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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适用于内地居民) 只供国都人员审阅及参考. 内地居民投资移民香港的好处. 申请人可 保留 其 内地 居民的 身份、国籍、户口等 不设移民监制度,不设移民官制度,不限学历、语言 、文化背景等 可在 不影响内地的事业及生活 的情况 下获 得 居港资格 在 一国两制 框架下 , 享受在港 比较自由、开放及多元的社会 香港奉行简单低税率 政策, 不设资产增值税 及遗产税 ,境外赚取的收入不用缴税 香港已多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 体系, 不设外汇管制、不干涉资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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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适用于内地居民) 只供国都人员审阅及参考
内地居民投资移民香港的好处 • 申请人可保留其内地居民的身份、国籍、户口等 • 不设移民监制度,不设移民官制度,不限学历、语言、文化背景等 • 可在不影响内地的事业及生活的情况下获得居港资格 •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享受在港比较自由、开放及多元的社会 • 香港奉行简单低税率政策,不设资产增值税及遗产税,境外赚取的收入不用缴税 • 香港已多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不设外汇管制、不干涉资产来源 • 子女可在港接受良好的双语系教育,香港政府现提供9年免费教育,或即将扩展至12年 • 特区护照持有人可享140多个国家/地区免签证待遇,当中包括: • 东南亚:日本、南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 • 欧洲: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西班牙、丹麦、俄罗斯等 • 美洲: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秘鲁、哥伦比亚等 • 其他:新西兰、埃及、南非、土耳其、阿联酋、科威特、斐济等
申请资格 • 申请人须年满18岁,中国籍人士须拥有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国都香港的收费已包代办其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 • 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以受养人身份一同来港,也可在港工作、经营业务或求学 • 申请人及所有受养人在港或其他地区均没有不良记录 • 申请人名下必须在过往两年持续性地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资产(见「资产证明」) • 申请人须在港投资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指定金融资产,为期7年(见「资产类别」及「投资管理」) • 申请人在不依靠上述在港的投资收益、工作收入或公共援助的情况下,也有能力照顾自己及其他受养人 营业员请注意: • 若申请人有意携同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等,所需文件及程序会相应较多,收费将根据个案的复杂程度厘订 • 若申请人有意携同的子女已年满18周岁但仍然在学的话,仍可要求入境处运用酌情权准许有关子女以受养人身份一并来港,但这只能尽力争取,不能保证
营业员请注意 • 若申请人有意携同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等,所需文件及程序会相应较多,收费将根据个案的复杂程度厘订 • 若申请人有意携同的子女已年满18周岁但仍然在学的话,仍可要求入境处运用酌情权准许有关子女以受养人身份一并来港,但这只能尽力争取,不能保证
所需文件 • 出生公证(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无犯罪记录公证(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结婚公证(申请人、配偶) • 出生证复印本(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户口本复印本(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身份证复印本(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中国户照(由持有人签署)复印本,有效期不少于一年两个月(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结婚证复印本(申请人、配偶) • 毕业证书复印本(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现居地址证明(例如一般结单)复印本(申请人) • 白底彩色相片12张(不大于55mm x 45mm,不小于50mm x 40mm)(申请人、配偶、所有子女) • 资产证明文件(见「资产证明」) 营业员请注意: • 所有公证文件应由户口所在地市公证处盖章发出 • 所有复印本需每页完整复印
资产证明 • 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名下在过往两年持续性地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等值资产的完整证明,但不限资产所在地区(不论国内或国外资产),亦不限资产类别 • 银行存款:过往24个月的户口结单及开户文件复印本,并由有关银行盖章核实 • 股票:过往24个月的户口结单(注明户口净值)及开户文件复印本,并由有关券商盖章核实 • 期货:过往24个月的户口结单(注明户口净值)及开户文件复印本,并由有关期货商盖章核实 • 房地产(住宅、商铺、办公楼、厂房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等的复印本,由合资格评估机构签发的「三点」价值评估报告(即两年前、一年前及申请时),国都可实报实销代办评估报告,价钱因地区及物业种类而异 • 非上市公司资产:验资报告、过去三年的审计报告、营业执照、股份变更的所有有关之文件、申请人签订之公司合同等的复印本
营业员请注意: • 由于不确定性较高、可信性较低以及牵涉大量文件及程序,不鼓励申请人以非上市公司资产作资产证明 • 申请人不用提交所有资产证明,只要足够证明过去两年港币1,000万元等值的资产即可 • 可在不同时段利用不同资产作资产证明,例如第一年以房地产及存款证明,第二年利用股票等 • 资产证明须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查并提供资产审核报告(国都香港的收费经已包括代办有关报告)
资产类别 • 申请人须在港投资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指定金融资产,为期7年 • 国都香港可提供各项不同的金融证券产品供申请人选择 • 上市公司股票:所有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包括主板及创业板 • 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现时被认可的只有– 2800、2825、2828、2833、2838 • 债券:现时被认可的只有由香港政府、外汇基金、按揭证券公司、港铁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或它们的附属公司、代理、团体等发行的债券 营业员请注意: • 其他金融产品,例如权证(Warrants)、牛熊证(CBBCs)、供股权(Rights)以及其他上述没有提及的ETFs或债券等,并未列入为指定金融资产作投资移民目的 • 其他商品、期货、指数期货、期权、远期合约、外汇交易工具等,并未列入为指定金融资产作投资移民目的 • 所持有的资产均不能被抵押,因此申请人在国都开立的指定账户将为现金证券账户 • 国都不能提供任何信贷额度予作投资移民用途的证券账户
投资管理 • 申请人须在认可投资期内在港投资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证券(见「认可投资期」) • 申请人可一次过或分多次,透过在国都开设的指定证券账户购入1,000万元价值的证券,所有交易成本及收费会被计算为投资的一部份 • 如证券价值在购入后上升至超过港币1,000万元,申请人不能提取增值部份;反之若证券价值在购入后下跌至低于港币1,000万元,申请人也不用保回差额;申请人只可提取股息或利息收入(如有的话) • 例子:如及后证券价值升值至1,500万港元,申请人不能提取该500万元;反之若及后其价值跌至800万港元,申请人也不用补回200万元的差额 • 申请人可卖出全部或部份证券,但必须于14个工作天内购回不少于所获资金等值的证券 • 例子:今天为第1个交易天,申请人卖出了部份证券获得了300万(扣除所有费用后)资金,那么他必须在第15个交易天或之前购回价值不少于300万(含所有费用)的证券 营业员请注意: • 申请人一开始的时候应存放比1,000万港元多一点的资金(例如1,050万),以便往后的证券交易能顺利完成 • 由于时间性比较难掌握、成功申购数目不确定、胀户内的股份不能被抵押、以及国都不能提供信贷额度,不建议申请人以有关证券账户申购IPO
认可投资期 • 申请人可灵活选择「先投资,后申请」、「先申请,后投资」,甚至「同步申请及投资」,只要有关投资是于下述指定投资期内完成即可。 • 先投资,后申请:在提交申请前6个月之内作出投资 • 先申请,后投资:提交了申请,经审批获得「原则性批准」后6个月之内作出投资 • 同步申请及投资:提交了申请,待审批期间作出投资 营业员请注意: • 建议申请人可先开设有关的证券账户,选择合适的方案,在认为理想的市场情况及财务状况下开始投资
选择国都香港作投资移民 •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中资券商,国都香港系内公司持香港证监会多类金融证券业务牌照,实力雄厚 • 一站式提供投资移民服务,包括:免费初步咨询及资产评估、代办所需第三国居民身份、代办所需资产审核报告、代办房地产评估报告(如有需要)、作为在港咨询机构办理并跟进投资移民申请、作为指定金融机构为申请人开设指定投资移民账户、专人监察确定投资管理状况符合相关法规、代为向入境处作定期申报 • 收费简单清晰:一个收费包含办理投资移民申请、办理第三国居民身份、资产审核报告、开设指定投资移民账户;一个年费包含专人监察投资管理状况、入境处定期申报等 • 如有需要的话,可实报实销代办认可房地产评估报告、代办合规格公证文件等 • 提供证券交易收费优惠、专业研究报告及评论、投资及个人理财咨询服务等
投资移民流程简述 免费初步咨询、为申请人作资产评估 委托国都香港办理投资移民申请 在国都香港开设指定投资移民账户 申请人准备所需文件(包括公证文件) 及资产证明(安排有关机构盖章) 申请人不一定要来港办理,可全程在国内透过国都人员、快递、电邮、QQ等传递所需文本 国都香港代为办理: 第三国居民身份 执业会计师的资产审核报告 房地产评估报告(如有需要) 撰写所有申请文件 透过指定投资移民账户在港投资不少于港币1,000万等值的证券 (见「认可投资期」) 向香港入境处提交申请 (审批需时4至9个月,视乎申请人背景、产资复杂程度) 香港入境处发出批准 申请人须来港领取身份证 7年之后,可自由处理指定投资移民胀户内的资产: 如申请人持续居港(每年多于一半时间在港),可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申请人并非持续居港,则可永久无条件逗留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