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likes | 310 Views
第二节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 计税依据(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 税地点.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 计税营业额 × 营业税税率 计税营业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若营业额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价格: 当月 同类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最近时期 同类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实际工作中,营业税有三种计税方式: 按 营业收入全额 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 × 税率 按 营业收入差额 计算:
E N D
第二节 营业税的计算与申报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计税依据(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 税地点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营业税税率 计税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 若营业额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价格: • 当月同类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 最近时期同类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 组成计税价格
实际工作中,营业税有三种计税方式: 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税率 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允许扣除金额)×税率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 业税税率) 返回
二、计税依据(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 交通运输业 • 建筑业 • 金融保险业 • 邮电通信业 • 文化体育业 • 娱乐业 • 服务业 • 转让无形资产 • 销售不动产 返回
交通运输业 一般规定:计税营业额(原则上)为运输行为的 收入总额。 特殊规定: 转运业务 联运业务 计税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 例题:P157(例5-1) 差额计税
例题 • 某长运公司某月取得客运收入50万元;价外向收取保险费、渡江费、过路费、交通建设基金等费用20万元;联运收入18万元,其中付给其他运输部门联运费10万元,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500000+200000)×3%+(180000 -100000)×3%=23400(元) 返回
建筑业 计税营业额:包括工程价款及各种价外费用 无论工程款怎样结算,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 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 计税营业额=全部工程款-分包(转包)工程款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的: 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计算营业税 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例题:P158(例5-2) 返回
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 自贷业务:计税营业额=利息收入全额 转贷业务:计税营业额=贷款利息收入-借款利息支出 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 计税营业额=利息收入+其他费用 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外汇、股票、债券等的转让): 计税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融资租赁业务: 计税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出租货物实际成本 例题:P159(例5-3)
例题1 • 某银行2007年第一季度吸收存款支付利息40万元,贷款取得利息收入70万元。同时,以6%的季度利率从境外筹措资金4000万元,并将其中的3000万元转贷给企业,获得转贷利息收入210万元。另收取结算业务手续费12万元。试计算该银行第一季度应纳的营业税。 自贷业务应纳营业税=70×5%=3.5(万元) 转贷业务应纳营业税=(210-3000×6%)×5%=1.5(万元) 手续费应纳营业税=12×5%=0.6(万元) 第一季度应纳营业税=3.5+ 1.5+ 0.6 =5.6(万元)
例题2 • 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2008年1月为某企业融资进口一设备。该设备的进口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进口后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等共计6万元。公司为进口设备发生的境外借款利息支出折合人民币3万元。该租赁公司向企业收取的全部价款为200万元。假设设备进口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公司为此项业务应交的营业税。 关税=100×20%=20(万元) 增值税=(100+20)×17%=20.4(万元) 进口设备实际成本=100+20+20.4+6+3=149.4(万元) 应纳营业税=(200—149.4)×5%=2.53(万元)
保险业 一般保险业务:计税营业额=全部保费 分保险业务 : 计税营业额=全部保费-付给分保人的保费 无赔偿奖励业务: 计税营业额=实际收取的保费(无赔偿奖励支出不得扣除) 储金业务: 计税营业额=储金平均余额× 1年期定期存款月利率 储金平均余额=(期初储金余额+期末储金余额)÷2 例题:P159(例5-4)
例题 • 某企业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某分公司投保财产险,双方约定,企业以在保险公司的存款利息充抵保费,不再缴纳保险费。2008年5月,该企业在保险公司的存款资料表明:期初存款余额300万元,期末存款余额为200万元。假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 年期存款利率为3%,计算该保险公司5月份此项业务应缴的营业税。 储金平均余额=(300+200)÷2=250(万元) 月存款利率=3%÷12=0.25% 应纳营业税= 2500000×0.25%×5%=312.5(元) 返回
邮电通信业 一般规定:计税营业额=收入全额 特殊规定: 与其他单位合作提供邮政电信业务: 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合作方价款 移动通信通过 “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 赠业务: 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 邮电礼仪业务: 计税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包括所购礼物的价款在内) 例题:P160(例5-5)
例题 • 某大学邮电局2004年4月份经营业务如下:发行邮票收入8000元;发行首日封收入3000元,报刊发行收入12300元,邮政快递业务收入9200元,电报、电传收入14000元。计算该邮局当月应纳的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8000+3000+12300+9200+14000) ×3%=1395(元) 返回
文化体育业 单位或个人演出: 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付给经纪人、演出公司、演出 场所单位的费用 播映收入不包括广告播映收入。 经营游乐场所的收入为取得的门票收入,不包括文化体 育场所的出租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计税)。 例题:P160(例5-6) 返回
娱乐业 计税营业额: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 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等) 娱乐业——饮食服务 饮食服务场所——娱乐服务 文化业与娱乐业的区别: 以观众身份听、视某项活动——文化体育业 亲自参与某项活动并以自娱自乐为目的——娱乐业 例题:P161(例5-7) 均按娱乐业征税 返回
服务业 旅游业 境内旅游: 计税营业额=收取的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 餐费、交通费、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 企业旅游费 境外旅游: 计税营业额=收取的费用-付给境外旅游企业的费用
广告业: 计税营业额=收取的全部费用-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发布费 代理业、租赁业、仓储业等其他服务业: 计税营业额=向委托者收取的全部费用 例题:P162(例5-8) 返回
转让无形资产 包括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计税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事项: 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免征营业税; 以投资为条件,收取转让费或固定收入,应征营业税。 以地换房: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征税; 以房换地: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例题:P162(例5-9) 返回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计税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事项: 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免征营业税; 收取固定收入的——按租赁业(服务业)计征营业税。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不征营业税。 例题:P163(例5-10) 返回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地点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般规定:收讫款项或取得收入凭据的当天 • 特殊规定: • 采用预收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收到预收款当天 •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期限 按期纳税 1个月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 税款,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1个季度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1个月 按次纳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 原则上:属地征收,即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纳税。 具体规定: 提供应税劳务——劳务发生地;从事运输劳务——运 输企业机构所在地。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在地;转让其他无形资 产——机构所在地。 销售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