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likes | 379 Views
第九章 关税. 关税的涵义、关税的种类、关税的征收方法、关税的经济效应、关税水平与保护程度、最适关税、中国关税的现状. 第一节 概述. 一、关税的涵义 (Customs Duties;Tariff) :是指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商课征的一种税收。进出口商品征税后,成本和价格上升,竞争力削弱。因此,关税实际上起到了阻碍商品进入的作用,所以,人们又把关税称为关税壁垒 (Tariff Barrier; Tariff Wall) 。 二、关税的特征: 1 、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E N D
第九章 关税 关税的涵义、关税的种类、关税的征收方法、关税的经济效应、关税水平与保护程度、最适关税、中国关税的现状
第一节 概述 • 一、关税的涵义(Customs Duties;Tariff):是指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商课征的一种税收。进出口商品征税后,成本和价格上升,竞争力削弱。因此,关税实际上起到了阻碍商品进入的作用,所以,人们又把关税称为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 Tariff Wall)。 • 二、关税的特征: • 1、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 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凭借法律的规定,由国家的管理部门强制征收,而不是自愿缴纳;无偿性是指征收的关税无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国家无需付出任何代价,无须给予任何补偿;预定性是指国家事先明确规定征税的税率、方法等有关事项,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关税的特征 • 2、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税,其税赋的直接负担者是进出口商,但进出口商把这部分税额作为成本加货价上,然后在出售商品时就转嫁给了购买者,所以它属于间接税。 • 3、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口货物,不管货主是谁,也不管该货物售后是否获利,凡进出关境均需纳税 • 三、关税的作用和影响 • 1、增加国家财政收入(revenue tariff) • 对于经济落后的国家来说,财政关税仍是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 2、保护国内产业与市场(protective tariff) • 3、调节作用 • 一个国家可以通过调整关税结构来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 • 4、外交政策工具之一 • 四、国境与关境
第二节 关税的种类、征收依据和征收程序 • 一、按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 1、进口税(import duty):是指进口商品进入一国关境时或者从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进入国内市场时,由该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一种关税。又称正常关税或进口正税。 • 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e):一般地说,进口税率随着进口商品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即工业制成品税率最高,半制成品次之,原料等初级产品税率最低甚至免税,这称为关税升级。 • 2、出口税(export duty):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 3、过境税(transit duty):又称通过税或转口税,是一国海关对通过其关境再转运第三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其目的主要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 GATT的“自由过境”原则
征收出口税的主要目的 • 第一,对本国资源丰富、出口量大的商品征收出口税,以增加财政收入 • 第二,为了保证本国的生产,对出口的原料征税,以保障国内生产的需要和增加国外商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加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 • 第三,控制和调节某些商品的出口流量,以保持在国外市场上的有利价格,防止盲目的“贫困化增长” • 第四、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或减少在所在国的纳税,向跨国公司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出口税,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
二、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 1、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 •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 • 倾销的定义、确定正常价格的三种方法、征收反倾销税的三个必要条件、产业损害的三个标准 • (2)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 • (3)紧急关税(emergency duty) • (4)惩罚关税(penalty duty) • (5)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y) • 2、差价税(variable levy) • 3、普通税(common duty) • 4、最惠国待遇税(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MFNT duty) • 5、普惠税(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duty) • 6、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洛美协定、帝国特惠制、英联邦特惠制)
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 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关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是其三项基本原则。 • 普惠制方案的基本内容: • 1、给惠产品范围 • 2、受惠国家和地区 • 3、给惠商品的关税削减幅度 • 4、保护措施(例外条款、预定限额、毕业条款) • 5、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原产地证书)
三、按征收关税的计算方法分类 • 1、从量税:是以进口货物的重量、数量、长度、容量、面积和体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 • 从量税的优缺点 • 2、从价税:是以货物价格作为征收标准的关税。从价税的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值。 • 从价税的优缺点 • 3、混合税 • (1)复合税(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 (2)选择税
四、按照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 • 1、名义关税:是指某种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根据海关税则规定的税率所征收的关税。此种税率又称为名义关税税率,或名义保护税率。 • 名义保护税率= (进口商品国内售价-自国外进口价格)/自国外进口价格×100% • 2、有效关税:是指整个关税制度与其他保护措施对某种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给予的净增值的影响。此税率称为有效关税税率,或实际保护税率。 • 实际保护税率= (国内加工增值 – 国外加工增值)/国外加工增值×100%
五、关税的征收依据和征收程序 • 1、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它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税则号列、商品分类目录及税率三部分。 • 货物分类: • (1)按货物的自然属性分类:动物、植物、矿物等; • (2)按货物的加工程度或制造阶段分类:原料、半制成品和制成品等; • (3)按货物的成分分类或按工业部门的产品分类:钢铁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等; • (4)按货物的用途分类:食品、药品、染料、仪器、乐器等。 • 2、关税的征收程序:申报、查验、放行
《布鲁塞尔税则目录》(Brussels Tariff Nomenclature, BTN) • 又称《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商品分类目录》,该目录的分类原则是按商品的原料组成为主,结合商品的加工程度、制造阶段和商品的最终用途来划分。它把全部商品分为21类(section)、99章(chapter)、1015项税目号(heading no.),前4类(1-24章)为农畜产品,其余17类(25-99章)为工业制成品。每一项税目号都用4位数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的章号,后两位数表示该商品在这一章中的税目号。项下的细目以A、B、C……排列,各会员国有一定的机动权。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 • 1950年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下设的统计委员会编制并公布。它的分类原则是按照商品的加工程度,同时也考虑商品的自然属性。它把所有的贸易商品划分为0—9的10大类、63章、233组、766分组。0—4类为初级产品,5—8类为制成品。10类商品分别为: • 0类: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 1类:饮料及烟类; • 2类: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 3类: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 4类:动植物油脂; • 5类: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 • 6类: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 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 • 8类:杂项制品; • 9类: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 由海关合作理事会下的协调制度委员会在前述两个分类制度基础上,联合其他国际组织研究而制订,1988年1月1日生效实施。是一种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商品分类制度。其特点是完整、系统、通用、准确。 • 它按商品的生产部类、自然属性、成分、用途、加工程度、制造阶段等进行编制,共有21类、97章,其中1—24章为农副产品,25—97章为加工制成品,第77章金属材料为空缺,为新型材料的出现而留空。在章下设有用4位数编码的项目1241个,其中311个没有细分目录,其余930个项目被分为3246个一级子目,这些子目中又有796个被进一步分出2258个二级子目,因此,《协调制度》中共有5019个税目。基础项目用6位数字编码,6位数字的前4位数是项目号(税目号),其中,前2数表示商品所在的章,后2位表示该商品在章中所处的位置。第5位数字是一级子目,第6位数字是二级子目。前4位与后2位之间用实点隔开。
第三节 关税的经济效应 • 关税的经济效应是指一国征收关税对其国内价格、贸易条件、生产、消费、贸易、税收、再分配及福利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
一、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 • 1、价格效应:小国征收关税使进口品及其进口替代品的国内价格提高了与所征收税额相当的幅度。 • 2、贸易条件效应:不存在 • 3、消费效应:减少 • 4、生产效应:生产扩张 • 5、贸易效应:减少 • 6、财政效应:增加 • 7、收入再分配效应:消费者剩余减少/生产者剩余增加/政府收入增加 • 8、福利效应: • 结论:各种效应的大小,取决于征税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及关税税率高低。对于相同的关税税率,需求曲线愈富有弹性,消费效应愈大;同样,供给曲线愈富有弹性,生产效应愈大。因此,一国对某种商品的供给与需求愈富有弹性 ,关税的贸易效应愈大,财政效应愈小。关税的负担决定于进口需求与出口供给的弹性大小,弹性愈大者,关税的负担愈轻;弹性愈小者,关税的负担愈重。由于小国进口所面对的出口供给弹性无限大,因此小国课征进口关税,关税完全由其本国消费者负担,而关税收入全部由小国的政府所获得。
图9-1 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 • 图9-1 小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
二、大国征收关税的经济效应 • 结论:征收关税虽然使本国供应商受益并对政府有利,但却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福利,最终使社会遭受无谓的损失。降低关税,则会增进国民福利和消费者利益,而仅对相关的部分生产者及国库收入不利。况且,关税收入也不应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关税保护下的国内生产是低效率的生产,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因而也不应该长期对其提供保护。因此,除了在少数情况下,如进口大国能用关税影响进口货的价格,使其从中得到的利益超过保护的成本时,或在本国经济存在着其他办法不能纠正的缺陷时,才能考虑采取征收关税的手段,否则应尽量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 思考题:为什么大多数国家又采取进口保护政策呢?
第四节 最适关税 • 一、关税的一般均衡效应 • 二、最适关税 • 是指能使一国福利水平达到最大的关税水平,其税率称为最适关税税率。小国的最适关税为零,即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对小国而言是最为有利的;由于大国征收关税能够改善贸易条件,因而提高其福利水平,故只有大国存在最适关税。大国的最适关税率位于自由贸易和禁止性关税之间。最适关税率的大小只与外国供给弹性有关,而与进口国的进口需求弹性无关。用公式表示为: • 最适关税率=1/Sm • 三、关税报复
第五节 关税水平与保护程度 • 一、关税水平 • 是指一个国家的平均进口税率,其水平的高低基本上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国家进口税的保护程度,也是一国参加国际贸易协定进行关税谈判时首先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 1、全额加权平均法 • 关税水平=进口税款总额/进口总额×100% • 关税水平=进口税款总额/有税商品进口总值×100% • 2、取样加权平均法 • 关税水平=若干种有代表性商品进口税款总额/若干种有代表性商品进口总值×100% • 二、保护程度 • 1、名义保护率(nominal rate of protection, NRP) • 2、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 ERP) • 三、关税结构
第六节 中国关税的现状 • 一、名义关税水平和结构 • 二、实际关税水平
期末考试题型 一、名词解释:6×3 二、判断:10×1 三、计算题:1×5 四、简答:5×5 五、分析/论述:1×7 六、选择: 单项:15×1 多项: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