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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主讲人:李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 要 内 容 一、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界定 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 研究解决的若干问题. 一、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界定. (一)关于文化的概念 “ 文化 ” 是一个含义极广的概念。 “ 文化 ” 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可追溯到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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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主讲人:李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主 要 内 容 一、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界定 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 研究解决的若干问题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一、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界定 (一)关于文化的概念 • “文化”是一个含义极广的概念。 • “文化”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可追溯到西汉。 • 刘向《说苑·指武》中说:圣人之治天一,先文德而后武务。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 这里所说的“文化” 是与“武力”相对的教化。 • 古汉语中的“文化”概念,本义是指“文治”与“教化”。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我们今天使用的“文化”一词,是19世纪末通过日文转译从西方引进的。当时,人们并没有专门为它下过定义,只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理解去使用它。我们今天使用的“文化”一词,是19世纪末通过日文转译从西方引进的。当时,人们并没有专门为它下过定义,只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理解去使用它。 “文化”一词,英文、法文都写作Culture,是从拉丁文中演化来的,拉丁文cultura含有耕种、居住、练习、留心或注意等含义。 在西方 ,“经典性”的文化概念首推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在1871年写的著作《原始文化》中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习性在内的一种复合整体。”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1905—1960)在《文化概念:一个重要概念的回顾》一文中,对161种文化的定义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认为这些概念基本上都接近,所不同的只是方法而已。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1905—1960)在《文化概念:一个重要概念的回顾》一文中,对161种文化的定义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认为这些概念基本上都接近,所不同的只是方法而已。 克鲁克洪认为: “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括显型式样也包含隐型式样;它具有为整个群体共享的倾向,或是在一定时期中为群体的特定部分所共享。” 英国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1884—1942)是文化功能学派的创始人,他认为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语言,而社会制度是构成文化的真正要素。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五四”运动之后,我国的文化学家对文化的定义展开了热烈讨论。“五四”运动之后,我国的文化学家对文化的定义展开了热烈讨论。 对“文化”一词的界定影响最大的,是梁漱溟1920年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他把人类生活的样法分为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三类。 1920年蔡元培在湖南演讲《何谓文化?》,提出“文化是人生发展的状况” 。 1922年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有价值的共业也。”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胡适于1926年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化的态度》中指出:“文化是文明社会形成的生活的方式。”胡适于1926年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化的态度》中指出:“文化是文明社会形成的生活的方式。” 20世纪80年代初,庞朴先生去问钱钟书先生,文化如何定义,钱钟书说:文化这个东西,你不问嘛,我倒还清楚;你这一问,我倒糊涂起来了。 《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所谓文化,广义上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上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文字学家把文化字义解释为知识教化,后来演化为没文化就是指没有教养。文字学家把文化字义解释为知识教化,后来演化为没文化就是指没有教养。 考古学者把文化界定为人类生活的遗迹,东北发现了玉龙猪,称为红山文化;西南出土了青铜摇钱树,称之为三星堆文化。 社会学家把文化定义为人类合群生活的方式,文化于是包含了人类交往中的传统、信仰、实践、生活方式、艺术、工艺和社会制度,甚至包括茶文化、酒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性文化、生育文化等等。 人类学家把文化定义为表达自身与他人的语义基础,由此构建人类的社会和历史,不同的部落、种族、民族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 哲学家定义的文化无所不包,泛指人类生活的器物、制度和信仰。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通过对各种文化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内涵不同的三种文化观:即广义文化观,中义文化观和狭义文化观。通过对各种文化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归纳出内涵不同的三种文化观:即广义文化观,中义文化观和狭义文化观。 广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一切,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 中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狭义的文化观认为:文化仅指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的观念形态,即精神文化。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在我国,重要理论著作和政治文献中有关“文化”的使用如下:在我国,重要理论著作和政治文献中有关“文化”的使用如下: 在哲学意义上,唯物主义把世界分为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两大范畴,“文化”总体上属于精神世界和人类文明范畴,物质世界中由人类创造的那部分也应当属于文化范畴。 在人类文明意义上,我国在改革开放前20年把文明分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基本上被归属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范畴。 新世纪以后,把文明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领域。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三分法:经济、政治、文化(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三分法:经济、政治、文化(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四分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五分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其他分法: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国防建设事业,民族事务,管理对外事务其他分法: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国防建设事业,民族事务,管理对外事务 与文化直接相关的机构设置: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版权局)、体育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国研室、新闻办、档案局、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外专局、邮政局、文物局、国家语委、自然科学基金会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十七大报告——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成效明显。2、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3、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4、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十七大报告——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成效明显。2、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3、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4、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 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的六大目标是: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 2、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3、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4、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 5、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 6、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当前中央文件中所说的”文化”,主要包括核心价值观、文化产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体制、文化人才,涉及了广义文化概念的部分内容。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在我国主流话语体系中,“文化”概念具有以下特点:在我国主流话语体系中,“文化”概念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文化概念具有多义性,没有绝对固定、一成不变的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参照系、不同条件下,文化概念具有不同的涵义; 二是文化概念具有相对性,在一个金字塔结构下,文化概念的外延越大、层级就越高,外延越小、层级就越低; 三是文化概念具有可变性,它的内涵、表现形式、主导形态等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观念的变更和现实需要等因素的发展变化,而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不断发展变化。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二)何谓法治文化? • 从文化角度看,法治文化是以“法治”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所形成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 • 从法治角度看,法治文化是以“文化”为表现形式和主要内容的一种法律文明形态,两个角度相辅相成、殊途同归。 • 基于对文化和法治的一般理解,可以把法治文化做出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界定。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广义地讲,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中由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法治理论、法治意识等精神文明成果,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机制等制度文明成果,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和法治状态;广义地讲,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中由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法治理论、法治意识等精神文明成果,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机制等制度文明成果,以及自觉执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和法治状态; 狭义地讲,法治文化是关于法治精神文明成果和法治行为方式相统一的文化现象和法治状态。 广义的法治文化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一是作为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 在做出“姓社”与“姓资”的本质区别的前提下,法治精神文明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法律的理论学说:什么是法律、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功能、法律的来源,以及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法律与宗教、法律与政党、法律与经济、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文化等的关系;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关于法治的原则: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经审判不为罪,法律不得溯及既往;未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所未列举的权利应为人民保留;国家机关不得行使法律所未授予的职权;司法独立;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任何法律、法令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国家机关之间应严格实行分权。2、关于法治的原则: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经审判不为罪,法律不得溯及既往;未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所未列举的权利应为人民保留;国家机关不得行使法律所未授予的职权;司法独立;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任何法律、法令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国家机关之间应严格实行分权。 美国法学家朗·富勒把道德和法律紧密联系起来,提出了法治的八项原则:法律的普遍性,法律应当公布,法律应当具有明确性,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法不得溯及既往,应当避免法律中的矛盾,法律不应要求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官方行为应与公布的法律保持一致。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关于法治的价值: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秩序、安全、和谐、文明等等。3、关于法治的价值: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秩序、安全、和谐、文明等等。 历史一再证明,法制既可以正向价值为取向,充分维护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正义和宪政,保障人民福祉的实现,也可以负向价值为归依,把法律变成推行专制、人治、维护特权和私有制度的工具,甚至成为实行法西斯专政的手段。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4、关于法治的认知: 诸如罪有应得、杀人偿命、信守契约、借债还钱,不杀人放火、不抢劫盗窃、不坑蒙拐骗、不欺行霸市、不缺斤少量等等。 这是社会成员基于社会道德、宗教规训、传统习俗等而对法律、法律价值、法治以及守法、违法、犯罪、惩罚等法律行为规范及其后果的原始认识和朴素理解,是一个国家法治文化最广泛、最普遍、最原生态的社会道义基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基础地位。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作为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灵魂和理论先导,它引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方向,决定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性质和特点,作用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速度和质量,正所谓“法治文化有多远,法治建设就能走多远”。作为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灵魂和理论先导,它引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方向,决定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性质和特点,作用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速度和质量,正所谓“法治文化有多远,法治建设就能走多远”。 但是,对于一个历史上缺少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而言,作为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的真正形成,既需要长期的民主政治文化积淀、法治思想启蒙、法律知识传播和法制宣传教育,也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土壤,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渐进、艰苦曲折和进退交织的历史过程。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二是作为制度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 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法律程序、法治机制等,是法治文化的基本制度载体和重要存在方式,是作为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得以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制度平台和重要保障。 主要包括宪法制度、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守法制度;以及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规范、法律条文、司法判例、法律解释等等。 例如,西方国家通常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权制衡的“三权分立”制度,我国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又如,我国法律体系分为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西方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划分为:公法、私法、社会法、经济法等领域;又如,我国法律体系分为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西方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划分为:公法、私法、社会法、经济法等领域; 再如,在英美法系国家,不成文的判例法是主要法律形式,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是主要法律形式;等等。 作为制度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干、平台和躯体。相对于精神文明和社会行为方式的法治文化建设具有较强的渐进性而言,制度文明的法治文化建设在一定条件下则具有较强的构建性,可以通过革命、变法、改革或其他人为方式加快实现。因此,对于一个赶超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应当把制度建设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三是作为社会行为方式的法治文化。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法治不仅是主流价值和理论观念,也不仅是制度规范和司法机器,更重要的它是一种社会信仰、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作为社会行为方式的法治文化,主要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对待法治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为方式。 如对于一般社会成员来说,他们为什么要守法?守法是自觉自愿行为还是被迫行为?自觉守法或者被迫守法的文化机理和原因是什么?违法犯罪的原因、条件、主客观因素是什么?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为什么必须依法办事?为什么不能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司法腐败、卖官鬻爵?为什么会发生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等?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为什么必须依法办事?为什么不能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司法腐败、卖官鬻爵?为什么会发生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等? 对于公司企业商人等来说,为什么必须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平等竞争、公平交易、依法纳税?为什么会发生缺斤少量、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合同诈骗、走私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所有这些行为方式和社会现象,都与法治文化的有无、真假、多少、强弱等有关。 尤其需要追问的,是在什么条件下法治才能被人们所真正信仰,才会内化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才能在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文化传统的社会中生根开花结果……? 正如钱穆先生所言:“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作为社会行为方式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基础和实现形式,它把法治思想理论的指引和法律制度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社会成员,把法治文化的价值追求和秩序构建实践于每一种法律关系,把纸面的法律变成为生活中的法律和行动,从而实在具体地移动着法治文明的进步。作为社会行为方式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基础和实现形式,它把法治思想理论的指引和法律制度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社会成员,把法治文化的价值追求和秩序构建实践于每一种法律关系,把纸面的法律变成为生活中的法律和行动,从而实在具体地移动着法治文明的进步。 然而,对于一个人口众多、封建文化影响深刻、市场经济落后、理性文化缺失、民主政治欠发达的国家而言,要把先进文明的法治文化思想付诸自觉行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信仰,必然是一个长期艰难甚至痛苦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对于法治文化,还可以从主体、载体、历史等维度来理解对于法治文化,还可以从主体、载体、历史等维度来理解 1、法治文化的主体: 人——个人、群体【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老年人、青少年、消费者、残疾人】、民族、人民。 机构——执政党机关、参政党机关、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武装力量机关等等。 单位——工厂、公司等企业单位,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法治文化的主体归根结底是人,是以人为中心、由人所创造、为人所支配、被人所享有的文化,是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文化。 有人认为,法治文化的主体是制度,这种观点可以研究和商榷。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法治文化的载体——广播电影电视戏曲、文化艺术作品、报刊书籍、图书馆博物馆、网络媒体、法庭、监狱、警察、法典、法条、法袍、法槌等等。法治文化的载体——广播电影电视戏曲、文化艺术作品、报刊书籍、图书馆博物馆、网络媒体、法庭、监狱、警察、法典、法条、法袍、法槌等等。 法治文化的载体是当下法治文化存在和表现的方式和形式,它多种多样,不断变化发展,使抽象的法治精神、法治灵魂、法治理念等具象化、显性化、现实化,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现实存在。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法治文化的历史——所有与法律有关的历史遗存、事件、人物和故事等,都可能成为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法治文化。 例如,我国历史上留下来的图腾、宗庙、祠堂、县衙、县太爷、诉状、师爷、惊堂木、刑具、刑罚(如十恶不赦、五马分尸、凌迟、斩立决等)、法律文书如判词、牢房、卖身契、法律典籍(如秦朝《田律》、汉朝《九章律》、《魏律》、《晋律》、《北齐律》、《隋律》、《唐律》、《大明律》、《大清律》等)、历史事件(如李悝变法、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公车上书、戊戌变法等)、历史故事(如窦娥冤、杨乃武与小白菜、包青天、陈世美)等等。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三)法治文化与法律文化的区别 法律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的总称。 “法律文化”分为“外部法律文化”和“内部法律文化”。 外部法律文化就是指一般民众对法律的认知态度; 内部法律文化则是指法律职业共同体内对法律的认知态度。 在司法运作过程中,一般民众与法律职业者之间关于法律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具有明显差异的,但法律职业者的关于法律的价值观念会通过司法过程取得统治地位。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十个主要特点: 1、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2、法自君出,权尊于法; 3、家族本位,伦理法治; 4、天人合一,情理法统一; 5、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6、司法行政不分,司法从属行政; 7、刑讯逼供,罪从供定; 8、援法定罪,类推裁判; 9、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10、依法治官,明职课责。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与西方法律文化相比,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是:与西方法律文化相比,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是: 第一,在法律观念文化上,我国强调“礼法合一”,“德主刑辅”,“礼”、道德等被奉为治国之道;西方强调法律是治国之圭臬,推崇依法治国。 第二,在法律制度文化上,我国强调人性善,国家权力本位,皇权至上,权大于法,官大于法,法律受权力的支配;西方强调人性恶,法律至上,分权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第三,在法律心理文化上,我国强调中庸之道,崇尚息事宁人,平争止讼、厌讼惧官的法律心理普遍;西方主张契约自由,法律神圣,司法公正,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第三,在法律心理文化上,我国强调中庸之道,崇尚息事宁人,平争止讼、厌讼惧官的法律心理普遍;西方主张契约自由,法律神圣,司法公正,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在法律价值文化上,我国是重国家轻个人,重人治轻法治,重道德轻法律,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法轻程序法。 第五,在司法审判文化上,我国强调清官文化,主张天理、人情、国法的结合,通常是按照情、理、法的顺序解决纠纷,人情因素常常被放大;西方通常按照法、理、情的顺序解决纠纷。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中西方解决矛盾纠纷的思维顺序 中国:情理法,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是中国传统法观念的核心。在中国,情为基础,理为本,法为末。 曹操马踏青苗,按他自己定下的军法,该当斩首。但是事情涉及了主帅,却更改了章程,说是可以割发代首,这就是人情。 铁面无私的包公,碰到皇帝犯事,也只能象征性地打打龙袍了事。这也是“人情”。 中国应当从人情社会(熟人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从人治文化向法治文化转变。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西方:法理情——在西方则是法为用、理为本、情为末西方:法理情——在西方则是法为用、理为本、情为末 13世纪前期英国著名法学家布莱克顿在《英国的习惯和法律》一书中写道:“国王不应服从任何人,但应服从上帝和法律,因为法律创造了国王。” 在西方社会生活,一个非常重要的铭言是:“对法律的无知或忽略,无可宽宥”。 对于私有财产,西方的法律格言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无恒产则无恒心。 我国的格言是: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法治文化与法律文化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位阶不同.法律文化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法律文化;法治文化则是法律文化的一个亚类,它强调法律文化中现代法治的成分。法律文化是上位概念,包含法治文化、法制文化、法律文明、法律传统、法律习惯等概念;法治文化从属于法律文化。 2、两者的历史产生不同。法律文化是历史的积淀,有人类社会和国家,就有法律和法律文化现象;而法治文化主要是近现代资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产物。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两者的价值取向不同。法律文化在价值判断上是中性的,不具有优劣好坏比较的价值评判;法律文化表明的是与道德文化、习俗文化、宗教文化等其他规范性文化现象的不同。3、两者的价值取向不同。法律文化在价值判断上是中性的,不具有优劣好坏比较的价值评判;法律文化表明的是与道德文化、习俗文化、宗教文化等其他规范性文化现象的不同。 法治文化具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主张民主否定专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定特权,主张法治否定人治,主张人权否定皇权和神权,主张法律至上否定独裁统治,倡导以权力制约权力、依法行政、司法独立、公平正义、理性、平等自由博爱等价值。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四)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的区别 目前,人们往往把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混同使用。 从概念来看,法治文化是不能等同于文化法制的,正如企业文化不同于文化企业一样。 企业文化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所创造的具有该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包括文化观念、价值观念、企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历史传统、企业制度、文化环境等,其中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所有正常的企业都有或者应当有其自身的企业文化。 文化企业则是与化工企业、钢铁企业、建筑企业、食品企业等不同企业,是各种企业中专门负责生产、经营、管理文化产品的那些企业。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具有如下主要区别: 第一,“法治”不同于“法制”。 两者在价值取向、基本内涵、主要原则、实践要求等方面有着重要区别。 所以我国学者认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从人治到法制,再从法制到法治”的发展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把“法制”改为“法治”,这意义重大的一字之改,用了20年的时间。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的关注重点不同。 法治文化关注的重点在“文化”,主要从文化意义、文化属性和文化特征等方面来研究和解释国家法治的价值观念、法律制度规范和社会行为方式等基本问题。 文化法制关注的重点在“法制”,主要强调文化法制与经济法制、政治法制、社会法制、军事法制、行政法制、环境法制等领域法制建设的区别与联系,着重从法制的角度来研究解决文化建设中的政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保障等问题。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例如,当前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任务,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国家文化建设的根本方向、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确定各类文化主体的性质、地位和功能,确定各类文化活动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确定各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消费和服务的体制机制,确定国家对文化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引导,调整文化权利义务关系;就是要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切实做到文化建设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例如,当前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任务,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国家文化建设的根本方向、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确定各类文化主体的性质、地位和功能,确定各类文化活动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确定各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流通、消费和服务的体制机制,确定国家对文化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引导,调整文化权利义务关系;就是要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切实做到文化建设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第三,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的价值取向不同。 法治文化是与人治文化、专制文化、神治文化、非法治文化等相对立或者相区别的文化范式,在价值取向上,它强调法律统治而否定人治,强调民主而否定专制,强调人权自由平等而否定神权、皇权和特权,强调监督制衡而否定集权独裁,崇尚自觉守法而否定违法犯罪…… 文化法制是一个与经济法制、政治法制、社会法制、行政法制、军事法制等相区别的法制领域,这些法制领域的价值取向是共同的,但与法治文化的价值取向相比,文化法制不一定必然地排斥人治、否定特权、制约权力、维护民主和保障人权,不一定能够在文化领域实现“良法善治”。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第四,法治文化与文化法制的存在形态不同。 法治文化的存在形态,主要是对法治现象的思想观念总结、理论学术分析、现实感受评判、未来发展预测,是关于法治文明的历史与现实相观照、应然与实然相结合、价值评判与行为事实相联系的一种文化样式和法理描述; 文化法制的存在形态,主要是对文化建设中的法制问题的现实观照,是立足于国家法制资源配置、法律制度完善和法制调控实效的一种政府行为和治理方式。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批判继承和发扬光大,作为一切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借鉴和吸收,作为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保障人权、民主法治等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行为习惯培养相统一的集中体现。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由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在要求的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法治理论等精神文明成果,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机制等制度文明成果,以及自觉依法办事和遵法守法等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先进文化现象和法治进步状态。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有三个参照系: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有三个参照系: 第一,与资本主义法治文化相比,它姓“社”不姓“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治文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它的本质特征; 第二,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现越南、古巴、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文化相比,它是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华法系、中国国情、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等,影响和决定了它的本国特色; 第三,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描述的理想社会主义的国家与法的形态相比,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文化,不完善、不发达、不健全等是它与生俱来的缺憾。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1、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它是一个法治价值理论体系,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学说等等,以及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态度、法治心理、法治偏好、法治立场、法治信仰等内容。1、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它是一个法治价值理论体系,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学说等等,以及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态度、法治心理、法治偏好、法治立场、法治信仰等内容。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它是一个法治制度规范体系,既包括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社会制度、基本文化制度,也包括社会主义的宪法制度、民主选举制度、人权保障制度、民主立法制度、严格执法制度、公正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自觉守法制度等等,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立法司法解释等等。2、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它是一个法治制度规范体系,既包括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社会制度、基本文化制度,也包括社会主义的宪法制度、民主选举制度、人权保障制度、民主立法制度、严格执法制度、公正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自觉守法制度等等,还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立法司法解释等等。 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