月16日

  2. 社会组织登记处主要职能 1、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 2、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的有关法规政策; 3、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

  3. 办公地址:市政务审批大厅民政窗口 (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87号解放阁往北100米路西) 办公电话:86561618 社会组织登记处

  4. 1、社会组织的概念、分类及登记管理体制; 2、社会组织登记相关政策法规; 3、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具体办理实务; 4、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的具体办理实务; 5、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具体办理实务。 今天培训内容

  5. 社会组织概念、分类和登记管理体制 第一部分

  6. 社会组织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以外的由民间设立的从事社会公益和互益活动的非 营利组织。 社会组织概念

  7. 社会组织特征 非政 府性 非营 利性 社会组织 公益性 独立性 志愿性

  8. 社会组织分类

  9. 社会组织分类 社会团体: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 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类、卫生类、民政类、劳动类、文化类、科技类、法律类等等。 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10. 双重管理体制 社会组织由同级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负责,并按行政区域的层级不同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 四类直接登记 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11.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双重负责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部门 共同监管 归口管理 民政部门登记 分级管理 按活动范围归属登记

  12. 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的政策法规 第二部分

  13. 配套规章 专门法规 相关法规 《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 社会组织登记政策法规

  14. 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

  15. 社会组织登记分类

  16.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实务 第三部分

  17.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 共性: 1、民间性 2、非营利性 区别: 1、会员制 2、实体性 3、服务收费来源

  18.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办理流程 名称核准 申请成立 窗口受理 现场勘查 初审 审核 审批 发布公告 窗口发证

  19. 社会团体 成立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登记 1、名称核准 2、申请筹备 (成立大会) 3、成立登记 1、名称核准 2、成立登记

  20.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申请条件: 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需取得前置许可证的: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社会福利类

  21.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四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行业特征。 例如:济南市爱心养老院

  22.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应当冠以登记部门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例如:山东省博洋书画院、济南市爱心养老院 济南市市中区乒乓球俱乐部

  23.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民办非企业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的地名作字号(例如:泉城、黄河等),但不得使用县以上(含县)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

  24.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不得使用“总”字。

  25.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 ●不得含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或内容; ●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 ●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26.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事)业单位名称相同。 ●两个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向同一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登记。

  27. 申请需要前置许可的民办非企业注意: 教育类、职业培训类、医疗类、社会福利类 名称核准 取得许可 成立登记 民政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 民政部门

  28.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行业分类: ●教育类 ●卫生类 ●文化类 ●科技类 ●体育类 ●劳动类 ●民政类 ●法律类,等等

  29.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60工作日 承诺时限:20工作日内 需提交的材料:①成立登记申请书②章程③章程核准表④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⑤场所使用权证明⑥验资报告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⑨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⑩其他必要资料。 名称核准 提交材料:①《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②可行性报告③申请人身份证或申请举办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 提出申请 审查材料 否 符合要求 不予受理 出具《受理通知书》 是 初审 合 格 审核 不合格 不予登记 审批 制发证书 归档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现场勘查 办理程序:

  30.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名称核准阶段 ①《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②可行性报告③申请人身份证或申请举办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 ●成立登记阶段 ①成立登记申请书②章程③章程核准表④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⑤场所使用权证明⑥验资报告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⑨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⑩其他必要资料。

  31.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发证后期工作: ●申请刻制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开立基本账户 ●办理税务登记证 ●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备案

  32.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申请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2、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目前,济南市社会团体登记的注册资金为3万元。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社会团体的名称一般包括行政区划、业务领域、组织形式三部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主要区别就是没有字号。 例如: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

  34.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名称要求: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即省、市、县(区)登记的社会团体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尤其是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35. 社会团体筹备核准流程图 法定时限:60工作日 承诺时限:20工作日内 名称核准 需提交的材料:①可行性报告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核准表》③发起人身份证明④发起人介绍材料。 提出筹备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②章程草案③《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④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申请的批复⑤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侯选人名单⑥常务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和会员名单⑦《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草案)》和会费表决票样式⑧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⑨验资报告 审查材料 符合要求 不予受理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是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齐全 否 是 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现场勘查 办理程序: 出具《受理通知书》 初审 审核

  36.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承诺时限:10工作日内 提出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①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②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③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④《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⑥《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⑦《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审查材料 符合要求 否 不予受理 是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否 材料齐全 是 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初审 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 审批 不予 登记 说明理由 准予 登记 制发《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 归档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办理程序:

  37.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名称核准阶段 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②可行性报告 ③发起人身份证明 ④发起人在本行业、产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相关资料

  38.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筹备阶段 ①筹备申请书②章程草案③《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④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申请的批复⑤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侯选人名单⑥常务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和会员名单⑦《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草案)》和会费表决票样式⑧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⑨验资报告 发起人收到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筹备成立的批复后,成立筹备机构,并在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会前30日提交:①《社会团体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②成立大会议程;③选举办法;④有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需在社团中兼职(任职)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领导干部兼(任)职批准文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召开成立大会。

  39.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成立登记阶段 ①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 ②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③选举的负责人名单 ④《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 ⑤《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⑥《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⑦《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40.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实务 第四部分

  41. 法定 代表人 业务 范围 注册 资金 业务主 管单位 名称 住所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变更事项包括

  42.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初审 审核 申请 受理 审批 发证

  43.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共性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登记表; 3、理事会决议; 4、章程核准表; 5、变更以后修改后的章程; 6、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需前置许可的医疗类、教育类、职业培训类和社会福利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提供许可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7、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44.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个性材料(分类列举) (1)地址变更:还需提交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法人变更:还需提交原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和决定、《代表人登记表》; (3)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45.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10工作日 承诺时限:10工作日内 需提交的材料:(1)变更名称提交的材料①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③修改后的章程(草案)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和《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2)变更住所提交的材料①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③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3)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①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理事会决议③原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⑤《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变更业务范围提交的材料①变更登记申请书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③修改后的章程(草案)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和《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5)变更注册资金提交的材料①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③验资报告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提出申请 审查材料 否 符合要求 不予受理 是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否 材料齐全 是 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初审 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 审批 不予 变更 说明理由 准予 变更 归档 制发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收回原证书。

  46.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60工作日 承诺时限:10工作日内 需提交的材料:①申请书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③董(理)事会的决议④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修改后的章程;住所变更的,提交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变更的,提交原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关于债权债务的说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开办资金变更的,提交验资报告;⑤其他必要的资料。 提出申请 审查材料 符合要求 否 不予受理 是 出具《受理通知书》 初审 ①问询②比对证件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不合格 审核 不予变更 合 格 审批 收回原证书 制发新证书 归档

  47.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实务 第五部分

  48.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申请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已;完成 ●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的; ●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 在完成清算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9. 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的区别: 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不得开展活动,主体资格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注销登记:自主申请,主体资格完全灭失。

  50.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1、履行内部程序,通过注销民办非企业或社团的决议; 2、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成员:审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3、清算组织按职权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审计机构要出具审计报告,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书; 4、清算后15日内,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5、颁发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 6、办理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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