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likes | 341 Views
環資部籌備å°çµ„ 資訊工作分組 第 7 次會è°. 監資處 3 ç§‘. ä¸ è¯ æ°‘ 國 103 å¹´ 7 月 18 æ—¥. å ±å‘Šäº‹é …äºŒï¼ å°Žå…¥æ³•å‹™éƒ¨ã€Œä¸»ç®¡æ³•è¦å…±ç”¨ç³»çµ±ã€é€²åº¦å ±å‘Š. 一〠103/7/8 邀集環資部 ç±Œå‚™å° çµ„ç¶œåˆè¦åŠƒå·¥ä½œåˆ†çµ„åŠæœ¬ç½²å„å–®ä½è¨Žè«–導入相關事宜 , é‡è¦çµè«–如下 : 1 〠本署法è¦è³‡æ–™å°‡åˆ†ç‚ºæ³•å¾‹ã€æ³•è¦å‘½ä»¤ã€å¯¦è³ªæ³•è¦å‘½ä»¤ã€è¡Œæ”¿è¦å‰‡ã€è¡Œæ”¿å‡½é‡‹ç‰ 5 類。 2 ã€ æœªä¾†ç”±å„æ¥å‹™å–®ä½è² è²¬å»ºæª”ï¼›æ³•è¦æœƒè² 責資料確èªåŠã€Œå…¨åœ‹æ³•è¦è³‡æ–™åº« ã€ä¹‹ç¢ºèªåŠé€šå ±ä½œæ¥ã€‚ 3 ã€æœƒæä¾› è‹±è¯æ³•è¦æŸ¥è©¢ã€‚
E N D
環資部籌備小組資訊工作分組第7次會議 監資處3科 中 華 民 國 103年 7月 18日
報告事項二-導入法務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進度報告報告事項二-導入法務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進度報告 一、103/7/8邀集環資部籌備小組綜合規劃工作分組及本署各單位討論導入相關事宜,重要結論如下: 1、本署法規資料將分為法律、法規命令、實質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行政函釋等5類。 2、未來由各業務單位負責建檔;法規會負責資料確認及「全國法規資料庫 」之確認及通報作業。 3、會提供英譯法規查詢。 二、本署預計於104年月1日1日開始使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環資部成立初期,所屬機關依現行作業運作,請所屬機關提供業管法規系統網址供本署進行系統超連結。
報告事項三-環境資源部訴願系統規劃報告 一、本署訴願系統於94年開發上線,因程式老舊修改不易且相關統計功能未臻準確,又為因應環境資源部成立後辦理移入機關訴願案件之需求,爰規劃進行訴願系統重新開發。 二、初期將先由監資處修正現行訴願系統功能,以因應組改初期需求;並同時瞭解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之訴願系統作法,參考及評估重新開發適用未來環資部之訴願系統,預計於104年6月前完成開發與上線。 三、相關新系統之需求及作業流程等事宜,由本署監資處洽本署訴願會於1個月內提供移入機關意見,俾利後續規劃及開發系統。
報告事項四~七 • 網域名稱命名原則 • 環境資源部目錄服務轉移及整合原則 • 員工帳號命名原則 • 電腦設備命名原則 • 附件
網域名稱命名原則(1/2) • 環資部網域名稱服務(MOENRDNS)主機已完成建置,請各單位提供網站IP及網址對應,且於過渡期間新舊網址應並行運作。 • 為使各單位網域名稱命名具有一致性,請各單位配合依下列原則命名: • 部內單位網站:環資部網域/單位英文縮寫 • http://www.moenr.gov.tw/doi/ (例:資訊處) • 附屬機關網站:機關英文縮寫/環資部網域 • http://ms.moenr.gov.tw/(例:氣象局)
網域名稱命名原則(2/2) • 主題網站:站名英文縮寫/環資部網域 • http://unfccc.moenr.gov.tw/(例:推動臺灣參與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網) • 多語言版網站 :中文網址/語言類別 • http://www.moenr.gov.tw/en • http://ms.moenr.gov.tw/jp • Mobile網站 :中文版網域名稱/m • http://www.moenr.gov.tw/m • http://ms.moenr.gov.tw/m
環境資源部目錄服務轉移及整合原則(1/2) • 各機關應優先完成與環境資源部虛擬私人網路群組整併。
環境資源部目錄服務轉移及整合原則(2/2) • 附屬機關以原有服務不中斷為原則。 • 過渡期間原有AD服務持續運行。 • 附屬機關AD先以樹狀根目錄信任方式加入環資部AD進行相互授權。 • 後將資料匯入環資部AD,同時處理帳號重複問題。 • 最終以漸進方式,逐步將同仁AD網域移至環資部底下,完成整併作業。
環境資源部員工帳號命名原則(1/2) • 為便於目錄服務帳號管理,擬採統一之員工帳號命名原則,且郵件帳號與目錄服務帳號一致,其命名規則亦同,以方便使用者記憶帳號。 • 已有帳號人員沿用舊帳號,如遇到帳號重複、新進人員或更改帳號人員採此規則作業。
環境資源部員工帳號命名原則(2/2) 中文姓名:王大明 英文姓名:Wang,Da-Ming(優先採用護照英文姓名、其次採漢語拼音) 新Email帳號與目錄服務帳號規則: First-name.Last-name@epa.gov.tw 1.Last-name一律使用英文姓名中的姓氏。 2.First-name開放使用者自訂,可採英譯中文名或自取英文名。 例如: daming.wang@epa.gov.tw (採英譯中文名) john.wang@epa.gov.tw (採自取英文名) 如遇重複可參考書面資料進行排除。(加流水號或中間名)
環境資源部電腦設備命名原則(1/2) • 為確保服務不中斷,現有設備以原有名稱沿用為原則,如遇衝突或新進設備,則採用下述規則命名。 • 桌上型公務電腦命名原則:「機關(構)單位代碼」+“-”+「分機號碼」(4碼)+“-”+員工帳號(取前7碼),合計最多共15碼。 • A0-2344-cclo • 筆記型電腦命名原則:「機關(構)單位代碼」+“-”+「財產編號」+“-NB” • A0-02157-NB
環境資源部電腦設備命名原則(2/2) • 實體正式主機:「機關(構)單位代碼」+“-”+「系統名」+“-”+「用途」+“-P” • a0-ecolife-db-p(綠色生活網的資料庫實體主機) • 實體備援主機:「機關(構)單位代碼」+“-”+「系統名」+“-”+「用途」+“-B” • a0-ecolife-db-b(綠色生活網的資料庫備份主機) • 虛擬主機:「機關(構)單位代碼」+“-”+「系統名」+“-”+「用途」 • a0-ecolife-db(綠色生活網的資料庫虛擬主機)
討論事項:環境資源部及所屬機關公文系統之「部簽、代辦部稿及代擬代判部稿」規劃報告討論事項:環境資源部及所屬機關公文系統之「部簽、代辦部稿及代擬代判部稿」規劃報告 • 為降低對各機關現有公文系統影響,附屬機關可採取兩種方式,將公文資訊傳送至部本部公文系統:
代辦部稿發文 • 公文決行後,原則由部本部秘書室繕校發文,如批改內容過多,由秘書室審酌以掃描、傳真、電子郵件通知附屬機關複閱,並提供清稿後電子檔。
環保署近期將以「簽署」、「代辦署稿」及「代擬代判署稿」模式,先行於環保署訓練所8月1日上線使用。環保署近期將以「簽署」、「代辦署稿」及「代擬代判署稿」模式,先行於環保署訓練所8月1日上線使用。