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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版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方式介紹. 報告人: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康家華 老師. 校安通報簡介. 校安通報網址: http://csrc.edu.tw / 校安通報通報時間: ( 一 ) 不定期通報:校安即時通 ( 二 ) 定期通報:「表報作業」通報. 校安通報簡介. ( 一 ) 不定期 ( 隨時隨地 ) 通報: 各校於 「校安即時通」 通報校安中心後,後續處理仍需持續登錄 ( 以續報繼續填列資料 ) ,直至個案結案止。. 校安通報簡介. ( 二 ) 定期通報:「表報作業」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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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版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方式介紹教育部新版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方式介紹 報告人: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康家華 老師
校安通報簡介 • 校安通報網址: http://csrc.edu.tw/ • 校安通報通報時間: • (一)不定期通報:校安即時通 • (二)定期通報:「表報作業」通報
校安通報簡介 • (一) 不定期(隨時隨地)通報:各校於「校安即時通」通報校安中心後,後續處理仍需持續登錄(以續報繼續填列資料),直至個案結案止。
校安通報簡介 • (二)定期通報:「表報作業」通報 1、國民小學「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資料登錄系統: 每月第一工作日上網填報上個月之校園「霸凌」事件統計數據。 2、國民中學「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資料登錄系統:每週星期四填報上週之校園「霸凌」事件資料。
校安通報簡介 • 重點: 校安即時通「霸凌」案件數必須與表報作業「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案件數相同。
校安通報說明 • 法令依據 • 校園事件類別區分 • 校園事件等級 • 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 • 操作說明
法令依據 • 校園安全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即時通) 依據教育部92年12月1日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0920168279)辦理。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校安通報說明
校園事件主類別區分 (一)意外事件 (二)安全維護事件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四)管教衝突事件 (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 (六)天然災害事件 (七)其他事件 (八) 疾病事件 各主類別之次類項目,由教育部公告之。 本要點適用範圍為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簡稱各級學校)。 校安通報說明
校園事件等級 • 為適時掌握校園事件,加速處理應變,依各類之輕重程度區分如下: • (一)甲級事件: • (二)乙級事件:(一般性侵害、性騷擾 或兒少保護案件等) • (三)丙級事件:(高風險家庭通報)
校園事件等級 • (一)甲級事件: • 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3.亟須教育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 • 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 (二)乙級事件:(一般性侵害、性騷擾或兒少保護案件等) • 1.人員重傷。 •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元。 • 3.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件。 • (三)丙級事件:(高風險家庭通報) • 1.人員輕傷(疾病)送醫。 • 2.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 校安通報說明
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 • 各級學校所屬教職員工生(含替代役役男)發生各校園事件時,均應通報教育部,其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如下: • (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及教育處,並於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實施首報。 • (二)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 • (三)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週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 • 遇有網路中斷時,甲、乙級事件請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教育部及教育處,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 教育部傳真專線:(02)3343-7920、3343-7863 • 教育處傳真專線:03-9252698 校安通報說明
連線 帳號之註冊、修改註冊資料 填報方式 首報填報步驟 事件統整查詢及續報 完成後列印存檔 瀏覽公告 常見問題 (FAQ) 操作說明
連線 • 使用瀏覽器連線至本中心網頁本校安中心網址為http://csrc.edu.tw • 校安通報測試版IP Address: http://140.111.34.115 回操作說明
帳號之註冊、修改註冊資料 • 貴單位校安負責承辦人員更換,也務必利用修改註冊之料之動作,修改您單位之基本資料。
密碼建置需符合密碼規則,此處亦可從新設定密碼密碼建置需符合密碼規則,此處亦可從新設定密碼 校安中心發布電子公佈欄訊息之聯絡信箱 回操作說明
填報方式 • 一但發生前述之八大類校安事件,請務必使用本系統通報事件。 • (一)首報:首次通報事件時請選擇事件表單填報中的首報,同一事件請勿重複填報。 • (二)續報:若有後續情況需要通報,請以同一序號續報。 回操作說明
首報填報步驟 • 1.首報 → • 2.新增主要人物 (新增財損)→ • 3.填寫詳細案件內容(車禍事件分析)→ • 4.完成首報通報(首報序號請牢記)
2 3 1 首報填報步驟1 • 1.點選校安及時通。 • 2.點選首報。 • 3.進行通報
首報填報步驟2 • 新增主要人物
除了「兒少保護」相關案件之主要人物姓名需用「康00」方式登錄之外「其餘案件」均可用「全名」呈現。除了「兒少保護」相關案件之主要人物姓名需用「康00」方式登錄之外「其餘案件」均可用「全名」呈現。
填報步驟2 • 新增財損物品
首報填報步驟3 • 填寫詳細案件內容
填報步驟3 • 車禍事件分析
完成首報通報(首報序號請牢記) 回操作說明
快速查詢方法 續報按鈕 事件統整查詢及續報 • 輸入首報序號或依其他條件查詢 回操作說明
完成後列印存檔 回操作說明
常見問題 (FAQ) • 無法登入 • 忘記帳號密碼 • 申請新的帳號密碼 • 無法新增主要人物 • 如何填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 • 簡報完畢
天啊!無法登入 • 無法登入情形1:忘記帳號密碼,請填寫查詢單後核章傳真至教部部查詢。 • 無法登入情形2:帳號密碼大小寫問題,請多試幾次,真的均無法登入,請依據「無法登入情形1 」步驟操作。 回常見問題(FAQ)
無法新增主要人物類別 回常見問題(FAQ)
1 「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填報方式 • 1.點選校園置案事件會報表登錄系統
2 「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填報方式 • 2.按線上填報 • 切勿以上次填報資料直接修改。
「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填報方式 • 2.本週校園霸凌事件數 • 3.本週發現學生疑似參加校園幫派人數 • 4.本週發現學生藥物濫用人數 • 5.本週案件是否需要教育部通知警方處理 • 6.若有案件請輸入通報序號 • 7.一定要按送出 回常見問題(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