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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基本要求: 1 、理解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概念。 2 、了解工程承包的两种方式。 3 、理解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4 、理解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与原则。 5 、了解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6 、掌握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7 、掌握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8 、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制基本要求。 9 、理解开标与评标的概念。 10 、了解评标的相关规定。 11 、理解中标通知书的法律作用。. 4.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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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 基本要求: 1、理解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概念。 2、了解工程承包的两种方式。 3、理解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4、理解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与原则。 5、了解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6、掌握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7、掌握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8、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制基本要求。 9、理解开标与评标的概念。 10、了解评标的相关规定。 11、理解中标通知书的法律作用。
4.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 重点: 工程招标与投标的概念,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中标通知书的概念与法律作用。 • 难点: 招标、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的法律地位,评标办法内容。 • 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1 概述 • 工程发包与承包 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 工程发包方——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承包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备供应或制造单位等。 • 工程发包与承包方式 投标招标 直接发包
5.1 概述 •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1)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 (3)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4)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全过程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4.2建设工程招标 • 建设工程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 • 建设工程招标的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全过程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材料、设备供应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
4.2建设工程招标 • 投标人 投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建设单位自行招标 具备下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自行招标: (1)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4.2建设工程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②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③ 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资格 参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
4.2建设工程招标 • 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如: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标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完成;(4)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5)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6)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已落实建设资金 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必要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4.2建设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它是面向全社会的招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 • 区别 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选择承包人的范围不同。公开的程度不同。时间和费用不同。
4.2建设工程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的要求 • 招标方式上的限制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方可采用邀请投标方式,但事先须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信息发布的要求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其内容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实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禁止实行歧视待遇的要求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保证合理时间的要求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距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不得少有20日。
4.3 建设工程投标 • 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企业简历; (3)自有资金情况; (4)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 (5)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6)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的和尚未开工的工程一览表。
4.3 建设工程投标 投标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投标时间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拒收。 • 投标行为的要求 保密要求、合理报价、诚实信用 • 投标人数量的要求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4.4 开标、评标与中标 • 开标 开标是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 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 开标的相关规定 参加人。 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 当众宣读、记录备查。
4.4 开标、评标与中标 • 评标 评标就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的审查、评审和比较。 •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在五人以上并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中专家的资格。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满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条件. • 评标委员会专家人选的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因有特殊要求或技术特别复杂,只有少数专家能够胜任,所以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4.4 开标、评标与中标 • 评标的相关规定 评标标准。评标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 独立评审。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人的责任。 • 评标结果 推荐中标候选人。 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决所有投标人。
4.4 开标、评标与中标 •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 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提交招标投标报告 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报告。
4.5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与监督 • 管理机构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管理与监督。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 涉外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